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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 城乡环境工作计划篇一
20_年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长远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着力培养群众的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场镇、居民点及农村村民的生活工作环境,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增加投入、创优争先,强力推进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洛古波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此计划。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认识其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六定”原则,即:定领导、定人员、定区段、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范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城乡环境治理问责制,严格执行失职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各成员、专业清洁队伍的工作职责。
二、舆论造势,搞好宣传
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车、会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综合治理工作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配合这一重要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三、细化方案,认真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的精神,在我乡五年规划、六个整治方案和场点整治标准(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方案,完善场点整治标准,细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建设秩序规范工程的各项任务。在现有5人专业清洁队伍基础上,增加清洁工2人,每天有领导和专人到各区段、各场点、重点地段督促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由党政主要领导通报一次全乡工作情况,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场管办每10天将工作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工作、清洁不留盲区、死角。增加资金投入,能解决的就地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请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四、建章立制,规范标准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环境卫生和街容街貌管理标准,明确各场点、居民点整治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 城乡环境工作计划篇二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xxxx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_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1〕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二章 参保范围和筹资标准
第三条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我县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 参保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以个人或家庭
第七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四章 参保手续的办理及缴费方式
第八条 城镇居民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负责检查核实参保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参报表》与城镇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社保经办机构。特殊困难群体办理申报登记时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第十条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十一条 参保人缴费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全年保费。第十二条 已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金融代办机构办理银行存折(卡),并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由代办金融机构代为扣缴。
第五章 养老金待遇标准与领取
劳动教养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遇不予补发。
第十六条 待遇调整。xxx县将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第六章 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县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主要用途是暂存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向财政专户上缴的养老保险费收入;支出户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和支付养老金待遇。启动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的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第十八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九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街道(乡、镇)每年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继续享受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低保对象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待遇可不计入家庭人均收入。
第二十六条 xxx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九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宣传、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办、残联、民宗委、公安、民政、发改、统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审计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推进,协调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xxx县将根据国家、自治区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适时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 城乡环境工作计划篇三
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整顿力度。结合区政府两年整治行动计划,重点打击建筑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狠抓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完善人脸识别考勤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抓好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培育区内建筑劳务企业,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建设富有特色的电子招投标试点监督平台。加大对招投标、工程发承包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投标保证金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进一步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住宅工程,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交付,推动区域建筑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住宅建造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住宅建造市场,调研出台对应的激励措施。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为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推进方向,在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筑。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加速产能落后的小型企业的淘汰,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努力消除资质等级与产值不相对应,市场竞争不正当等现象。
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住宅工程、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深化智慧监管,施工现场关键节点动态掌控。深化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全面实施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生产监管系统。大力推行建筑工程现场e监督模式,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力度,有效控制建筑外门窗变形、渗漏等质量通病。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检测。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建外聘专家库,聘用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继续以去库存、稳房价为主要目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调整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科学管理出让居住用地,提高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应用水平,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确保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理性增长。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备案和中介管理。加强房产交易管理。推进存量房网签工作,对取得网签资格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网签培训,设置公共网签点并加强公共网签点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房产经纪管理,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强化房产交易信息的分类统计,按时报送交易备案数据。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区域内危旧房屋日常巡查及现场查勘。深入推进以危旧房治理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我区2017年度危旧房棚改计划,努力完成市里对我区棚改任务的年度考核;配合区财政完成棚改项目融资。健全救灾救济保障体系,2018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172万元财政资金开展城镇危旧住房综合保险。进一步强化危旧房屋网格化监管。加强第三方专业机构动态巡查。加强直管公房出租和处置,规范维修管理,加快直管公房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完善白蚁药物进出库管理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城市主体功能。加快推进北仑区城市品质提升和美丽县城建设的各项工作,围绕“生态北仑、美丽北仑”目标,实施核心景观、形象品质、文化特色、交通环境、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六大提升策略”。开展美丽集镇整治提升,通过“一加强,三整治”,着力解决集镇规划不合理,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全面提升集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北仑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系统,谋划好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速“海绵城市”建设,深入落实《宁波市雨水控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做好“812”人防指挥所维护、使用、管理,落实岷山学校人防工程建设。
