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和工作中的总结是一种积累和提升,它能使我们不断进步,并在人生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总结时要客观公正,不要过于自我标榜或自卑。情感表达需要我们关注沟通的双方,以求达到双方的情感需求。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一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药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二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监测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扎扎实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指导各监测站点提前进入运行,确保对我县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进行严密的追踪监测。
二是科学规划,做好日常监测与防控。监测站点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每天按时上报监测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养殖野生动物的疫病防范工作。各监测点定期对本地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其做好卫生防范及消毒处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安全。同时,结合当前小反刍兽疫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强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经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营利用监管,发现非法来源于西藏、青海、新疆、四川等省区的偶蹄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时,积极会同工商、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典型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五是广泛宣传,努力提高保护野生动物和疫病防范意识。结合监测防控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性,普及保护鸟类和预防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盲目恐慌心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增强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
当前正处于候鸟迁徙期,候鸟与候鸟之间、候鸟与家禽之间接触频繁,禽类感染和传播高治病性禽流感的机率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一是科学部署,严密防范,做好候鸟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要根据本区域野生鸟类越冬地、迁飞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的具体情况,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看护和监控,制止人员、禽畜进入上述区域与野生鸟类接触或从事其他干扰活动。二是严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上报制度。各监测点在监测工作中,一经发现野生动物不正常死亡等异常现象,要立即采集样本送检,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将现场记录和送检情况在2个小时内上报省林业厅。三个监测点每天下午四时前要与厅电话联系一次。要确保疫情不迟报、不缓报、不瞒报、不错报,以及时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动态。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三
9月18日,炎陵护鸟营组织刘伟文、谭琴园和周艳等候鸟守护者及志愿者15人,来到鹿原镇新坪村、塘旺村和塘田圩农贸集市,开展2022年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引导候鸟迁徙觅食地、栖息地居民树立爱鸟护鸟意识,自觉抵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保护过境候鸟安全迁徙。
在鹿原镇塘田圩农贸集市,候鸟守护者和志愿者们向前来赶集的摊主、商贩和群众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护鸟手册、宣传单及拒食野生动物宣传画纸,讲解了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食用野生鸟类的危害,并深入周边商铺重点宣传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法律规定。在宣传过程中,志愿者认真解答过往群众有关千年鸟道候鸟觅食地、栖息地和繁衍地内常见国家级保护鸟类的数量、种类、特征等问题,同时鼓励大家争当爱鸟护鸟“宣传员”“监督员”,从自身做起,拒食野生鸟类,发现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
随后,候鸟守护者和志愿者们一行还来到塘旺村千年鸟道候鸟觅食地、栖息地和繁衍湿地开展巡查宣传活动,向沿途的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护巡查工作,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
下一步,炎陵护鸟营将在辖区和湘赣千年鸟道周边乡、镇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候鸟栖息地、停留地、觅食地及往年发生过相关案件的重点村、组中,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在鸟类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巡查力度,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举报处置,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越冬安全。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四
9月28日下午,珲春市民在哈达门松树村采蘑菇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刺猬趴在树下,将其带回市里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通过检查后发现该刺猬是一只成年的刺猬,背部受伤,未得到充足食物导致缺乏活力、状态不佳。民警立即联系了珲春市动物保护救助站,并将刺猬移交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刺猬是猬亚科猬形目哺乳动物,体形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身有密集短刺,嘴尖而长,尾短。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于2000年8月1日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森林警察大队提示: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或珲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确保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呼吁广大林区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五
从8月8日到12月31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行为实施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三项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二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三类区域场所:一是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二是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促使各执法机构及时掌握本区域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多发方式等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鸟类等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的作用。积极吸纳保护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处理结果,壮大保护力量,扩大保护视野,形成保护机构与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六
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及非法猎杀、收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鞍山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近日组织全市森林战线在辖区内开展冬季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巡护行动。
