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一
关羽也是一位英雄豪杰又聪明,而且会善于用兵行军打仗的人。他杀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还有华陀给他刮骨疗毒等都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英雄豪杰,聪明,善于用计谋出兵的人。
关羽最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忠肝义胆的人。曹操封他高官厚禄,送他赤兔马,还送给他许多的金银珠宝等。他都不为这些所动摇,还是想念着刘备,想回到刘备身边。这样才有了大家都知道的过五关斩六将的经典故事。
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关羽也不例外,就因为关羽看到了吴国陆逊写给他信,信上说了很多赞美恭维他的话,就把峰火台上的士兵大部分都带去攻打曹营了。这时,吴国以少量的兵顺利地就把峰火台占领了。后来就有了关羽败走麦城被吴国抓住,然后斩首。
关羽说:“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意思说玉石碎了改变不了它的颜色,竹子焚烧后也毁不掉它的气节,我关羽死了,但是我的气节还在。
我们要从先贤人的身上吸取经验教训,做最好的自我。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
我是一个十分倔强的小孩,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个赢,小时候跟姐姐抢东西又抢不过,最后又哭又闹,百般无奈之下,爸爸妈妈只好要求姐姐把东西让给我,使家里安宁一点儿,我不仅跟姐姐争东西还“逼”妈妈给我买东西,也就是这样,我的第一本故事书诞生了。
还记得那次只有三四岁的我跟着妈妈去超市买点日用品,正好路过一家卖有儿童读物的小书店,我无意之中看到一本封面画有一只可爱的小鸭子的书刊。它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脸颊上挂着几滴泪珠,它红红的扁嘴巴,好想在谴责自己,浑身还湿漉漉的。对它我充满了好奇心,于是使劲拽着妈妈要她给我买。父母从来都不反对我看书,只是这次妈妈没带多少钱,显得有些犹豫。我只想着我的书,丝毫没注意妈妈脸上的不悦,死缠着妈妈,闹着要买,不管妈妈怎么哄我,我也不愿意离开,妈妈叹了一口气只好掏腰包了,就这样,我的第一本故事书《小鸭子的哥们》就到手了。
那时的我还不识字,就让妈妈给我念,我一页一页浏览书上的插图,那本书的内容我至今都念念不忘,讲述的是小鸭子和伙伴们坐船出去旅行,可路上刮起狂风之后又下起了大雨,在这时,小伙伴们都陷入困境,可小鸭子凭借自己会游泳,便游走了,留下了他得伙伴们,后来风浪平息了,大家一起找了几块木板将船上的补好,用帽子把船中的水舀了出来,伙伴们都对小鸭子的行为不理不睬,可在船长小熊的再三劝告下还是一起齐心协力把小鸭子救上了船,被救的小鸭子哭着向大家承认了错误,从此它们成为了情同手足的好伙伴。这则短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感触:朋友是长久的,是美好的,是在你遇到困难时一双支援你的手,而不是一张冰冷的脸,朋友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小鸭子在伙伴们面临困难时间逃走了,丢下了他的朋友们,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只顾自己不为朋友,不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伙伴们不计前嫌,在小鸭子陷入困境时救了它一命,这才能称得上是好朋友。无论是交朋友还是做为一个朋友都应该不离不弃,收获时一起分享,烦恼时一起谈心,快乐时一起说说笑笑……
另一方面,小鸭子最终向大伙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不也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吗?这也值得我们学习,别小看了认错这件小事,承认错误可以重新开始,承认错误可以走向正道,承认错误心理会很舒畅……
《小鸭子的哥们》是我的第一本童年读物,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三
我最喜爱的动画故事是《天空之城》,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把我深深的震憾了。
一道蓝光划过天际,从天而降,一颗小小的飞行石,点燃了几百年前一段古老而又繁华的文明。那一段辉煌的过去,隐藏着无数宝藏——神秘的拉普达文明。
一段不经意的过去,使两位少年为探索谜题而加入了海盗的飞舰队,因为那段文明,又成为了军队追捕的对象。拉普达—-座天空之城的名字,一个家族的名字。
一颗小小的飞行石具有那么大的魔力,但是这些魔力并不常有,只有咒语才能控制它。每个咒语、每个词都能控制飞行石的魔力,一颗小小的飞行石是能让一座城市飞起来的大型飞行石的“引路者”。
两位少年分别是小杰和希达,军队出动了不少兵力追捕他们。为什么呢?因为军队也想找到天空之城,掠夺财宝和科技。为什么军队会知道有天空之城这件事呢?因为从天空中掉下了一个天空之城特有的战斗机器人。军队抓到了两位少年,希达不经意间说出了咒语,机器人复活,把整个军队城堡打了个底朝天。
军队有了飞行石的引导,乘飞船飞向飞行石指引的方向。
到了拉普达之后,他们疯狂抢掠,看似要把拉普达的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唯有一人径直去了拉普达的中心——大型飞行石所在位置。那人去了以后,惊奇的发现,旁边还有一块不起眼的小石碑——拉普达的控制器。
那人利用飞行石和控制器把军队全部杀死,多亏了小杰和希达说出了咒语“毁灭”方才拯救了自己。原来,“毁灭”一词是能让拉普达毁灭掉的咒语,幸亏拉普达有好多棵千年大树,树根把小杰和希达拖住了。海盗舰队来接他们了,海盗舰队自己也收获不少——黄金、宝石等贵重物品。
根要扎在土壤里,
和风一起生存,
和种子一起过冬,
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不管你拥有多么惊人的武器,
不管你有多少可怜的机器人,
只要离开土地就没办法生存。
天空之城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它的财宝和科技,而是人类纯洁静美的灵魂。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动画故事作文3篇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四
经过漫长的车程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那时山里正值隆冬,北风呼啸天气最为寒冷。我和同事们聚在了炉火旁,以玩游戏和闲聊来打发时间,这样的聚会虽然不算多有特色,但在这样的一天当中算得上热闹了。热闹终会散去,每当夜深人静时候,就会安静的如蜗牛似的,蜷缩进那占地不足15平米的小屋子里。
屋子十分简陋,只有一张小木床,一盏暗暗的灯,一张桌子以及桌子上摆放的一些书本而已,这样的小屋在冬日显得有些沉闷,唯独还有一扇小窗才有了一点好了一些,这样的氛围让我不经意间想起一首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而此刻这里既没有雪,也没有船,让我更生了一丝的落寞之情,落寞的人总爱推开窗,望着远处给自己寻求期冀。我亦是如此,便不自居的、默默的走向了窗,看着孤寂的夜。然而,好景却不常在,偏偏只看到了这窗前独自兀立的枯木,真是旧愁未去,新愁还来。其实与其说是枯木也有点用词不精准了,它是被呼啸的北风扫尽了往日的风华,独留这一枝枝秃干,憔悴在人世。
小屋的墙并不厚实,夜里的风总是嗖嗖的灌了进来,这冷真是无法让人言说,更别提安稳的睡个好觉了。随着夜的加深,风势变得越来越大,松林发出的阵阵的惨叫,由远及近,慢慢推来,直至小屋时,小窗也被吹得颤抖了起来,在这时间那枯枝也被风刮得摆向了窗前的玻璃上,嗤嗤嗤嗤,突然觉得那树枯枝好似变成了魔鬼的爪牙,在玻璃上磨牙喝血,声音又大了起来,嗤嗤嗤嗤嗤嗤,好像要用狰狞的魔爪抓烂玻璃破窗而入了……而我早已被这可怕的声响吓得是不知所措,把被窝裹了个密不透气,面对这凄凉的夜,这刺骨的冷,这咆哮的风,我所有的坚强都被轻易的攻破,最后不得以的用眼泪来示弱。
长冬过后,山里的阳光明显柔和多了,这样天气让我终于可以推开窗户呼吸些新鲜空气了,于是我时常推开窗户,看着外面,看着那根枯干的枝条。
一天清晨,我一如既往的打开窗户,却不经意的看到那枯木上长出一些新芽,咦,春天来啦,此刻的我内心一阵喜悦,脸上不自觉的也挂上了微笑,一阵春风带来了新绿,同时也带来了希望。我想,枯木它一直都不曾死去,它长久以来一直活着,坚强的活着,它无畏于别人的冷落,无畏于别人的误解,始终一如既往的走着自己的路,它卧薪尝胆,它韬光养晦,它自己把握着生命的契机,一旦这个契机到来便势如破足般的生长,蜕变。
而后在那里工作了一段时间,我便被调回了城里,回到城里后没有那凄厉的风,也没有那诡异的夜,然而那棵枯木却长在了我的心里,让我更加懂得了如何让生命顽强起来。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五
我读过很多书,在我印象里《一千零一夜》非常值得我们看,价格只是20元。我看中了《一千零一夜》里的一片故事,是辛巴达航海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从前,哈里发.何鲁纳.拉施德执政的时候,巴格达城中有一位航海家名叫辛巴达,他很喜欢去航海,他父亲原是一位商人,家财万贯乐善好施。后来,他拍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总获得3千元。他决定作长途行,出门录求发展。他就买了货品和行李,和其他几名商人一起来到了巴索拉,驾船出海。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
有一天 ,路过一个小岛,船长吩咐靠岸。游客们纷纷舍舟登陆,有的`做饭,有的游玩。大伙在开开心心玩的时候,船长突然高声呼喊:“游客们,赶快扔下所有的东西,上船逃命吧!这不是岛,而是飘在水上的一条大鱼。因为日子太久了,它身上堆满了沙土,所以长出树木。你们做饭的热气惊动了它,快上船呀,它要沉下去了!”游客们听到呼喊,争先恐后, 急急忙忙向船跑去。可惜还有一部分人还没有上船,那条大鱼沉进了海底,那一部分人拼命追也追不到!因为船已经漂的远远的。后来,其中那个商人被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商人挣扎着爬到了岸边,他的双腿已经被鱼给咬的皮破血流,加上疲惫不堪,走了几步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直到第二天,他才苏醒,可是,那两条腿已经又肿又痛,根本无法站起来,只好慢慢向前爬。
他在荒岛上摘野果充饥,喝水解渴,休养了几天,身体慢慢恢复正常了。待他能自由行动的时候,便折了根树枝当拐杖,沿着海边漫游,寻找出路。
一天,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他发现了一个隐约可见的影子。起先他以为那是野兽,或者是海里的其它什么动物,便怀着好奇心向那个地方走去。走*一看,原来是一匹马,那匹的主人,走了过来问:“你是辛巴达吗?”商人说:“没错,我正是,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是国王身边的仆人,国王听人们说:辛巴达是一个航海家,还是很厉害的。所以,国王要你把国王的名气加大,国王就会送你三万个金币,国王还说:如果你做得出色,会把国王的位置让给你当。
后来,商人进宫了,国王要让他的人们都知道国王身边有一个这么厉害的航海家。后来,辛巴达把国王交给他的任务办到了,国王知道了很高兴,就把三万金币送给了他。后来,国王非常欣赏这个航海家,就把国王的位置让给了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故事,精彩吧!也因为这个故事,我迷上了读课外书。我们老师经常对我们说:“书是永不背叛的朋友,书就像一座宝库,里面藏着无穷无尽的知识,等待着我们去学*,去探索。朋友,让我们一起遨游书海吧。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六
在大学里,我似乎从没为将来的工作发过愁。天生我才必有用,帅气,灵气,豪气,发表过不少文章,而且,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回父亲的公司,一下子就站在巨人的肩头了。所以,整个校园生活我过得风流快活。
毕业,我选择了自由,先到一家广告公司应聘。面试我的是一位冷面小姐。小姐问我的“应聘资格”,我从行囊里一样一样往出拿,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评定,出版的作品集……小姐一样一样地看,最后问:“还有吗?”我说暂时没有了。她说:“你给你的应聘来一句自我广告,三分钟!”
三分钟到了,我转身走人。输了,但不必低头!
两年多,我打了好多工,最长的是做文员4个月。种种活儿我也能做好,但却成了最差的一员,人缘差,对上司意图的悟性差,同事之间言行的亲和力差,求知创新的主动性差,对女同胞们的文明态度差……最后都是我炒掉老板扬头离开。要知道,我还有老爸!
我又跑到北京租房,干起了自由撰稿的行当。不知为什么,在学校学余创作时觉得自己是个天生文豪,但为生存写作反倒不行了,5个月下来,稿费刚够交房租,接下来又被一伙文贼偷了稿子,讨伐数月,气出了,稿费没了。弹尽粮绝饥寒交迫,电告老爸,说我正在创业关键时刻,没钱了,请支援!
老爸只回了一句:“那就饿死吧!”
一怒之下,回洛阳,不回家睡街头,第二天背水一战!
这回,什么余地都没有了,只为一口饭吃,而且必须当天就找到活干,只管饭也行!
还真找到了,正逢牡丹花会,我给一个卖牡丹饰品的老太太打短工,人山人海她忙不过来,我帮她卖,按我的战绩每天抽成。
第1天,我抽成7元;
第2天,我抽成15元;
第10天,我抽成98元……
老太太尖叫了:“哇呀!你真是奇才啊!不行不行,我不能让你埋没了!”
老太太带我去见一个大老板,那大老板竟是她的儿子!引荐介绍一番,老板问我卖饰品的绝招,我说:“屁绝招,逼出来的,第一天7元没吃饱,第二天开始拼命叫卖,接下来就拼命改革,想出用金粉笔给饰品上写生肖赠语,又想到写小孩名字的昵称……”
老板拍案:“太好了,我缺一个销售经理…·。”
老板这才问我的身世来历,问罢瞪大了眼睛:“张仁是你什么人?”“嘻,是我老爸!”
