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体制内工作总结个人篇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体制内工作总结个人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体制内工作总结个人篇三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
三、借款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体制内工作总结个人篇四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x市xx区路公寓x号楼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村xx街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一审法院在明知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误。《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上诉人:
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体制内工作总结个人篇五
1、要热爱祖国,共建社区,同心奋进,敢于争光;
2、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
3、要家庭和睦,邻里相亲,计划生育,拥军优属;
4、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相信科学,移风易俗;
5、要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义务植树,爱护花木;
6、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1、不准粗言秽语,相骂吵架;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壳;
3、不准乱闯红灯,妨碍交通;
4、不准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5、不准乱设摊点,无证经营;
6、不准乱搭乱建,影响市容;
7、不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8、不准乱涂乱贴,私设广告(标语);
9、不准损坏绿化,侵占绿地;
10、不准损坏公物,破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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