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从而解决问题并提升自己的能力。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适当地使用一些亮点和关键词,提高文章的吸引力。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写作思路。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一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二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这个家族的循环的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常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三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四
前几日整理书架时,在擦去书本上积落的尘土后,无意间发现一本未被读完却遗忘了很久的著作——《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作者马尔克斯用绝望的宿命论,将布恩迪亚家族乃至整个马孔多小镇笼罩在巨大的悲哀中,从故事的一开始就已暗示了结局,无论是庇拉尔·特尔内拉用来算命的纸牌,还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甚至是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都毫无希望地预示着悲剧的到来。一个家族七代人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以致最终回到终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着相同的轨迹,直至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正如羊皮卷上所载“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是作者对人生、对社会的绝望?还是作者想用这种绝望的呐喊,唤醒麻木无知的民众?如果不是查阅了拉丁美洲那个时代的背景,我不会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带有如此强烈的悲剧色彩。
从1830年到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书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发动过32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躲过了14次暗杀、73次埋伏、1次行刑队的枪决,最终当上了革命军的总司令,率领南征北战,成为最令政府惧怕的人物。”他反对政府的和独裁,领导自由派和保守党抗争,但最终因内心思想动摇没能取得胜利,这些都是当时社会背景的影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目和愚昧等等,都在书中人物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个家族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无法找到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终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对生活环境的修缮和美化,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但最终抵不过冷漠和孤独……理解到这里,我对作者苦心谋篇的情节设计,有了一点肤浅的认识,也终于明白重复使用相同名字的用意,这样再来理一遍故事情节,便对人物命运和人物性格有了清晰的归类。
这样的孤独,作者真的没有一丝希望了吗?第三次翻开书页,在字里行间捕捉那一丝一毫如萤火虫般细微的希望之光:“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我想,只有将牢笼般陈旧的社会彻底打烂,才能滋养出新的希望。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是否这两位著名的文学家都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仅仅是对作者用意的一点不成熟的揣测,书中涉及的历史环境及典故,我不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肤浅的理解仅停留在表层,已让我内心充满无尽的佩服。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五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六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七
现在的社会不得不说施与孩子的压力太大了,学习成绩父母从小管,兴趣爱好父母从小培养,就连放学后也有无穷无尽的兴趣班需要我们去学习,严厉的老师,说教的父母,不得不说对于我们高知识分子的家庭,说教可能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多了,培养的孩子乖巧可爱,会左右逢源,可是这真心不是我们想要的孩子,我们想要的孩子并不是孩子本身的自我。
给孩子丰盛的人生,下面几条就够了:
1.听见孩子的欲求。
2.及时回应。
3.诚实回应。
4.无条件给予。
现在的家长多数都比较自私,给孩子的并不是孩子想要的,而是我们大人想要的,这样的生活对孩子来说,并不是富足的。
越是不着痕迹的爱和自由,越要求父母有强大的心智,毕竟控制的欲望对于一个人来说,尤其是父母只有心智健全、心态健康方可实现。
教育的本质,其实是父母的自我修行。做好父母,需要强大的自我认识、自我成长的意愿,然后像母狮子一样充满力量捍卫自己的孩子。
家长每一次「为孩子好」的控制,都是在削减孩子的自由创造力,消耗孩子的生命活力。一个身体只能承受一个灵魂,如果父母的控制密不透风,孩子实际上已经精神死亡。
缺乏界限,是缺乏爱的能力的结果。
事实上,人都渴望爱的流动,好心,自然会有好报,如果没有好报说明那并不是真的好心,只是没有界限的控制,是想要控制别人,按照。「我认为的正确道理」生活,当然会遭到别人的反抗。
真正的好心是尊重每个人的不同,尊重别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只有当别人希望听取我们的意见时,我们才真诚的分享自己的看法。这样的好心,必然得到善意的反馈。
结婚,是父母的选择;生养孩子,是父母的选择。没有孩子父母一样会吵架,一样会变老。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选择,孩子无需为父母的选择承担一切后果。
父母的控制欲伸向哪里,孩子一生都将在那里体验到扭曲的痛苦。
什么事情该管,什么事情可以不管?判断的方法是:这究竟是谁的事情?如果是孩子的事情,无论父母多么看不惯,也要努力管住嘴巴,内观自己。假如孩子希望听到父母的意见,那么父母最好与他分享活生生的体验,而不仅仅是告知「高明」的结论。少一个答案,孩子的人生就多一种可能。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八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九
