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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一
(一)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我镇获得财政衔接资金共1077.5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30.2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429.36万元,市级资金18万元。此外,预拨资金53.15万元。
根据我镇衔接工作建设需求,决定建设项目为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危房改造项目、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二)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参考指标,结合我镇落地项目,20xx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农户收益、企业带贫减贫能力、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群众感知等方面进行设定。
根据20xx年项目实施结束,我镇于20xx年12月30日起组织镇财务、振兴办、项目办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开展项目指标,研究讨论完成自评调研工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我镇项目资金共到位1130.71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077.56万元,预拨资金53.15万元。项目资金具体到位情况如下:儋州大皇岭休闲农庄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29.5万元;20xx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项目到位资金39.15万元;南罗沃柑园基地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到位资金90万元;20xx年兰洋镇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奖励到位资金75.3万元;兰洋镇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到位资金18万元;兰洋镇番加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原下达资金335万元,财政收回109.39万元,收回后到位资金225.61万元,年底预拨资金53.15万元,该项目实际到位共278.7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xx年我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执行率:儋州大皇岭休闲农庄建设项目资金629.5万元,已支出629.5万元,支出进度率100%;20xx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项目资金39.15万元,已支出39.15万元,支出进度率100%;南罗沃柑园基地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资金90万元,已支出90万元,支出进度率100%;20xx年兰洋镇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奖励资金75.3万元,已支出75.2万元,支出进度率99%;兰洋镇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8万元,已支出18万元,支出进度率100%;兰洋镇番加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278.76万元,已支出278.76万元,支出进度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事前评估:为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作单位已到不动产中心办理抵押工作;项目建设均经过标准的申报、审批、招标、中标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管:资金支付到共管账户后,合作单位每使用一笔资金都需要进行申请,提供相关发票或资料供班子会研究同意支出;组织镇衔接办、财务、三支办、农户、村支部书记等到基地听取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公告:20xx年初我镇已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经济项目:按海孔61万元,加老54万元,兰洋83万元,水南53万元,番打20万元,番加35万元,番开71.5万元,大塘19万元,兰泉9万元,兰兴20万元,三雅20万元,头竹39万元,南罗45万元,番新29万元,番雅23万元,南报48万元的标准发展产业,共计投入629.5万元投到儋州大皇岭农业开发中心,发展林下经济、农庄基础设施建设、康养升级改造等;项目本年度均正常产生分红,签订时间为6月份,按协议本年度分红资金为投入本金的6%,第一期收益率为3%。
(2)村集体产业项目:按南罗行政村39.15万的标准投入到田夫子公司用于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种植榴莲蜜726亩,种种养植作物存活率均大于80%;项目本年度均正常产生分红,因签订时间为8月份,按协议本年度分红资金为投入本金的5.5%。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完成沃柑园大棚和入口大门,外围铁丝围网1879米;新建混凝土路533.5平方米;排水沟244米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等,对沃柑园等的升级改造。项目准时进行验收,合格率为100%。
(4)番加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番加村委会永幸村硬化道路长0.297千米;天禄新建硬化道路2条全长1.648千米,建设圆管涵1道,盖板涵2道;尖领村新建硬化道路2条,全长2.295千米,同时建设配套建设圆管涵2道。道路路基宽度均为4.5m,路面宽度均为3.5m。项目准时进行验收,合格率为100%。
(5)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资金项目:按1000元/户的标准发放753户农户奖励金。
(6)兰洋镇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按2万元/户的标准共发放9户农户危房改造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产业项目:签订协议合作期为5年,年化收益率各为6%和5.5%,20xx年合作单位支付分红资金共19.1092万元,根据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其中收益20%资金用于鼓励农户发展生产,带贫主体通过就业带动农户3634人实现增收。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把关不产生其他污染,经竣工验收工程可使用年限远大于5年,带动番加村委会共计198户826人受益。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把关不产生其他污染,经竣工验收工程可使用年限远大于10年,带动南罗村委会共计385户1410人受益。
(4)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发放奖励金75.3万元,该项目带动共计753户3234人受益。
(5)危房改造项目: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8万元,该项目带动共计9户22人受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产业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100%。
(4)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5)危房改造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100%。
我镇20xx年发展乡村振兴7个项目绩效目标偏离原因无。
自评结果通过审核后将在我镇公示栏和村级、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二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三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20xx〕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20xx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20xx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无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四
20xx年人居环境整治,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6个村、两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人居环境的美化、亮化、空心房整治、污水治理等工作。
