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社区如何化解邻里矛盾篇一
本年度,我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的原则,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矛盾排查化解制度,调整充实了各级调解组织,制定了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提高“以案定补”标准,化解了一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有力的维护了我所辖区的社会稳定,保障了我所辖区的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我所对开展排查调处矛盾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所长江军担任,全所其他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工作。
二、加强队伍和基层建设,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盾纠纷,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如今年五月份西板乡鼓楼坡村村民蒲某某给本村修公路后未得到工程款,本人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无果后,我所为避免事态扩大,通过一周的走访调查,成功的化解了这一矛盾。本案成功调解得到了西板乡党委政府的表扬,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所充分发挥村级综治机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的激化、恶化。在本年我所共排查出各种民间纠纷 32起,调处成功 32 起,成功率为100%。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5 起,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加强全所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下村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杜绝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的产生。
西板派出所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
社区如何化解邻里矛盾篇二
;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是指独立于政府、市场之外,采用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形式,弥补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失灵与不足,提升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能力的社会公益组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社区是居民全体聚集的地方,其内部矛盾如政府和居民间、企业和居民间以及居民和居民间的矛盾化解程度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度。
一、政府和社区ngo化解社区矛盾的合作现状分析
(一)政府和社区ngo的合作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形成
政府一直处于矛盾化解的主导地位。但是,日益复杂的社区矛盾的解决仅仅依靠基层政府的管控在资源和能力等方面都显得“捉襟见肘”。社区ngo等其他“管家”与政府一起,共同协调合作的机制,逐渐在实践中形成。
目前在社区矛盾的化解过程中,参与矛盾化解的社区ngo有三种来源,主要提供一些专业性的服务意见,具有政府所没有的优势。
1.参与矛盾化解的社区ngo的主要来源与类型
第一,将已有社会力量引入社区。此举可以全方位多层面的调动各方力量,提高社区矛盾化解的效率和水平。例如,上海市徐行镇成立的“丁阿姨工作室”,其作为一个集邻里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社会性公益型组织,不仅将社区居民纳入其中,还将社会上热心于社区服务的志愿者和专业的调解员等社会力量纳入社区矛看化解的过程中。此外,上海闸北共和新路成立了“双员双师”工作室,将上海德瑞姆心理咨询师队伍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8起。如上此类案例,社区ngo将社会力量引入社区具体矛盾问题的解决实践中,为社区矛盾的额解决注入了多元力量。
第二,强化已有社区ngo组织。社区ngo的矛盾化解工作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其他社区成员的参与,强化其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处以上海市浦东新区“知心大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这一社区ngo为例。其在主动介入社区矛盾调处的过程中,浦东新区妇联为了进一步提升其能力素质,定期对其成员开展专业培训。同时,该组织每月召开例会,针对矛盾化解中出现的“疑难杂症”进行多方“会诊”,借助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这种多方的正强化作用在保证了社区ngo专业性和科学性的同时,也提升了其社会信任度。
第三,社区中新建专业化的社区ngo。社区矛盾的出现和社区的时代发展紧密相关,层出不穷的新的矛盾需要新的解决手段和方式来化解。社区ngo的具体发展需要不断融入新的社区ngo力量。此种举措在社区矛盾的化解过程中比较普遍,社区基层政府会积极建构侧重点不同的社区ngo,为不同时期不同的社区矛盾的有效化解提供组织载体和基础。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率先大胆探索,在整合社区内禁毒、矫正和青少年事务三个社工站的基础上,成立了本市首家区级大型综治社团——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对原有司法社工体制予以了突破和创新。所以,根据社区矛盾的特点新建社区ngo并对症下药,更直接有效地解决社区矛盾。
2.社区ngo提供的主要服务类型
第一,提供专业性的服务和意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社区ngo为了适应社区矛盾变化的需求和自身良性发展的要求,不断引入专业性团队如律师队伍、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进入社区矛盾化解的过程中,为不同类型的社区矛盾提供不同的专业性的意见。另一种是在社区建立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ngo。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对症下药,实现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居民的高满意度。
第二,传达有效信息。社区ngo在化解社区矛盾的过程中,需要对政府的宏观解决方案了解并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政府的解决方案,在政府和社区民众之间建立起联系桥梁,保证各项解决措施能被社区群众了解和认可。
