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合同约定的有效性。希望以下合同范文能帮助您更好地起草合同。
污水改建合同篇一
校长室:
暑假将至,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延续性,确保下学期正常开学,现决定利用暑期对学校的公共设施和班级财产集中组织一次维修维护,同时开工实施一批基建项目,其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建工程组组长:
基建项目责任人。
1、开工实施北校区绿化工程xx。
2、开工新建和改造水泥球场xx。
3、完成一期工程屋面瓦维修xx。
4、开工实施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改造xx。
5、开工建设“建筑技能培训中心”工程xx。
6、开工新建学校配电房及配电房迁移工作xx。
二、财产维修组组长:
维修项目责任人。
1、完成教工食堂的的改造及学生食堂。
相关设备的采购及维护工作。
2、完成学校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详见清单)。
3、完成学校水电设施的检修工作。
4、完成班级财产及课桌椅的维修工作。
5、做好学校花木的养护工作。
6、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7、做好学校资产的盘点清理工作。
8、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工作。
三、几点说明。
1、基建工作已完成审批手续,正进入招投标阶段,一旦招标结束,立即进入施工阶段,工程量按决算结算。
2、食堂改造和公共设施维修根据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审批,按实际工程量决算结算。
3、临时人员按正常工作日上班,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发放正常的工资,无出勤奖,同时要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4、所有维修工作一律于8月20日前结束。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教育局:
污水改建合同篇二
侯家岗乡党委、政府:
近年来,侯家岗乡中心小学在乡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有力领导下,学校综合办学能力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规模不断扩大,软、硬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校园面貌不断亮化、美化,全体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空前高涨,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2014年学校得到上级项目支持,立项改建了师生食堂,师生用膳条件大幅提升,但食堂后一条校园路多年来是一条脏、乱、差路面,尤其是路两边没有排水沟,杂草丛生,雨天路上全是水行走极为不便,学校食堂、厕所脏水又无法有效排出只能沿路流,上半年既有蛇虫出没,又臭味难闻,为此,附近居民与中小学生、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埋设污水管,建设排水沟,硬化沟槽。2015年12月我校为从根本上治理该校园路脏、乱、差现象负债进行了该工程建设,总建设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特具报告,恳请乡党委、政府核实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
201*年元月14日。
尊敬的翠枫豪园领导:
二期8栋c座后面至7栋a后面的地下排水主管道这一段距离,长期发生排水不畅通,堵塞现象。在以前只有偶尔发生堵塞,最近这段时间频繁的发生堵塞,原因是地面下沉,排水主管道接头严重错位,导致堵塞、排水不畅通。需要挖开地面(长4米、宽1米、深度为米)的一个坑进行修复,并做成一个能够方便检修的一个井。维修费用(含人工、材料)为9000元左右。
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
特此报告!
工程部:
二0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污水改建合同篇三
20xx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局及总厂hse运行部的安排,进行了“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分厂于4月份完成了原装备分厂和钻采设备分厂的重组合并,重新成立了钻井装备分厂hse领导小组。6月份我对《hse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岗位操作规程》、《hse岗位责任制》作了补充和修改,在今年9月份管理体系内审中法律法规的识别缺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对程序文件的认真学习,并结合分厂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整改。由于基础资料的准确齐全,在今年的“三合一”体系认证复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7月份对全体职工开展了一次岗位责任制及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重新对分厂员工制定了一岗一责,并下发到个人。针对每个岗位,要求员工熟知岗位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员工的风险意识及对危害的防范能力。同时还根据分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分厂及班组的考合办法,但班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所不足,今后我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二开展以反习惯性违章为重点,加强安全设施管理。
在工作中,我除了做好hse三合一体系基础资料外,还不断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对分厂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进行逐步班组排查,全年共排查分厂违章行为50条,安全隐患19处,处罚违章员工xxxx。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做好事故预防和危险点分析,对分厂2台龙门吊及油漆库重大隐患危险点实行了监控督导挂牌措施,并每月进行一次巡回大检查,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到萌芽状态。
在工作中,分厂hse领导小组合理部署,于9月份抽出专人对分厂设施进行了整顿,更换了6xxxx木制配电盘。由于设备、实施老化等客观原因,对分厂现场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分厂加强检查、维修力度,每次特种设备出现问题,都能及时组织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保证了分厂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转。20xx年分厂共检验起重设备3台,厂内车辆2台,均已取得合格证。
日常hse巡回检查中,由于分厂今年生产任务十分繁重,而生产现场作业空间十分狭小,出现生产现场较乱,个别生产班组现场物品摆放不够规范、占用安全通道等问题。在生产现场管理方面,我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严格按照“6s”的管理要求规范现场,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合理规划物品摆放位置,做好固废物品的分类情况,结合分厂实际情况,努力把工作现场向清洁化、标准化发展。
三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分厂形成了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8月份,分厂组织员工利用安全活动时间认真学习了第一机械厂违章记分条款145条,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成绩都在合格以上。20xx年分厂组织1xxxx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取证培训。每个班组都配备了司索指挥人员,制定了司索操作规程,使天车工与地面员工默契配合。结合分厂实际情况,分厂严格按照体系运行的要求,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开展hse教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使hse管理体系深入到每位员工心中,为体系的`可使用性提供了有利保障。
四加强检查,整改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0xx年分厂重视消防工作,对2xxxx干粉灭火器进行换药工作,并新购进3xxxx新式干粉灭火器,建立了消防设备台帐,保证了分厂消防器材的质量和数量的满足。并于7月22日利用已过期的灭火器进行了消防应急演习,从而提高了广大员工在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和对消防知识的认识。同时也验证了分厂的应急预案是切实可行的。
五做好冬季安全措施。
进入冬季,分厂制定冬季安全措施,并下发到班组,每天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在活动中特别注意冬季作业特点,防冻伤、防滑、防中毒、防车辆等雾天、雪天交通安全,确保冬季安全作业。回顾一年工作,由于按照总厂hse运行部的领导部署,狠抓分厂hse工作不放松,保证了分厂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的实现,但由于分厂厂房陈旧、工作场地狭小等客观原因,通过今年以来总厂组织的各项hse方面的学习和检查工作,发现了不少hse工作上的疏漏和问题,这说明我的工作与hse的要求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进入20xx年,分厂成立了钻井装备有限公司,这对公司hse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将继续加强全员hse教育,并使hse的理论知识能够很好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实施,20xx年将主抓现场管理工作,为公司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实现公司各项方针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且在现有hse程序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随着市场、社会形势的发展,使公司hse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污水改建合同篇四
根据江安委[]5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司hse精细管理,持续提升hse管理水平,现将活动方案中一阶段的活动情况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汇报如下:
一、hse教育培训提升活动。
