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务中心考核制度篇一
引导语:述职报告的主题一般是明晰的,但是,比起一般的事务性公文写作来说主题要集中、新颖、深刻得多。。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财务中心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按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现在作述职述廉报告,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本人能够注重加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以进一步提高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平时能积极参加外经贸局和办事中心组织的各种理论知识学习,并组织和积极参加年检、两类企业确认、考核学习,认真参加省、市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经常性地和各兄弟县市区探讨交流业务知识。平时,尽量利用工作之余和休息时间,坚持自学,做到勤学勤用,活学活用。根据工作需要,一年来还重点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内容,受益匪浅,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勤奋工作,努力开拓窗口新局面
今年3月,在局领导及中心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我局顺利将外资、外经、外贸等十多个审批项目集中到办证中心审批。作为外经贸窗口负责人,我恪尽职守,始终把提高业务水平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把如何服务好企业作为中心任务,把服务态度作为关键工作,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到目前为止,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 317件,办结317件。
依法审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年来,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依法审批,努力规范服务行为,按照“勤政、高效、规范、廉洁”的办事宗旨,更新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技能、热情受理、微笑服务、认真办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审批质量,大大方便了广大外商和涉外企业,受到了基层和企业办事人员的广泛肯定和好评,一年来,未受到任何书面或口头投诉。
三、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世界观改造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批中,坚决杜绝以权谋si、以权代法现象,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二是自觉抑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警钟长鸣。平时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克已奉公,勤俭节约,不攀比阔气,不挥霍公款和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能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监督,经常进行自我反思。三是坚持团结协作,当好班长,团结窗口工作人员。一年里,本着对组织负责、对领导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个审批项目,做到心地坦荡、光明磊落,尽量避免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尽量多沟通,减少或避免误解,努力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的工作氛围。
回顾20xx年,我所做的工作是我应尽的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是局领导、中心管理层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同事们共同努力、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本人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性不强,对于新政策、新法规只求了解,不求深入。二是忙于事务,静下心来学习的时间还有待于增加,创新不够。三是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当,有急燥情绪。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党性观念上有一定差距,新知识、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的力度不够。
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一定认真对待,切实整改。今后努力做到:(一)强化学习,进一步用“xx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人为本,依法办事,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警钟长鸣,慎独慎微,遵纪守法,坚决抑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坚决摒弃个人主义,好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切实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成为群众满意的窗口办事人员,团结带领窗品全体工作人员拼搏进取,使外经贸窗口成为群众满意的窗口。
述职人:xxx
xx年xx月xx日
政务中心考核制度篇二
一、 总体要求
强化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树立服务观念,改进和优化服务质量,增强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确保机关工作协调、高效运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实事求是、效率优先。对分派的工作进行分解量化,要求职工合理确定重点工作目标以此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职工工作风貌和工作实绩。
(二)有效有用、鼓励创新。以目标考核促工作落实,设立创新工作项目和加分项目,倡导鼓励各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凝聚力、创造力。
三、考核管理对象
广告监测中心xx年新聘岗位职工x人。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部门工作目标、公共职责目标、创新工作目标和集中评议四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部门工作目标40分,公共职责目标40分,创新工作目标10分,集中评议10分。
(一) 部门工作目标(40分)
根据省局党组领导、部门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分解到各干部职工的工作任务。依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项目总结为对监测内容、监测流程、工作时限、工作态度、监测标准、数据质量、系统了解程度及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二) 公共职责目标(40分)
公共职责目标是指带有共性内容的目标考核。包括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3个方面。
1、制度建设
服务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的需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相关业务咨询没有得到领导授权不得擅自解答,如因接待和解答服务不善造成中心名誉或其他损失的扣分。
2、作风建设
严格实行机关工作考勤制、工作去向报告制,健全岗位责任制;适时推行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做到职能科室开门办公。
1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因急事需请假的,以书面提交申请,如有正当理由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缺旷。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交办业务进度适时汇报,如因负责人外出办事,可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工作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处理。
3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上网游戏、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
3、效能建设
限时办结制:根据职责和提速的要求,科学合理完成所承办工作的办理时限;对即办事项,没有即时办理的.、经办人员没有限时办结的,扣分处理。
(三) 创新工作目标(10分)
基于工作表现能圆满完成交派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积极思考创新,寻求高效便捷的工作处理方法的予以奖励。
(四) 集中评议(10分)
集中评议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前进行,由局领导、部门领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围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配合、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各干部职工进行评议考核,其中局领导占30%,部门领导占40%、中心主要负责人占30%,最后根据评议结果折算成得分。
五、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应工作表现本年度获局领导、中心领导提名表扬的;
2、本年度较好完成广告监测任务,数据无较大过失的;
3、因工作表现、科研成果、行为品德获得外界提名表彰的。 以上奖励以表彰决定等正式文件为准。
(二)、减分项目:
1、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影响正常工作运行的;