(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xx年,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28个村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及后期管护。在资金使用上先规划后使用,做到计划在先使用在后;在资金奖补上先上会后奖补,做到“三大一公”,集体研究杜绝腐败;在资金拨付上先公示后拨付,严格按照工作进展及时拨付到位,做到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作它用和超范围支出。
(二)地方配套资金。20xx年,我区财政从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800万资金用于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的奖补、后期管护和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厕的问题厕所的摸排及整改经费。
(三)社会资本投入。20xx年我区各行政村和农户投入1300万。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上积极发动群众,动员农户主动参与投工投劳投资(或出资100-300元),确保改厕资金的足额到位,让村和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改厕的主体。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区严格根据中央农办等8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2号)和省、市《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赫山区20xx年度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实施方案》(益赫改厕【20xx】0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下发了工作相关文件;成立全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副处级干部具体主抓,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两办效能室、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街道)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坚持以“党政主导、部门主管、镇村主责、村民主体”的原则,落实乡镇(相关街道)主体责任及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行政村“四议两公开”制度。乡镇(相关街道)是厕改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实施效果负责。特别是在改厕全过程中多次组织督查、农业、纪委等部门开展督查,加速全区户用卫生厕所的改(新)建工作进度,确保质量,确保首厕负责制落到实处,真真实现赫山改厕又快又好。
(四)强化资金保障。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农户自筹”模式:先由村集体和群众自行建设,再整合用好涉农资金、专项资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的村,按每户1210-1230元进行奖补,其中奖补到户1030-1050元或等同价值的玻璃钢化粪池产品、奖补到村150元进行维护、奖补到镇30元进行维护,改厕农户自筹100—300元,主要负责挖坑安装。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台帐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公开透明、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的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手机报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村改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全区上下广泛关注农村厕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政府主持主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同时,以建立固定宣传栏为主要手段,以乡村主干道为主要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厕改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截至目前,累计在村庄、公路沿线等处制作固定宣传标语120余条。
(六)强化绩效管理。我区制定了《20xx年赫山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验收方案》,将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督查局、赫山生态环保分局、区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技术专家对整村推进的33个村进行联合考核验收,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对未达到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在实施过程中,群众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督查部门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厕改纳入区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律监督,杜绝了厕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贪腐等违纪行为。
(一)确定产品。赫山区在产品的确定上,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积极使用国标产品,省改厕任务下达后,按照省里要求在每个厕改村搞好首厕安装制,形成了一整套的经验做法,并进一步完善了《赫山区厕所革命使用手册》。
(三)进一步完善赫山模式。一是组织管理层面:坚持“四个到位”。高位推动到位;群众发动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管考核到位。二是业务技术层面:坚持“四个统一”。统一标准模式;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服务指导。“赫山模式”、“赫山作法”作为审计的典型案例推向全国。赫山区全面开展“三池”建设,改水改厕一并进行。黑水进新国标的化粪池、灰水进大容积的净化池、经过初步处理的污水共同进入生态池的粪污处理模式,得到了治污专家的赞许,在全省20xx年厕所革命“首厕过关制”浏阳培训班上写入了湖南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贺爱国博士的教案,在全省得到了广泛的推广。赫山做法由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和省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联合上报给了国家农业农村部,部里给予了高度肯定,准备在全国推广。20xx年5月22日《湖南日报》刊登跑出赫山改厕加速度——赫山区农业改厕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20xx年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多达20多条。20xx年省农业农村厅促进处正、副处长多次对赫山区农村改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充分的肯定了赫山区改厕做法,促推赫山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获20xx年度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转变施工方式。一是坚持村组织施工队施工。我区项目推进村重点依托泥瓦匠、水电安装工、小型挖机等实施安装改(新)建。二是坚持农户自行挖坑,村组再组织人员安装改(新)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三是通过实践改进生产力,如泉交河镇就利用植树挖坑机械进行基坑的挖掘,又实用又方便,提高了生产力。
(一)统一标准模式。通过试点,结合我区实际,我区继续推广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明确统一使用三格式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该模式具有安装简单、成本较低、防渗和化粪效果好等优势,群众普遍认可。
(二)统一采购程序。为保障厕具质量,在统一建设模式的同时,统一厕具生产厂家。由村集体与生产厂家签订化粪池采购协议,简化厕改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三)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技术规范,通过不断积累安装施工经验,弄清楚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的安装要点与注意事项,继续完善《实用手册》,方便安装施工队掌握运用。统一安装施工,各村组建专业施工队伍,统一施工、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四)统一服务指导。区里组织一线干部、安装施工人员举办政策技术培训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派出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把好安装技术关。组织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兵把口,严把资金关、标准关、采购关、建设关、技术关,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改厕实效。当地群众还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