当电子书取代了纸质书籍,当浅阅读充斥社会,不禁感叹:经典,你在何方?其实,经典常在,只是知音觅矣。暑假时,我品读了群经之首——《周易》,其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甚为经典,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所在,因此,引起了我深刻的思考和感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书中说道:天的运动刚强劲健,君子应像天一样,不断运行,不断努力,发愤图强。经过一番思考,不禁发问:君子是不是只需不断努力就能成功?我以为不一定。在我看来,这句话应该是“天健行,君子以之自强不息”,天上的日月星辰在不断运行,君子通过顺应这种规律,根据环境与自身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是自己变得强壮,生生不息。《逍遥传》中也提到:“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人生于天地间,应顺天而行,遵循事物的正确规律和方法,而不是只让君子埋头苦干,不松干劲。在我身边,不发努力刻苦之人,却为何有些成绩普普通通?爱因斯坦说过:“成功=艰苦劳动十正确方法+少说空话”他们缺少正确的方法而埋头蛮干,没有遵循客观规律,才会如此。所以说,君子不仅要努力刻苦,还需顺应天道,才能使之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大地的气势宽厚和顺,君子应效仿它来增厚美德,客载万物。古德之心,泱泱中华之传统。仁、义、礼、智、信五德修身,方可齐家治国,平天下!成孔子“志士仁人,无求生意害人,有杀身以成仁”的德之师;义之忠,成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德之将;礼之谦,成孔融“三岁让梨,尊长尚礼”的德之贤;智之慧,成孔明“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德之臣;信之守,成季布“一诺千金,千金难买”的德之志。道德之心,使中华文化源远流长。
对道德的关注和讨论,是一个民族的道德自觉。如今,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最令国人尴尬的是老人倒地无人扶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美德消失不见,但深入观察,是因为“助人为祸”导致好人难做,不禁发笑: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还有像广场舞的音乐声变成了扰民声,共享单车乱象跌出,更有为制止“中国式过马路”而在街道安装了智能过街的交通闸门,看到这里,我认为这些道德陋习应从思想意识上纠正,而不是靠不必要的科技产物来进行约束。老子说过“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真正有道者,其德行是自觉主动的,出于自然,所以表面上没有“德”的痕迹,而那些被动的,刻意地去做已不是有道德的表现,这种道德已经变质了。现代的物质文明,呼唤着道德精神的指引。“不义富且贵,于我与浮云。”社会竞争,不应该忘记我们身体里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为师者,以袁文婷为标,传道授业,德诲桃李;为官者,以沈浩为标,廉政爱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商者,以海尔为标,先义后利,商场竞争不忘道德操守。为国者,更应该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规范法律法规,弘扬传统美德。日本地震,我们以德报怨,积极的救援,才是一个国家应该有的道德风范。
品读经典,我读懂了自强不息,正如梁启超所言:“君子自励犹天之运行不息,不得有一暴十寒之弊,学者立志尤须坚忍强毅,见义勇为,不避艰险。”面对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当代的君子们要不断为社会输送正能量。读懂了厚德载物,正如梁启超所言:“君子接物,度量宽厚,犹大地之博,无所不载。面对各种现实问题,当代的君子们肩负着提高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责任,让人们的生存环境更加美好。不仅是个人,社会中也需要为政以德,政者正也,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革故鼎新,自强不息。国家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富强民主。如此,才能启道德之心,重振尚德之邦,展华夏雄。
品读经典,含英咀华,你会发现,经典的力量,从未远去。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十
今年6月,在台北,几十家国际媒体的亚洲特派员在一起吃早餐,和一家危地马拉报纸的首席记者聊天。老头已经五十多岁了,黑色的胡子和头发,夹杂这一些学究气的花白,还有典型的拉丁人鼻子。带一副亨利基辛格式的眼镜儿。说起英语来带着些许口音,语速不急不缓。
老头是个自由派,我跟他聊切·格瓦拉——我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我知道这是个符号——他跟我说切·格瓦拉并没那么受欢迎,或许喜欢卡斯特罗的人更多一些,但他不能确定。然后是莫拉莱斯和查韦斯这对活宝。老头说,查韦斯是个愚蠢的经济管理者和外交家,但他的socialproject确实卓有成效,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必须重视他。我喜欢这种balance的调调,老记者的职业本能已经渗透进了日常谈话。
再然后我说起我对百年孤独的热爱——我不知道百年孤独的英文名字,但我能蹩脚地尝试发出cienanosdesoledad的音,还有garciamarquez。老头微微低头,从镜片上方又看了我一眼,平静的眼神亮了一下。
接下来的三天中,只要我还能在早餐餐厅中找到他,我就端着盘子坐在他身边,听他讲那过去的故事——老头年轻的时候是马尔克斯的粉丝,曾经采访过他本人,对他的所有故事了如指掌。
我也顺便介绍马尔克斯对中国,以及对我本人的影响。我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才15岁,在高中宿舍的被窝里,从下午六点到晚上两点一口气读完。我说,拉丁美洲是一片有故事的土地,就像中国。老头儿一边往面包上涂黄油,一边微微点头。最后一天分手的时候他说,欢迎来危地马拉。
中国和拉丁美洲,这两片土地在过去的300年里有着太多相似的故事。
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故事写出来,至少没有写得这么彻底。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十一
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起买的,当时刚上高中,军训的时候花了七天的时间看完它,那个时候没把它当名著来着,因为可读性非常的强,完全被迷住了。就是一个劲的往下看,名字啊什么的,都仔仔细细记着,因为看之前,先读了编者按,里面有这方面的提醒。
所以我看得也很轻松。
