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篇一
《呐喊》是鲁迅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二
它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中学阶段我们己经学习了不少鲁迅的文章,多出自第一部小说集《呐喊》。
在《呐喊》自序中,鲁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反应了他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学工作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
《狂人日记》塑造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旧社会是一段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在描写狂人的多疑、妄想时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从而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却是象征着一位反封建战士的形象。
《孔乙己》也是我们此较熟悉的一篇文章,本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经典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作者抨击了民众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漠,同时谴责了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本篇的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本文在描写人物性格方面十分出色,多用侧面描写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来欢察孔乙己,本文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本文通过寡妇单四嫂子痛失独子描写,展示了一副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的吃人本质。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本文塑造的阿q的形象可谓是深入民心,本文讲述了一个个即独立又关联的故事,形象的刻画了“阿q”的性格特征,及其精神胜利法,往往能引起读者会心一笑。但笑过以后却又不禁同情阿q,本文的语言可渭是独具匠心,却又恰倒好处,如“阿q”调戏了小尼姑而“十分得意的笑”,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阿q从城里发财回来,大名从“浅闺”传到“深闺”里去了。相对于“深闺”的“浅闺”和相对于“十分”的“九分”,用得十分形象而幽默。给人以别致之感。
《社戏》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品之一,作者少年时代在农村看社戏经久不忘,到了成年,在北京看的京戏却索然无味。在回忆的对比中赞美了农民子女的优秀品质,农村是作者少年时代的乐土,可以不必读书,可以钓鱼放牛,可以看社戏,作者描摹出孩子的真实心理。而且,作本文的心理描写也非常出色,例如对看社戏雇不到船时的急切和有船时的轻松两种心情,刻画的十分真实。作品对人物的刻画,也相当生动形象,突出了其个性:双喜热情、机灵,直率;阿发无私、能干;六一公公纯朴,大度,都只用了简简单单的几笔便勾画出了他们各自的特征。作者用抒情的文字描写自然山水景致,诸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月色的朦胧,笛声的宛转悠扬,营造了一种恬静淡雅的夜景,给本文增添了不少魅力,演社戏看社戏的习俗风情都发出浓厚的乡土气息,民风的描述起了衬托作用,使作品读起来亲切感人。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
呐喊读后感篇三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呐喊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呐喊读后感篇五
偶然翻开床头那一本尘封已久的《呐喊》,我便被吸引住了。《呐喊》是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的作品。而鲁迅先生则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呐喊》是唯一一本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书。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出来的文章。作者用狂人的角度去观察他人,写出了人们在那仁义道德的面具下丑陋不堪、肮脏致极的真实面目。也许,在这之中,只有被别人看作是疯子的狂人,是幸福的吧。因为他的疯,才使他没有受到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残害和压迫,得到了一颗纯洁的心。
在《药》中,愚昧无知的华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救命,竟然相信了那所谓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更可笑的是那人血,是革命者的鲜血。呵,这多么讽刺。前线的革命者为了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那些所谓的无辜者,却还不肯放下他们那套可笑致极的迷信。
无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还是《故乡》中的闰土;又或者是《阿q正传》中的阿q。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能跃然于纸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郑振铎先生也说过:鲁迅先生的死,不仅是中国失去了一个青年的最勇敢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失去了一个最真挚最热忱的朋友。
鲁迅先生曾说,他的呐喊,目的在于慰籍那些“奔驰的勇士”,使他们勇往直前。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可令我感动的,更是鲁迅先生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的情怀!
呐喊读后感篇六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呐喊读后感篇七
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時候了,《许三观賣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時间的流动。時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時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時间之中的伙伴。時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這一段关于時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時。
時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時间。也可以説,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時间。
余华在书中這段关于時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説,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這本书就通过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時纠结、难受,但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時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呐喊读后感篇八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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