老板和他妈一起尖叫,马上打手机,说了几句,跑到外面去又说了好久,再进来,变了脸色,说:“对不起,你爸说让你从车间小工干起……你爸现在也是我的总裁,没办法……”
我想了想,说:“行!”
我明白了,老爸的阴谋就是让我找到零,我已经找到了,我坚信我可以从零起步,走向百、千、万、亿……谁怕谁啊!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七
小时候,我一直喜欢看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八
同学们好!
今天我想跟大家讲一个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出米岩的故事。这是我爷爷的爷爷告诉爷爷,爷爷传下来告诉我的。因为这个故事讲的是我的老家平乐,所以我记得非常清楚。
出米岩位于平乐青龙的狮子山上,岩前有个大池塘,叫做大社塘。
相传明朝年间,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和尚,敲着木鱼,背着口袋,说是来化缘的。他在这里化了很久的缘,后来就在此岩定居下来了。
不久,又来了一个和尚。后来的和尚在出米岩找到了老和尚,只见老和尚银须斑白、红光满面。原来在这个岩处有一个神奇的洞眼,它会出米,传说这个出米岩是金鸡的屁股,而金鸡头却在广东。
后来的那个和尚想把米存起来,拿到集市去卖。于是找来钢凿,把“鸡屁股”凿大,让出米岩多流米。没想到,这一凿可就坏了,金鸡被凿痛,屁股坏了,从此,米也就不出了。
老和尚后来四处化缘,在出米岩处修了一座庙,写上“出米岩”三大字,还刻了许多石碑。清代诗人题诗一首:“岩中穿一孔,玉粒何时涌,饕餮是何人?凿断仙粮种!”
现在,出米岩那个小小的洞眼,还在一滴地滴着水,落水的地方,有一排排鱼鳞似的东西,无论你穿什么鞋踩上去也不滑。人们传说,这些鱼鳞似的东西是那时漏下来的米。出米岩的岩边,如今都还有很多和尚的坟墓,但由于年代已久,看不清真实面貌了。
听完这个故事,同学们应该懂得了吧?这个神话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心。
今天我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九
记忆中的动画片不但陪伴了我快乐成长,同时也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题记
提起孩童时代,很多人都会想起那份在时光中温存的快乐。那段时光对我而言,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动画片了。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看的动画片有很多。例如:《熊出没》、《喜羊羊与灰太狼》、《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等等。每次放学回到家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视机,播放出自己最喜欢的动画片,可总是在意犹未尽时,电视机就被突然的关掉了。孩童时代我最喜欢的动画片理所当然是《熊出没》啦!看着熊大和熊二与伐木工人光头强的斗智斗勇的经过,我便会笑的人仰马翻。这给我单调的童年时光涂抹了亮丽的色彩,让我每天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尽管那时候我年龄尚小,但看动画片似乎有了自己的主观评判了。在《熊出没》这部动画片中,我觉得这其中的熊大熊二做也不足够好。如:光头强去市场买菜,两头熊没有经过光头强的同意就随意进入他的房间,还随意的吃东西。这种事情连当时的我都觉得不太合适,动画片的制作人却不知道。也或许是导演故意设置这样的情节,给看动画片的我们以教育意义吧。尽管有些小遗憾,但一点也不影响我的喜欢。
还记得有一集,讲了熊二在光头强家乱吃东西,吃坏了肚子,竟然还把责任推卸给光头强,自从看过这一集过后,我觉得熊大熊二在我的印象里也不是那么完美了。这时,在我旁边的妈妈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熊也是一样的.。”从那过后,我便明白了人都不是完美的,总会有缺点的。这也是我喜欢《熊出没》这部动画片的理由之一。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画片,它陪伴我度过了幸福的时光;陪伴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无尽的趣味。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
这只是一个很短的寓言故事,不过是我最喜欢的,小时候奶奶也也给我讲过一个类似的,很短,希望来这里的朋友能看完它,很受用的。
把一只长颈鹿带到世上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长颈鹿胎儿从长颈鹿妈妈的子宫里掉出来,落到大约3米以下的地面上,通常是后背着地。几秒钟内,它翻过身,把四肢蜷在身体下,依靠这个姿势,它第一次得以审视这个世界,并甩掉眼睛和耳朵里最后残存的一点羊水。然后,长颈鹿妈妈便用粗暴的方式把它的孩子带到现实生活中。
加里·里士满在他的著作《动物园观察》中,详细描绘了新生的长颈鹿是如何学习它的生活第一课的。
长颈鹿妈妈低下头,以看清小长颈鹿的位置,然后将自己确定在小长颈鹿的正上方。它等待了大约一分钟,然后做出最不合常理的事———它抬起长长的腿,踢向它的孩子,让孩子翻了一个跟头后,四肢朝天倒在地上。
如果小长颈鹿不能站起身来,这个粗暴的动作就会被长颈鹿妈妈不断地重复。躺倒在地上的小长颈鹿为了能站起来,拼命努力。有时候因为疲倦,小长颈鹿会暂时停止努力。长颈鹿妈妈一看到,就会再次踢向它,迫使它继续努力。最后,小长颈鹿终于第一次用它还在颤动着的双腿站起身来。
这时,长颈鹿妈妈会做出更不合常理的举动,它又一次把小长颈鹿踢倒。为什么?长颈鹿妈妈想让孩子记住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在荒野中,小长颈鹿必须要能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以免与鹿群脱离,因为只有在鹿群里它才是安全的。荒野中的狮子、土狼等野兽都喜欢猎食小长颈鹿,如果长颈鹿妈妈不教会自己的孩子尽快站起来,与大部队保持一致,那么小长颈鹿就会成为这些野兽的猎物。
已故著名作家欧文·斯通就懂得这一点。他毕生研究伟人,为许多人写过传记,其中包括凡·高、弗洛伊德和达尔文。
斯通曾经被问及是否发现了贯穿所有这些杰出人物生命的线索。他说:“我写的这些人,在他们的生命中,总有一个既定的大目标或者梦想,然后他们就为了实现目标和梦想而努力。他们都曾遭遇当头一击,一度被彻底打倒,然后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们走投无路。但是,每次被击倒后,他们总会站起来。你永远不能摧毁这些人的意志。”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一
“吼吼吼……我家主人真糟糕,用完我也不把我收好!”听见直尺把心一横地骂道,直把安眠在笔盒里的量角器吵醒。
“直尺大兄,你就将就一下吧!你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比我多著呢!”浑圆的量角器,企图用最委婉圆滑的语气,希望能平息直尺野蛮的怒气。
“主人就光知道把我用,丝毫不珍惜我。看那!身上又是黑漆漆的铅笔痕,弄得我好不舒服!”直尺只知道怎样燃烧心中怒火,却不知怎样才能淋熄。
量角器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勉强自己在野蛮人耳边说理,只任由他无理取闹。要知道,量角器深知如何明节保身才是生存之道。
可直尺的咒骂,却把倒在书桌角落的三角尺激怒了,他句句尖锐张张刀地朝直尺喊道:
“直尺,你就知道整日怨天尤人,却不知自己那狗、屁直肠肚子令人多难受!”
“你知道主人是多器重你麼?”三角尺三尖八角的嘴脸,活像打翻醋埕的铁嘴鸡,咯咯……咯咯地敲打著桌面叫嚣。
说实话,直尺在主人百多件文具中,是较受重用的一个,无论主人要画直线,连横线,还是要整齐撕下纸张,他完全能够胜任。在主人的文具使用排行榜中,直尺就排在第四位,仅次于第三位的橡皮擦,而第一,二位就是铅笔跟钢笔相互交替位置。虽然直尺三甲不入,屈居第四,但这样的排名在其他文具眼中,已是可望不可及的高度了。因此,三角尺十分不满也是情有可原。
“我看你也好不了哪里去!野蛮程度也彼此彼此嘛!”这时候的直尺语气嚣张骄傲,就像难得遇到吵架高手般,駡人的火气也上升了不少。
“我跟你可不同,骂人技巧更是锐不可挡,你凭什麼跟我斗?哈!蛮劲?”三角尺带刺的话,虽没伤及直尺内臟,却把他愤怒的神经全挑起来了。
不过说起蛮劲,直尺那傢伙还是略胜一筹的。在主人还小的时候,直尺就充当主人的宝剑,常在学校教室里跟别人比武,打得不亦乐乎。这下子被尖嘴鸡三角尺语言挑拨,他沉埋内心的打架劲头也上来了。也许是主人长大懂分寸了,不会拿起尺子到处乱砍乱劈,才把屈弊的好胜直尺,平时只能对空气谩骂发洩。
早看直尺不顺眼的三角尺也来了劲,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向直尺横宽平板的身体来一记尖刺。在这之前,那三角尺还不断埋怨自己也有三直边,可一直没受到主人重用。事实上,是他没理清自己的短处,就算自己那三边加起来也抵不上直尺身长的一半。
直尺身子长,但灵敏度却及不上三角尺,他被来势汹汹的尖刺袭来,也只能用身体抵挡。细尖的三角尺就这样在长直尺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划痕。即使直尺身体再清澈透明,那惨白的细长伤口还是明显地悬在身上,好不雅观。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二
我最喜欢的动画片和电影分别是《哪吒之魔童降世》和《西游记》。
《哪吒之魔童降世》里面有很多好玩的片段,比如说刚开始的时候玉帝派太乙真人和申公豹过去收服一个妖怪,太乙真人他就说“虽然胖,但是也抵挡不住我逼人的帅气!”然后打架的时候他一下子就被妖怪给踢进云里去,云成了一个人形。然后过了一会儿,他又从云里出来的时候,他就拿自己的武器,把妖怪的两只手缠住。结果,妖怪又变出4只手来,两只手一直在打他的脸,另外两只手一直拿着镜子,梳着头发。
另外一次就是李靖的妻子。她的肚子鼓鼓的,却生不下孩子。于是他们就到一个地方去拜。结果发现,太乙真人从楼顶上掉下来。然后他说“俺乃太乙……”话都没说完,结果从楼上掉下来一块木板(他之前把那个屋顶弄了一个洞了,上面有块木板松了)把他打晕了,他又生起了一个手,然后说:“真人”手就掉下去了。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你的命运不是由老天爷来决定的,而是由你自己来决定的。就像哪吒说的,我命由我不由天。
西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有一次孙悟空被一群小妖怪围在中间,然后他就拔了一撮猴毛儿,变成了好多个小猴,他就把金箍棒变在天上,自己爬上去,翘起了二郎腿看着这场战斗,其中的小猴还挺无赖的,居然翻过去以后把妖怪的裤衩给扒下来了(无语)。
看了《西游记》后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做不到的,只有不想做的。就像唐僧,走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放弃。在普通人看来,这很难完成,但历史上的唐僧他也走过这么久,更何况他的身体比较瘦弱呢?但他跋山涉水,最后终于取得真经。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4)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10篇
从小,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军人了,我觉得军人的形象很高大,保卫祖国,上阵杀敌,很值得人敬佩。所以,从小我对军人就有一种崇拜感和敬佩感。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我敬佩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别人的某些方面比自己强太多了,不由得自己不去敬佩。
初二那年,我们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是个女生。个子矮矮的,头发很短,像个假小子一样。老师把她安排坐在了我的边上。一开始,我对她比较反感,不仅是因为她的形象,更是因为她的很多行为。上课时,她坐的端端正正的,感觉像在看人民大会一样,而我,很随意的坐着,就是那种怎么坐在舒服就怎么坐的姿势。有一次,她看不过去了,对我说:你上课能不能坐好一点?坐也得有个坐像吧?我本来就对她印象不好,听到她这样一说,气不打一处而来,立马就和她吵了起来,关你什么事啊,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想到,这样一吵,最后把她气哭了。我的心里也是挺愧疚的,于是,慢慢的上课我也开始学她一样,坐得端端正正的。除了这个之外,她还有一个*惯,那就是吃饭基本不说话,不像我们这些男生一样,吃饭嘻嘻哈哈,大声叫唤着。后来,她也不厌其烦的和我说了很多吃饭不说话的好处,慢慢的我也学着她去改变了。还有很多很多的*惯,都是她慢慢地给我改正过来的。我不禁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你的*惯这么好啊,比别人优秀很多啊?她和我讲起了她的故事。她的家庭是一个军人家庭,爸爸是一个军人,妈妈也是一个军人。所以从小开始,爸妈就对她实施军事的话教育,从小就比别人的.小孩子要严格,可她是个女孩子啊。她居然做的这么好。我对她产生敬佩之情的同时,也有一丝的同情她,或者羡慕她吧。同情她没有像我们一样快乐玩耍的童年,但是羡慕她有个军人的爸妈。我也和她说了自己的故事。后来,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毕业了,她走了,她去了更好的学校,我也去了不错的学校。我很感谢她,谢谢她。她是我一直一来最为敬佩的同学了。
一头俏丽可爱的短发,像哈比人一样可爱的身材,红通通如苹果的小脸蛋总是笑容可掬的待人,和她在一起,心情就被她的笑容感染,非常的愉快,个性如小婴儿般天真的她,就是我的同学——黄子滔。
子滔的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对人和气又温柔,记得有一次,综合活动有一项活动——做小报,我们这组非常踊跃的讨论,由于当时讨论的太尽兴,在讨论过程中,一不小心“嘶-!”子滔课本的其中一页就这样被撕下来了,大家看到时,都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不过子滔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反而还安抚大家的情绪,一点儿也不生气,这就是子滔,总是对人包容又体谅。
不过,子滔除了有宽大的包容心之外,她的艺术天份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上音乐课时,不论是哪首曲子,她都是一吹就上手,流畅度可说是百分之百呢!也因此被选为学校的节奏乐队的成员之一,相当优秀!上美术课时,任何的作品她都能画得栩栩如生,而且只要谈到有关艺术,她的脑子里全部都是想法,子滔真的很有艺术天份呢!
