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一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同学”。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假如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只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假如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维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珍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同学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和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同学,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置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身。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二
大家好!
金秋九月,我们迎来了新学年的开学盛典,在此,我代表派出所的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表示衷心的祝贺,对今年新入学的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众所周知,我们天健小学是一所教育质量优秀,具有雄厚师资、良好校风、一流设施的小学。
应当肯定,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已步入“人、物、技”防的系统模式,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是,同学们要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要加强,不要沾染了一些讲义气、斗狠气的恶习,不能良莠不分,不要与社会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员往来,更不能携带有管制刀具,小偷小摸,侵占他人财物,参与敲诈等违法行为,要敢于与犯罪作斗争,要勇于检举揭发等等,我要提醒大家,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倍感珍惜,自强不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下步的工作中,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校安全办的正确领导,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天健小学的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祝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三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打开门后我就冲进去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屋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四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9个法制宣传日。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因为你过度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有些未成年人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这些行为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
所以,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学习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相互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五
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以下就是我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学校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使之制度化,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不够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层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面临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这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生的管理水平。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但从学校走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根据调查,在一些中学里,有不少学生被视为差生,这些学生一般难以得到老师的关怀与鼓励。他们到社会上之后,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拉下水。有不少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就是厌学、辍学、逃学,到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物,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很好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搭建了一个校园普法的平台,营造一个普法的氛围,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模拟法庭选取真实案例是对全校师生的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是一种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很多时候,犯罪与不犯罪仅仅是一步之差,所以要认识法律,懂得法律。
今天我要讲的内容就这么多,希望同学们都能够用心去体会我所讲的内容。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都是未来的栋梁,我希望同学们都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今天开始,在学校要听校长老师的话,回家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要上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杜绝与社会上不良人士的来往,配合警察叔叔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还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成为祖国的可塑之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接下来,我就到各个班级的教室,如果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我提问,或者来到学校队部室咨询,每周一下午我都会在队部室接受大家的咨询。如果大家有什么学习、生活上的困惑或苦恼,也可以书信形式投入大队部的悄悄话信箱,骆老师和我会尽量为大家解决这些困惑,做同学们最好的听众和好朋友。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六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制教育动员讲话稿题目篇七
大家早上好!孩子们,今天是12月3号,明天是什么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同学们,你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你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这是祖国对你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你们的期望。让法治的火种,点燃我们成长的信念――我们不仅是德治民族的优秀子孙,更是法治国家的合格公民。
最后,祝孩子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每天开开心心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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