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一
该项考核为团体考核项目,以车缝流水线为考核单位,不以个人为考核对象,以流水线各周合格产成品为考核统计数据。以每周为考核周期。
(注:生产排期表以综合效率70%为基准进行编制)
1、目标任务确定及要求:
以生产排期表规定各流水线每款生产总天数为总目标,确定从开款之日起至车缝结束之日止,每一天的目标产量,再以周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考核周期。每周六根据本周产量实际状况能够对下周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但调整之后的计划不得使整款生产时间超出排期表规定的总生产时间,也不得违反正常规律,使得最后一周或几周的生产任务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2、奖励范围:流水线所有人员,含车工、付工、组长、巡检
3、奖励额度:
效率在40%-60%(含):20元/人
效率在60%-65%(含):25元/人
效率在65%-70%(含):30元/人
效率在70%-75%(含):35元/人
效率在75%-80%(含):40元/人
效率在80%以上:50元/人
(注:在计算效率时,每次转款可减全流水线1天出勤时间不计算)
效率提升10%(含)--20%奖励5元/人
效率提升20%以上(含)--30%奖励10元/人
效率提升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超产到达10%(含)--20%奖励5元/人
超产到达20%(含)--30%奖励10元/人
超产到达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6、以上4、5两项额外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7、为到达鼓励持续进步的改善目的,除转款外,任一周的产量计划不得低于上周产量,如低于上周产量,则不得享受本方案内规定的所有奖项。
生产计划制定人为各流水线组长,生产总监及车缝车间主管为奖励审核及监督职责人,务必审核各流水线生产计划贴合本方案及排期表要求。监督并全力协助各流水线完成既定计划。计算并上报奖励资金。
如发生不贴合本方案的奖励发生,比如整款生产计划不合理,生产前期的若干周生产目标明显偏低,最后一周或几周明显偏高,导致最后不能完成,不能在排期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款生产或整款生产效率低于要求,则已发放的奖金由生产总监、车缝主管及相关流水线组长共同承担。
生产总监、车缝主管每月考核一次,并将结果在每月绩效考核中进行奖惩。以上奖励办法,从20xx年5月1日开始试行。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二
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的数额。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下面是有20xx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欢迎参阅。
企业以年终奖的形式对全体员工一年的业绩加以特殊酬劳,这种做法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种惯例,目前国内各类企业也大都有此“规矩”。过去,企业年终奖的发放比较简单,通常是以企业当年的经营状况为依据,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简单地划分出几个等级。一般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拿一种奖金,而一般员工则统一拿相同数量的奖金。应当说,以往年终奖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原因之一在于当时企业在奖金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并不是很大,除了职务的差异以外,并不存在其他导致奖金差异的因素,也就不存在攀比的问题。
原因之二在于企业管理水平实际上还处于粗放阶段,尤其是对不同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缺乏一个相对客观和科学的判断标准。因此,即使企业明明知道有些员工比其他员工一年的贡献更大,也往往很难用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加以衡量。因此,企业往往宁愿装装糊涂,乐得省心省事。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以及相应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保留核心和关键员工,开始把年终奖的发放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报酬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不仅大大提高了年终奖的发放力度,同时也对年终奖的分配效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年终奖的发放方案除了考虑企业和部门的绩效因素外,同时还将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或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作为确定个人年终奖数量的一个重要变量。
也就是说,当前年终奖的发放将会比过去更为个人化,同一级别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可能会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考虑不周或设计不合理的年终奖分配方案往往会在企业中带来许多的负面影响。一旦某种带有缺陷的年终奖发放方案付诸实施,并且员工们清楚地知道彼此之间的奖金数量差距,那么一些自感得到不公平对待的员工必然会作出一些对企业不利的反应,比如大吵大闹、在外界散布对企业不利的言论、情绪消沉、发牢骚、来年工作消极甚至辞职等等。我想,也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许多企业才在年终奖的个人发放金额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显得犹豫不决。
第一, 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其唯一好处在于减少因员工之间相互攀比所带来的种种麻烦和心理受到挫折的员工士气低落等问题。
第二, 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同时又更容易导致员工产生猜疑心理,从而不利于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同时也与企业的管理民主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所倡导的员工参与、团队合作和强企业文化的理念背道而驰。
第三, 即使年终奖的发放在操作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即如有些企业所做的那样,既不公开公布个人的年终奖数额,也不允许员工之间相互打听),但在实际上却未必能够实现真正的保密,在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下,当企业对员工缺乏良好的正式沟通时,“小道消息”(尤其是涉及到钱这种敏感的问题时)不仅会无孔不入,而且有时侯其效果是相当“惊人”的。