和子滔相处的过程中,让我学到子滔的包容与体谅,其实人与人相处只要多包容一点,气氛就会融洽一点;试着多体谅别人一点,自己的快乐也会多一些,虽然目前的我还不能做到像子滔一样,但是我会努力去学*子滔的优点,希望自己也可以待人处世更为圆融,懂得更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的同学周雨桐,扎着一个马尾辫,皮肤白白净净的,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白雪公主。她助人为乐、热情、乐观、心胸宽广,我非常喜欢她。
周雨桐长得很高,在女生队伍里排名第二。下课了,我和周雨桐一起玩的时候,远远望去,真像一个大人领着一个小孩,我在她身边可有安全感了!高个头、大用处啊,比如:圣诞节的时候,大家都忙着装点教室,周雨桐看到有的矮个同学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挂不上拉花,就赶忙跑过去,一边跳上桌子,一边说:“我来吧,我个子高!”,还有运动会赛跑时,周雨桐更是凭借她那两条“飞毛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地一下跑了出去,把其他同学都落在了后面,最终,为我们五八班赢得了冠军。
周雨桐非常乐于助人,团结同学。每当我伤心的时候,都是她来安慰我;每当我被别人误解的时候,是她来开导我;每当我遇到难题解不开的时候,是她来帮助我;有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周雨桐还是一个乐观、阳光、热情的女孩。有一次,同学们聚在一起讲笑话,讲完了,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周雨桐就哈哈大笑起来,瞧,她就是这样一个爱笑的姑娘!我每天看到周雨桐脸上都挂着甜甜的微笑,仿佛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愁事儿,我也被她这种乐观的态度所感染,和她在一起,什么苦脑的事都没有了。她还是一个热情的女孩。寒假的时候,她几次邀请我到她家玩,可是因为各种原因我都没能去,我有些不好意思,可她一点也不在乎,我从心底里感谢这个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同学周雨桐,一个助人为乐、热情、乐观、阳光的女孩。
我有一个同学,她的名字是——王语悦。她的个子不高,剪着一排整齐的刘海。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带着机灵劲,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脸蛋白里透红。
她的爱好是画画。有一次,她要去参加画画比赛,她画的十分好,因此,她得了一等奖。我羡慕又佩服地对她说:“你画得好认真呀!”她说:“谢谢你,其实我早上八点多画一幅画,中午一点多画一幅画,晚上六点多又画一幅画,我一天要画三幅画。”我惊讶地说:“真的吗?”她说:“真的。”她这样用功练*,能画得不漂亮吗?
她的优点是学*好。她写作业时认真,她的字也很漂亮,她每次都认真地写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完以后,又主动补了好几课的资料。
她的缺点就是暴力。每天在她学校里下课的时候,男生都是快速跑出教室的,还好,她的手快,抓住了一个男生,被她狠狠地打了一顿。因此,全班男生都怕她。
这就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你喜欢她吗?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最佩服的人,有人佩服学*好的人,有人佩服性格好的,爱劳动的.....而在人才济济的四五班,我最喜欢和佩服的人是我们的体育健将齐同学。
我们*惯叫他齐子,人长得特别帅。他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耳朵最可爱,大大的,人称“招风耳”。那张小巧的嘴巴讲话,有时清楚有时结巴,但人不能只听讲话。如果你不认识他,你肯定不知道,他学*好,人缘好,字漂亮,作文好!但他最厉害的也是最喜欢的是短跑和篮球。
记得那次运动会,齐同学不仅摘得了第一,还打破了五十米的记录。五十米比赛他只用了三分之一的力量便拿下了冠军。紧接着是二百米,冲刺时,齐同学活力全开,直奔终点,摆脱了身后的选手,拿下冠军,为自己和班级争得了荣誉。
除了跑步,齐同学还是个篮球高手,特别强。每天下课的时候他都会去打篮球。当他拿到球时,球就像沾在他手里一样,想断断不掉;投篮时,想盖又盖不住。他的命中率极高,投篮十拿九稳,就算是雨天也难不倒他。他的篮球技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令人闻风丧胆。他有专业的投篮姿势,无人可敌的速度和篮板,称霸篮球场,更是我们班篮球的佼佼者,还被全班同学称为“操场上的无敌小霸王”,即使受伤也坚持。有同学受伤时,他总会主动帮助别人。但他一点也不骄傲,而是报着谦虚的态度去认真学*。
这就是我喜欢的“操场小霸王”,速度上无敌的他,还学*好,乐于助人。他就是我学*的榜样,阳光,向上,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他了呢?
“叮咚,叮咚……”门铃响起,他又出现在老师家的问口,头发乱得像一个鸡巢,手里还拿着还没吃完的早餐卷。老师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这么晚了才来,干什么呀?”这时课已经上到一半了,他赶忙把东西放下,认真地写起作文来……
他就是我喜欢的同学,他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有一次体育课上,大家刚刚跑完800米,累得气喘吁吁,都坐在跑道边休息。只有他,躺在水泥地上,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少爷,把水泥地当成了床,很悠闲地斜靠在地上,乍一看,还有点像贵妃醉酒的姿态。我们嗓子眼里火辣辣地感觉和满胸膛紧张的心情,马上就放松下来了,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一次,我们在课堂上考试作文。大半节课过去了,我努力地写作,已经差不多快写完了。可是他呢?连一半都还没有完成。要是我的话,早就心急如焚了,可是他还在那儿悠悠地写着,真为他捏了一把汗。临*下课了,同学们都把考卷交了上去,只有他和其他几位同学还在吃力地赶着,终于在考试的最后一分钟交了考卷。然而,考试成绩出来后,他是全班作文写得最好的,老师还在课堂上把他的作文当作范文读呢!真叫人瞠目!
还有一件事让我特别留心,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他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得去买早餐,早餐买好后又匆匆忙忙得骑走了,好像又一个辅导班要迟到了似的。
是的,他就是我们班的开心果,他虽然没有觉得自己是故意让同学们开心的,但是在不经意中,显露出幽默的神情来。他就是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不会狡猾使用手段、用心计。他也是一个惹人喜爱的人,所以我很自然就和他做了多年的朋友。我也希望他能改正拖拖拉拉的坏毛病,至于他的特点,尽情地由他发挥吧!
听了我的介绍,你知道这个做事慢条斯理,为人正直,性情幽默的人是谁了吧!
她有高高的个子,扎着黑黑的马尾辫,水汪汪的大眼睛,挺拔的鼻梁,樱桃小口,书画精通,她是我们班上有名的大才女,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杨璐荣!我可喜欢她了!
杨璐荣可算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天,我开开心心地去上学,正巧遇上了杨璐荣,便和她有说有笑地向学校走去。到了学校外,我和她一起去买早点,一摸口袋,不好!口袋里空空如也,用来买早点的三块钱不见了!杨璐荣见我一惊讶,马上着急地问我:“小蒲,怎么了?”我哭丧着脸,说:“我的三块早餐钱不见了!前几天我的口袋就破了一个洞,我没在意,现在到好,早饭钱一准是从这里掉出去了!”她一脸的惋惜,想了想对我说:“小蒲,没事的,我请你!”我再次摆出“惊讶”的表情。而她却毫不含糊,拉着我来到早点铺子边,买了两份三元的早点,我填饱了肚子,收获了友谊。中午,我特地拿了三元钱,想回请她,可她不接受,还说:“没事,就当我请你。”结果后来,反而又是她又请了我一块钱的零食。
杨璐荣不仅在生活上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她在画画方面也是出类拔萃。
有一次,我画了一个自认以为不错的女巫,去向杨璐荣请教是否还能改进一下,她仔细的看了看,叫我把画留下,她帮我改。我想了想,答应了。下了第三节课做完操,她把画好的女巫还给了我。我一看,哎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竟然把女巫改得比原来要漂亮十倍百倍!短的头发变成了齐腰的长发;普通的小眼睛变成了妖艳的桃花眼;不起眼的鼻子变成了高挑的鼻梁;小小的嘴巴变成了有尖牙的大嘴;扁扁的脸蛋变成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弯弯的女巫帽变得又尖、又圆、又直;简陋的衣服变得华美又充满魔女风;一双难看的鞋子变了高跟长靴子;更难得的是,杨璐荣竟然把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就连坐在我后面的吴垤村和谭志杨也赞叹不已。
杨璐荣,一个在生活上乐于助人,在学*、画画上出类拔萃,连样子都那么可爱的女孩,我喜欢她!
从小,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军人了,我觉得军人的形象很高大,保卫祖国,上阵杀敌,很值得人敬佩。所以,从小我对军人就有一种崇拜感和敬佩感。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我敬佩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别人的某些方面比自己强太多了,不由得自己不去敬佩。
初二那年,我们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是个女生。个子矮矮的,头发很短,像个假小子一样。老师把她安排坐在了我的边上。一开始,我对她比较反感,不仅是因为她的形象,更是因为她的很多行为。上课时,她坐的端端正正的,感觉像在看人民大会一样,而我,很随意的坐着,就是那种怎么坐在舒服就怎么坐的姿势。有一次,她看不过去了,对我说:你上课能不能坐好一点?坐也得有个坐像吧?我本来就对她印象不好,听到她这样一说,气不打一处而来,立马就和她吵了起来,关你什么事啊,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想到,这样一吵,最后把她气哭了。我的心里也是挺愧疚的,于是,慢慢的上课我也开始学她一样,坐得端端正正的。除了这个之外,她还有一个*惯,那就是吃饭基本不说话,不像我们这些男生一样,吃饭嘻嘻哈哈,大声叫唤着。后来,她也不厌其烦的和我说了很多吃饭不说话的好处,慢慢的我也学着她去改变了。还有很多很多的*惯,都是她慢慢地给我改正过来的。我不禁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你的*惯这么好啊,比别人优秀很多啊?她和我讲起了她的故事。她的家庭是一个军人家庭,爸爸是一个军人,妈妈也是一个军人。所以从小开始,爸妈就对她实施军事的话教育,从小就比别人的小孩子要严格,可她是个女孩子啊。她居然做的这么好。我对她产生敬佩之情的同时,也有一丝的同情她,或者羡慕她吧。同情她没有像我们一样快乐玩耍的童年,但是羡慕她有个军人的爸妈。我也和她说了自己的故事。后来,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毕业了,她走了,她去了更好的学校,我也去了不错的学校。我很感谢她,谢谢她。她是我一直一来最为敬佩的同学了。
是谁的眉毛像两片柳条?是谁都要经常黑葡萄似的,水灵灵的?是谁的小鼻子挺挺的,怎么也按不下去?是谁的头发乌黑发亮?是谁的嘴巴小巧玲珑的,说出的话有时让人哈哈大笑,有时让人火冒三丈?下面,就让我告诉你吧!
她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女孩。有一次我生病了,一连好几天都没去学校上课,正当我觉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她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每天不管是晴空万里,还是风暴都来帮我补课,他让我到赶了上去。我对她千恩万谢:“都会让你看我的手机才能上去!”她却不以为然的说:“帮助同学,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要那么感激我。”
她还是一个笑话大王呢!有一次,我被一位同学说是“缩头乌龟”而生气。她见了,立马给我讲一个笑话:“一只蛋掉进河里了,它叫什么蛋?河(核)蛋!有一只蛋特别倒霉,它叫什么蛋?倒(导)蛋!”旁边的人都笑了,可我听了还是闷闷不乐,她见了,又讲起了另一个笑话:“一天地理老师带了一个地球仪来上课,校长也来听课,老师问小明:“今天教室里多了一个什么东西?”小明回答:“多了一个校长!”老师忙说:“校长不是个东西!””“哈哈哈哈!”大家都笑得人仰马翻,我也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怎么样?听到我的介绍,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我永远的好闺蜜——陈滢莹!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我们班的李铭诚同学,当然此喜欢非彼喜欢。
我喜欢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学*好,是电脑高手,还是体育健将。
先说说他的体育。他在班里跑步的速度,可是数一数二的,运动会接力赛的时候,他一接到棒,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他跑的非常快。他在第五棒,我们班本来就有一些优势,经他这么一跑,我们的优势的更大了。但是其他班有几名“老将”,我们的优势又被追回来了。虽然最后我们拿了第三名,但是为我们班摆脱了“千年老四”的称号。
再讲讲他的学*。语文考试每次分数绝对都在98分以上,就算书写被扣了分,也是在95分以上的分数。他的数学在班里是绝对的第一,如果发卷子的时候老师说有一个100分,那么十有八九是他拿的100分。它的英语也几乎是次次100分,所以我说他的学*非常好。
他的编程技术也是班里其他人望尘莫及的。他每次用编程猫编出来的游戏,其他人都模仿不出来,就算模仿也要请教一些问题。比如我们班的李锜为同学大致模仿出来了,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
这就是我喜欢的李铭诚同学。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5)
——我喜欢的美味作文10篇
湘菜中的爆炒小鱼干是我最喜欢的一种美味。
每一次去吃湘菜,我都要吃爆炒小鱼干。这道菜不但色、香、味俱全,而且光是看颜色就令人垂涎三尺。
刚刚把小鱼干端上桌时,上面还冒着丝丝热气,就像是给这道菜蒙上了一层白纱。当热气散去时,盘子里的菜便显露出来。你瞧,红色的辣椒,绿色的韭菜,棕色的小鱼干,再撒上一些切得细碎的蒜末,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那菜,红得似火,绿得青翠,棕得深蕴,白得纯洁。看着这盘菜,有着想“大干”一场的冲动。
你可别见它“长得”这么漂亮,就冒冒失失地拿起筷子就吃。它那个味道,可真是相当的火辣,不能吃辣的客人可不能乱吃。夹起一条小鱼干,放到嘴里,只要舔一下,整个舌头就立刻被火辣辣的味道所“包围”。很快,那味道便开始“侵略”我们的嘴巴、喉咙以及全身上下。还没吃几口,全身上下就已经热乎乎的了。当一盘菜吃完后,你早已满脸通红,头上挂满了汗珠。细细地品尝,可以吃出这盘菜独有的鲜美:小鱼干带着泥水的乡土气息,韭菜中的水早已沥干,辣椒也是鲜得不得了。
记得我第一次吃时,一下子就把一大团菜塞入口中,结果害得我像一下子喝了超多的醋,酸死我了。
那道菜的味道,绝对是吃过一次就永生难忘的。
我家附*是美食一条街,鸡蛋饼,铁板鱿鱼,烤鸡翅,炸薯条等等应有尽有,要问我最喜欢什么美味,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臭豆腐!”