由于分公司各井队中新老员工交替比较频繁,个别井队新员工的比例达到了80%,员工的培训工作开展不均衡,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井队安全高效的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别是新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还比较薄弱,对危害识别、自我保护、互相监护能力尚待增强,侥幸心理、冒险蛮干、违章操作不同程度存在。
通过这一阶段的hse教育培训提升活动,各井队加强了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公司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
2、各井队通过视频资料的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学习壳牌、杜邦等企业的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培育具有江汉钻井特色的安全文化,引导员工树立先进的hse理念,养成正确的安全环保行为习惯。
3、对新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对老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特别对于新员工,井队签订师徒合同,由有经验的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在班前班后会和员工大会上对新员工进行工作风险和危害识别,让新员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4、在工作中新老搭配,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监护和指导纠正,确保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虽然活动进行的时间不长,但是通过这些活动,井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新员工已经能够单独顶岗,并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井控安全管理提升活动。
在井控安全管理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一是“三高”油气井井控装置本质安全存在缺陷。井控设备气密封检测实际承压达不到规定标准,且气密封检验维修作业没有针对性的标准可循。二是现场设备安装标准不高、井控设备没有定期维护保养,导致有些闸门开关不灵活。三是防喷、防硫应急演练情况也不容乐观,佩戴空呼慢、井口操作慢、手势不标准不到位、汇报不准确等问题。四是井控安全管理的检查资料、各种井控设备台账、防喷演戏记录资料不全不规范。
针对以上不足,在各井队开展井控安全管理提升活动。
1、严格执行标准制度,做好井控装置的现场安装和试压工作,对有缺陷的井控装置及时维修更换,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
2、各井队对员工进行井控知识专项培训,提高全员的井控安全意识和技能,并做好取证、换证工作,保证上岗人员持证率100%。
3、重点狠抓井控防喷演习工作,各井队对各种工况进行防喷演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的让每一个员工熟悉防喷演习的流程和各种岗位的操作。
4、统一各井队井控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各种井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台帐,做好防喷演习的记录。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活动。
由于员工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认识不够,放松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不高,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低、老、坏”和“捆、绑、吊”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活动。
1、加强制度标准化工作。一是对体系文件进行完善、修订,增强适用性和操作性。二是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并按岗位印发到每位员工,方便员工学习掌握,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为岗位标准化操作奠定基础。
2、现场管理标准化。以hse标志标识文化建设、hse装备设施达标、消防气防设施标准化配备、应急与逃生设施标准化配置为内容,加大现场标准化建设。通过对现场不标准情况的排查,重点消除现场“低、老、坏”和“捆、绑、吊”等现象。提升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3、作业过程标准化。继续推行“两表一卡”、“七想七不干”、“班前5分钟安全提示”和“jha分析表”等有效的安全管理工具,努力控制作业过程风险、作业环境风险,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污水改建合同篇五
签订地点:
1总则。
为明确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及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生产作业人员、周边群众及企业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依照《^v^安全生产法》、《^v^合同法》、《^v^环境保护法》、《^v^职业病防治法》、《^v^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定义及解释。
违法、违章、违规:指hse管理合同当事人违反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行为。
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事件。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hse作业方案: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为把危险、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允许范围内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3工程概况。
详见主合同。
4合同期限。
该hse管理合同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
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管理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5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减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以防止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爆炸、着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作业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强令冒险作业、违规作业等违章指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现场吸烟、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手机、酒后作业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如果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通风不良等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承包商使用的车辆、机具等设备和设施如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
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环保业绩、资质、技术水平和安全、环保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的hse施工作业计划、hse措施方案、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查并备案。
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所在单位对乙方进行现场工程技术交底,向乙方告知施工作业区存在的危险源、风险及安全环保要求。
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健康安全环保作业条件。
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施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可责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及器材等。
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要求乙方通报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事故,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向乙方通报其hse管理业绩、资质审查和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乙方应遵守甲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四川油气田钻井(试油)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乙方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和方案。经乙方组织审批后,报甲方有关单位或部门备案。
应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做好维护保养。
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在得到书面设计变更或指令后,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方可实施。
在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环保作业条件,乙方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整改。若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施工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不得购买或使用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等。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生产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