第三,发挥代理作用。政府和社区ngo的合作共强,其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建立公开、公正、有效的职能代理机制来实现向社会组织的职能转移。社区ngo代理政府职能有效地利用了社区ngo信息、技术、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不仅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成本,还促进了民众自治,提高了解决社区矛盾的效率。
(二)社区ngo参与社区矛盾治理的优势
社区ngo是有效化解社区矛盾的“稀释剂”:作为社区居民个体间矛盾的第三方调解者,用专业化的态度和能力缓和矛盾双方的对立激进状态;作为社区居民个体与政府间矛盾的第三方调解者,社区ngo可以在相对中立的立场之下调解政府不能直接干预的矛盾。提高矛盾调处的多变性和灵活性。
作为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传声筒”,使基层政府通过社区ngo的表达能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制定适合矛盾化解的政策和规划。并将政府的具体解决办法及时向居民清楚表达,使社区居民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化解矛盾。此种传话筒的作用亦可提升社区ngo的社会接受度和信任度。总之,社区ngo在政府和社区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是其重要优势之一。
作为社区矛盾的第三方参与者,可以承接部分政府职能,社区ngo选择“社区成员所需,社区ngo所能,政府试图解决而力有不逮”的矛盾类型,针对不同矛盾采取不同配合措施,妥善化解各种社区矛盾,提高矛盾调处效率。
二、政府和社区ngo合作化解社区矛盾的三种模式分析
由于社区ngo在社区矛盾化解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且其规模和提供服务的种类日渐丰富和成熟,政府需要社区ngo提供社区服务全面有效地化解社区矛盾。因此,政府积极寻求与社区ngo的合作。在实践中形成了三种具体的合作模式。
1.政府直接资助型
政府为ngo提供扶持和帮助,社区ngo在此基础上实现自治。这种合作模式一方面利用了基层政府在合法性以及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同时又迎合了社区矛盾调处在社区内部由社区组织自治完成的目标,并且汲取了社区ngo在矛盾调处中的沟通优势。两相结合,不仅给社区矛盾的调解注入了政府的优势资源,也更有效地实现社区自治。以某学者在七里坡街道实地调研的结果为例,该研究认为政府在社区矛盾的调解过程中起着某种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为调解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及业务培训和发放调解补贴等。政府的这种主动性推动和社区调解组织的积极参与合作相辅相成,共同调解社区矛盾。
2.政府购买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是政府对于某些特定的公共服务目标,不是自己使用财政资金运作完成,而是通过各种模式建立契约关系,由社会组织为主的其它主体来提供公共服务,而政府向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新型公共服务制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使各个社会治理主体之间形成有机的协同治理机制。2013年4月,遵义市率先在全省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用政府购买的形式,最大范围地给群众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免费法律服务,极大地改变了以往社区干部调处不专业的局面。这种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律师教社区群众如何走法治道路来解决矛盾纠纷,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
3.平等合作型
政府引入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与社区ngo以契约方式达成平等合作关系。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上海市浦东施湾地区的传统应对上访的方式停留在“来访接待,无访等待”的被动模式,由于应对滞后,容易激化矛盾。“维稳妈妈”作为参与进来帮助政府分忧的社会组织,主要是通过家庭服务的方式,包括组织培训、引导她们参加社区活动,乃至解决家庭困难的服务、心理疏导、安排就业等形式。其主要起的是缓冲和润滑剂的作用,使上访对象趋于稳定。这种“党群合作,政社合作”的友好合作模式既使矛盾问题的解决有坚实的制度后盾和基础,同时也有效发挥了社区ngo化解矛盾的实时性和沟通便利性。
三、政府和社区ngo合作模式比较分析
当前政府和社区ngo合作化解社区矛盾三种主要模式各有所异,本文从合作基础、合作途径、合作依赖关系等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可以发现三种模式的特点、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
从合作基础来说,政府资助型合作模式主要基于的是政府资源,政府掌握社区ngo在社区矛盾化解中所需要的重要资源如合法性资源,资金支持等,为了有效发挥社区ngo的作用,政府向其提供一系列的扶持以使其有效有能力化解社区矛盾;政府购买型合作模式主要基于的是社区ngo的社会服务功能,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区ngo化解社区矛盾的效能最大化,通过引入社区ngo的专业化的服务,提升矛盾化解的科学性和效率;政府和社区ngo平等合作型模式的合作基础是双方的资源整合,政府和社区ngo明晰双方的资源需求,并及时填补对方的资源不足。所以,三种模式的合作基础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从合作方式来说,政府资助型主要是政府输出,即政府向社区ngo输出其在社区矛盾化解中所需要的资源和政策等;政府购买型主要是政府买进,即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区ngo的自主治理能力得到发挥;平等合作型是双向输出,满足彼此在矛盾化解中的政策资源需求。所以,三种模式的合作方式从路径和方向上来说是不同向的,差异比较突出。
从合作依赖关系上来说,三种模式都存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向上的依赖关系。政府资助型主要是社区ngo依赖政府所能提供的对其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源;政府购买型主要是政府依赖社区ngo的社会服务和专业化的矛盾化解能力;而平等合作型体现的双方的互相依赖。这三种不同的依赖关系对双方的合作模式也有较大程度的影响。
从合作优势上说,三种模式都在社区矛盾化解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政府资助型来说,以政府为主导,大力扶持社区ngo的发展,既有矛盾化解的坚实后盾,又有矛盾化解的具体载体;对政府购买型来说,政府有选择性的购买,社区ngo主动介入,以政府为支撑并有效利用社区ngo的专业化团队和知识,提高矛盾化解的效率;对平等合作型来说,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三种模式在实际发挥作用时都有其缺陷。综合看来,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提供资助还是购买社区ngo的服务,政府由于其主导地位因而享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性,即政府会对不同类型的社区ngo和其具体服务进行选择,这种选择性的心理和行为可能会限制社区ngo部分合理的职能的发挥。从社区ngo的角度来说,部分社区ngo由于自身合法性和独立性的缺失而在矛盾化解中处于从属地位,影响自主性的发挥。同时,社区ngo的化解社区矛盾的专业性能力和知识还明显不足,限制了其能动性的发挥。所以,政府和社区ngo在矛盾化解中由于双方的缺陷和不足而导致合作出现了沟通不畅、监督不到位、利益机制和权责机制不明晰等一系列问题。