臭豆腐是一项流传于全国及世界的豆腐发酵制品,但在各地的制作方式、食用方法均有相当大的差异。臭豆腐分臭豆腐干和臭豆腐乳两种,都是流行的小吃。老人常吃臭豆腐,还可以增加食欲,起到防病保健的作用。
长沙的臭豆腐称为“臭干子”,一开始臭气扑鼻,放入油锅慢慢炸,直到颜色变黑,表面膨胀以后,就可以捞上来,浓香诱人,浇上酱料即成芳香松脆、外焦里嫩的臭干子;绍兴油炸臭豆腐则是将臭豆腐投入五成热油锅中炸至外脆里松即可,颜色为黄色,蘸辣酱吃。
我吃臭豆腐,都是把炸好的豆腐放在酱料里充分浸泡,然后一大口全部放进嘴里,慢慢咀嚼,汤汁的香甜和臭豆腐松脆,一下子全融合在我嘴里,美味极了。臭豆腐亦臭亦香,奇特诱人,我一下子就能吃掉一大盒子。
听说,*就最喜欢吃臭豆腐,他曾说过:“没有吃过长沙臭豆腐就等于没来长沙。”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蠢蠢欲动了呢?快去品尝吧!
水晶虾饺,是我最爱的美食之一,它透明的外壳与鲜嫩的虾肉,会令所有人垂涎三尺。
第一次吃到水晶虾饺,是在万达广场的粤仔湾。那里有许多美食,不过还是数我介绍的水晶虾饺最为耀眼:它长着像小笼包一样的外壳,只不过是透明的。它的外壳像一个新生儿的皮肤一样柔滑而富有弹性,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摸它。而里面的虾在外壳的透明衬托下,显得更加小巧精致。水晶虾饺就像一个个小花骨朵盘坐在盘子里,让人忍不住想要尝一口。水晶虾饺闻上去基本没有什么味道,因为外面一层藕粉皮包住了虾的腥味,这样吃起来就更加清爽可口了。
水晶虾饺的做法我不太熟悉,不过原料我倒是很清楚。它是由虾肉与藕粉制成的皮组成的。剥虾这道程序可是十分考验耐心度的,要先把虾的头剥掉,只剩下虾最有营养的下半身,而剥这样一只虾需要的精力可想而知。一只虾饺需要三四只虾,做好这些以后,只要用藕粉皮把虾包起来蒸熟,一只水晶虾饺就做成了!
水晶虾饺的味道可以说是浓香四溢,在吃它时,会感觉在享受一顿至高无上的海鲜大餐。咬第一口时,你会觉得外壳与虾肉吃起来是分离开来的,而慢慢咀嚼后,你会觉得两者融为一体,味道恰到好处。渐渐地会感觉到越来越好吃,越来越细腻爽口,吃完后还会感觉唇齿留香。
吃水晶虾饺时,我有一个癖好:先把“水晶外皮”吃掉,只剩下光秃秃的虾肉,再细细地品味虾肉的美味,而表弟的吃法也十分逗趣:先把里面的虾肉狼吞虎咽下去,再剩下外壳孤零零地躺在碗里,一看表弟就是“食肉动物”!
水晶虾饺不仅外形讨喜,味道也十分鲜美,让我直到现在都无法忘怀。
这几天,宜昌夷陵广场正在举行美食节,朋友圈都在晒着各种美食,我自然而然想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一种食物——可乐鸡翅。
我对着百度找了种最简单的做法,先准备好鸡翅、大葱、蒜、老抽、生抽和香菜,在鸡翅正面和侧面都划上三刀,方便入味。锅中放入冷水,用大火烧开,烧开后再放入鸡翅,用汤勺将其稍微搅拌,去除血水,加葱姜去腥。再将鸡翅捞起,盛到一旁冲凉备用。在洗好的*底锅中加入少许黄油,烧开一分钟后,有序加入鸡翅,两面都要炸炸至金黄色,五分钟一面,两个面差不多十分钟,再开小火炸一分钟,关火。过一分钟后再加入半听可乐,用大火烧鸡翅,五分钟内加入料酒,生抽和老抽,开小火烧两分钟后关火捞起,往上面撒上配料香菜,姜片葱段即可,一盘诱人的可乐鸡翅就做好了。
起锅后的鸡翅黄中泛黑,先从两边撕下皮肉来吃,露出骨头,将两根骨头上表面的肉吃光,然后掰开骨头吃里面的肉,最后慢慢开动骨头上的**和剩下的肉,香醇的鸡肉混着可乐味儿,真让人回味无穷,吃了还想吃,我常常能一口气吃个十来个,直到把肚皮撑得圆鼓鼓的,才心满意足的躺下来,再闭着眼睛细细回味鸡翅在口中的味道。
据说这是一种从国外流传过来然后在*改进后的做法,别人公开美食照片让我眼馋,我就一个人闷在家里做美食,吃美食,“有鸡翅从锅中来,不亦乐乎。”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可不,随着人民生活水*的不断提高,出现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食品,进入21世纪,可更是如此,什么薯片、冰棍、可乐、雪糕、蛋糕……数不胜数!而这些食品中,肯定有你最喜欢的一种。我最喜欢的就是克莉丝汀的“超软小餐包”。
要说我为什么最喜欢它,原因有两个。
一次,我复*得充分,考试时小心、仔细,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因此,妈妈答应给我买好吃的,我好不犹豫地点名要去“克莉丝汀”买。
借着去学钢琴的机会,我们来到“克莉丝汀”饼屋,琳琅满目的商品使我目不暇接,我左看看右瞧瞧,终于买了“超软小餐包”、“年轮蛋糕”、“蛋挞”等食品。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品尝起来,当品尝到“超软小餐包”时,我爱不释手——不仅因为它是我的“奖品”,更因为它最美味。
当然,我也是有孝心的。我给妈妈尝了一个(爸爸不要吃),可她却咬了一口说:“不好吃”,我信以为真,便把剩下的一扫而光。这时,我无意中听到妈妈对爸爸说“其实那面包很好吃,看孩子那么爱吃,我舍不得自己尝一个啊!”哦,原来妈妈……我顿时热泪盈眶,也更爱吃“超软小餐包”了。
“嗯,又松又软又甜,真好吃!”我一边品尝着“超软小餐包”,一边写下了这篇作文,身后,妈妈甜甜地笑了……
湘菜中的爆炒小鱼干是我最喜欢的一种美味。
每一次去吃湘菜,我都要吃爆炒小鱼干。这道菜不但色、香、味俱全,而且光是看颜色就令人垂涎三尺。
刚刚把小鱼干端上桌时,上面还冒着丝丝热气,就像是给这道菜蒙上了一层白纱。当热气散去时,盘子里的菜便显露出来。你瞧,红色的辣椒,绿色的韭菜,棕色的小鱼干,再撒上一些切得细碎的蒜末,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那菜,红得似火,绿得青翠,棕得深蕴,白得纯洁。看着这盘菜,有着想“大干”一场的冲动。
你可别见它“长得”这么漂亮,就冒冒失失地拿起筷子就吃。它那个味道,可真是相当的火辣,不能吃辣的客人可不能乱吃。夹起一条小鱼干,放到嘴里,只要舔一下,整个舌头就立刻被火辣辣的味道所“包围”。很快,那味道便开始“侵略”我们的嘴巴、喉咙以及全身上下。还没吃几口,全身上下就已经热乎乎的了。当一盘菜吃完后,你早已满脸通红,头上挂满了汗珠。细细地品尝,可以吃出这盘菜独有的鲜美:小鱼干带着泥水的乡土气息,韭菜中的水早已沥干,辣椒也是鲜得不得了。
记得我第一次吃时,一下子就把一大团菜塞入口中,结果害得我像一下子喝了超多的醋,酸死我了。
那道菜的.味道,绝对是吃过一次就永生难忘的。
美味的食物有很多。有的小朋友喜欢吃宫保鸡丁,有的小朋友喜欢吃黄焖鸡米饭,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自己家包的饺子。
每当我看到这些饺子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捏饺子。首先要发面,上下的面团还是一小坨,下午就已经成一盆了;然后来调饺子馅。切一半韭菜和一半的肉馅,搅拌到一起,接着放一点盐和味精,放几滴油,整个屋子里就都是饺子馅的味道。饺子馅就做好了。最后一步就是包饺子了。往弄好的饺子皮放一小坨饺子馅,然后捏到一起,一个胖乎乎的小饺子就做好了。刚开始我捏的饺子大小不一,形态万千,到后面我就做的很好了。
饺子煮好了。出锅的饺子个个都是晶莹剔透的,而且隐约还能看到里面荤素搭配的饺子馅,从屋子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都可以闻到饺子的香味。煮好的饺子就像一个个胖乎乎的小娃娃。吃饺子一定要沾调料。调料里面必须要有醋,再加一点香油,如果你喜欢吃辣的话,还可以加一点点的辣椒。
每当我咬下去第一口时,饺子的香味和汤汁就在我的嘴里细细地品味着。饺子馅的味道咸咸的,配上味道淡淡的饺子皮,味道刚刚好。
记得我第一次吃饺子还是在两三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是冬至,奶奶给我说,冬至的时候如果不吃饺子的话,就会把耳朵给冻了。我问奶奶为什么,奶奶说是因为饺子长得像耳朵。于是,我赶紧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我碗里的几个饺子就统统到了我的肚子里。我心里想:这饺子就是好吃,我要一直吃下去。结果,我因为吃饺子吃得太多而生病了。
从此,饺子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你也想吃的话,就快点来我家吧!
有一次,去北京吃到了那里的特产——“冰糖葫芦",那味道真让人难以忘怀!每次上街游玩,只要听到卖冰糖葫芦的吆喝声,我的灵魂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勾引过去。
“冰糖葫芦”酸甜爽口,让我爱不释手。它不但味道酸溜溜很美味,而且长得也可好看了呢!一个个红彤彤的山楂,按大小依次排列下来串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一层晶莹剔透的糖稀,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亮晶品的让人垂涎欲滴。一口咬下去,让人感觉飞起来一般。山楂嚼在嘴里酸酸的,糖稀化在嘴里甜甜的,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不酸也不甜,味道刚刚正好。
听说小小的冰糖葫芦来头还不小呢!据说在绍兴年间,宋光帝最宠爱的黄贵妃生病了,黄贵妃面黄肌瘦,不思饮食,御医用了许多的贵重药品,皆不见有什么效果,皇帝见爱妃日见憔悴,也整日愁眉不展。后来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献出了一个方子,说只要用冰糖与山楂煎熬,每顿饭前吃个几粒就可以。大家都半信半疑,也只能先死马当活马医,食用了一个月,果真黄贵妃就好了。于是这个配方被老百姓串起来,并称它为冰糖葫芦,因为它救了贵妃所以冰糖葫芦很受欢迎。
那冰糖葫声是怎么治病的呢?我查了资料,在一本医药书上写着山楂有助于消化,还可以降血压等作用呢!
*几年,冰糖葫芦的花样有很多:有水果味的,豆沙馅的…不管什么味的,我都喜欢吃,都一一买来吃——因为冰糖葫芦是我喜爱吃的。
是一道小时候奶奶为我做过的菜了,但是这道菜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它就是炒粉皮。炒粉皮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看相也很好呢。粉皮的形状有的像长方形,有的像正方形。遍身都是滑溜溜的。一条条晶莹剔透的粉皮,看起来十分有光泽,掺和在汤里,使汤的味道也变得十分鲜美,喜欢吃肉的话,还可以把一些**放在表面上,这样,这道菜也就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了。
炒粉皮的做法及不简单也不难:首先,把刚买回来的粉皮放在开水里浸上半个小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把所有的材料准备好,把**炒熟。粉皮浸好了,就把它放在锅里爆炒一会儿,等过了几分钟,凉皮开始慢慢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时,那就说明,这道菜已经将*尾声了,这时, 再放入半碗水,过了一会儿,粉皮开始变颜色了,这道香喷喷的菜就已经做好啦。
炒粉皮的吃法也颇有讲究呢,先用勺子舀出一勺凉皮,一股香味顿时之间扑面而来,恨不得一口就把整个盘子里的粉皮全部吃光,味道甜丝丝的`,让人越吃越想吃,越吃越爱吃。我小心翼翼地把粉皮切开来,里面黏糊糊的,轻轻咬上一口,一瞬间就滋润在了我的心田。让我的心情一下从乌云变成了晴天,让人神清气爽。
炒粉皮不仅味道好,作用也可多着呢。常吃粉皮可以降低血脂,降血压,可以预防癌症,有抗癌的作用,还可以强化骨骼,维持酸碱*衡,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减肥呢。
如果你们想吃这道佳肴,快快来我家做客吧。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6)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10篇
我奶奶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他十分讨人喜爱。你瞧它那毛绒绒的身体、尾巴和小脚,真像一团毛绒绒的棉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的动着,鼻子像一颗葡萄一样滑溜溜的,真是可爱极了。
每到我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跑过来把一只前脚抬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吃的吧。”每到这时,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给她吃。
每当客人来时,我那只小狗就会“汪汪汪”的叫起来,所以我奶奶给它取名叫“汪汪”。我一叫“汪汪”,汪汪就会跑到我跟前,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
有一次,天空中下起了暴风雨,汪汪躲进了房子里,我怎么找也找不到。这时我非常着急,连忙回家问:“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汪汪’在哪里?”爸爸妈妈十万火急的问:“他不再屋子里吗?”“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我赶快往小狗屋跑,发现“汪汪”就躺在那里。原来小狗也是很聪明的,遇到下雨还会自己找一个地方躲雨,“汪汪”可真聪明。我松了一口气,说:“‘汪汪’终于找到了!”