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负责保护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的宗教建筑、文物古迹、文物遗址、动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态环境。
按现场hse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制止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
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甲方和乙方上级部门,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8违约责任及处理。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支付违约金、停工整顿、赔偿损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准入资格等)。
发生的事故应经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股份公司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按主合同约定处理。
发生本合同“9违章考核处理”中的情况,按其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违章考核处理。
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反sy6444-《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现场要求的劳保服装和劳保防护器具。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架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设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照明灯等。
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正确的送电和停电操作程序操作。
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安装室外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等没有防雨、防潮措施。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设备未作保护接零或未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内使用有破损的电器或者使用不合格电器等。
风来源处理;未按规定收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
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夜间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没有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装置或控制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处理。
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设备运转时,跨越或接触运动部位的。
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物品堆放间距违反标准或不按规定混装。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办理特种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等)进行特种作业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装置运行或设备启动前未按操作程序或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设备、装置存在故障时,未按规定排除故障强行运行。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警示牌、警戒带等.未经许可,擅自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标志。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噐、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qhse作业文件中《起吊作业管理规定》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通风设备及照明的;未按规定配备监护人员或无有效内外联系方法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要求不符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险带、随意抛掷物件、工具无防掉措施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危险作业未经审批的或审批后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的。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反《^v^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应急安全通道。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违章明火作业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时,严重违反特种作业许可、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现场监护等制度进行作业。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超期证件操作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不及时制止或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未排除情况下冒险作业的。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责任,造成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同时给予吊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准入证”处罚。
乙方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职业病伤害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不承担相应污染赔偿责任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终身禁止进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
10hse信息的报告。
乙方在向甲方通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应一并向甲方通报hse管理信息。
11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12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保存4份,乙方保存2份。
其他:/。
污水改建合同篇六
^v^令(2006年第1号)。
《^v^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已于2005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00六年一月九日。
^v^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维护海事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v^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v^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及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所依照的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海事行政许可,是指依据有关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等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v^决定的设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或者由^v^实施、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的行政许可。
第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不符合本规定相应条件的,不得做出准予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
第四条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予以公示。申请人要求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予以说明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说明。
第五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行政许可条件,统一明确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材料目录予以公示。申请人申请海事行政许可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的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变更海事行政许可、延续海事行政许可期限的,申请人可以仅就发生变更的事项或者情况提交相关的材料;已提交过的材料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提交。
第二章海事行政许可条件。
第一节通航管理。