2、除以上确定的公共职责考核目标外,有违反局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年终汇总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1、公共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的具体内容,由采取随机抽查、日常检查、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应相应的工作标准计算出分数。
2、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各职工干部每半年度汇报一次工作进展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终根据省局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系数折算出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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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评议。年终召开集中评议会议,由职工述职汇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听取汇报并评议打分,形成评议结果;最后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各部门的得分。
5、加减分项目。各职工根据加减分项目内容及标准,于1月底之前正式申报,提供证明材料,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总、核实、审定。
七、考核结果运用
在职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事求是考核的基础上,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以及反映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的直观体现。
一、 干部考核
为了促进学校行政干部基本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理论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作风民主正派、熟悉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业务,勤政务实、精诚团结、开拓创新、为广大教职工所信赖的干部队伍,学校建立每年对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评的制度。
(一)考核对象:学校副主任(包括主任助理)以上行政干部。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能力方面: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正确决策能力、思想工作能力、正确指导和评价下属工作的能力以及较强的表达(口头和书面)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利用或创造条件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能够很好的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
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考核时间:每年6月份
(四)考核办法:通过召开教代会,由教代会代表对教职工进行民主考核。
1、每个教职工在教代会上述职。
2、教代会代表对全体干部的工作满意程度打分。
3、校长将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反馈给每个干部。
1、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学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教育教学处随时进行,并记录在档,学年度考核在学年末进行。以学年度考核为主,平时考核为辅。
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积极主动,努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
称职: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显著。
基本称职: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但在某些方面有欠缺,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改进提高。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事故。
3、考核结果优秀等第占15%。
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第占5%。
其他为称职。
4、考核程序:
(1)教师于学年初提交个人学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教师于考核前做个人学年工作总结及自我评定等次,并在教研室内述职。
(3)由教研室主任对被考核人写出考核评语,并上报学校考核小组。
(4)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及教研室意见,综合评价出教师的考核等次
(5)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填人个人考核表。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7)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8)教师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暂不签字,并在接到考核结果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校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本人。如教师仍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
5、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在学年度的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升工资、受聘任、评选先进的资格。
(2)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受聘任教的资格,并在年终发给履职绩效奖。
(3)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方能转正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和进行工资定级。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是评选省、县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之一。
6、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以继续受聘上岗,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安排转岗工作。待遇随岗而定。
(2)在年终不得享受履职绩效奖。
(3)不影响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4)教师连续两个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学校不予聘任教师岗位,安排转岗工作,待遇随岗而定。
7、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8、病、事假累计满一个学期及以上者,一般不参加年度
考核。
三、职员、工人的考核
为了促进学校职员工人基本素质和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职工队伍,制订学校职员和工人的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事业心、责任感,树立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犯自由主义。
2、工作能力方面: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知识,根据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目标,能制定工作计划和可行性措施和方案,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现代技术设施、设备的操作、保养与维修,协调好局部与整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利用或创造条件完成本职工作。
3、出勤和工作效率: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出满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学校的决议和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科学、合理、有计划的安排工作,做到保质保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
为基本称职、59%以下为不称职。
政务中心考核制度篇三
一、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夏季2:30—18:00,冬季2:00—5:30。窗口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二、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如遇特殊情况使用签到考勤)和岗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指纹考勤(或签到)四次(上、下班)。考勤以指纹考勤机原始记录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日常巡查纪录。
三、工作日指纹考勤时段划分:每个工作日分两个时间段实施四次指纹签到考勤,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
冬季:上午签到时间8:00—8:50,签退时间11:40—12:10;下午签到时间13:30—14:20,签退时间17:10—17:40。
四、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签到和签退,不得无故不进行指纹考勤,无故同一时段内指纹考勤机记录为缺卡一次,以迟到或早退处理;无故同一时段指纹考勤机纪录为缺卡两次,以旷工处理。
五、刷指纹时,如遇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督查科反映,否则视为未出勤。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定时或不定时岗位抽查,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擅离岗位达2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