当时里面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乌苏拉,还有有点小白倾向的俏姑娘蕾梅笞斯。
有很多地方看完了,都还吃吃的笑起来。
现在看来的话,才知道这叫阅读的快感。
有很多章节想起来的时候就拿起来反复的看。思想啊,内涵什么的都没有深刻的去想。
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老祖母絮絮叨叨讲述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童话故事。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十二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20x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x。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x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x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x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x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x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十三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传说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传说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左右篇十四
先是两件关于这本书的事情:
深圳一个朋友说:“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那本《百年孤独》,前十页被密密麻麻的线占满,乃至还有读书笔记,可后米娜,干净得像新的,看起来很爽。”
前几天,邻班一个同学向我借《百年孤独》,看了大概一个星期还给了我。我高兴地问他“你读完了?”他说“没有,读到一半太难受了,读不下去了。”
它对我而言是这样一本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三年没读一本闲书了,忽然很恐慌。随手从家里的书橱上拿下一本来,便是它。读完第一篇,觉得不甚精彩,却又有说不出的感觉。又是忽然有一天,看到它,有种再读一遍的冲动,便拿起来,再读。这种冲动有了好几次,待我觉得它精彩时,已经读过六遍。也许这就是一些书的魅力所在。后来我听说马尔克斯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想:原来得奖的可以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书啊。也许那种东西,“艺术”?它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不自知。
墨尔基阿德斯。
“他背对着百叶窗坐着,阳光从他身后流泻出来,他的声音启迪着人们心中最愚昧的角落。”
我很喜欢墨尔基阿德斯,喜欢这句描写。我喜欢想象他背对阳光坐着,平静的呼吸和话语搅动着尘埃,而这些话语又是如此柔软,使人得到启示。我向往那种氛围,每一个奥雷良诺,静静地坐在炼金室里,望着那个一半是现实,一半是祖辈记忆的睿智老人,讲述着什么,让人心灵宁静。尽管布恩地亚的族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可他一直在那儿,背对着百叶窗坐着。我也想坐在那儿,聆听他的言语,发誓绝不像奥雷良诺们一样沉沦在酒色世界和自己的孤独里……可惜,只有自己能启迪自己。
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
“原来我们发动这战争,只是为了不把房子刷成蓝色。”
不知为什么,我和这个人,这个被乌苏拉称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有着深深的共鸣。他的愤怒,冷漠,执着令我莫名熟悉。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相貌,听到那种说话的口气。甚至当他最后一次,因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背弃信诺,找到马尔克斯上校,请求重新牵动那根链条时,我觉得我心中竟有一种相似的愤怒,还有无奈。可他是悲哀的,在荣誉的垃圾堆里滚了一圈,最终在制作小金鱼中得到了平静,孤独的平静。虽然他曾经轰轰烈烈,躲过了二十次暗杀,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但他一事无成,转了一圈回到原地,连他父亲都不如——至少他父亲建立了马贡多。
阿玛兰塔。
“你要步入教堂的门,就要才在我的尸体上过去。”
阿玛兰塔是这样的人:当克雷斯庇与雷蓓卡在一起时她誓死阻止他们结合,而当克雷斯庇爱上她时,她却回答“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结婚的。”最后,马尔克斯上校耐心地等着,直到被处死,也没有等到什么。
她对雷蓓卡的仇恨是漫长的,却在时间洗涤下成为一朵纯净的仇恨之花。她先是为雷蓓卡,后为自己编织着裹尸布,在漫长的孤独中老去。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仇恨能使人变质,痛苦,然后灭亡。为了爱一个人,去恨一个人,不值得。
时间。
“奥雷良诺?那只不过是一条街的名字,很多家的小孩以那条街命名。”
“你真的不相信奥雷良诺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的事?”
“那只是个传说罢了。”
明明上校还在眼前,转眼间他的故事被人遗忘。这就是时间,洗涤一切的时间。似乎布恩地亚家族的每个人,自从出生起,就被时间打下了烙印。一个个人成长,老去,在遗忘中被人遗忘,除了墨尔基阿德斯。就这样在时间的流淌中孤独,平静,死去。
“他们家族第一个人从远方来,最后一个人正在死去。”
马贡多。
“镇中心竖起一块牌子:上帝存在。”
马贡多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养满了百灵鸟的小镇,是一个吉卜赛人推销新发明的地方,是被外国人冲击得满目苍夷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在这个从头至尾又回到原点的训话那种,似乎让人明白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不清楚,我只大概知道,我更喜欢那个马贡多,那个养着百灵鸟的原始的马贡多。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
“这很简单,因为我疯了。”
他身上有的,便是它遗传给阿卡迪奥们的激情。他建立马贡多,迷上炼金术。虽然无数次失败,可他的激情从未熄灭。他为了把马贡多建立得更好而付出终生,直至被绑在树下。他疯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只是知道的太多,像墨尔基阿德斯,他亲爱的老师一样,逃不过死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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