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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篇一
近年来,高校在选拔研究生上,不仅看重考生的理论熟悉程度,更看重考生的理论应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研究生考试越来越重视复试已经是一个必然趋势,复试的重要性逐年提升。初试主要测查考生的理论基础和学术功底,而复试则承担起了综合评价考生素养的任务。各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初试已有明显优势,复试也不可掉以轻心,凭借复试翻盘大有人在,因为复试不过关而惜败也不在少数。
当然,在复习了一年笔试的情况下,考生已经锻炼出较强的笔试能力,因此专业素质笔试相对而言没有那么难以准备。相比之下,面试是考生更陌生的一种考试形式。
对比面试和笔试这两种能力测试形式的共性与个性,可以帮助我们把脉面试,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各位考生在考笔试时都有过蒙答案的经历,题目考到知识盲区,或猜或蒙,运气好也能得分。阅卷老师会不会追究考生到底是不是蒙的?不会,因为笔试判分只看答题结果。但是面试则不同。试想,一道不会做的题目放在笔试里可以蒙,放在面试中可以吗?答案是不能,考生无法在考官面前掩饰“不会”这个事实。面试的厉害之处就在于:把考生拉到导师面前一问,会不会,懂不懂,行不行,谁更行,一目了然。因此,笔试测试侧重答题结果,具有可掩饰性;面试测试注重得到结果的过程,具有不可掩饰性。
面试难就难在“不可掩饰”,但也有比笔试简单的地方。笔试薄薄的一张试卷,能考察的知识却十分复杂。拿政治举例,一份考卷能从1840年考到2018年,能从哲学考到历史,能从国内考到国际;跨度大,难度也大。但是面试考试中,考官需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考生的性格、心理素质、表达能力、逻辑能力、专业功底等多方面的表现并进行打分,而考试时间又十分有限,所以面试只能让考官对考生有一个大体的了解。总结而言,笔试专深难,面试短浅博。面试的简单之处在于,由于需要测查的能力要素多,因此每种能力都只能浅浅涉猎,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应对策略,面试表现就不会太差。
在面试备考过程中,考生应摆脱笔试备考思维,切忌死记硬背,套路化模板化的答题。应该主动查找目标院校复试面试问题,认真思考,形成答题的逻辑框架,再反复进行答题练习,练习至连贯流畅为止。在练习时,也可以采取对着镜子、录音、录像等方式来进行自我检测。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找到练习伙伴,一起有对象性的练习,克服公开表达时的紧张心理。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篇二
1.简历:1页pdf,展示创意作品、活动、相关工作经历,个人资料包括全名、住址、出生日期、高中校名及其他社区课程活动或作品。
2.关于领导与合作的趣事:不超过300字,双倍行距,1页pdf,描述一次经历,展示思想和讲故事的能力。
3.个人故事:讲一个生活中的故事,讲讲它是如何影响你或你身边人的,不要赘述申请本专业的原因。最多4页pdf,双倍行距,8.5" x 11"纸张。
4.创意提交(4选1):
a、电影或视频、实验纪录片、动画等,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不接受舞台剧和剧院表演片段。请提交完整的作品,体现个人能力和能够吸引观众的能力,明确视频的重点并在提交前测试播放。如提交链接,请不要设置下载程式或密码,视频应小于125mb,如超过标准请在slideroom上提供youtube或vimeo链接。
b、素描、油画、雕塑或设计作品集。要求思路和主题明确,照片或扫描数量小于10。
c、图像故事系列,10—15幅,主题不限。形式可以是绘画、静态照片或蒙太奇,需要传达清晰而富有想象力的视觉感受。
d、创意写作,可以是短篇故事、电影剧本或舞台剧剧本,总长度不超过6页。可使用剧本格式或双倍行距,8.5" x 11"纸张。
注意:
确认作品创意绝大部分来自申请人;确认所上传的所有作品集材料上均有申请人姓名与出生日期;确认仅发送所要求的项目;申请材料不得替换不得变动不接受无关材料;如不严格遵守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将被自动取消申请资格。
摄影与影像专业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篇三
湖南大学2018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7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工程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6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7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7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ttp://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经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报考。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7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 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由报考点确定):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湖南大学报考点的有关规定
1.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报名: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
(2)湖南大学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10日。
3. 凡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十、考试资格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复试
(一)学校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四)资格审查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审计、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十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三、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四、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五、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法律(非法学)、艺术等。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九、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2. 《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参加夏令营考核合格的统考生。
3.《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国防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5.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6.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为准。
7. 我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附件【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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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篇四
1.非在职考生(含应届考生,下同):须为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源;非在职往届考生报考时户口仍须在招生范围内,且个人档案存放在湖南省或省内市(州)人才交流中心。
2.在职考生:工作单位和本人户口、档案均须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辖区内。
3.汉族考生:须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辖区内工作。
4.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民族地区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报考仅限于《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中“其它”栏所列计划和学校。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办理程序
2.在湖南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属行政区划,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办理资格确认。
3.在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我厅民族教育处1102室办理资格确认。
4.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民族地区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在职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学校为单位,报学校领导 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部门统一到我厅民族教育处办理。
5.委托办理的,除考生相关资料以外,还须现场出示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函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考生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选择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在我省没有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需提供的资格确认材料
1.应届考生:《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见附件2、3)、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大学成绩单(加盖高校印章)、高考入学生源地证明材料(高考考生登记表或高校录取批次名单等,加盖高校、生源地教育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在职考生:《考生登记表》,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应签署“同意报考”及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档案存放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汉族考生还须出具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工作年限已满三年的证明。
3.非在职往届考生:《考生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湖南省或省内市州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中,《考生登记表》须准备原件一式四份,其余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 考生报考资格公示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不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技术);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xzxbm),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3.初审及确定考核名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作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gxzxbm)。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核
学校在2017年6月中旬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及对所填报专业的认知情况等。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名单,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名单将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示和报送。
四、录取优惠政策
1.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公示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有录取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监督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七、其它
1.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有关部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若有虚报、伪造或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审核费。
3.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本简章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并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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