基于上述判断,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结论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 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当年是否具有连续性的绩效评价结果记录)。因为依据客观的绩效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对于企业的贡献和价值,并依据这种结果来拉开每一位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这是可以为大家所接受的,年终奖的公开不会产生过多的负效应。因此,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但是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一句话,“程序”较合理的企业应该可以公开程序;程序公正且公开,是员工公平感的重要来源。
第三, 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在中国目前这种变革时期,不同企业中的员工对于年终奖拉开差距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如果企业既缺乏良好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又不希望再延续吃大锅饭的做法,那么企业可以尝试性地以保密的形式确定并发放个人应得的奖金数额。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每点奖金数是15×o 25=3 75
3 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九、附则
l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作出裁决;
2各员工的考缋
年终奖金共计43.13us$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奖金总额 =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 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 2=480)。
五、附则
l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1、目的与意义
为规范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操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工龄满1年(含)以上的正式员工。
3、职责
3.1工作部人事处
3.1.1年终奖发放方案的拟定和修订。
3.1.2统计、审核奖励人员名单。
3.2财务部
3.2.1奖金核算。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实现利润的5%。
3.2.2提交奖金明细报表和相关分析报表报总经理审批。
4、内容
4.1发放时间与方式
4.1.1年终奖金分两次发放,年中发放时间为当年7月份随工资发放;年底发放时间为次年1月份随工资发放。
4.2计算方法
4.2.1年终奖(年中)=(月平均工资*基数)*40%
4.2.2年终奖(年底)=(月平均工资*基数)*60%
4.3基数
4.3.1工龄≥5年100%;
4.3.2工龄≥3,5年75%;
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版本/修改 1/0
4.3.3工龄≥2,3年55%;
4.3.4工龄≥1,2年40%;
4.4月平均工资
4.4.1月平均工资(年中):1-6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4.4.2月平均工资(年底):1-12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三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四
为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决定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员工内部介绍的积极性。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
1: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的记录与统计整理,并交总经理审批,按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下属人员宣导本奖金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员工。
1:介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符合公司招聘的年龄规定(18---45周岁)方可领取奖金。
2: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人有被介绍的关系。
3: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1:介绍新员工进公司分期给予介绍人奖金合共300元,分别为被介绍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个月者,公司将给予介绍者5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0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50元/人的奖励。
2:介绍之前在本公司离职员工入厂介绍人不享受奖金。
3:当月介绍5人以上进公司做满一个月公司额外给予介绍人奖励按每人30元计发奖金。
4:若有家乡渠道招到相应工人的在职员工,在向行政部报备申请后,公司可以委托其出外招工,公司可以按因公出差予以发放其外出招工期间的工资,并按公司规定报销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及电话费等),如可以一次性引进员工10名以上并在公司做满三个月除可以享受上述介绍费外另外再嘉奖400元。
5:直接参与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参与介绍奖(除介绍亲戚方可领取奖金)。
6: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8天以上,其工作期限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五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部长级(含)以下员工;不包括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委派人员。
根据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和运行状况,结合年度预算利润目标,确定公司20xx年年终奖分配总额。
1、员工的年终奖数额分配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核定标准基数;
2、员工的年终奖标准基数影响系数有如下分类: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全年月满勤系数、安全质量事故系数、绩效评价系数等。
3、具体标准基数如下:
1、分类:
c.一线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20%+全年月满勤系数*40%+质量安全事故系数*10%)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篇六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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