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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考试目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篇一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080名,其中省直党政群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76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4577名、法院系统674名、检察院系统433名、选调生520名。
(二)职位信息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党政群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2.选调生的选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附件2)。
3.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及相关要求》(附件3)。
湖南民生网()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湖南公务员考试目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篇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至1998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研究生 (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 (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4)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湖南公务员考试目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篇三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21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应当提前填写《湖南省2021年定向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应当提前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交相关资料,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省、市州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医学类人民警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2∶1。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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