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行测知识点行测必考知识点篇一
14351、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南京(石头城)
14352、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九江
14353、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楼
14354、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
14355、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苏州
14356、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鹳雀楼
14357、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长江
14358、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泰山
14359、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春季
14360、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春季
14361、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春季
14362、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夏季
14363、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夏季
14364、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秋季
14365、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秋季
14366、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冬季
14367、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春节
14368、一年滴尽莲花漏,碧井屠苏沉冻酒——春节
14369、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元宵节
14370、不效艾符趋习俗,但祈蒲酒话升平——端午节
14371、樱桃桑葚与茶铺,更买雄黄酒一壶——端午节
14372、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七夕节
14373、墨韵受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中秋
14374、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秋
14375、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重阳节
14376、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重阳节
14377、我国地震频发,造成地震的根本原因是→板块运动
14379、新疆古称西域(狭义指玉门以西、葱岭以东地区)。
14380、西汉时设西域都护府,管辖“西域三十六国”。据《汉书·西域传》记载,即为现在新疆南疆地区。
14381、清乾隆时期,“新疆”一词开始替代“西域”。
14382、清嘉庆时期,“新疆”一词完全取代“西域”。
14383、1884年(光绪十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设省,取“故土新归”之意,正式定名“新疆”。
14384、1949年9月25日,新疆解放。
14385、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14386、西汉《史记》最早记载了“西域”一词。
14387、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设“西域都护府”。
14388、清《大清一统志》将今新疆地区命名“西域新疆”。
14389、1884年(光绪十年),新疆设省。
14390、公元230年,吴国大将渡海到达“夷洲”(台湾)。
14391、隋唐称台湾为“流求”。
14392、1335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民政,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从此,中国开始在台湾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
14393、明朝末期,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
14394、1642年(崇祯十五年),荷兰人占领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沦为荷兰殖民地。
14395、1662年(康熙元年),郑成功收复台湾。
14396、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第二年,设置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从1760年以后,出现了大陆居民再度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到1811年,除山地族原住民以外,人口已超过了200万。
14397、1885年(光绪十一年),建台湾为行省。
14398、1281年(元世祖18年)在澎湖群岛设澎湖巡检司(澎湖寨巡检司)。
14399、明代《顺风相送》。论证了钓鱼岛是我国领土这一重大事实。该书中有《福建往琉球》一节,记载了从福建到琉球的航海路线,其中就提到了钓鱼屿。
14400、新时代党的建设根基是→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行测知识点行测必考知识点篇二
言语理解与表达这一模块的题干都是由句群组成,且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论述。在读题过程中,需要同学们具有一定的阅读敏感。而如何提升语感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大量阅读。当然,这个阅读是要有针对性的阅读。
据统计,近些来国考言语理解与表达模块的题目多来自于《人民日报》、《半 月 谈》、名家散文、还有一些经济学、社会学书籍或评论文章。同学们平时要多看多读这类文章,培养精确流畅的语感。在考场上,尽可能 “快、准、稳”地锁定最佳答案。
例题:地理位置不在沿线直接范围内的国家,也可以用新的形式加入到“一带一路”合作,政策沟通、设施________、贸易________、资金__________、民心相通这五大合作理念与内容适用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随着形势的发展,“一带一路”也必将成为联结世界、融入全球的更为广阔的国际合作平台。(2018年421联考《行测》真题(云南卷))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联通 畅通 融通 b畅通 联通 融通
c 畅通 融通 联通 d融通 畅通 联通
答案:a
如果平时关注新闻热点的小伙伴,这道题目直接就可以秒杀。因为它就是新闻中经常提到的“一带一路”建设的五大重点领域: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类似“利益固化藩篱”、“宏观经济调控”、“环境承载力”等词汇,在阅读文章的过程中,都要有意识地去积累。
很多同学可能不方便甚至不习惯看报纸、书籍,建议大家通过关注新华网、人民日报评论、半 月 谈等公众号的方式,每天花二十分钟阅读上面的新闻和评论文章,对于一些特定词汇、句型、甚至文章结构有所把握,日积月累,定能助力大家培养语感,快速解言语理解题,甚至对大家写申论文也大有裨益。
行测知识点行测必考知识点篇三
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据此,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把原判较重的刑种减轻为较轻的刑种;二是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
二、减刑的特征
(一)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了一定刑罚为前提
犯罪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将刑罚付诸执行,即开始了行刑过程。减刑是一种刑罚变更制度,只有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才存在刑罚变更的可能性。