四、总结
政府和社区ngo合作化解社区矛盾的过程中,社区ngo由于其自身的独特优势而在矛盾化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为了更好地利用社区ngo的专业性资源和矛盾化解的时效性和灵活性,在实际矛盾化解过程中与社区ngo形成了三种主要合作模式。这三种合作模式在合作基础、合作方向上都各有其特点,但是也有其不足。政府和社区ngo要在资源分析的基础上明晰双方的优势资源,并主动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以政府为支撑,以社区ngo为载体的协同治理和合作模式,实时、实地、实效地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责任编辑 周巍)
相关热词搜索:;社区如何化解邻里矛盾篇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新建小区越来越多,为改善城市面貌、推动新型城镇化、提高居民居住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房产物业方面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态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既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是房产物业管理部门必须为老百姓办好的一件民生实事。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秉持法治观念,积极创新,搭建新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2015年3月与亭湖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房产物业巡回法庭,主动送法律服务到社区,帮助基层群众化解各种矛盾。百姓身边的法庭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司法为民服务带来的便利。截至2016年9月底,巡回法庭接受调解的案件共511件,其中已成功调解180多件,开庭审理49起;接受电话咨询610多起;接待群众来访470余人次,组织送法进小区现场巡回咨询活动17次。不僅很快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一高效化解矛盾的创新举措为江苏省内首创,使盐城市区物业信访事件大幅减少,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和市领导的关注支持,被江苏省住建厅评为“江苏省城市管理创新案例项目”。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运行
巡回法庭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制度,保证规范有序运行。巡回法庭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设有专门的审判法庭,选派了工作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定期到巡回法庭办案;选聘法院系统业务能力强的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驻点办公,在处理物业矛盾纠纷时及时立案,现场调解和开庭,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巡回法庭坚持按法办事,对调解、诉讼受理等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办事流程。庄严的国徽下,审判员、记录员、原告席、被告席等俱全,开辟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诉讼“绿色通道”。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会办及通报制度。巡回法庭根据工作需求,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商讨物业矛盾纠纷难题调处办法。定期召开会办会,听取物业服务企业汇报相关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总结,作为巡回法庭的工作重点加以解决。此外,还建立了来电来访统一登记制度,对市民反映的问题逐一登记,认真梳理交办,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回复到当事人,做到居民有所求、法庭有所应,时刻为群众解决难题,化解纠纷,办好实事。
二、实行调解优先,坚持公正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缺乏有效沟通,是造成物业矛盾激化的主要根源。巡回法庭在受理物业矛盾纠纷时主动做到调解优先,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原则。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巡回法庭在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坚持深入实际和群众,认真听取矛盾双方意见,全面把握相关矛盾的来龙去脉,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矛盾纠纷,让双方心服口服,使居民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都感受到巡回法庭调解工作的公平正义和温馨真诚,使很多矛盾和纠纷不用到法院就得到了快速解决,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而且及时化解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宣传,大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懂法、信法、尊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公民没有法治信仰,法治社会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根之花。公民法治意识的确立和增强,是走向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努力把提升居民尊法守法意识作为治本之策来抓,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基层,面对面为群众服务。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组织送法进小区现场巡回咨询,先后到各个小区进行现场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相关法律和物业管理法规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逾万份,接受群众咨询两千余人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按法办事的能力。为法治小区、和谐小区建设注入了强有力的法治精神力量。
