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那么你知道演讲稿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演讲稿篇一
(1)推理
在辩论中,确定立论、组织论据、提出论断、进行论证和反驳,都要借助推理。推理,就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得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
任何推理都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即由前提推出结论的“推出”关系,也叫推论关系。判断之间具有这种关系的,才是推理,否则就不是推理。
推理的种类很多。根据推理所表现的思维进程的方向性,即根据思维进程中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从特殊到特殊的区别,可把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
①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的特点是从总体范围人手,即从事物的一般性人手,由总体的断定,进而对总体中的一个部分作出断定。在辩论中,运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和反驳是常见的。
②归纳推理
与演绎法相反,归纳推理是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一种推理。它是用一件件事实或一个个现象作为推理的基础,从众多的具体事实或具体现象中,归纳出共同的本质或规律。
其一,“以偏概全”。
对象的多少以及研究范围的大小。否则,就可能出现“以偏概全”的错误。
其二,“轻率概括”。
如果考察事物并不多,而且又是从非本质属性上方面去考察,这样得出的结论就会犯“轻率概括”错误。比如,人们发现食物中有细菌繁殖,人吃了会生病,细菌污染病人的伤口,就会发炎、化脓,于是我们就得出了“细菌是害人精”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是正确的呢?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有不少细菌对人是有益的,如卡介苗菌,给人注射,可以增强免疫力、防止结核病等等。因此,归纳法要特别注意揭示事物的本质。
③类比推理
类比法是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特殊结论的一种推理方法。它的特点是以物比物,以理比理,将事物之间相似或相通之处放在一起以此比彼,以浅喻深。
运用类比法容易取得深入浅出、风趣生动的效果。但是,类比法是由两种事物在一些属性上的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种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结论是或然的,因而不能作出严密的论证。列宁曾说:打比方不是证明,任何比方都是有缺陷的。因此,在运用类比法时,律师要特别注意避免“机械类比”的错误,即仅仅依据两个对象表面相似或偶然相似,便拿来进行类比,推出结论;而实际上两者本质根本不同,因此,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
识别并掌握演绎、归纳、类比这三种基本方法,了解并熟悉这三种方法使用中的常见错误,就可以使律师在论辩时识阵势,懂战术,头脑清醒,临场不乱。
(2)逻辑
在辩论中,运用各种形式的推理,还必须遵守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逻辑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①同一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达过程中对同一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其公式可用“a是a”来表示。但同一律并不是同语反复,不能将同一律理解成是:“物质就是物质”,“教师就是教师”等等。同一律要求的是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的前后所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判断也必须保持同一。
同一律在论辩中,要求律师辩论使用的概念与判断是非常确定的,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的错误,以致滑到诡辩邪说上去。
②矛盾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中,不能同时出现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其公式中用“a不是非a”表示。矛盾律也不是同语反复,不能将它理解为“物质不是非物质”之类的话。矛盾律要求的是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的前后所使用的概念、命题必须一致,不能自相矛盾,前后打架。
矛盾律运用到辩论中,就要求辩论的思想脉络前后一贯,不能游移,不能出现两个互相否定的观点、判断或结论,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⑧排中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也就是说,它要求在同一思维或表达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其公式可用“或者a,或者非a”来表示。
排中律要求在辩论时有明确性。当同一思维对象的某个属性出现了两个相互矛盾的看法或判断时,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而只能选择其一。特别是观点和立论要明确、果断,是就是、非就非。所谓“排中”,就是不能“折中”。
④充足理由律
指在论证过程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用公式表示就是“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在辩论中,充足理由律首先要求理由翔实;其次是理由必然能推出论断,“言之有理”。如果在辩论中缺少充足理由来支持和证实自己的论点的正确性,那就会使辩论失去折服人的力量。违反充足理由律,那就会犯“以偏概全”、“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使辩论因逻辑混乱、或“根据”或“理由”不足而导致失败。 总之,要使辩论取胜,做到辩之有理,论之有据,反驳有力除了掌握一些辩论的技巧外,最主要的力量在于思维的内在逻辑性,既遵守推理的具体规则,又能真正懂得和娴熟运用逻辑的基本规律。
辩论演讲稿篇二
