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二
对于一个学校或单位的财务管理,都会制定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学校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全面提高学校财务运行质量,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对财务负责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对单位重要经济业务是否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是否及时或定期反馈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3.会计岗位的设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轮岗,对二级财务机构是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5.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作出处理。
对二级财务的稽核
1.会计核算是否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2.会计指标是否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会计核算是否及时,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是否清晰明了。
4.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基础,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6.以下内容对二级财务同样有效。
对现金出纳业务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2.现金日记数字准确,逐笔记帐。
3.是否有现金坐支、白条抵库现象,现金存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银行出纳业务的稽核
1.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正确填开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票据,不得根据他人要求将应转帐支付和电汇支付改现金支付或银行汇票支付。
2.银行存款日记帐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3.各帐户余额真实、准确,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及时办理银行票据的结算与交换,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5.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及相关印章,做到票据和印章分开放置。
对审核、制单业务的稽核
1.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与经费项目相符。
3.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4.记帐凭证是否摘要清楚、数字准确、科目正确,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对复核业务的稽核
1.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续、对记帐凭证的改正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及时复核和传递记帐凭证。
3.记帐凭证未传递前是否妥善保管。
4.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对记帐业务的稽核
1.帐户设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据记帐凭证及时、准确地登录入帐,登录是否有疏漏。
3.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时结帐、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是否根据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有关报表。是否将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所要数字及时反馈。
6.是否及时帮助对帐目有疑问的单位和员工核查清楚、不推诿。
对工资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月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代扣相关款项。
2.是否按月做好工资数字备份,并将工资册及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3.是否及时做好工资统计表并交制单人员填制记帐凭证。
4.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汇缴税务机关。
学生收费及助学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年级、专业分别核实、准确收费。
2.对学生缴费系统是否定期维护。
3.对收取的学费是否及时缴存专户并定期核对,如有差错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学生欠费。
5.是否及时发放助学金,并根据相关部门书面通知及时对助学金作出调整。
对专控业务的稽核
1.是否定期报送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报表。
2.是否建立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统计台帐。
对公积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在编人数准确计算及时调整职工公积金并按月交纳。
2.是否按规定支取和返还职工公积金。
3.是否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做到帐帐相符。
对医疗保险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准确计算并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
2.是否随人员变动和工资增加及时调整医疗保险金。
对票证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及时购入财政发票并进行编号登记。
2.是否建立和完善发票领用审批、登记手续。
3.发票存根交还时,是否及时查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核对库存发票,催交长期领用未交发票。
5.是否按时整理发票存根并送财政厅核销。
6.是否按期办理收费年检及妥善保管收费证可证和发票准购证。
对财务文档、财务档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对会计资料及时装订、归类整理并编号立卷。
2.是否建立查档借阅登记、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
4.收发文是否登记编号并送阅及催办,是否及时归类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室。
对外汇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审批手续。
2.是否及时合法地办理结汇用汇手续和外币转换业务。
3.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及时登记入帐。
4.月末是否结帐、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三
1、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设定征收。
2、罚没收入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征收。
3、其他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和设定收取。
4、中心应当严格依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第九条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
5、收取的各种非税收入必须开具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并及时足额缴存到指定的网点,做到票款同步,中心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6、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
第一,中心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过错追究,同时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增强风险意识。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同时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把应收账款作为一项重点项进行考核。其次领导应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增强国有资产利用行为的风险意识。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监督。应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每笔应收账款在发生之前,要提前约定好还款时间与还款方式,以便及时催缴此笔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发生后,要及时登记入账,本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往来款的事由、时间和金额等应该进行及时确认和核准,入账的时候必须做到业务事项明确、科目运用准确以及账务处理正确。明确职责,谁经办的就应由谁负责收回。还要建立应收账款的定期清理制度。如:定期和对方单位核对应收账款的数额,定期进行函证,及时地组织催缴和清算,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把一定范围内的应收账款的明细项在本单位公示栏中予以公示,增强财务核算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1、中心收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事业性收入应全额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其他非税收入依照非税收入有关条例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收取的非税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支收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支收单位。
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费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做到专款专用。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税收入应当向缴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制度,设有专柜,确定专人负责,保证票据安全。
2、禁止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禁止私自印制、伪造非税收入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遗失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并公告作废。
3、财政票据由中心到财政分局领购,并实行票据领购登记制度。首次领购票据时,应当向财政分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批准收取的非税收入的有关文件复印件,经财政分局审核后,发给《票据领购记录簿》;再次领购票据时应出示《票据领购记录簿》,经财政分局局审核后,方可继续领购。
4、中心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台账进行登记票据,并定期向财政分局报送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
5、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个别使用量特别大的票据,经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6、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中心应认真清理,确保票据开出金额与财务入账额一致,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可报财政分局核准后按规定销毁。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
