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撰写应当明确、详细,并阐明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的条款应当精确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合同的纠纷解决可以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一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英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二
1.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_____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5)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11)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1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_____,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5)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2)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4)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xx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_____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_____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_____。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_____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_____。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_____作最终裁决。_____小组由三名_____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_____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_____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_____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_____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_____院指派,并任_____小组_____,_____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_____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_____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_____、_____、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三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金融1)正文:);目录1)总则8)技术训练2)资本9)确立银行设施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10)利润4)董事会11)财务会计与审计5)经营管理机构12)税务6)业务13)保险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14)银行职员15)审批及注册16)合同有效期17)终止与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及其他20)调解和仲裁21)合同文字22)法定通讯地址23)附加条款××××(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订约四方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银行名称:中文:××××银行英文:××××××××银行地址:××××××第三条组织形式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四条银行宗旨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中国大学网()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四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金融4)正文:);目录(1)总则(2)资本(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4)董事会(5)经营管理机构(6)业务(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8)技术训练(9)确立银行设施(10)利润(11)财务会计与审计(12)税务(13)保险(14)银行职员(15)审批及注册(16)合同有效期(17)终止与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及其他(20)调解和仲裁(21)合同文字(22)法定通讯地址(23)附加条款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订约四方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银行名称:中文:_____银行英文:_____银行地址:_____第三条组织形式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四条银行宗旨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中国大学网()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五
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二) 。
目录 。
1)总则 。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
3)出资 。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
5)董事及董事会 。
6)经营管理机构 。
7)劳动管理 。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
9)利润分配 。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
甲方: 。
××××(以下简称甲1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 。
××××(以下简称甲2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 。
乙方: 。
××××(以下简称乙1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 。
××××(以下简称乙2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 。
××××(以下简称乙3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 。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
法定地址:×× 。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
第三章出资 。
第九条 。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
乙1方:×%××元 。
乙2方:×%××元 。
乙3方:×%××元 。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
第十条 。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
1.甲方的责任 。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
2.乙方的责任 。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
2.董事会职责如下: 。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
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
第七章劳动管理 。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
第九章利润分配 。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
第三十七条 。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
第三十八条 。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
第四十二条 。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
第四十三条 。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
第四十六条 。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六
杭州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______内。邮政编码: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国籍:______。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代表____,国籍:______。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__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______内。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法律。
法规。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
批复。
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______万元,占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万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万元。
乙方:现金______万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万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十三条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
决定。
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
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__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
保险。
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
劳动合同。
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
条例。
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
报告。
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______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
申请书。
第十三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
通知。
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
国际。
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
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
转让协议。
(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______签字。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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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七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_公司,在_____国______地登记注册。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公司。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
(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______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及厂房_______,作价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______,作价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_______,作价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7.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7.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的才有此条款。)。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它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转让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乙方应及时将货款汇回合营公司。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甲方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注:董事会职权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如放弃履行职责,须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副董事长可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同等条件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在取得董事会的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
(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有关的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该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方可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如董事会无法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申请仲裁裁决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完成出资的,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________担保。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传真、电子邮箱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签署。
中国_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八
医药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15)劳动管理。
16)工会。
17)税收。
18)财务会计制度。
19)外汇。
20)利润分配。
21)保险。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违约和不可抗力。
25)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26)合同文本与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附件:技术转让协议。
第一章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
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
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同。
第3.02条1.合营公司名称是:××××(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
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
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
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
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
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和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
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
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
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
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
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
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
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
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
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
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
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的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
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
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
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
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
金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质篇九
合同。
目录 。
(1)总则 。
(2)资本 。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
(4)董事会 。
(5)经营管理机构 。
(6)业务 。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
(8)技术训练 。
(9)确立银行设施 。
(10)利润 。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
(12)税务 。
(13)保险 。
(14)银行职员 。
(15)审批及注册 。
(16)合同有效期 。
(17)终止与清算 。
(18)不可抗力 。
(19)保密及其他 。
(20)调解和仲裁 。
(21)合同文字 。
(22)法定通讯地址 。
(23)附加条款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订约四方 。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
银行名称: 。
中文:_____银行 。
英文:_____ 。
银行地址:_____ 。
第三条组织形式 。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
第四条银行宗旨 。
第五条适用法律 。
第二章资本 。
第六条资本构成 。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
(1)以现金_____投资; 。
第七条资本提供 。
第八条出资凭证 。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
第四章董事会 。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
1.银行章程的修改。 。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
2.谈判及签署文件。 。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
第六章业务 。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
2.本、外币投资业务; 。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
6.信托、保管箱业务; 。
7.本、外币担保业务; 。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
第八章技术训练 。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
第十章利润 。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
第十二章税务 。
第三十二条税款 。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
第十三章保险 。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
第四十条终止 。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
第四十一条清算 。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
第四十三条保密 。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整 。
第四十六条仲裁 。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
甲方:_____ 。
乙方:_____ 。
丙方:_____ 。
丁方:_____ 。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
第五十条修改 。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
第五十一条前写全约及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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