一个有口才的领导,可以团结自己的下属来更好的为自己工作,一个有口才的职员,可以巧妙的说出自己的意见而且还无损领导的面子,现代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社会关系趋于复杂,要求人们之间的正面交流愈来愈甚,而口才比文采具有更强的及时性,能够根据及时变化的现实合理应对,能够更直观的展示出本人的特色,有效立足于社会。就像我们一旦碰到关键性事物,不是会晤谈判就是电话商讨,谁都不会发个短信或电子邮件就罢了的。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在一生中无疑会处处碰壁,而在古代,那些不识字的老百姓照样安居乐业,活得津津乐道。
在日常生活中,口才好的人很受人欢迎,能加强沟通,亦能促进合作,还能能替人排解纠纷,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能医治他人的愁苦、忧闷,使大家生活得更美好,更快乐。人类生活已经到了不能孤独生存的境地,口才的重要性就更加有所体现了,无论你在什么环境中,你是不可能避免跟人交往的,那么你就不能不依靠良好的口才来做交往的媒介。去商场买衣服时,没有口才,你怎么讲价呢?去找工作时,没有口才,你如何去面试呢?很多男生在面对自己心仪的女孩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是多么让男生恼火,让女生着急的事情啊,纵使你呈上一万封情书,殊不知她只想要你亲口对她说上一句:“我爱你”。
有口才的人往往能临危受命,完成一次次的挑战,当年秦国大军攻打郑国的时候,烛之武找到了秦军的统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真意切,最后终于说服了秦国的统帅,而且留下两员大将,协助郑国来保卫。这是什么威力?口才的威力。因此,才有了“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不是吗?一个烛之武就把秦军大兵说退了,胜利了,成功了!假若郑国送出一纸文书来说理,大家认为秦国会就此收手吗?不过也有可能,除非~~送的是投降书。
辩论演讲稿篇三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身之本”、“政治之本”、“道德修养之本”。这是许多中国人一生追求的目标。而所谓诚,就是语言和内心一致为诚,语言和行为一致为信。纵观历史,可以看出诚信是汉代王充对“诚来金石开”的矢志不渝的承诺。老实是唐朝的李白。“海月还是可以甩的,他的承诺永远不会变。”承诺。诚是明代袁枚的气节,“做人贵直,作曲贵”。
“诚信”二字蕴含着厚重的文化积淀。闪烁着,方字的深邃光辉。“一诺千年”是中国人对诚信的赞美。它承载了几个世纪人际关系的味道。“言出必行,信出必有果”是十几亿中国人的诚信口碑。它表达了黄种人之间道德交流的本质。“君子爱财,有正当的取钱之道”是人类文明对诚信的思考。它勾勒出一个稳定和谐的德治社会。
做人要诚实。没有诚信,人的良心和品质就会在唯利是图中发霉。为官清廉。如果没有诚信,法治和正义的长城就会被不断的变化和官方的标准所摧毁。市场,要讲诚信。没有诚信,商品交换的规则就会被欺骗打破。
诚信是学生航行的风帆;
诚信是市场运作的轨迹;
诚信是和谐社会的灵魂。
诚信是竞争理念的回归。
忠诚老实,就是不能为了个人的xx%利益而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甚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失去和伤害集体的_ _%利益。
第一,坚持诚信。坚持诚实是人类的道德底线。没有这个底线,所谓的承诺和责任只能是口头表达,更不可能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上。
辩论演讲稿篇四
主席:今天进入大决赛的两支队伍可以说是身经百战的辩论精英,他们在过去的7天里,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激烈辩论,终于过关斩将取得了决赛权。相信在今天下午,他们一定会使出浑身解数,让大家享受一场语言的享宴。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为政论政,在商言商,辩论会自然要涉及到辩。今天我方的立场是真理越辩越明,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谓辩则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清楚明晰。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与其他思想的论辩中更加清晰明白。
人类的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的历史。我们热爱真理,敬仰真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而,认识真理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为了寻求真理,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向未知挑战,与荒谬斗争,同强权抗衡。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人们在长期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正是认识到了真理越辩越明的道理。当然,我们不否认实践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的巨大作用。它是必要条件,而我们认为辩是使真理明的充分条件。
第一,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使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肤浅到深刻。大千世界万物运行,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的背后,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检验。然而,人们的认识水平是有限的,正所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于是,人们用辩来辨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的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真理的传播过程中,辩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偏见就早已站在它的面前,它们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如古罗马的李维所言:"真理之火有时会变得暗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真理与谬误的争辩终将以真理的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类。谢谢大家。辩论演讲稿范文节选!