啊!我的汪汪真是一只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狗。
从小到大,我接触到的最多的动物就是小狗。我的家人们都喜欢小狗,所以,这么些年来,我家养的小狗很多。只不过有好几只狗的寿命不长,每当我家里有一只小狗去世了后,我与我的家人都会伤心好一阵子。
如今,我家里还有四条狗,两条大狗,两条小狗。家里有它们看护着,就算我们外出不锁门也都是放心的。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喜欢它们摇头晃脑的样子,也喜欢它们蹦蹦跳跳的活泼可爱的样子。我家的小狗是非常充满着灵性的.,它们能够听得懂我们说的一些话,也能够看懂我们对它摆出的手势的含义。
我家那一条白色的大黄狗是最为聪明的,当我准备外出走到门口的时候,大黄狗都会用他的嘴巴将我一双学子叼到我的手边,我家的这条大黄狗很乖巧,很听话,我很喜欢它。正如上文所有说的,我家还有其他三只狗。狗是一种很有灵气的动物,拥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我家的这只大黄狗是能够根据我家里人不同的气味来分辨我们的衣物鞋子。所以每次大黄狗用嘴巴给我们叼来鞋子的时候都能够准确无误。
我家里其他三只狗虽然没有这只大黄狗这般的机灵与敏捷,但是同样也相当可爱。他们毛茸茸的毛发,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尾巴也是一摇一摆,任何人在面对这种模样的狗子时,都是会由心的赞叹一下他们的可爱。
我与我的家人都很喜欢这几只狗,我家的亲人们,还有我家的邻居,他们也都喜欢我家的这几只狗。每次一有人来我家,都*惯性的逗一逗它们。
我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因为它们的机灵与敏锐,也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大自然中的动物千奇百怪,狮子,老虎,大象,小狗,小猫,鹦鹉,仓鼠。因为我的老家是在农村的,所以我很喜欢鸡鸭鹅,小狗,小猪这些养的家庭。
就先说一下我老家(大伯家)情景了。我大伯家养着六只鸡,四只鸭,三只鹅,两只猪,三个小猪仔。一只大狗(中华田园犬)最后就是一只学人说话的小鹦鹉,但我一般不和他接触,因为他老学我说话。我很喜欢他们,就先说一下我的小猪吧。猪仔三之中我最喜欢一只,那一头黑黑的。我给他起名字叫做黑旋风。因为它跑起来连我都追不上。另一个叫粉嘟嘟。在一个叫肉嘟嘟。都是我的小可爱。还有一只小鸭。小丫我喜欢黄黄的。羽毛沾了水还不湿,很可爱。我经常在我大伯的房前屋后走过来走过去,常常会见到。三只母鸡,率领三群小鸡。在竹林中觅食。还有三只耸着尾巴的大公鸡,在场地上大踏步地走来走去。
他们的屋后有一条小河,这些鸭就在里面。他们在施桥底下,在绿树阴下,他们游戏水中,不时地把头扎到水下去觅食。即使附*的石头上有妇女在抖衣,它们也从不吃惊。三只鹅,其中一只我给它起名叫做醉白翁,因为他很像信天翁,又很像大公鸡,走起来的`步子醉醺醺的,因此我就给他起名字叫醉白翁。还有两只一只是叫优鼻鹅,因为这只的鼻子很好看。还有一只我就给他起名叫做扁鹊鹅(好像是我玩王者荣耀玩多了请大家不要介意),再说一下我的那只中华田园犬吧。他我给他起名叫做小黄,她很漂亮,有一对铜陵大眼,一个肉嘟嘟的小鼻子。一个小嘴巴。
这就是我的大伯家。
我喜欢乌龟,因为它天真,可爱,活泼。
有一次,我爸爸带我去逛街,我看到一家养鱼店,我连忙拉着爸爸过去,问:“你这儿有没有乌龟啊!”,那个店长说:“有”,我赶忙催促爸爸拿出钱包付钱给店长,店长把乌龟给了我,我高兴极了!
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的捧着盒子。我看着盒子里的乌龟,越看越喜欢,它就是我手心里的宝贝。这时小乌龟探出头来,好像在和我说:“我喜欢你!”。
到家了,我连忙把手上的乌龟装进纸盒子里,同时往塑料盒子里装了一点沙子和水,水是不能超过乌龟的头的,要不然乌龟就不能呼吸了。终于摆弄好了乌龟的窝,我把它放进这个我亲手为它制作的家。
“吃饭时间到了”我一说,乌龟马上盯着那块肉,好像十天没吃饭似的,我把食物放进盒子里,乌龟立刻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吃完后,乌龟还盯着我的龟食,我没给它吃,它像发了狂一样的猛拍打水花,直到我再放了一些食物才停止。小乌很胆小只要一看到有人来它立刻缩到龟壳里。但是,小乌龟又很贪玩,它用它的手不停的拍打沙子,清澈的水一下子变得浑浊起来了,它真是个调皮鬼。
它那么天真可爱、生气勃勃,我真喜欢它呀!
教师评语:文章语言朴实,对小乌龟较为了解,观察较为仔细。
动物世界是神奇的,有趣的,充满奥秘的,我喜欢的动物——鹰。在所有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鹰!··········· 瞧,鹰的翅膀大得都像一张床。不飞的时候,翅膀也能滑翔。
鹰的眼睛被人们称为“千里眼”能在高空中,望见地面上的老鼠,然后迅速地俯冲下去,捉住老鼠。嘴巴坚硬得跟钩子差不多。爪子很锋利,能一下子抓到动物里面的肉。·············· 鹰一般住在悬崖峭壁上,而且它的窝都是年复一年而建成的。吃一些小动物如:松鼠、田鼠、兔子、乌龟……鹰很爱自己的孩子,有时自己捕食,有时抢夺别人的食物。鹰很凶猛,有的鹰叫金鹰,因为那种鹰头上的毛是金色的;有的鹰叫秃鹰,因为那种鹰头上的毛是白色的.,很少;有的爪子上长长毛;有的爪子上光溜溜的,所以鹰的种类很多。·························· 有的国家喜欢鹰,把钱币上印上鹰的图案。有的国家非常喜欢鹰,把**上印上鹰。鹰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百折不挠、英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我特别喜欢老师今天讲的鹰的故事。
在动物世界里,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在我家里,就有一位名符其实的小坏蛋,它就是我们家里的小公主黑豆。
之所以叫它黑豆,是因为它全身乌黑发亮,像一位强壮威武的黑骑士,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却是一只爱美的小姑娘。
它是妈妈的朋友送给我家的,刚到我家时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妈妈看它身体太虚弱,就给它喂牛奶。日复一日,它变得越来越强壮,终于长成了一只勇敢的黑骑士。那胖乎乎的体型还像一个乌黑发亮的皮球。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哈,你没想到我们家的黑豆也是个爱美实力派吧,只要一有时间就去照镜子,好像是白雪公主中的巫婆一样,可它那姿势分明觉得自己是一位公主呢!
你可别小看了我们家黑豆的看家战斗力,它虽然不抵哈世奇当年的风范,但是它的咬合力绝对惊人,你要是把它放在家里,那你就别想护着你家的衣服,它能把你家的衣服扯成碎片,这就是我称它名符其实的小坏蛋的原因。
黑豆还很粘人,每当我们想出门的时候,它会一直尾随其后和我们家人一起跑,赶都赶不回,这就是跟人跟到底,送佛送到西吗?可是,有些公共场所是不欢迎它的,为此,我们一家人出门前,总是大伤脑筋。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公主黑豆。最后,我想悄悄地问大家:你们喜欢我家的黑豆吗?
我家有个“淘气包”,其实是一只小仓鼠。
它白白胖胖,一双黑黑的眼睛下面,有着一张小小的嘴巴。它有四只爪子,很喜欢刨土。
它非常喜欢吃五谷杂粮,一旦被它闻到气味,就不得不给它吃,否则会吵个不停。它有时还爱装死,不过它最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在“跑步机”上跑步,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记得那天晚上,我把小仓鼠放在我房间里。半夜,“哗哗”的声音打扰了我的美梦,我断定是小仓鼠。于是,我摸索着打开灯,走到笼子旁,没想到小仓鼠在窝里睡觉哩!我用手摸了摸它那“皮衣”,看来它真睡着了,我半信半疑地上了床。但没过多久,那声音又来了。我这次没开灯,偷偷地去看小仓鼠。哈!是它!终于知道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把它放到了阳台,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
我非常喜欢我家的小仓鼠,因为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乐趣。
我曾经养过很多喜欢的小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白兔了。
小白兔的样子特别可爱,长着一身蓬松的绒毛,短短的尾巴,一双闪闪发光的红眼睛,两只长长的大耳朵……
小白兔最爱吃的东西就莫过于胡萝卜。它吃胡萝卜的时候,总是用两个前爪捧着吃,嘴巴忙个不停,一刻也不歇着,好像有人要跟它抢食吃似的。更有趣的是,它还比较挑剔,它在吃胡萝卜的`时候,先要把胡萝卜表面的一层皮去掉,然后再吃里面的果肉,可能是里面的果肉比较甜的缘故吧。
因为小白兔的眼睛亮晶晶的,而且发红,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红宝石公主。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后,红宝石公主都会一蹦一跳地到我的房间,歪着头看我写作业,一点儿也不打扰我。写完作业后,我就可以和红宝石公主放开了玩,直到妈妈叫我吃晚饭,我们才回到方桌前,我坐着吃饭,它就在我脚下转悠,有时我也会给它一点红萝卜丝或者黄瓜丝,它就会停止转悠,专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真像一个小馋猫。
不过有时,我和玩过火的时候,它也会朝我扑过来,用爪子狠狠地挠我,我只好向它求饶,说它一点儿也没有公主风范,这时,它就会停止攻击,昂着头做出一副高贵的样子,惹得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这只小白兔呀,真是可气又可爱!