(五)统一维护。建立区、乡、村、户、保洁员、生产厂家六级联管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了管护100%到位。区级带头开展地毯式摸排,回访改厕户,寻找问题厕所并立行立改,实现了群众100%满意。
(一)成功经验
把农村改厕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不断推进厕所革命,即坚持“区级主导、组织推进,镇村主责、宣传发动,部门主管、指导监督,群众主体、共建共享”的“四级联动”,推动群众由“要我改”变为“我要改”,着力解决“谁来改”的问题;坚持首厕负责找方法、统筹推进做加法、资金保障讲章法三项措施,着力解决“怎么改”的问题;坚持“统一厕具产品、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安装施工、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后期管护”的“五个统一”模式,着力解决“怎么改好”的问题。
(二)意见建议
1、牵头主体要明确。一年之计在于春。20xx年改厕工作要迅速明确牵头主体。目前计划申报在乡村振兴局而工作尚留在农业农村局。
2、计划申报要科学。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下而上,精准摸底,科学申报。不要政府包揽摸脑壳,到时强摊任务给群众。
3、奖补力度要加大。农村改厕已开展三年,越到后面难度越大。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五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坚持促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化财政服务+改革,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全力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和“真金白银降成本”两大重点项目,完成率均为100%。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人均文化支出、八项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一)本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
1、完成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2、把真金白银降成本落到实处。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兑现税收优惠政策,xx年,通过推行“降成本行动计划”共降低企业成本35。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财税收入结出新成果,奋力实现“双百亿”。xx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8亿元,可比增长15.25%,增幅位列全市五区第一,超额完成市对我区54.26亿元的收入考核任务;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14%,位列五区第一,财税收入呈现质量并举的态势。全年财税三级库收入263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00亿元,实现财税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双百亿”,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全力完成“两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35。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六成以上,其中人均文化支出达到225元/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xx年,我区八项支出完成48.05亿元,同比增长20.03%,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长17%即46.8亿元的支出任务。民生支出的增长切实解决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佐证材料充分有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政策性总领文件、相关行业专业文件、本局出台政策文件、制度、工作方案、通知、调研培训以及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活动图文简报、工作情况进度表等一系列有力佐证。
今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增收乏力与减收加大的双重考验下,财政组织收入工作有待强化和细化;财政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升;财政监督和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审慎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攻坚克难,锐意改革,顺利推进“四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二是政务服务新格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开基建工程投资评审中介服务市场,实施“公开备案选聘制、优质服务承诺制、网上动态监管制、大额工程双审制、多源绩效考核制、违约处罚退出制”6项机制,迈出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的第一步。截止目前累计受理预、结、决算审核198项,涉及金额7.19亿元,推进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取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提升了基建工程投资评审的质效,为三水区“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财政经验”。
三是办文优化新提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和剖析影响办文效率的重点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公文督办制度、清单对接告知制度、办文延期申请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办文系统功能等十大举措,下半年共办理来文951份(不含传阅件),实现平均办文时间由原来的10.7天缩减为5.4天,提速接近50%。
四是大数据建设有了新进展。自主研发“经济智能分析平台”,以“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为蓝本,利用交互式地图、多维化图的方式直观展现区内主要经济数据,具备重点企业税收分析、镇街土地房产交易信息分析等七大分析模块,为我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数据支撑。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六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xx年,由原邵阳市经贸学校、邵阳市机电工程学校和邵阳市农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邵阳市大祥区城南梅子井,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技能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为邵阳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学院占地面积426,880㎡,总建筑面积203,565㎡。现有在职教职工420人,在籍在校学生10,748人。设有电梯工程学院、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系、财会工商系、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五年制大专部、公共课部、思想政治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四系三院三部。