主席:谢谢崔同学,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一位代表萧俊仁同学表明立场,他的时间也是3分钟。
反方一辩:大家中午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人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德国人也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就连法国人也说:"我是为了真理呀!"大家都各言其说。结果我们发现真理是什么?真理是躺在地上千千万万的尸体呀!培根说:"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那是人最崇高的美德。"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又可分为主观与客观真理,我觉得今天的主席非常英俊,这是主观真理。地球绕着太阳转,这只是客观真理。辩只是一种行为,不是规律,它建基在两个或更多的对立观点之上。
对方辩友犯的最令我们遗憾的错误就是将辩等同于一定是善的,讲道理、说真话就是辩,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辩是这样子的吗?(掌声)显然不对呀。而我方今天要说的口舌之战,笔墨之战就是辩的表现了。而越辩越明则是指将真理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到绝对的整个不断升华过程。
一、真正使真理明朗化的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而辩则是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合,让共都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思想可以发表出来。但是,辩本身是不具备生产性的。辩所带出的思想并不能实现何者更接近真理,因为们能说获胜的一方更接近真理吗?不。真正是真理更明的要考验就要靠实践。
二、辩这一行为由于有了人的介入,使得行为有了种种的局限,从人性的不完美到权利的介入,从表达的缺陷道语言的局限,都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真正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如果越多的辩论想来是离真理越来越远吧!
三、一些真理根本不会越辩越明,许多哲学命题与主观真理无论怎么辩也辩不明,知难行难何者更易?可否统一。请问被辩明了吗?一个圆形不会因为我们的辩论而变成正方形,一加一等于二也不是辩论而来的。像这种不辩自明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综上所述,便本身并不能将真理的不明之处明朗化,感性之处理性化,主观之处客观化。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萧同学。下面我们请正方的另一位代表王雁宏同学发言。她的发言时间也是三分钟。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刚才对方对我们说,一加一等于二是不辩自明的,那么请问,在歌德巴赫猜想中,一加一等于二这个例子都辩了好几十年,能说他们没有在辩吗?第二,对方说我们的辩是不以事实为基础,可是我方硕果,我方的辩就是要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对方把狡辩,诡辩都叫辩,那么请问,海马难道也是马,蜗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痘吗?(笑声,掌声)下面我将从理论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们说真理之所以越辩越明,这主要是由真理的特点决定的。众所周知,客观事物都是由各种因素构成`,又处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而人民认识能了经受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时又手着自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影响。所以在认识真理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思想的交锋是必不可少的。而辩则是使真理澄清的充分条件。
第一,辩是使人民认识真理的动力之一。因为辩好似一种思想的交锋,在这种交锋的过程中,它所产生种种问题往往能够激发人民去进一步的思考以求获得真理。太使公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是或谈言微中也可以解分。其实历史上的很多发现都是开始与对以往成就的怀疑与争论,例如波粒;二相性的理论不就是在波动说与微粒说的争论中创立的吗!