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
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1、各种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凭证,个人在办理收支业务时,须得到有关领导的授权,即学校对300元以内的支出业务由总务主任负责审批,超过300元的支出业务由校长负责审批,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附上原始凭证,再交主管财务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记帐凭证,才可作为货币资金收付和核算依据。
2、现金管理人员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设小金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现金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清查小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盘点表的项目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
3、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保证银行存款收付的合法,银行帐号不准出租、借用、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期末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同时对未达帐项,建立台帐,注明内容和原因,保证银行存款的真实性。
4、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要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据,对作废的支票等票据要加盖作废戳记,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保管,支票印鉴章由出纳保管,学校法人章由人事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记录,相互牵制,印章和支票需分开存放,防止非法行为发生。
四、建立货币资金职务分离制度,完善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记帐凭证来支付和保管货币资金,不得兼任稽核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一、存货是单位重要的资产项目,加强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货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货管理的职务分离制度,根据年度费用的预算计划和上年存货收发情况,由存货管理人员编制存货计划,由总务部门进行复核审批,来确认计划的合理性,存货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和存货保管工作。存货保管人员不得负责存货的会计记录,即管帐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货采购、领用、发出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存货的采购应当由当事人提出采购申请,由校总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指定专人签订合同和采购业务,实物管理部门在接到外购货物时,首先应检查有否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和质量检验单,复核货物的数量和相关的质量检验。存货的领用和发出,需经总务部门的批准,应以经审核的领料和发出的凭证为依据。
四、对存货的入库、领用和发出,实物管理部门应按货物类别、编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设置实物明细帐。月末编制存货收、发、存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卡、物核对。
五、建立年度存货盘点制度。必要时,也可临时突击盘点。盘点时,应制订盘点计划,列出盘点表,存货盘点应由负责存货保管、记帐的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时,要有序摆放存货,保持完整的盘点记录,如有盈亏,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个人责任,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也要发现存货需报损和报废情况。
六、对存货的报损和报废,应由管物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存货需报损、报废的原因,由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签署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结算中心,待批准后方可处理。
七、审批后存货的报损、报废的削价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入帐。
一、固定资产是单位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养、维修,使固定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运行,以提高固定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指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需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实物数量、价值、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维修及保养、报废等情况。财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三个部门分别对固定资产增减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核对。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有规定的审批权限(五万内(含五万)由学校处理,五万元以上报区教育局资产中心处理。)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须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请购与预算进行核对。如属权限范围内,可直接审核批准,不属权限范围内,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在购置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编制询价报告,经讨论通过,方可签约购置。购入的固定资产,须由专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入帐。固定资产的处置,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
四、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是保护财产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帐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与固定资产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时,要编制盘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核对,如有不符,需经一定的批准程序才能进行帐面调整。
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工作,每年应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要分别设置有关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对记录情况定期检查,修理业务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一、工程项目是单位的投资项目,它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谋求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如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上报校总务部门,校总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在校长办公会议上审议而定。
三、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对工程项目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项目业务。
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体决策讨论,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原则上应按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交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经财务人员的复核才可办理价款支付,如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动,应提供较完整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审核。
七、工程项目竣工要进行竣工决算,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一、流动负责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已承担的义务、负债的偿还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其包括应付帐款、预收款、代管款项的收取、应缴财政专户等。
二、对流动负债,按其经济内容及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设立总帐和明细帐,详细记录负债的发生日期、内容、债权人名称等,对流动负债的支付,要有授权批准手续,以保证支付款项的正确性、合法性,每月末核对总帐和明细帐。
三、流动负债经确认后,不能随意核销,对无法支付的流动负债,要有有关人员核销申请,报批有关领导的审批,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销帐户。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每月进行结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四、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列入其岗位责任制内容,并进行考核。
五、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市计监察制度》等杆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由集团及其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总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京东方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bu、各业务单元及其各业务组织(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
集团各单位应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制、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
第五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
第六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具市计委员会以及相关领导汇报。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包括设计、运行和评价。市计监察组织负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组织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进行市核。
第七条、集团各单位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汇总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报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强化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实现自动控制,减少人为操纵。
第九条、集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评价意见。