为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推进“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创新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以现场和模拟现场教学为主要形式的转变。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建设综合实训中心1栋,以及周边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6,600㎡,建筑面积16,158.33㎡,市发改委批复工程概算5,977万元。可供学校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电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使用。服务学校10个专业6,000在校生的实习实训和创新创业教育,每年开展社会培训10,000人次,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将大幅提升学校的实践教学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专项债券负面清单范围。20xx年由邵阳市发改委立项(邵市发改社〔20xx〕122号),20xx年争取到地方政府社会事业债券项目投资6,000万元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报建手续,已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为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9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预计20xx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解决院内学生的实训问题,优化学习环境,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成果,提高学生的技能熟练度,进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进一步促进邵阳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实训中心楼一栋,建筑面积16,158.33㎡,建设成本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项目工程质量达标,20xx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社会公众对项目满意度95%以上。
(一)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20xx年初申请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xx年7月31日,邵阳市财政局通过预算内存款户下拨20xx年度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至邵阳职院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支出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遵循“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运用资金,注重规避资金使用风险。
1、专户储存与管理。新开设交通银行账户7931,专户管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资金收支均通过该账号,未发现“小金库”、账外设账等违规违法现象。
2、专账核算。本项目资金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综合实训中心”核算,收入全部通过“银行存款-交通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账户”核算,债券资金收支与余额可通过银行流水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查询,信息一目了然,公开透明。
3、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债券资金的开支范围,按照资金的预算用途使用,未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一般性开支。
4、支付管理审批手续较到位,审批流程合适。一是参与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需要把关签字,确认项目工程的真实性、工程进度与款项支付的相关性;二是按照单位规定,重大开支事项实行集体审批,由经办科室填报费用报销审批单,审批程序为经办人整理相关开支依据并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财务主管会计审批→分管院领导审批→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财务报销或支付。三是实行项目单位与财政双控资金,项目单位履行债券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后,需按管理要求再向财政局债务科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待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支付款项。四是支付理由与依据较为完善。付款时除履行审批手续外,附有合同、发票、工程量清单、监理签字盖章。
(一)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基建处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该处配备工作人员4人,力量较为充分。为抓好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制度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项目代建单位,由项目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负责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各自制定了全面、完整、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满足了日常施工管理需要以及事后归档、结算的需要。
项目单位制定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建设、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主要制度,并明确了各环节的流程,分别用文字和图标加以说明。制度主要包括:《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设计与概预算制度》《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如《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设计与概预算制度》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定:一是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审定;二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后,报发改部门立项,再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准备;三是编制并审批项目设计方案;四是编制工程造价并实施财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五是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代建方湖南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定了《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例会管理制度》《安全、质量事故台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监理方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理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项目监理细则》等制度,未雨绸缪,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9号)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计划到20xx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基础设施不完善,实训工位少、设备陈旧,大型实训设备因场地问题没有引进,缺乏与专业配套的实训条件,产教融合模式难以实现,影响了教学效果,学生毕业不能马上上岗。20xx年学院决定上马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xx年12月中共邵阳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问题,形成《关于解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有关问题的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1次),决定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地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在政策、资金、业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由市财政等部门对学院提升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力和政策保障。同意发行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6,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金。20xx年5月项目单位组织编写了《邵阳市本级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由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由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项目“一案两书”资料齐全。