可能在很多人的心中,他们最喜欢的动物应该是什么猫啊狗啊之类的动物。为什么喜欢猫呢?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猫是指一种很让人可怜的动物;至于狗就更不必说了,狗可谓是家家户户作为宠物最常见的动物了,狗的忠诚一直是很多人所欣赏的。
但是你要是问我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说是鹰。可能你会惊讶,鹰那么丑陋的动物,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其实仔细观察鹰的话,鹰的外表是有一种俊酷的感觉,甚至可以用“高冷”来形容。喜欢鹰,并不是喜欢它多么好的外表,更是喜欢鹰的一种个性。
鹰在捕猎之前总是会在天空飞翔寻找自己的猎物,一旦发现之后,就会猛扑下去,将猎物一举擒获。因此鹰很少会有失手的猎物。这种勇猛而又迅速的攻击模式很让我看好。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就马上行动,一举拿下目标。这种行为很值得我们能学*。我喜欢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王者的行为,鹰有一种天空王者的气派,那锐利的双眼,锋利的爪,让地面的猎物为之发抖。
我们就应该做一个拥有鹰一样气派的人,看到自己的目标,果断出击,不要犹豫,不要让本该属于自己的猎物逃走。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我喜欢狗,因为它们毛绒绒的非常可爱。我喜欢抚摸它们时手指的感觉。他们有可爱的眼睛和有趣的性格。
狗很有精力,你可以和它们玩很多游戏。我喜欢大多数狗而不只是一种特定的狗。我认为各种颜色和样子的狗都很酷。
狗不会像其他动物一样睡很多觉,当我们睡觉的时候,狗狗们通常在看护着家园。狗也给你锻炼的机会,因为你需要每天遛狗,如果你不遛狗,那么它就会把你家弄脏。当你回家的时候,狗会忠诚地在门口欢迎你,看到狗狗欢喜的样子,你就会很开心。
科学家还说,狗可以缓解压力,还可以保护你免于患心脏病。这就是为什么狗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7)
——我喜欢的家乡作文10篇
家乡的碧荷湾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因为这里风景如画、美不胜收,一年四季美如仙境。
春天,家乡的碧荷湾里的小野花开了,有红的、白的、紫的……五彩缤纷,有些较香的小花还时不时地引来一些金黄色的小蜜蜂,小蝴蝶们手拉手,在花丛中跳芭蕾舞,旋转,跳跃……再看河岸上男女,老少都在草坪上野餐,有几个小孩子正在成群结队地捉蝴蝶呢,再靠*一点你就会发现有一些钓鱼的人,瞧,他们的脸上绽开了一朵朵“鲜花”,看样子是大丰收。
夏天,碧荷湾更是热闹非凡。河水里的荷花盛开了,荷花出於泥而不染,摘一朵,坐在凉爽的树荫下,欣赏着荷花,听着微风拍打着树叶的声响,让人心旷神怡,在这大自然的奏鸣曲中,我一不小心跌了进去,沉醉在这梦一般的仙境之中,有的人划着小船,进去摘莲蓬,莲子可好吃了,吃进嘴中,涩中带甜,还有一点荷花的清香,晚上,还有狂欢节,就算再劳累的人也要去狂欢,一切都是那样自然,让人乐不开支。
秋天,碧荷湾不像夏天那样活泼,反而多了些稳重。河岸上,枫树落下了叶子,有好多小孩子在捡枫叶做标本,在比谁的好看,一切都是那样宁静与祥和。
冬天,碧荷湾披上了银色的纱巾,雪地里,孩子们在打雪仗堆雪人,玩得好不热闹。
我爱我的家乡,但更爱我家乡的碧荷湾。
家乡,一个令所有人都热喜欢的地方,我的家乡在江西省赣州市的安远县,在我看来,我的家乡安远是世上最美好、最令人怀念的地方了。
在安远县城有一个安远人民皆知的景点——-龙泉湖。虽然它的名字带有一个“湖”字,但它却不只有湖,还有山有水有动物呢。
龙泉湖是一个森林公园,一踏入龙泉湖便会看见两边有两排笔直的松树,它们就像两排士兵,欢迎每个来龙泉湖游玩的人。继续走下去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湖了,湖中央还有一个“湖心亭”湖的民资顾名思义就是因为这个湖在湖的中心而命名的。连接湖*到达“湖心亭”的桥名叫“九曲桥”,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怪,是因为这座桥弯弯曲曲的,呈一个闪电形状,一共弯了九个折,所以称它为“九曲桥”
再继续走就有越来越多树了。这是已经走入了龙泉山了。阳光透过浓密的树丛照到地面上是已经是是分柔和、星星点点的。还会不是地听见鸟儿们尽情地伸展歌喉呢。如果细心一点还能闻到泥土和植物发出的淡淡芬芳。就这样,人在阴凉的树荫下漫步,听着鸟儿歌唱,闻着泥土的气息,任何人都会感到无比的惬意,让人无暇顾及来之前的种种不悦,只有全身心地去感受这世外桃园般的美景。龙泉湖多美啊,总是让人流连忘返…·
安远不仅有美景,安远还有一个十分珍贵的文化瑰宝。那就是20xx年5月20日第一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采茶戏”
我诞生在我的家乡,我从小在家乡长大,又从小在家乡的蓝天白云下学*,懂得做人的道理、懂得了如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懂得了如何长大后报效祖国…
家乡又是如此得美丽富饶,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的家乡呢?
泌阳,我的家乡,那是一个美丽而又富有时代气息的地方。我喜欢我的家乡。
*年来,家乡在党的关怀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犹如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展现在我们面前。
马路图
“要想富,先修路。”泌阳人对这句话做出了最完美的诠释。
当您从新阳高速下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双向六车道的柏油马路,丝毫不亚于高速公路。这条公路直达泌阳城东新区。汽车疾驰在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上,行人漫步在几乎一尘不染的大理石人行道上,路上随处可见洒水车和清扫车,那些灰尘只好缩头缩脑地躲在墙角,留下了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
高楼图
走进泌阳,您会看到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小区是高楼的家园,幢幢高楼耸入云霄,参差错落有致。人们生活在高楼里,工作在高楼里,娱乐在高楼里……人们的幸福更在高楼里!
广场图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广场上三五成群来了很多休闲娱乐的人们。听!欢快的音乐响了起来,阿姨们开始跳舞了,看!那边的叔叔在打太极拳。
快乐的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啊!泌阳——我的家乡,豫南一颗璀璨的明珠!*年来,您从市级卫生城到省级卫生城,再到国家级卫生城。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您经历了从蛹到蝶的蜕变,早已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泌阳,我喜欢你!
我非常喜欢我的家乡。这天是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家乡去住一夜。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是个好天气。
我的家乡在山谷中,四周全都是一片片的竹林,它们都穿上了一件件的绿色大衣,非常的好看。
并且,在我家乡的旁边来有条小溪,在小溪里有小鱼,小虾,小螃蟹…早上的时候我穿上了雨鞋,到水里去找小鱼儿,我先用我那尖锐的眼睛寻找一下周围的猎物,我把眼睛停在了一条大鱼上,我悄悄地走了过去,用眼睛死死的盯着那条大鱼身上,然后再用力地向前扑了过去,大鱼连忙逃走了,我扑了个空。
我连忙回过神来,向后用力地扑了过去,结果又扑了个空。我只得先找小的了,我把眼睛又停在了一条小鱼身上。我悄悄的走了过去,向那条小鱼扑了过去,小鱼太慢了,被我给捉住了,我连忙把它放进小桶里面,我又继续捉了几条小鱼,获得了捉大鱼的本领。
我又瞄准了一条比刚才还要大的鱼,决定向这条大鱼挑战,我向它扑了过去,我把那条大鱼捉住了,得到了不少收获。
我喜欢我的家乡!
我最喜欢的地方莫过于我爷爷,奶奶居住的村庄了,那有山有水,风景优美。
春天,村子里野花遍地是,有红色的,有白色的,有紫色的……引来了1群群的蜜蜂来采蜜。以前,爷爷家的后山上种了10几棵桃树,(现在不知到还有没有?)春天1到,树上都开满了1朵朵粉红色的小花,香味很浓,人们站在山脚下就可以闻到花香。
夏天,村子里的小河就成了大伙长去的地方。有1回,我和哥哥们去河边玩,我不会游泳只能在岸上看着他们游,看的入迷。只见水浅有1群小孩再玩水我也加入到他们当中去,那水溅在身上,冰冰的,凉凉的,真是爽!
秋天,收割晚稻了。听别人说:“割稻子时田里很热闹”后我就想去看看怎么个热闹法。由于爷爷家没有种稻田,我只好到村里小学前的稻田里去看收割晚稻。只见田里的人都手持镰刀,弯下身子,左手抓住1把稻杆,右手拿镰刀想稻杆割去。1把稻子就割下来了,接着是第2把,第3把……我想:他们1定很累,很辛苦。
冬天,雪花纷飞。爷爷家的小院里积满了雪,小孩子们都来小院子里打雪仗,堆雪人,好不热闹!
我爱我的家乡,爱家乡的四季!
我的家乡古城镇江,是长江南岸一座美丽的城市。水漫金山寺、刘备招亲等美丽的传说就发生在这里。我的家乡有许多闻名的特产,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乡的香醋。
据说,镇江香醋是杜康的儿子黑塔发明的,当年黑塔帮助爸爸杜康在长江边造酒时,酿出了香喷喷、酸溜溜、甜滋滋的水。杜康当时不知叫它什么为好,黑塔说:“酒精泡了二十一日,到酉时才成功。‘二十一日’加‘酉’不是个‘醋’字吗?就叫醋吧!”150多年来,镇江香醋获得过许多国际国内金奖,闻名中外,为我的家乡增光添彩了不少。
镇江香醋,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而味鲜。听爸爸说,真正的镇江香醋是以糯米为主要原料,用大小四十道工序酿制而成的。过去都是人工小作坊生产,现在已经是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了,还用上了电子计算机技术呢!
镇江香醋风味独特,是调味品中的骄子。每当我们品尝镇江特产肴肉、蟹黄包时,蘸点镇江香醋,配上点姜丝,格外鲜润芳香。用镇江香醋制作的“糖醋排骨”、“醋炙鲥鱼”等江南名菜,更是别具风味。就连大家常吃的饺子,蘸点香醋,也令人垂涎三尺。
镇江香醋除了可以作为调味品,使菜肴更鲜美外,还有许多其他用途,多食醋可以帮助消化,还能使皮肤更滋润,能降血压,防止动脉硬化,醋还有杀菌作用,工厂里生产香醋的叔叔阿姨们因为闻多了醋味,还很少感冒呢!
我爱家乡的香醋!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edu的特殊条款。每个人都向往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幸福...未经许可,不得复制edu的特殊条款。
每个人都向往自己的家乡,因为那是一个充满幸福和欢乐的地方。
每年春天,一幅美丽的图画出现在我面前。首先是从坚硬的土壤中长出的嫩绿色的草。生命力如此强大,意志力如此顽强。
然后,花开始争夺美丽。桃树、杏树和梨树,如果你不让我,我也不会让你。花已经满了,可以去旅行了。红色像火,粉色像霞,白色像雪。湖水清澈透明,鱼在来回游动,水生植物在摇摆。随着春风号进进出出,它们会摇晃。
当我们到达路边时,树叶长出来了,风在吹,树叶在摇摆,好像在向我们招手。在更远的地方,像毛毛虫一样的东西刚刚出现在树顶上。有常青松。这个标志的后备箱看起来像一个站岗的士兵。
虽然没有山,但这里的风景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爱我的家乡,尤其是我家乡的春天。
的家乡在河南信阳的一个小县城——新县。
这里风景如画,是红军的故乡,是将军的摇篮,培育了*、郑维山等93位叱咤风云的共和国将军。新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结合处。当然,这次我说的不是家乡的名人,而是新县那蜿蜒起伏的山。
新县的山不高,但数量多,蜿蜒起伏的山好像一条巨龙向天边伸展着。在这众多山中最有名的就是将军山了。将军山是新县山中比较高的几座山之一,将军山的山势不是很陡峭,初春时节,我们只用了一个上午就爬上了山顶。到了山顶可目睹整个新县的风貌。
放眼望去连绵的山群和山下日日夜夜走过的街道,还有自己居住的家,自己熟悉的大河小桥,等等一一收入眼中,让人心旷神怡。
将军山上,还有各种各样的杂木,山上的馒头果、山胡椒树让人大开眼界。春天的时候当你爬到山上,还可欣赏到杜鹃花盛开的景象,让我眼中充满红艳艳的色彩。
我喜欢将军山,因为他的气质。将军山是一座男性的山,他壮美他雄浑,它大气。站在悬崖峭壁之旁,人显得那么渺小,但站到山顶使我有一种胜利感,这感觉别有一番滋味。这滋味好像是将军山给我的,也是大自然给我的。
我喜欢将军山,喜欢他的伟大,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和大自然给我的这种大气的感觉!
我的家乡是四川省绵阳市。绵阳以米粉而闻名,我特别喜欢吃米粉。接下来,我将告诉你我最喜欢的米粉。
绵阳米粉有1800多年的历史。一个口头流传的故事是关于米粉的起源。当刘璋和刘备来到涪城时,刘璋告诉刘备:我听说这座山上有个女人擅长烹饪。她做的米粉汤很美味,让人垂涎三尺。米粉在数百英里内甚至更有名。刘备吃了之后情绪很高,他的感觉几乎是:福哉,今日之乐,美味也!”
后来,它在街上传播开来,每个人都争相模仿。在今天的绵阳,这个城市到处都是米线店。走在街上,街道两边米粉的味道很香,让人流口水。
我喜欢的故事作文10篇(扩展8)
——我喜欢的小狗作文10篇
有人喜欢小白兔,有人喜欢小猫,有人喜欢小鸟,而我就喜欢小狗。
它的头圆圆的,像一个个球,眼睛乌黑发亮的,圆圆的象一个黑色宝石。毛是白色的,摸上去非常柔软,四肢小小的像柱子,你别看它小,可是它跑得飞快,连我都比不过,生小小的胖胖的,非常贪吃,站起来比坐着还要矮。吃东西的时候它会发出吱吱的声音,睡觉的时候他会打呼噜,我非常喜欢它,因为我现在对它好,以后我病在床上,小狗就会爬上床。
它的性格非常灵活,活泼可爱,有一次他在厂里跑到家里累得满头大汗,一回到家就会喝非常多的水,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小狗非常白,非常可爱,它躺在笼子里发抖,好像还是对我很熟悉。
还有一次小狗牛牛和我们去山上烧烤,我们烧烤,考完了要下山的时候小狗要走路。我和小狗在走路,走了半山腰,看见小狗不见了,原来掉到了草坪里,差点就要摔下来,我急急忙忙地把它拉上来,还好还有很多草,不然小狗就摔下去了。小狗走到草坪里怎么拉也拉不走了,原来小狗累了,他走不动了,又想要喝水,小狗不见了。是因为有一次爸爸把小狗放了,小狗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非常难过,伤心。有一天我又找到了狗。因为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和它差不多的。
多么可爱的牛牛,多么白的小狗,我会一直记住它,以前和我玩和我一起睡,和我一起起床,虽然你弄丢了,可我还是很喜欢你。
我家有一条可爱的小狗。它身体有点胖,浑身毛黑乎乎的,还有一双黑黑的大眼睛,像黑色的珍珠一样,脑袋上竖着一对尖尖小耳朵,总是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我给它取名叫“小黑”。它看到熟悉的人就会摇一摇翘翘的小尾巴,而看到陌生人就会汪汪大叫。
“小黑”和我形影不离,每天我放学回来“小黑”都会跑到我跟前又蹦又跳,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了,我们一起玩吧!”“小黑”最爱吃肉骨头和香肠,一个月前“小黑”生了四只狗宝宝,现在的狗宝宝都长得肥肥壮壮的,狗宝宝里面有两只黑色的,有两只花色的。我经常带着它们在后山上玩,我在前面跑,它们一个个地在后面追着我。有一次,一只小花狗跑着跑着,不知怎的摔了个四脚朝天,逗得我捧腹大笑。
它们有时候真的挺可爱,但有时候也很淘气,还会搞点小破坏。有一次我放学回来,看见“小黑”和狗宝宝们在一起玩得很带劲,好像它们在咬什么东西。我走过去一看,不好了,它们把我的鞋子给拖出来在咬。我拿起鞋子一看上面咬了好几个大洞,我生气的想要打它们,可是“小黑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三
天气晴朗。小猫在河边钓鱼。这时,小熊从河边经过。看到小猫的鱼桶里面满满的都装满了鱼。心里想。要是我也能钓鱼,那我岂不是能吃上美味的鱼了。
第二天,小熊扛着鱼竿,提着吊桶,挎着大包,也准备去小河边钓鱼。他来到小河边,将鱼竿甩到了河里。然后静静地蹲着,等待鱼儿上钩。等啊等啊,鱼浮子一动也不动。小熊抱着鱼竿,快要睡着了。
忽然,他听到鱼竿发出“嗡嗡嗡”的声音,连忙把耳朵贴在鱼竿上。你猜猜:小熊听到了什么?