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出台区政府、街道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树立样板,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推进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涉及乡容镇貌的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努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开展农村“三居”专项行动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和农村生活环境,逐步建立健全我区农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在“治乱”的基础上,逐步将重心转移到“改旧提质”上,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品质提升。继续落实农房两改工作,推进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创建验收。推进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强化农村住宅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解围救助,逐步实现农村危房巡查和解危工作日常化。
完善物业行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物业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引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推进“阳光物业”、“诚信物业”、“文明物业”等相关举措。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无物业小区自治管理补助。申请区财政适量资金改善无物业小区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提高无物业小区生活品质。
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落实装修管理备案工作。有物业项目由物业公司完成日常装修巡查工作的同时进行装修备案工作;无物业项目(小区)由第三方落实装修巡查工作及装修备案工作。开展电梯保险保障工作,试点对全区417部电梯开展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相关创建和提升工作。规范物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计划进程,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网上学习、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等有序逐项落实,确保活动持续性、有效性。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加强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狠抓制度规范的执行和督查,进一步推动作风改进和服务创新。不断完善和强化干部教育考核机制。全面梳理系统干部编制聘任情况,统筹配备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奖优罚劣,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加强干部队伍交流,提高人岗匹配度,积极培育高尚的理想情怀和对党的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 城乡环境工作计划篇四
【内容摘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做为养老保险核心政策之一,是国家根据国情,经过调研,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出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根据对湖北省城乡居保工作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调研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目前我国广大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对于改革和完善城乡保障体系,以适应城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
经济发展
老河口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居汉水中游东岸。全市共辖1个乡7个镇2个办事处,全市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7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1985年,被湖北省政府列为计划单列市。老河口市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县市之一,据推算,今年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8万人,占总人口的15%,推动“全民参保”势在必行。
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现状
我市属湖北省第四批纳入制度县市,根据《老河口市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河政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及共同努力下,于2012年年底基本实现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截止2015年11月底,我市应参保人数168878人,已参保168041人,综合参保率达。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45131人,2015年全年发放养老金万元,发放率达100%,实际参(续)保缴费人数126187人,征收养老金3060万元,续保缴费率达;参保率、发放率均位列全省第四批启动县市第一位。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
一、主要做法(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郭方芳为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此后,每年都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征收续保大会,并与各乡镇签定目标考核责任状,纳入政府年底考核。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自制度实施以来,我们迅速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普遍增加市、乡城居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目前,全市十个乡镇办均设有人社服务中心,市城乡居保局工作人员增至在编13人,实际配置23人,新增乡镇“城居保”经办人员50余人,村级协办员254人。同时,确保“城居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城居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城乡居保局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襄阳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并在今年8月召开业务培训会的同时,举办了“履职尽责”演讲比演,不仅提高经办队伍的业务能力,更加注重了服务为民的根本理念。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 城乡环境工作计划篇五
1、业务工作情况。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600人、参保缴费人数21000人、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6677人。今年新增参保人员183人,新增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220人,注销参保人员263人(待遇领取人员199人、未到龄退保64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7人(转入6人、转出1人)。
2、基金运行情况。预计全年基金收入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40万元、被征地农民“出口补助”万元、财政代缴收入万元、转移收入万元、利息收入万元、集体补助收入29万元、其它收入万元、基础养老补贴收入840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收入98万元;预计全年基金支出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85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86万元、转移支出万元;预计全年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其中:个人帐户结余万元、基础养老金结余万元、暂存款万元。
3、基金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等环节安全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零报告制度,要求乡镇按时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今年5月,以县人社局文件安排对70周岁以上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进行排查,加强数据比对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资格认证情况进行抽查;认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和中台数据清理,加大冒领、多领养老金的追回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2021年1月-10月追回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冒领养老金共计24人、12552元。
4、全民参保和缴费工作。为精准掌握全县未参保人员信息,主动联系人社、医保、社保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全县户籍人口参保事宜。我中心负责汇总后,要求乡镇再次核实未参保人员信息并大力宣传政策,动员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今年5月,安排部署扩面征缴和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与税务局对接保费征收工作,定期通过九寨城乡居保qq群和微信群发布未缴费人员名单,督促乡镇征收保费或通知参保人员缴费,做到长期缴费不断保。
5、继续实施社保扶贫政策。为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社保扶贫政策,我中心在系统开机后立即将9800多名的特殊参保身份全部修改为普通人员,为后续继续执行社保扶贫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我中心已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代缴保费835人(其中:低保对象752人、特困人员25人、重度残疾58人),金额万元。因今年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进行了清理,享受低保人员大量减少,我中心只能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
6、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参保、缴费和待遇申请等环节,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三个,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优化参保流程,简化手续。凡是在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的,只需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参保登记表填写和乡村签字盖章由我中心负责,减少参保人来回跑路;二是帮助完成缴费。对前来经办大厅缴费的,工作人员手把手帮助和指导参保人员通过微信完成缴费;三是简化申请手续。对当月到龄人员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的,乡镇可通过qq群和微信先将资料传给县级经办人员办理养老金待遇申请,以便按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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