第二,辩是使真理发展的动力之一。任何客观科学真理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说《文心雕龙》中曾经告诉我们:论如息息贵能破理。这种辩论就给人们集思广益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条件,特别是在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对原由知识的疑难和缺陷,从而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问题,更加深入的去探讨问题。使原由的认识逐渐地正确、精深与完善。
第三,辩是检验真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说检验认识,它其实也是探索真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带着批判性的眼光去衡量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西方著名的科学方法论大师波普尔就提出了猜想反驳的科学观,可见辩是排除错误确认真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后,辩是使真理常新的有力保障,任何真理都离不开一定的条件。一旦条件发生变了化,那么真理也将随之而改变。如果人们不继续去探索真理,那么真理最终也会变成一堆死的教条。而辩则是防止真理僵化的有效途径。通过以上4点,我们不难看出,辩在真理明的过程中其实是起了+分重要的工作啊!所以我方认为真理越辩越明。大家。(掌声)
主席:谢谢王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反方的另一位代表林猷荃同学发言,时间是三分钟。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各位好。先指出对方的几个错误:
第一,对方主辩告诉我们把所有的思维活动等同于辩论,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在打麻将的时候也有思维活动,那对方同学在打麻将的时候是四角辩呀还是三角辩呀!
第三,对方说一加一是不能够辩出真理的。然而,对方又如何从一加一辩出三来呢?始终不能啊!一加一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呀!
第四,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狡辩不算是辩,但是请问对方辩友,复制羊不是羊吗?试管婴儿不是(婴)儿吗?(掌声)辩论作为一种行为模式,是无法与现实生活相隔离的。今天对方所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把立论建立在一个假想的理想世界之中。然而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现实世界之中,有权利的介入,有人性的不完满,以及有情绪的障碍。则里能够越辩越明吗?美国国会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辩论,通过一个又一个支持以色列的议案,对方说真理越辩越明,岂不是要告诉我们以色列人欺压巴勒斯坦的暴行也是真理吗?我方4位辩手从不认为iq比rq价更高,我方四位辩手也不认为先天遗传比后天环境更重要。
然而,今天我方之所以能够站在这里辩论不就引证了真理始终不会越辩越明吗?(笑声,掌声)辩论必然是要运用语言的,而我们都知道语言是有局限的,老子就说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我们在辩论电影明星巩俐还是张曼玉更有气质的问题时,有人说气质就是明眸皓齿,又有人说气质就是谈吐大方。像气质这种概念模糊的字眼在辩论上可谓是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辩论又如何通过语言越辩越明呢?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林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正方的第三位代表王慰卿同学继续阐明正方立场,时间是三分钟。
正方三辩: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辩就是不讲道理,不说真话。那么我请问如果大家都不讲道,都不说真话,那还叫辩吗?正是因为有人说真话,有人说假话才要辩,才能辩出真理。对方辩友刚才说我方是认为所有的。
辩论演讲稿篇五
第一,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国党和政府工作的基本思想路线和优良传统之一。实事求是原则也是我国律师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律师的辩论口才应遵守这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要求律师在辩论活动中,必须实事求是,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根据,不伪造事实,不夸大事实,也不隐瞒或缩小事实。
第二,依法辩论原则。
依法辩论也是律师辩论口才应遵守的原则。它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参加辩论是律师的权利,律师必须依法行使辩论权。(2)在辩论中律师必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凡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辩论义务,律师也要履行。(3)律师辩论中所作的分析,或者所提出的意见,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要有法律依据。
第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该原则是指律师要维护受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也应当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来实现的,其中辩论口才是一个主要方面。
第四,辩论平等原则。
该原则是律师进行辩护活动的准则。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地位是平等。(2)双方律师与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地位是平等的,辩论的机会也是均等的。(3)双方律师之间的辩论地位也是平等的。
第五,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该原则是我国律师在涉外辩论中必须遵守的准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诉讼中,中国律师可以担任外国当事人的代理人。
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的主权利益是一致的。这里所讲的外国当事人权益的合法性包括: (1)必须是受到我国国内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益;(2)必须是受到经我国政府签订的国际条约所承认和保护的权益;(3)必须是受到我国政府认可的国际惯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益。我国律师在进行涉外辩论中符合以上三种情况,就是维护我国的主权。外国当事人不符合以上情况的利益,我国律师不应予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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