嘿,他听到了鱼儿们在说话:“小熊撒的米,一点儿也不好吃。”“没有小猫的米好吃,一点儿也不香。”“要是米里拌点儿香油,味道就好了。”“添点儿酒也行,吃完了醉醺醺的,挺带劲儿。”
鱼儿们的对话,通过鱼弦、鱼竿,像打电话一样,传进小熊的耳朵。
小熊乐了。他马上往米里拌香油,添白酒,又撒了一大把米。他的两眼紧盯着鱼浮子。可是,鱼浮子还是一动不动。
小熊把耳朵又贴到鱼竿上。这回,他又听到了:“我想吃香喷喷的土豆!”好像是鲤鱼在说。“蚱蜢最好吃啦!”是大青鱼的声音。
小熊高兴极了。又是烧土豆,又是捉蚱蜢,他不停地往河里扔。过了老半天,还是没有鱼儿上钩。
小熊只好从鱼竿上再一次偷听:“要是小熊撒点儿面包就好了。”“要是小熊扔点儿蛋糕多美呀!”“要是小熊来点儿饼干才过瘾呢。”
好吧,小熊从大包里翻出自己的午餐,一边往河里扔,一边数落:“给,给你们面包,蛋糕,饼干……”
“现在你们总应该咬钩了吧。”小熊心里说。
小熊数了一百下,什么动静也没有;又数了两百下,三百下,当数了五百个数时,他看见水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
小熊生气了。小熊一生气,就用熊掌拍打脑袋。没想到这一拍打,把小熊拍得跳起来:
“对呀,我真笨,光顾着接电话,怎么不打个电话给鱼儿们呢?”
他把嘴巴对着鱼竿,温柔地说:
“好鱼儿,好鱼儿,你们为什么不吃蚯蚓呢?蚯蚓可好吃了,比起蚯蚓来,那些米呀,土豆呀,蚱蜢呀,面包、蛋糕、饼干呀,根本算不了什么!我敢保证你们吃了一条,还想吃第二条,第三条,而且,蚯蚓身子里一定没有藏着鱼钩,要是你们不相信,请你们上岸来拉钩,骗你们是小狗……”
很快就传来鱼儿们的声音:“谢谢你,亲爱的小熊,谢谢你的爱,谢谢你给我们的关怀。我们已经吃饱,连一粒芝麻也塞不进去了。身子里没有藏着鱼钩的美味的蚯蚓,留给你自己当午餐吧,拜拜!”
扛着空竿,提着空桶,挎着空包,肚子空空的,小熊回家了。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四
我最喜欢的一故事是《安徒生童话》里面的《丑小鸭》,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丑小鸭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情。
有一天早上,鸭妈妈卧在草堆里等她的孩子出生,等一只只小鸭子都从蛋壳里钻出来了,只剩下一个最大的蛋,过了好几天,它才从蛋壳里钻出来,结果出来的是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和别的长得不一样。他来到世界上除了鸭妈妈谁都欺负他。丑小鸭很孤独,只好离开了家。
丑小鸭来到树林里也是谁都欺负他。
秋天已经到了,树叶黄了,丑小鸭来到湖边的芦苇丛里过日子。一天傍晚,丑小鸭看见了一群天鹅,他自言自语地说:“我真想和他们一样美丽啊!”冬天到了,天气很冷,丑小鸭被冻僵了,幸亏一位农夫看见了,把他带回了家。
一天,他出来散步,忽然看见湖面上倒映着一个漂亮的影子。“啊!原来我不是一只丑小鸭!我是只最美丽的白天鹅呀!”
这就是丑小鸭一生经过的苦难,是一生都破过的难关,但今年的春天他超越了自己,这就是勇敢的丑小鸭!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五
天色泛着暗蓝,天际仅有一丝丝亮光,这时人们还沉睡梦乡,而他却已开始忙活。
他收拾好餐馆行当,揭开锅,熬上一锅香浓的汤,便在那朦胧的薄雾中等待着上早班的人们。
陆陆续续的来了些顾客,他们才点了单就催促着。小爷爷不慌不忙,把面浆均匀涂上,放入蒸笼中,一屉接着一屉。这是急不得的,小爷爷最讲究火候。
所以,每当这时,他就总是笑眯眯地说:“再等一会儿就好。”一会,他打开蒸笼,再涂上一层面浆。他的早餐总是要让人管饱。我识他十多年,自小吃他做的早餐,这么多年来,一如既往,从不涨价。
蒸笼里冒出热气,他打开后,铺上厚实的馅料,把它卷起来,剪成块状,这是肠粉。行云流水间,他就做好一份早餐。他得些空闲时,会目送客人的离去,还不时唠嗑几句,嘴上挂着笑意。是的,他从不吝啬他的笑。
说起肠粉,不得不说,街上大多卖的肠粉是十分简易的,随便抹上一层薄的面浆,洒上几点馅,蒸不到一分钟,就可结束。其味道虽不至啮檗吞针,但终究是少了风味。
天色渐明,浅浅金光向大地铺洒,路上行人多了,餐馆也坐遍了人,不同于别处的是,这里的顾客都彼此谈笑,相识的,不相识的都相交甚欢。
其实这里有许多当年的华侨,有人到晚年的,也有像我父亲这个年纪的,他们彼此打着照面。小爷爷年轻的时候是在越南的,后来越南人民排挤当时的华侨,于是中国派了遣送船把他们接了回来。因此,他做的是越南肠粉,不同于其他,保留着当年的味道。小爷爷从不会为了省下材料而效同本地的肠粉。他一直坚持着自己,他所做的肠粉如同他的人,老实,厚道。
偶然见过一篇文章,讲的是这片土地的曾经。文章说当年这些回来的华侨曾受排斥。回到祖国的他们因坚持自己的生活习惯和饮食,被人们视做异类。而如今,他们逐渐融入,人们乐意接受他们,因他们都淳朴而热情。
我看见小爷爷在人群中穿梭,满脸笑意,虽大汗淋漓却也不忘和我们说笑。我望他的眼角,那是岁月沉淀的静好,真实而又藏磨难后的辛酸。有时,我在想,他是否也会在寂夜里黯然伤神。
午后路上行人熙熙,有时小爷爷会关上门,骑上一辆有了些年头的自行车到我家来。这个时候,我总是看到几个老人坐在一起谈起往事,谈话间时常夹着笑语。我恍然意识到,小爷爷如此多年坚持自己肠粉,兴许是为了给他们那代人留下回忆,记住他们那段曾经颠沛流离的岁月,也给后人们留下一点回忆。
像小爷爷这样远走他乡,最后回到祖国的游子有多少呢。我所知的都已老去,他们在黄昏中离去,成为中国外交史上那一段被遗忘的支流。
我望着小爷爷推着老单车的背影,看见他与橘黄的天色浑为一体,他回头朝我挥手道别,笑得是那样的灿烂……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六
这只是一个很短的寓言故事,不过是我最喜欢的,小时候奶奶也也给我讲过一个类似的,很短,希望来这里的朋友能看完它,很受用的~
把一只长颈鹿带到世上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长颈鹿胎儿从长颈鹿妈妈的子宫里掉出来,落到大约3米以下的地面上,通常是后背着地。几秒钟内,它翻过身,把四肢蜷在身体下,依靠这个姿势,它第一次得以审视这个世界,并甩掉眼睛和耳朵里最后残存的一点羊水。然后,长颈鹿妈妈便用粗暴的方式把它的孩子带到现实生活中。
加里·里士满在他的著作《动物园观察》中,详细描绘了新生的长颈鹿是如何学习它的生活第一课的。
长颈鹿妈妈低下头,以看清小长颈鹿的位置,然后将自己确定在小长颈鹿的正上方。它等待了大约一分钟,然后做出最不合常理的事———它抬起长长的腿,踢向它的孩子,让孩子翻了一个跟头后,四肢朝天倒在地上。
如果小长颈鹿不能站起身来,这个粗暴的动作就会被长颈鹿妈妈不断地重复。躺倒在地上的小长颈鹿为了能站起来,拼命努力。有时候因为疲倦,小长颈鹿会暂时停止努力。长颈鹿妈妈一看到,就会再次踢向它,迫使它继续努力。最后,小长颈鹿终于第一次用它还在颤动着的双腿站起身来。
这时,长颈鹿妈妈会做出更不合常理的举动,它又一次把小长颈鹿踢倒。为什么?长颈鹿妈妈想让孩子记住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在荒野中,小长颈鹿必须要能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以免与鹿群脱离,因为只有在鹿群里它才是安全的。荒野中的狮子、土狼等野兽都喜欢猎食小长颈鹿,如果长颈鹿妈妈不教会自己的孩子尽快站起来,与大部队保持一致,那么小长颈鹿就会成为这些野兽的猎物。
已故著名作家欧文·斯通就懂得这一点。他毕生研究伟人,为许多人写过传记,其中包括凡·高、弗洛伊德和达尔文。
斯通曾经被问及是否发现了贯穿所有这些杰出人物生命的.线索。他说:“我写的这些人,在他们的生命中,总有一个既定的大目标或者梦想,然后他们就为了实现目标和梦想而努力。他们都曾遭遇当头一击,一度被彻底打倒,然后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们走投无路。但是,每次被击倒后,他们总会站起来。你永远不能摧毁这些人的意志。”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七
最近我在读《名人传》系列丛书,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名人,其中,南丁格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南丁格尔出生在欧洲一个富有的家庭,那时的欧洲常常发生战争,去医院探望伤兵的她觉得他们太可怜了,当时的医疗水平低,很多士兵因伤口感染而死去。
深受震撼而又充满爱心的南丁格尔下定决心要当一名护士,可当时人们认为当护士是低下的工作,她的家人更是极力反对,甚至有人嘲笑她:“大小姐来当护士了!”
但南丁格尔没有放弃追逐梦想,她到处学习知识,自己打工挣钱去上护士学校,28岁时,她学有所成,开始投身于治疗伤病员。
南丁格尔像一位慈祥的母亲,细心地照顾每一位伤病员,在他们心中,和南丁格尔度过的每个夜晚都无比温暖。
她每天准时为伤员换药,晚上一两点还仔细查房,竟在两个月内把80%的死亡率降为零!
南丁格尔从谁也看不起的护士成为挽救无数人生命的“大英雄”,让人们认识到,护士是令人尊敬的。
在我心中,南丁格尔是一位为了梦想不懈奋斗的人,她放弃家中富贵的生活,不顾世俗讥讽的目光,为了治病救人,为了不让那么多人在战争中死去,毅然倾注了自己毕生心血,为生命点亮了一盏盏明灯。南丁格尔也成为护士精神的代名词,人们为了纪念她,将她的生日——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八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就是这个“不见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不知道的人可能会以为黄河就是滔滔的黄河,棺材就是寿终所用之物。其实在这个成语故事里,它们分别指的是两个人呢。
传说黄河是一位美貌女子,棺材是一个才情少年,他们两情相悦,但在那个封建的年代,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往往回落空,黄河跟棺材也难逃这个厄运。当黄河家里人知道她对棺材芳心暗许后,就将她锁于屋内断绝她与棺材的联系。
时间一久,二人都相思成疾,棺材更是在病倒不久后命归黄泉了。但是因为对黄河的爱太深,他人亡心不死,那颗心停驻在家里,一直等待着黄河。不知情的黄河虽然也久病在床,但始终还想再见心爱人的心支撑着她一息尚存。
后来,她最终还是知道棺材离世了。伤心欲绝的她赶到棺材家里,居然见到棺材留下的心面对她砰然跳动,禁不住悲从中来,眼泪夺眶而出伤心欲绝。她这一哭就没个停下来的时候,眼泪滚落成河,而她也就此死去。此时,棺材的心也停止跳动,飘在这泪河中,成为黄河上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其实,一切带真情的故事总是打动人的,不管故事的结局是悲伤还是是喜悦,是完美还是残缺。这个故事则让人知道,内心的坚定十分重要,只有有那么一个信念支撑着,就可以度过漫漫长夜。就像黄河跟棺材一样,被生生分离是痛苦的,相思之情是难熬的,但不管有多难,正因为黄河心里惦记着棺材,她才会坚强地活着,正因为棺材对黄河的爱还有不甘,所以他的心都不曾停止跳动。但是当他们终于知道彼此都死去时,内心的支撑力量轰然坍塌,终于彻底崩溃了。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人事,不管是工作、友情还是爱情,要勇敢地走下去,也总需要一些这样内心的支撑。这种力量,虽然很大部分跟他人相关,但终归还是取决于个人所想。我想一个拥有乐观积极心态的人,是不该凭着寄托于人而生活的,如果有天你的“棺材”停止了心跳,你也应该带着对它的热切回忆继续追寻生活的美好;如果你的“黄河”垂泪,你也不该眼睁睁看着它泛滥成河泣极而亡,你可以为她擦干眼泪,告诉她,前方还有美景、有希望。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十九
我读过许多书,书里有许多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狼图腾》里的主人公陈阵。
他作为一名北京的知青,被批去内蒙古的大草原劳动。在这里,他和蒙古人一样开启了游牧生活。
他参加过草原的打围,也从老人毕利格口中了解了草原的生态平衡和有关腾格里的知识。他去钩过黄羊,去看狼群屠杀马群。他还独自误入狼群,最后靠智慧逃出。
我为什么最喜欢陈阵呢?因为他给我带来了一种精神:探究精神。
他曾为了搞明白狼烟是不是用狼粪烧的烟,亲自找来了一些狼粪烧,为此,他丢了一只小羊羔。他曾为了搞明白狼洞内部的结构,不顾生命危险,亲自爬入狼洞探个究竟。他还为了观察狼,叫上三个伙伴一同去挖狼洞,然后不顾老人的劝阻养了一只小狼……这种探究精神帮助他更好地了解草原狼的习性,比我的探究精神强个百八十倍。
所以,我要学习他这种探究精神,这样可以帮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十
世界上的小朋友都爱听故事。可谁最爱听呢?有一个小朋友名字叫陶陶,他说,他最爱听。
陶陶呀,听故事都入了迷。他早上缠着妈妈讲,中午缠着姐姐讲,晚上缠着奶奶讲。他见到谁就要谁讲故事。
有一天早上,陶陶刚刚醒来,就搂着妈妈的脖子,说:“给我讲个故事吧!”妈妈便讲开了:
“从前,有个孩子呀,走路的时候,老是踩得地板咚咚咚响,像地震。他敲门用脚踢,踢得门砰砰砰响,震得奶奶心直跳。”
妈妈的故事还没有说完,陶陶就用手捂住妈妈的嘴,嚷嚷着:“不听不听,你是在说我!”