(二)减刑以受刑人悔罪表现为根据
刑罚执行期间,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的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根据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根据报应刑主义,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任何刑罚都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无论犯罪人在行刑期间表现如何,都不允许减刑。换言之,减刑的思想与报应刑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而根据教育刑的思想,行刑过程是对受刑人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根据受刑人在行刑期间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可以予以减刑,从而作为对受刑人的悔改表现的一种肯定与鼓励。因此,减刑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刑事政策理念。
(三)减刑具有一定的限度
减刑只是对原判刑罚的一种调整,而不是对原判刑罚的否定。因此,减刑须有一定的限度,以维护原判刑罚的稳定性。减刑的限度表明了报应因素对减刑活动的制约性,因而有利于实现惩罚与改造相统一的行刑原则。
三、减刑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体地说,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可以减刑:一是犯罪人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二是具有立功表现的。
根据《减刑、假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具有“立功表现”: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这里需要研究的问题在于:立功表现是否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为前提?换言之,如果并未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有立功表现的,可否减刑?专家认为,只要犯罪人在执行期间具有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有立功表现的人通常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为前提,但也不排除没有这种前提的立功表现。正因为如此,刑法规定“可以”减刑。另一方面,如果立功以具有悔改表现为前提,那么,对立功条件的规定就实属多余了。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这种重大立功表现,也不以其他悔改表现为前提。
四、《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条的内容: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刑法修正案(八)》在此作了两点重要修改:一是将原规定中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为“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是增加规定第二款内容,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本条修改包含了两个意思:
第一,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最低实际执行刑期由10年提高到13年。其原因有二:一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严重犯罪的罪犯,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可以适当将最低执行期限提高到13年,这与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终身监禁刑相比,并不偏重;二是《刑法修正案(八)》第十条对《刑法》第69条作了修改,对数罪并罚后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执行的刑期最高可达25年,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就要超过10年(不能少于12.5年)。如果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的最低执行期限不上调,将会出现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倒挂”现象,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实际执行刑期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实际执行刑期短,从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维护刑罚结构合理性的角度,提高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减刑的死缓犯,其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作出了特别严格的规定。这是配合《刑法》第50条的修改而新增加的内容。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刑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以后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0年。
行测知识点行测必考知识点篇四
题型:片段阅读、文章阅读(省级)、逻辑判断、资料分析。
此部分题型是备考的重中之重,是得分关键,必须通过系统性的学习和大量的刷题训练建立起思维框架和解题思路。目标正确率均为80%以上。
二、备考中要掌握规律建立敏感性的题型
题型:语句表达、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
此部分题型如果句间关系分析不清楚,图形敏感性低,生活中经验常识积累不足,非常容易陷入出题人的陷阱。在备考中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需掌握命题规律。目标正确率为70%以上。
三、备考中结合自身特点可灵活复习的题型
题型:常识判断、选词填空、数量关系。
此部分题型要结合个人基础知识储备,重点抓基础题目,备考中不要深陷难提分题目无法自拔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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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知识点行测必考知识点篇五
考点一: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将原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为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检察院侦查案件的范围;另外也使得检察院与监察委在侦查案件的划分上更加明确。
考点二: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新的刑诉法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条规定对于反腐败追讨境外的重大犯罪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的震慑和法律意义。
考点三: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置的制度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该条规定明确了对于立功或者认罪认罚并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保障人权和更好的查办案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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