第十条、集团各单位应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集团各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集团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下属各单位如需另行委托与集团上市公司年报市计不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时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市计监察组织审议并经集团市批通过。如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须按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机制。
2、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4、审阅和批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批准内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认定报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文档及重大、重要报告;
7、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及职责方案:
8、督导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进行监督。
1、组织市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3、组织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写工作:
4、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汇报;
7、组织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解决的相关内部控制重要事项及文档。
7、负责培育员工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素质。
第十七条、集团chro组织须向各单位宣贯组织架构调整情况,并积极推动落实。
第十八条、审计监察组织协同集团it流程部门梳理各业务流程,并对集团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流程设计方法辅导。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应与集团sopic创新变革同步,每年须完成pidca(运行、自我评价、修订完善手册)循环以逐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第二十条、集团须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明确汇报机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按照sopic创新变革实施方案,确定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整体目标。
第二十一条、集团审计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明确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目标;
4、协同it流程部门督促各单位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及运行;
6、跟踪各单位缺陷整改。
1、集团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项业务生成的各种原始资料;
3、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记录及会议资料:
4、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及评价过程中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按照集团档案管理和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所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任职能力,应获得相应的专业资质,应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行为导致内部控制发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时,包括设计和运行活动中的相关人员或单位,按规定给予惩罚。
第二十七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权属单位不得对外公布涉及内部控制过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监察组织内控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依据本办法修订风险评估细则、内部控制评价细则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市计监察制度》等杆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由集团及其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总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京东方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bu、各业务单元及其各业务组织(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
集团各单位应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制、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
第五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
第六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具市计委员会以及相关领导汇报。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包括设计、运行和评价。市计监察组织负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组织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进行市核。
第七条、集团各单位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汇总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报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强化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实现自动控制,减少人为操纵。
第九条、集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评价意见。
第十条、集团各单位应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集团各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集团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下属各单位如需另行委托与集团上市公司年报市计不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时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市计监察组织审议并经集团市批通过。如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须按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机制。
2、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4、审阅和批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批准内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认定报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文档及重大、重要报告;
7、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及职责方案:
8、督导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进行监督。
1、组织市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3、组织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写工作:
7、组织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解决的相关内部控制重要事项及文档。
7、负责培育员工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素质。
第十七条、集团chro组织须向各单位宣贯组织架构调整情况,并积极推动落实。
第十八条、审计监察组织协同集团it流程部门梳理各业务流程,并对集团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流程设计方法辅导。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应与集团sopic创新变革同步,每年须完成pidca(运行、自我评价、修订完善手册)循环以逐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第二十条、集团须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明确汇报机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按照sopic创新变革实施方案,确定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整体目标。
第二十一条、集团审计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明确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目标;
4、协同it流程部门督促各单位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及运行;
6、跟踪各单位缺陷整改。
1、集团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项业务生成的各种原始资料;
3、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记录及会议资料:
4、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及评价过程中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按照集团档案管理和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所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任职能力,应获得相应的专业资质,应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行为导致内部控制发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时,包括设计和运行活动中的相关人员或单位,按规定给予惩罚。
第二十七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权属单位不得对外公布涉及内部控制过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监察组织内控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依据本办法修订风险评估细则、内部控制评价细则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七
1、学校依据国家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任免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2、财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办理会计事务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地建立帐册,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财务人员应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销毁会计档案中的有关资料要按《档案法》的规定执行。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并纠正。
6、会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离职,应按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