20xx年11月13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43004461006。
20xx年11月17日,项目收到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同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邵防结审字〔20xx〕56号)。
20xx年12月7日,项目获得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邵建发〔20xx〕162号)。
20xx年12月16日,由湖南天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20xx年12月16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地字第43050120xx000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xx年12月25日,项目获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xx43050300000108。
20xx年1月19日,项目获得邵阳市发改委《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社〔20xx〕8号)。
20xx年2月7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字第43050120xx00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xx年2月25日,项目获得邵阳市发改委《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总投资概算的批复》(邵市发改社〔20xx〕35号)。
20xx年8月16日,项目单位与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20日竣工。同年8月20日,项目单位与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综合实训楼1栋,总建筑面积16158.33平方米,共6层,建筑高度30.6米。其中综合实训楼建筑面积15,551.4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606.9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采用桩基础、柱下独立基础。
本项目发改批复总投资5,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9万元,预备费443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预计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一起进行了技术交底等工作衔接,各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了合理分工,明确了职权职责。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和代建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充分赋予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对承包人的建议权、分包人的认可权;工程质量、设计的建议权;开工、停工、复工的发布;监督、检验权等。11月以来,每周四方单位聚集一起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当周工作,指出问题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并由监理单位整理成会议纪要,存档保存。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每日做好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旁站计录,登记安全隐患台账。已编写例会会议纪要5份,签发旁站计录表4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质量隐患数十起。通过四方共同努力,目前项目施工秩序、质量良好,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截至20xx年10月31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11,608,759.23元,资金使用率为19.35%。
(四)项目运营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建设期,尚未投入运营。
项目单位未遵循市政府债务办(市财政局债务科)的安排与要求,没有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基本情况表》,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专项债券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同时也不清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邵阳市是湖南省省辖地级市,位于湘中偏西南,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政府债务规模较小,债务风险可控。本项目的收入来源为培训、学费和住宿收入,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作为专项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根据《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湘天会专字[20xx]第81号)等资料,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单位对募投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项目预期各项收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运营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项目债券融资6,000万元,债券存续期内本息合计7,770万元,项目经营净收益9,751.64万元,覆盖倍数为1.26。
本项目专项债券年利率2.95%,存续期限10年,20xx年5月20日起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由项目单位先行付息至邵阳市财政局,再由财政还息。目前项目单位已支付债券利息177万元。
(一)核实数据。核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重点检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风险管理及处置情况,运用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判法等调查分析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管理、资金运用、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施工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各方履职情况等。
(四)问卷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五)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项目单位的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撰写评价报告。评价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结论。根据《邵阳市20xx-20xx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从决策管理、过程管理、产出管理、效益管理四类一级指标及二级、三级细分指标逐一进行评分,经量化考核和专家评审,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6.14分,等级为“较差”。
(一)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8月16日,项目单位与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8月20日开工。截至20xx年10月31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11,608,759.23元,已完成场地平整,土方外运15,575.84平方米,完成地下室基础浇筑、7米旋挖桩115个,目前已进行到桩基承台基础施工阶段。项目组织工作严谨,时间安排紧凑,开工以来进展顺利。为挽回前期准备工作耽误的时间,项目单位采取边实施边采购实训设备的办法,预计20xx年4月完成项目主体建筑物结构封顶,到20xx年9月实训中心大楼具备试运营条件。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操作要领,代建公司与监理公司组织精干力量全程在施工现场蹲守,履行工作职责,实施现场签证与监督,争创“省优”工程。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于20xx年7月底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定期存款协议,利率1.6675%,至20xx年3季度共取得存款利息1,004,447.34元,部分弥补了项目进度与债券资金拨付不匹配的不足,减少了债券资金闲置损失。
项目将建成建筑面积15,551.43平方米的实训中心,供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电梯工程学院和教育培训学院使用。预计将引进高学历教师50人,可年新增学生20xx人,年新增社会培训5000人次,年增收入800-1200万元。