据了解,冬季是森林案件高发期,同时也是打击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关键期。正逢近期普降暴雪,为防止不法分子借雪后初晴,野生动物外出觅食之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警察战线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沿主公路、各岔口、林间小路巡查;深入密林雪地,打击非法盗猎行为,清理捕鸟网、兽夹、猎套等捕猎工具。
同时,深入辖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和注意发现可疑人员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强化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法律意识。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七
近年来,金华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过去一年里,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救助非法猎捕、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750多只(条)。今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实施,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启新纪元,野生动物将得到更严格的保护。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管理站呼吁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物、植物的救助和保护。
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有4大类31目89科共404种,鸟类在陆生野生动物中,数量最多,占69.55%,种类丰富。其中,绯鼠耳蝠,红喉姬鹟,靴隼雕这三种金华独有;绿喉潜鸟、红头潜鸭、草原雕、白枕鹤、黑喉噪鹛、鳞头树莺、矛斑蝗莺、义乌小鲵、平胸龟、白头蝰这10种动物,我市是主要分布区。
近年来,我市鸟类种群不仅数量逐步壮大,种类也有所增加。麻雀、鸦雀、绣眼、白腰文鸟数量明显增加,越来越常见,以前从未见过的噪鹃、短耳鸮也在金华地区发现。
但是,位于食物链顶层的大型兽类以及两栖爬行类数量明显下降。上世纪50年代在北山和南山相继发现过华南虎和云豹等,现在难觅踪迹。以前常见的活鼠蛇和灰鼠蛇现存数量较少,蛙类数量也没有得到有效恢复。
我市野生植物资源也相当丰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种,分别是银杏和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17种,比如香果树、鹅掌楸、金钱松、浙江楠等。
我市20xx年启动的全国重点野生植物普查工作中,在磐安发现了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台鹅耳枥。该树种极为罕见,目前有记载的野生母树数量全世界不到30株。此次发现的4株,使磐安成为天台鹅耳枥在国内的第二处自然分布地。另外在磐安发现了阔叶猕猴桃,这是在浙江省境内首次发现该物种。
为保护好金华的野生动植物,过去一年,市林业局先后开展了各类宣传和检查整治行动。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15种400多只(条);开展非法狩猎检查85次,出动人员307人次,收缴鸟网47张,没收野猪夹753个、电猫4个,立案调查31人,其中刑事处理23人。
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检查行动暨“清网行动”中,清除鸟网95张,收缴野猪夹、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910个,行政处罚29人,刑事处罚5人,救助野生动物17种350余只(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中,关停或搬迁养殖企业36家,完成整改22家,还举办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补齐疫病防控和养殖场管理短板。此外,我市还建立全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专职机构,依托金华动物园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八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20xx年以来,高通公司与《中国国家地理》携手,探索“用科技的力量,传递生命的力量”,唤起人们对绿色未来的向往,助推全社会加入到生态保护的行列。他们是如何通过科技手段呈现野生动物生命之美,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如何融入企业业务?近日,新华网专访高通公司全球副总裁侯明娟、《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李栓科,分享双方合作的故事。
20xx到20xx年间,高通与《中国国家地理》分别两次合作,用智能手机拍摄并发布了一系列精美绝伦的高清纪录片。该合作项目,一方面让大众近距离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壮美和生命的律动,另一方面也探索出“优质内容+领先科技”的融合发展之道。
“大家对极致的产品还有摄影作品的追求高度一致。价值观上对极致美的追求,促成了双方的.合作契机。”侯明娟说,三年来,双方不断把这一项目向前推进,不仅拍摄了更多的内容,也吸引更多野生生物摄影师加入,拍出来的影像作品品质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谈到与高通的合作,李栓科认为,双方持有共同的理念——一家是高科技公司,一家是“科技+艺术”推动的媒体公司,都认同科技的进步能够让生活更加便捷、更加美好。
手机真的能拍出专业设备才达到的影像效果吗?起初,李栓科也打了个问号。但摄影师拍出的作品,无论是色彩、还原度、对焦以及锐度都超出了李栓科先前的认知。当亲自用手机拍摄后,他感叹,“手机的影像真的已经这么好了”。
“从前年到今年,我们的影像质量、图片质量都有提升,包括我们记录到的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这实际上都跟技术的提升有关联。”李栓科认为,好奇心促使我们产生求知欲,而技术的进步让我们走向更广阔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生命之美,也发现了很多景观之美。
多样的地理环境,让中国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活在这里数以万计的特有动植物,在世界自然宝库中熠熠生辉。这些独属于中华大地的生灵,值得每个人去守护。
9月28日,双方最新联合拍摄的主题为《发现中国特有物种》的三支纪录片首播,进一步诠释了人和整个大自然的关系,以及野生动植物对人类星球潜移默化的影响。
据了解,本次首播的三支纪录片展示了绿尾虹雉、大熊猫、荒漠猫等中国特有物种的生活场景,讲述它们与大自然共同经历的久远的年代变迁。除了特有野生动物,纪录片还呈现了中国特有的珍稀植物,展示它们蕴藏的顽强生命力。
李栓科说,中国的特有物种不仅在生物学界、生物链条、生物系统结构里面非常重要,而且它们也是反映环境优劣的指标。进一步追踪、研究特有物种的变化,并且保护它们,这其实就是为守护自然生态做贡献,因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种群的安全。
“希望我们这个项目能够唤起更多人对于野生生物的关注,每个人都可以保护野生生物,都是中国特有物种的守护大使,每个人都能够为保护自然生态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侯明娟说。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九
近年来,通化市林木茂盛、江水清澈,为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繁衍创造了良好环境,持续向好的自然生态条件,让更多的“山水精灵”悄然落户。
维护全市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通化市从本月到年末,组织开展包括秋季候鸟护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冬季清山清网清套和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野生动物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对野生动物集中越冬地和候鸟栖息地、迁徙通道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巡护巡查值守。清除猎捕工具,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乱捕滥猎行为发生。强化对迁徙鸟类主要分布区、越冬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
加强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行为,对电鱼多发水域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捕捉东北林蛙、大鲵、细鳞鱼等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物种违法行为。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场所,加大清山、清网、清套清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巩固禁猎成果。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批发、花鸟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对区域内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获得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渠道。
下一步,通化市各地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和林业主管部门责任,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秋冬季巡护监测。全面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