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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一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二
成立以李红星主任任组长,刘喜军、蒋德富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廖旭民、周泉、丁凯、周湘峰、杜建田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旭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一)强化人防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四化”工作,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社会化、基地化、规范化、常态化。3月份,巧借“两会”开展宣传。在“两会”会场摆设人防宣传展板,重点宣传全县人防概况、人防工作建设成果以及人防政策法规等内容;5月10日,首次召开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研讨会。召集15个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人防专干、人防志愿者等40余人,参观了大井社区的人防宣传教育展览室,听取了桃花社区副主任马新就如何立足现有条件搞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介绍,并进行了专项讨论交流;5月12日,首次联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大井、桃花等9个社区设立防灾减灾集中宣传点,发挥社区人防志愿者作用,采取讲解常识、发放资料、播放人防科教片、演示自救互救技能等形式,宣传成效明显;10月底,高标准完成竹山塘社区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10个社区人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社区人防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66%;11月1日,在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期间共向县直机关发送人防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城区公共场所张贴公告100余份;11月15日至18日,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人防知识闭卷考试。此次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逐校实施、随机抽考、交叉判卷的形式,对城区13所公立中小学生的人防知识撑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成绩结合平时工作和资料台账情况,评比出3所中学、2所小学以及优秀的教师与学生予以通报表彰;6月和11月份,宣传专干廖旭民、李红星主任先后到党校为xx年度新录公务员和第25届中青班培训学员宣讲人防知识,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12月上旬,对大井等10个社区的人防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评选出大井、桃花、洪塘、大院里等4个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与划拔的教育专项经费挂钩,从而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年初以来,不断拓展媒体宣传渠道,在抓好本级网站和人防内部网站宣传的基础上,致力向外媒宣传。截至12月中旬,市级(含)以上新闻宣传报道上稿数73篇,预计年底可完成85篇,远超市办指标25篇,可获加分极限3分,走在全市人防系统的前列,实现新闻报道工作全市“五连冠”。
(二)加强人防指挥通xx作
3月底,按照湘防办〔xx〕24号和邵防办〔xx〕8号文件要求,加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战术性能。4月份,对警报系统进行了全面细致地维护改造,完善了警报维护管理档案。5月上旬,整组了8支共计462人的人防专业分队。从5月下旬开始,按照全省人防无线电短波通信训练计划要求,明确领导、指定专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架设天线,实现通信对接并开展训练。8月20日,组织花瑶印象概念山庄进行了一次防空防灾疏散演练,市人防办指通科科长麻吉春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xx日报新闻摄影班20余名摄影爱好者进行了现场拍摄。11月1日,成功组织了县城防空警报试鸣和九龙学校近7000名师生的防空防灾疏散演练。11月25日,由刘喜军副主任带队参加了全市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训练,得到了组训领导和参训兄弟单位的一致好评。全年严格落实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机动通信系统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机动通信车辆使用管理,无违规事故发生。
(三)推进人防工程建设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连片成网的目标,科学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年初以来,转呈市办审批的项目2个,分别是“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友谊商住城”,报建面积近10万㎡,其中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已报批结建人防工程xx㎡。“辰河世家”结建人防工程正在建设中,面积达10000㎡,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验收。15054工程建设,已累计投资800多万元,完成了供地、用地蓝线图、平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财评、招投标及办理了规划工程、建设施工、消防等许可手续,预计年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并力争开工建设。所有工程报批资料、图纸、合同等档案齐全,实行规范化管理,并按市办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人防统计报表。
坚持依法办事,全力推进人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人防网上政务审批流程。5月份,对怡然花园等开发楼盘的开发商进行了执法宣讲工作,并对盛世豪园,桃城尚品等房地产项目依法下达了异地建设费征收通知书和催缴异地建设费决定书。7月份,进一步核查紫金大厦开发项目的报建面积和易地建设费金额,并督促其按规办理各种手续,确保实现“应收尽收”。8月下旬,全省组织人防行政执法培训,我办“突出四个强化提升人防依法行政水平”的经验做法得到推介,并在xx年度《湖南人防杂志》第三期的“经验之谈”栏目中刊发。11月份,高标准完成执法档案的规范与整理,受到了市办领导的一致好评。在人防设防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消除拖延执法、变相执法和拒不执法等不良现象。
(五)严格财经管理制度
一是做好财务基础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及时准确地完成日常报帐、记帐及各项结算和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注意财务计划的平衡。对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除日常财务报帐、核算等基础工作外,还完成了条线及领导布置的重点工作。完成了财政决算的上报、人防国有资产清查统计表、人防综合统计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及xx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二是严格人防财务管理。做好经费调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意识,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责任人。在15054工程款的支付上,保证每一笔支出都按程序按合同在财政监督下执行。在物资采购方面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做到既节约资金又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如有特殊要求做到及时追加指标,完备手续。三是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要求,做好收费数据核对工作。及时与财政相关股室进行对帐,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截止11月底,共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89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400万元。对于征缴的人防易地费严格按非税管理要求,使用非税票据,全额缴入非税账户。
(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办主要负责人与各股室负责人,支部与各党员之间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坚持做到了学用结合、问题导向、领导带头。三是按照“基层党建建设年”要求抓好党建工作,改选了机关党支部,并提请县委批准设置了人防办党组。四是出台了最新“三定方案”。6月20日出台隆政办发〔xx〕1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与机构编制。五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办公室内张贴摆放文明创建标语,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实行签到记录定时入柜和定期统计管理制度,为干部作风建设新设了一道“紧箍咒”,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七)夯实精准扶贫工作
山界回族乡金鸡坪村为我办驻村扶贫村,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将每一项工作做实做好。一是强化组织建设。5月份,李红星主任亲自到驻村讲党课,增强了村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致力改善基础设施。修建贯穿1、2、8组约2.5公里的道路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的水泥硬化,预计年底前竣工通车。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全村共种植辣椒100亩、百合60亩、生姜60亩、尾参100亩,全年增收10万余元。四是深入开展“手牵手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6月14日,李红星主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走村入户,采取“一对n”的方式,了解帮扶对象的生活现状,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措施,签订帮扶合同,并送上慰问金23500元。12月6日,我办圆满完成该村脱贫验收自查工作,该村47户119名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均超过3026元,实现贫困户整村脱贫目标。山界回族乡槎江村为软弱涣散村支部,也是我办结对帮扶对象。9月20日,李红星主任调研该村支部组织建设,针对该村支部存在的党员年龄结构老龄化、发展党员无常态化、支部战斗堡垒无意识化、硬件设施荒废化等“四化问题”,找准突破口,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筹措帮扶资金3万元,力促该村支部早日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三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体现住危险房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我市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户,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及各级政府补助**万元。目前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本市已到位配套资金**万元。都全部到位,并且都全部拨付完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了我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制定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二、责任落实情况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者,市危改办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和监督者,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直接组织者;镇长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结合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领导与镇领导签订《**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