爱听故事的陶陶,从来都是听完一个还要听两个,今天这样可是头一回呀!
吃过早饭,陶陶来到幼儿园。真巧,小朋友们团团围坐着.也在听老师讲故事哩!陶陶赶紧搬张小椅子,坐了过去。老师的故事刚起头:
“从前,有个小朋友呀,最爱和姐姐争东西。妈妈要是给姐姐买了一件新衣服,他就又哭又闹,要妈妈也买一件给他……”
陶陶听着听着,忽然脸红了。他用两个手指塞住耳朵:“不听不听,老师是在说我!”
爱听故事的陶陶,从来都是听完一个还要听两个,可今天这样,已经是第二回了。
吃过晚饭,奶奶来接陶陶回家。走到半路上,陶陶看见一棵大树下,小朋友们正围着一个大哥哥,在听他讲故事。陶陶挣脱奶奶的手,连忙跑过去。哈,大哥哥的故事正起头:
“从前,有个小朋友呀,最不爱剪指甲,还喜欢把手指头放在嘴里去吸。吸呀,吸呀,把脏东西都吸进肚子里去了……”
陶陶赶紧把嘴里的手指头拿出来,扭头就走。他嘴巴翘得高高的,说:“不听不听,大哥哥是在说我!”
陶陶往回走呀走,穿过一座小院的时候,又看见一位老爷爷在给小朋友讲故事。这一定是个好听的故事!你瞧,小朋友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眨也不眨,听得可有劲哩!陶陶的心痒痒的,他多么想去听一听啊!可他没有走过去。他害怕老爷爷也在说他。陶陶的心里有多难受!他想:妈妈、老师和大哥哥的故事都是说的我,这是为什么呢?
想着,走着,陶陶来到了家门口。他抬起脚,刚要去踢门,突然想起了妈妈讲的故事。他又赶忙收回脚,用手轻轻地敲敲门。
陶陶进了屋,正好瞧见大镜子面前,妈妈在给姐姐试着一件花衣裳。衣裳可漂亮哩!是新买的。
陶陶一见眼热了,忙说:“妈妈,我也要……”
“你要什么呀?”妈妈笑眯眯地问。
陶陶本来想说:我也要新衣裳。可他突然想起了老师和大哥哥讲的故事,嘴里的话,就变了:“我要一把剪子剪指甲。”
妈妈一听可高兴呐!
第二天早上,陶陶刚刚醒来,妈妈又给他讲了个故事;到了幼儿园,老师也讲了个故事;陶陶回家,还是碰着那位大哥哥在讲故事。可是陶陶觉得,他们讲的故事,一点儿也不像在说自己了!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十一
皇帝的马儿钉得有金马掌(注:原文是guldskoe,直译即“金鞋”的意思。这儿因为牵涉到马,所以一律译为马掌。);每只脚上有一个金马掌。为什么他有金马掌呢?
他是一个很漂亮的动物,有细长的腿子,聪明的眼睛;他的鬃毛悬在颈上,像一起丝织的面纱。他背过他的主人在枪林弹雨中驰骋,听到过子弹飒飒地呼啸。当敌人逼近的时候,他踢过和咬过周围的人,与他们作过战。他背过他的主人在敌人倒下的马身上跳过去,救过赤金制的皇冠,救过皇帝的生命——比赤金还要贵重的生命。因此皇帝的马儿钉得有金马掌,每只脚上有一个金马掌。
甲虫这时就爬过来了。
“大的先来,然后小的也来,”他说,“问题不是在于身体的大小。”他这样说的时候就伸出他的瘦小的腿来。
“你要什么呢?”铁匠问。
“要金马掌,”甲虫回答说。
“乖乖!你的脑筋一定是有问题,”铁匠说。“你也想要有金马掌吗?”
“我要金马掌!”甲虫说。“难道我跟那个大家伙有什么两样不成?他被人伺候,被人梳刷,被人看护,有吃的,也有喝的。难道我不是皇家马厩里的一员么?”
“但是马儿为什么要有金马掌呢?”铁匠问,“难道你还不懂得吗?”
“懂得?我懂得这话对我是一种侮辱,”甲虫说。“这简直是瞧不起人。——好吧,我现在要走了,到外面广大的世界里去。”
“请便!”铁匠说。
“你简直是一个无礼的家伙!”甲虫说。
于是他走出去了。他飞了一小段路程,不久他就到了一个美丽的小花园里,这儿玫瑰花和薰衣草开得喷香。
“你看这儿的花开得美丽不美丽?”一只在附近飞来飞去的小瓢虫问。他那红色的、像盾牌一样硬的红翅膀上亮着许多黑点子。“这儿是多么香啊!这儿是多么美啊!”
“我是看惯了比这还好的东西的,”甲虫说。“你认为这就是美吗?咳,这儿连一个粪堆都没有。”
于是他更向前走,走到一棵大紫罗兰花荫里去。这儿有一只毛虫正在爬行。
“这世界是多么美丽啊!”毛虫说:“太阳是多么温暖,一切东西是那么快乐!我睡了一觉——他就是大家所谓‘死’了一次——以后,我醒转来就变成了一只蝴蝶。”
“你真自高自大!”甲虫说。“乖乖,你原来是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我是从皇帝的马厩里出来的呢。在那儿,没有任何人,连皇帝那匹心爱的、穿着我不要的金马掌的马儿,也没有这么一个想法。长了一双翅膀能够飞几下!咳,我们来飞吧。”
于是甲虫就飞走了。“我真不愿意生些闲气,可是我却生了闲气了。”
不一会儿,他落到一大块草地上来了。他在这里躺了一会儿,接着就睡去了。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十二
他们说英雄总是喜欢仗剑走四方,无论我们看到的故事到底是不是英雄所支撑起的场面,我们都要知道这些故事所固有的那种精彩与壮观,并不是随处可见的。
如果说起故事,那么就不得不提起我喜欢的那个作家大风刮过,据说很多人在写文章的时候都喜欢抄袭他的文章。我一开始也并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因为他是写耽美比较出名的,然而我又不是特别喜欢看耽美类型的文章。突然有一天我看到了一篇很喜欢的文章,结果是抄袭了他的,之后就去寻找他的书来看了,结果这一看就不可收拾。
在我们学校里,有很多人都喜欢看他的书,甚至有很多人都喜欢看他的cp,也许故事都是清水文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看点,但是我却喜欢这种文弱的风格。
以前我也听说过身边的同学在谈论起这些事情,但是一般时候我对这些都并不是很感兴趣,也许在他们看来我相对而言是比较孤僻的一个存在吧。但是后来因为找到了知己,喜欢的东西越来越有交叉点,所以沟通的就多了。
但我想我仍然是一个比较害羞腼腆的人。
至少大多数时候和他们交谈的时候是这样子的。
以前我还总喜欢玩很多小游戏,那些闯荡的无论故事背景在哪里,是在皇宫还是青楼,是在江湖还是农村我都很喜欢,只要故事人物符合我的胃口。
再后来也许是因为我逐渐长大的缘故吧,这些小故事都不能再感动我了,待在那里坐一下午就算是发呆,我也不能够融入进去那样的故事里面。
也许很多东西都已经改变了吧,故事也不再是当时的故事,人也不再是当时的人。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十三
从小我就喜欢听妈妈和我讲丑小鸭的故事,我总是会可怜还未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当它变成白天鹅时我会为它感到高兴。
在我的枕头底下还有丑小鸭的故事书,它是唯一一本我保管的最好的书,也是我保管的最久的一本书。每天在我睡觉前,我总是会把它拿出来看一遍,越看我越喜欢,喜欢到我买的布娃娃全是鸭子和天鹅,在我的房间里存放着各式各样不同大的小的鸭子和天鹅。
每天我都会抱着我房中最丑的一直鸭子睡觉,因为我觉得它最像故事中的丑小鸭,开心时会抱着它在床上滚来滚去,不开心时会抱着它坐在床上的一角,同它抱怨自己心中的委屈和埋怨。
我喜欢丑小鸭,不仅是因为丑小鸭的故事动听,更多的是我喜欢丑小鸭这个角色。我怜爱她的自卑和娇弱,我欣赏她的诚实和坦率,我更珍爱并抚慰她洒满露珠的羽翼。
刚开始的你会相信么?一只丑陋的小鸭子会有一天变成白天鹅,从一个人人都讨厌它、远离它的丑鸭子变成一个人人都羡慕它的美丽的天鹅么?
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丑小鸭付出了多少啊!最总它的付出收到了同等的回报。
语言简洁,概括性强。主题积极、开头简洁、结尾有力。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篇二十四
时间永远都会在你的不以为是里悄然流逝,每月初的厂租水电缴款单便是最好的印证,它不像薪水那样难等,而是成固定的模式摆在你的桌前,提醒你又是一个月了。
这次抄水电表时肖姐叫上了我一同前往,闲聊之际她让我帮忙问问老家是否有熟悉的人愿意来这边做保姆的,三千五一个月包吃住,帮带带一两岁的小孩再做做饭,年纪不要太大就行。还以为是给她孙子找保姆,结果说是她儿子,我没有听错,她的小儿子,今年才一岁多,比她大儿子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孙女还要小几个月。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即便她喜欢着一身休闲运动装,即便她对人多么地温婉和善,但这都掩饰不了她快奔五的年龄。看着我讶异的表情她赶紧笑着解释,到了一定的岁数以后觉得一个孩子有点孤单所以又要了一个,这不是在努力响应国家的二胎政策吗,她说得如此轻松,笑得也依旧灿烂。现在老公要回家装修房子,所以想找个人来带孩子,自己还是上自己的班,就当没拿这份工资,也图个轻松自在。
真是个有想法的女人啊,对于男人来说,太过依附的女人会很可怜,太过独立的女人又会很可怕,而肖姐是介于其中半依附半独立,既经营好了家庭又经营好了自己。
当我八卦地把这一消息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话传到主任的耳朵里时,主任并没有感到惊讶,还一脸平静地给我讲起她表哥的故事来。她表哥的岳母也是在将近五十岁的高龄给他诞下一个小舅子,此时她已是四个外孙的外婆了,两个女儿早已双双成家生子,最小的外孙都比儿子大一两岁,延续血脉的观念似乎可以抵御所有的流言蜚语和世俗眼光。而这个小舅子的诞生却给表哥和整个家庭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或许这只是事发后人们贯有的未卜先知,只是一种迷信的猜测与说词,但事情就那么真实地发生了。
可怜的表哥不幸被查出了肠癌早期,在家人的隐瞒和照顾下,做了截肠手术,经过一些的放疗和化疗,病情明显好转起来。医生也表明只要坚持治疗和调养慢慢可以恢复健康,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病人的情绪乐观,身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家庭的顶梁柱,表哥也在劝慰自己千万不能倒下,一定要好起来。然而就在某个热闹的春节,所有的人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氛围里,岳父开着表哥的车带着岳母和小舅子在拜年后赶往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可怜的岳母费尽千辛万苦换来的小生命就这样带着她去了另一个世界,或许他本不该来。
一家人在凄凄哀哀的悲痛里挨过了那个春节,当一切都恢复平静,各自回神到自己的生活里,表哥的病情突兀地恶化,然后日渐地加剧,所有人都觉得反常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最终没能等到春暧花开,便画上了生命的句点。这接二连三的恶耗让所有人都觉得是那条小生命的蹊跷,他是来讨债的,或许是,或许不是。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