七、上下班不能按时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政务中心督查科,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考勤又未报告的根据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无考勤记录的,根据督查科巡查记录和视频监控情况,分别按照迟到、早退和旷工对待。
九、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按规定请销假或违反政务中心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请假应由本人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手续的,可事先用电话请假,并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后备案和手续不齐的一律不予认可。
(一)窗口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的请假,原则上应有人替岗,确无人替岗的,应做好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工作。
1、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请假在1小时以内),由窗口负责人批准后,到咨询窗口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和返岗时间。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处理。
2、请假在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或请假在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请假人须具备窗口负责人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3、请假在1天以上,请假人须具备窗口负责人签字同意、窗口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二)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请假,必须安排人员替岗,替岗人员到岗后,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能造成窗口空岗。
1、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请假在20分钟以内的),请假人电话或口头向政务中心督查科请假,并在政务中心咨询窗口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和返岗时间。超过30分钟,无人替岗的按脱岗处理。
2、请假在3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请假人须具备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3、请假在半天以上,请假人须具备窗口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三)因病请假三天以上,须附医院证明,并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四)政务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五)窗口单位或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须由窗口单位出具证明并附学习培训或会议通知,并履行请假手续,但窗口不能空岗。
(六)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参加函授学习,面授时间需请假的,须附函授学院学习证明或面授通知单,并履行请假手续。
(七)婚、丧、产假,公休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请假手续。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中心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实行打卡(指纹)考勤,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不得由他人代打卡,因事不能按时打卡的,应及时请假并说明原因未请假又没有打卡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
二、公事、私事确实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出席会议、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办理公务的,由单位出请假条,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较长的,由单位安排他人代岗。
2.因病因事请假,由个人写请假条,窗口有指定负责人的,需经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值班长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经中心领导批准。
3.无论-公假私假均需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的,应在当日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逾时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三、奖罚细则
1.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月一通报。
2.每月出满勤的,按规定足额发放窗口补助费。
3.未经批准迟到、早退三次,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的10%;迟到、早退五次的.,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的30%;迟到、早退五次以上的,每超一次增扣当月补助费的20%,直到扣完为止。并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4.未经批准中途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当月窗口补助费的10%;发现二次扣当月窗口补助费的30%;发现三次扣当月窗口补助费的50%;四次及以上的扣完当月窗口补助费,并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5.经批准同意请病假、事假的,按实际天数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因公请假一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窗口补助费。
6.旷工半天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的10%;旷工一天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的40%;旷工一天半至二天的,扣发当月窗口补助费的80%;旷工超过二天的,取消当月窗口补助费和当月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并函告所在单位。
7.代打考勤卡的,发现一次扣发代打卡人当月窗口补助费的50%;发现二次取消当月窗口补助费。
8.本制度从2004年3月11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五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昆明五华#e#一、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缺勤、请假,应严格执行ab角制度,保障在工作时间有工作人员值守接待办事群众。
二、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因病(事)确需请假的,应事先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填写请假单,报请本窗口负责人或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确定顶岗人员,将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请假单、顶岗人员情况上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督查科。
三、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病(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需报请本窗口负责人或本单位科室长批准。
四、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病(事)假在一天以上的,需报请所在单位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
五、病假凭医院证明,按上述规定执行。年度公休假、探亲假的休息,原则上按原单位规定执行。但需将公休及探亲时间、天数报中心业务督查科备案,并通知本单位派人顶岗。
六、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事需要晚到或中途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在1.5小时以内的,应当在事前报中心业务督查科批准;请假超过2小时的按半天事假登记。
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时间届满时,应及时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督查科销假,恢复正常工作。
八、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并通知本单位派人顶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九、遇有重要活动、上级检查、统一开会、学习等情况,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取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领导批准。
政务中心考核制度篇四
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2月21日起整体搬迁,原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不再办理业务。
二、自20xx年12月25日起,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始在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大楼)办公,并对外办理相关业务。
三、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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