各级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专户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各镇政府向市危改办申请,危改办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财政局审批后将补助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到建设局危改资金代发帐户,市危改办通过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将危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对象户帐户。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到危改户帐户:第一期在项目动工后申请拨付;第二期在一楼楼面装模板后申请拨付;第三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拨付到危改户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帐户中。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简报等媒体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让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要的资料、改造对象以及申请程序等做到妇孺皆知,积极为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做好危改户的调查摸底及危房评定工作,我市危改办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他特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拍摄改造前照片,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危房评定工作,为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市危改办于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上报的危改对象资格、条件及把关情况进行了抽查。
一、 补助资金申请、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的情况
1、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申请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申请是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批进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申请拨付的,即为其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其申请程序是镇危改办把符合申请条件的危改户向市危改办提出申请,由市危改办审批。
2、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不分档次, xx年每户补助15000元,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每户多补3000元;xx年每户补助16000元。
3、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拨付是在资金申请通过后进行,危改办向建设局、财政局书面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市建设局、财政局同审批后,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有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财政局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的资金拨付到市信用合作社的“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代发账户”上,然后由市信用合作社将代发户账上的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各危改户在信用的存折上。整个拨付过程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4、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我市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非常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xx年7月8日便下达了《关于印发**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岑政办发[xx]117号文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农村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市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由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中央、自治区、梧州市以及本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转入“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危改办、建设局根据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名单向财政局提出申请拨付使用。
二、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危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成立的某某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其管理的办法是依据我市各年下达的农村危改实施方案来进行。市危改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危改对象申请程序、危改对象户档案整理、网上录入系统管理等管理办法。由于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市农村危改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每年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的危改任务。
三、 农村危改项目绩效考评及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三级绩效考评项目,每年我市的农村危改项目都通过了自治区、梧州市及本市的三级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分数都达到优秀档次。每年的危改任务都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达到了国家扩大投资及惠民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xx〕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xx〕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xx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xx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xx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无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五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xx〕34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xx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xx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xx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六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公开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八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县城建局工作部署,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积极开展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镇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进行,切实解决改善最贫困、最危险农户住房条件。我镇根据实际,成立了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副职任副组长,镇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城建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危房改造日常事务,务必做到认真调查,坚持原则,决不搞普惠制。
二、搞好宣传,认真做好政策研究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镇即在7月至8月12日前采取组织召开全镇村干部、机关干部大会,利用村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这项惠民政策,做到人尽皆知,再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危改”工作政策,熟悉操作流程,坚持按“两最”原则办事,不搞私情,更不搞普惠制,切实做好惠及民生的危房改造工作。
三、严格操作程序
镇危改工作人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个人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公示”的程序,认真工作,积极完善危改农户资料,指导督促危改户抓紧时间动工,争取保质保量提前竣工。
四、工作现状
县危改办实际分配我镇危改任务56户,截止目前,56户危改资料已全部登记造册,完善归档,其中建房户15户,修缮加固户40户,无房户1户。所有这些危改户充分体现了“两最原则”(最困难、最危险),我镇五保户、低保户录入率为 70%,位居全县第 4名。目前全镇录入率100%,审批率100%,开工率 45%,竣工率 22%。现在危房改造工作仍在指导督促进行当中。
五、存在问题
由于部分危房改造户社会能力较低,找人难,依靠村干部心理重,存在等、靠思想,加上前段正是三秋大忙时节,造成我镇开工率较低。但在镇政府的指导督促下并责令村干部帮助他们,危改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再是部分危改农户自筹资金比较困难,出现了停建、停修现象。
总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紧张有序,坚持原则,切实做好了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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