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将为师生提供良好实践实操平台,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实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创新力,并为学生工读结合、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践行“产教结合,校企一体”的创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项目进度不达预期,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本项目于20xx年9月开工,已完成土方外运、地下室基础工作,目前处于一楼基础施工阶段,约晚于原计划6个月工期。原因一是本项目采取异地电子招标,由于招标文件出现瑕疵导致招标延迟50余天;二是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四证”办理手续繁杂,办理时间较长,出现了“钱等项目”的情况。
(二)“一案两书”编制不切合项目实际。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仅为综合实训楼;为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编制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以及以此方案预测为依据编制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事宜之法律意见书》,“一案两书”所述的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汽修实训车间3,600平方米,电梯实训车间6,000平方米,邵阳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实训中心10,000平方米,理实一体化教学楼12,000平方米,学生宿舍15,000平方米,单身教师周转公寓3,000平方米以及实训设备、校园信息化建设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9,600平方米。两者不仅总投资相差巨大,建设内容也不一致,若以上述项目运行作为收入预测有失偏颇,且项目单位反映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实训中心、理实一体化教学楼和单身教师周转公寓三个项目已停止建设。
(三)风控机制不完善,债券发行、使用等信息不透明。根据对各种风险因素及风险程度的分析,项目面临的主要是资金风险、协作条件风险。针对资金风险,项目单位在建立风控机制及采取应对措施上,反映迟滞,未形成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和制定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债券发行、使用等信息不透明,未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债券资金使用未录入专项债券综合管理平台备查。
(四)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存在不足。
1、无证开工。项目单位“四证”办理进度滞后,施工许可证下发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9月,属于违规无证提前施工。
2、违规使用特种施工设备。国家规定塔吊等特种设备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到位之前应予禁止使用。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现象;二是存在夯实机作业人员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现象;三是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塔吊未设专用电源开关三级箱,塔吊电缆未做绝缘保护,临时用电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过大且未上锁;四是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铺满、铺平稳。
4、现场质检员、安全员有时未在岗履职。
5、材料堆放不整齐,钢筋保护不到位,被工人踩表面粘有泥土,影响其握裹力。基础梁模板安装部分破损严重,达不到设计规范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部分材料进场未及时报验、送检。绩效评价组查验材料送检报告时,施工方提供了混凝土的质检报告、钢材出厂合格报告和部分送检报告。
(五)资金筹措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与银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学院已初具规模,但长期借款达15,8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54%。主要是举债建设与经营,未考虑吸收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合股或合作办学。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衔接各方力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保质保量作为项目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合同的奖惩措施。建议施工的同时,尽早落实实训设备采购计划与实施,确保大型设备与施工同步进场安装,早日实现项目投产营运。
(二)科学编制“一案两书”,据实做好收支预算。项目单位应以实际建设的项目内容作为依据,科学编制“一案两书”,合理测算项目费用和项目运营收入,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能,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三)建立健全风控机制,确保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分析
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社会、经济、技术等风险,根据风险等级、范围和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风控管理制度及风险处置预案,提高处理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同时,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及时上传资金使用信息,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便于上级部门掌握项目进度,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控,完善多方监督机制。项目单位对本项目质量管理非常重视,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并引进代建单位履行管理职责。监理方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理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项目监理细则》等制度,确保实施期间时刻在现场履行监督。开工期间,存在一些安全和质量隐患,已及时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并得到了整改。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构建多方面的监管体系,对于施工单位的重复违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必要时撤换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
(五)引进社会资本,合力共同办学。教育是立国之本,职业教育是振兴实业之需,科技创新之需,具有远大广阔的前景。近几十年来,“技工荒”引发了“技校热”,各种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并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茁壮成长,涌现了北大青鸟aptech、新东方烹饪学校、蓝翔技校等民办知名技校。建议项目单位利用政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引进民营资本,实行股份制或部分股份制模式,减少学校负债和财政负担,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这块蛋糕。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七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篇八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业带动、产城融合、三产并进、绿色共享”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承接市级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了全区工业经济稳健发展。