总结回顾盐城房产物业巡回法庭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必须以新的理念来破解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往往也会对城市管理带来一些新矛盾、新问题,这些新矛盾、新问题通常是过去从未遇到过的,用旧方法老经验根本不管用。因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思路,特别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来化解新矛盾,克服新困难,促进新发展。盐城市房管局正是坚持“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破除因循守旧的落后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才创立了“房产物业巡回法庭”这一新的社区矛盾调处机制,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辟了一条新的工作思路。
二是必须坚持法治理念来调处新矛盾、新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根本是要把法律制度落实到基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来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公民的行为。盐城市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与亭湖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以“房产物业巡回法庭”为载体,依靠法治手段来解决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公正原则,开辟基层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及时、温馨、便利、周到的法律服务,有效把矛盾问题化解于社区,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肯定与欢迎。
三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作为。社区里的矛盾纠纷,通常都是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小事。但盐城市房管局表示,“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社区纠纷矛盾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任其蔓延发酵,小矛盾将有可能演变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隐患”。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居幸福扛在肩上,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在实践中创造了“房产物业巡回法庭”这一新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居民的生活安稳作出了新的贡献。
相关热词搜索:;社区如何化解邻里矛盾篇四
关于开展白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把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校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校党支部和各部门发挥了职能作用,按照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符合我校实际的活动方案,成立了赵川镇初级中学矛盾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落到实处。对师生反映的矛盾大、纠纷多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臵,为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热情接待来访师生,特别是对涉及到师生利益的各种诉求,区别情况,认真加以解决,维护了师生的合法利益,保证了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近三个月来,共受理师生来信18件,交办18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83%,接待来访师23余人(次)。同时,健全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和交办制度,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了维护校园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认真全面排查隐患。近三个月来,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失。同时通过接访方式进行排查,把重要矛盾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了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
三、突出重点,切实维护师生利益。党支部及各部门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县教体局文件精神,教育师生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有效防范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尽量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使师生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积极预防,提高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能力。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才能掌握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权。为此,我校积极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内容准确。强化对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转变工作作风,抢抓工作主动,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总之,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强化管理,把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县教体局制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赵川镇初级中学党支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矛盾排查化解推进工作总结
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