今年,我局承接市级绩效考评指标共有8项,现将指标进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1-8月完成总产值161.9亿,完成总产值任务数369亿的43.8%。其中,长田已完成总产值29.85亿,已完成总任务数的23.1%。子材已完成总产值22.3亿,已完成任务数的54.1%。鸿亭已完成总产值2.91亿,已完成任务数的24.4%。大垌已完成总产值71.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49.4%。平吉已完成总产值1.52亿,已完成任务数的8.9%。小董已完成总产值1.8亿,已完成任务数的31.5%。那蒙已完成总产值3.2亿,已完成任务数的56.1%。大直已完成总产值7.3亿,已完成任务数的29.3%。大寺已完成总产值15.1亿,已完成任务数的86.2%。贵台已完成总产值1.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65.3%。板城已完成0.0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17%。
(二)“工业投资达到20亿”。1-8月完成工业投资数6亿,已完成总任务数20亿的30%。下一步,我局将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完成下达任务。
(三)“工业园区新签项目合同投资额5亿元及开工率50%以上”。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项目20xx年投资计划33349万元,1-9月完成20713万元,完成任务的62.1%;开工率100%,竣工率45%。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好工管委、招商局等部门,抢抓施工旺季,加快施工。
(四)“完成1起以上制糖企业重组(含托管),或完成关停1家以上(含1家)过剩产能糖厂”。我局积极协调,全力推进糖厂重组工作,目前,中国糖业集团对平吉世纪飞龙集团进行资产核算;大寺糖厂正在寻找竞买者。
(五)“糖业重点工作-蔗区管理”。目前,自治区尚未出台20xx/2019榨季文件,我局将积极对接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待文件出台,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并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六)“园区基础设施会展年专项考核”。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项目20xx年投资计划33349万元,1-9月完成20713万元,完成任务的62.1%;开工率100%,竣工率45%。
(七)“完成质量强桂及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工作考核”。结合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中的质量强桂考核办法内容以及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等要求,我局认真对接旅游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食药局等有关部门,设置了考核内容,明确各部门任务,确保今年该项指标不失分,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强力推进。
(八)“年度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1-8月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2%。
(一)工业生产面临的不利因素增多,增长支撑压力大,预计下半年出现负增长。8月份处于停产状态零申报企业18家,占上企业的30%,其中环保整治已拆除嘉利矿业、宏宇工贸永丰矿业、那香松香厂、嘉华矿业等5家;新合力、刚祥硅锰、湘大化工、长安石料、青鹏地材等5家企业停产环保整改;广远矿业、金海矿业、兴联矿业等3家企业受市场影响停产;北部湾钢、桂源、凯盛矿业、鸿丰肥业等4家企业已转产;平吉制糖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以上企业除平吉制糖外,没有新的产值,保留去年基数,将不断拉低全区增速,直至出现负增长;工业项目新竣工投产且达到上规条件的比较少,缺乏增长后劲。1-8月,全区没有新上规的(全市有9家),预计年底能上规的只有和风新能源和新榕兴建材。
(二)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慢,缺乏增长后劲。供地工作进度较慢,影响了项目的推进。今年工业项目上市土审会5个,只有利佰兴食品通过。金风科技、埃索凯新材料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医药项目缺乏土地指标,没能如期开工建设。竣工投产项目少且难以达到上规条件,目前为止全区今年新竣工能投产的项目只有2个:新榕兴建材、庆荣消毒制品,预计能上规的只有1个。
(三)受其他因素影响,建材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受近期主动去产能、强环保等影响,工业生产所需的砂、石等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涨幅超过100%,影响了建华建材、新榕兴、华润混凝土、怡园混凝土等企业的生产。
(一)抓产业,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年中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进行改造,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林木加工等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方面重点推进卓能新能源、琦泉生物质发电、金风科技、聚力新能源等项目,推进卓能公司上市,加快延伸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方面加快北部湾健康医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邦琪集团总部搬迁项目、肯泰医药、储力医药、万和医药等项目,推进医药产业“向海经济”,推进化药研发生产、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生物工程、大数据+大健康、健康养生等产业规划布局;新材料产业方面重点推进埃索凯新材料、建华建材新型装配式预制构件、榕兴新型建材、红墙二期、远大智能化生产车间等项目;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方面重点推进九联食品、桂柳牧业等项目,促进项目向深加工发展;林木加工方面重点推进新汉木业、林珠木业等项目,促进向家具、门窗等木制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二)抓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抓手,对照规上企业名录进行一企一策服务,促进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产、达产、投产、复产。通过加强融资、用电等服务,促进企业稳产达产;促琦泉发电、路圣改性沥青、美家源饲料尽快投产。继续加强区医药产业一体化、肯泰医药、聚力新能源、埃索凯生物科技等11个自治区“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投资,尽快建成投产。
(三)抓信息化,进一步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积极实施《钦州市支持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继续组织企业参加两化融合贯标培训,参加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推广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包括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等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菅管理等环节,实施智能改造,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促进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监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在企业广泛应用,实现人、设备和系统三者之间的智能化、交互式无缝连接,提高制造水平、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上云。鼓励企业购买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小微企业首先实现云计算初级应用,大中型企业通过“移动化”改造、“互联网化”升级、“智能化”提升等途径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
(四)抓环保,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大整治活动以及回头看行动,对混凝土企业全部进行装备升级改造。全面推广工业绿色化改造,重点开展锅炉密炉、电气电机、内燃机等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组织阜康食品等食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快平吉制糖、怡丰蓝天、腾飞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和泰盛木业锅炉能效提升项目的实施。引导卓能新能源等企业加快绿色工厂建设。
(五)抓动能,推动持续健康发展。牵头拟订《钦北区工业发展扶持办法》提交区政府审定,重点对项目投资、上规、税收大户等方面进行扶持。今年下半年,重点做好和风新能源、榕兴新型建材等企业的跟踪服务,促尽快上规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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