第六条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的条件:(一)涉及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二)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三)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第七条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的条件:(一)施工作业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二)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三)已制定施工作业或者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四)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条件:(一)已取得港口主管部门同意;(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爆破作业许可;(三)作业单位、人员、设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四)已制定采掘、爆破作业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的条件:(一)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二)已依法签订沉船沉物打捞协议;(三)从事打捞作业的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四)已制定打捞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打捞的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五)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六)已建立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制,并已制订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的条件:(一)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二)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三)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四)用于设置航道(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五)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第十一条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的条件:(一)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二)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三)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的条件:(一)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二)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三)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评估;(四)已制订拖带计划和方案,有明确的拖带预计起止时间和地点及航经的水域;(五)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审批的条件:(一)入境是出于海上人命搜寻救助的目的;(二)有明确的搜救计划、方案,包括时间、地点、范围以及投入搜救的船舶与飞机的基本情况;(三)派遣的搜救飞机和船舶如为军用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的条件:(一)拟设置、撤除的航标属于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设置的专用航标;(二)航标的设置、撤除符合航行安全、经济、便利等要求;(三)航标及其配布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四)航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专门的技术评估或者专家论证;(五)申请设置航标的,已制定航标维护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维护单位已建立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六)申请设置航标的,拟设置航标类型属于已经公布的航标类别,并通过技术经济论证。本条所称航标设置包括航标新设、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
第二节船舶管理。
第十五条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的条件:(一)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已经当地口岸检查机关、军事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同意;(二)拟临时对外开放水域适合外国籍船舶进入,具备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条件;(三)船舶状况满足拟进入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四)船舶已制定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污染和保安的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船舶进出港口许可的条件: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的条件:(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四)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水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的条件:(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管理要求;(五)船舶船旗国或者港口国对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六)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七)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八)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九)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十)已经其他口岸检查机关同意。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的条件:(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四)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和停靠的码头、泊位均满足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五)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六)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的条件:(一)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三)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要求;(五)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六)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七)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八)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九)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的条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的条件:(一)船舶系^v^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二)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三)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四)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五)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六)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的条件:(一)申请签发临时国籍证书的船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向境外出售的船舶,或者由境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v^境内订造的新船,属于境外到岸交船的;2.^v^公民、法人、政府或其他组织从境外购买或者订造的船舶,属于境外离岸交船的;3.^v^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以光船条件租赁的境外登记的船舶;4.需要办理临时国籍登记的境内新造船舶。(二)已取得船舶所有权或者签订了生效的光船租赁合同。(三)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或者以光船租赁形式经营境外登记船舶的承租人。(四)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五)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六)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第十八条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的条件:船舶保安计划批准的条件:(一)船舶已通过船舶保安评估;(二)船舶保安计划由船公司或者规定的保安组织编制;(三)船舶保安计划符合相应的编制规范和船舶的保安要求;(四)已对船舶保安评估发现的缺陷予以纠正或者作出妥善的安排。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条件:(一)船舶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和《连续概要记录》;(二)船舶按照规定标注了永久识别号,并按规定配备了满足《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船舶保安报警系统;(三)船舶按照规定配备了合格的船舶保安员;(四)船舶具有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五)船舶已通过保安核验。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条件:(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船舶在交船时或者在投入营运、重新投入营运之前,尚未取得《国际船舶保安证书》;2.船舶的国籍从非中国籍变更为中国籍;3.船舶由以前未经营过这类船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了经营责任。(二)船舶已通过船舶保安评估。(三)船上配有符合要求且已提交审核、报批并已付诸实施的《船舶保安计划》副本。(四)船舶按照规定标注了永久识别号,并按规定配备了满足《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船舶保安报警系统。(五)公司保安员对船舶保安核验工作已作计划与安排,并承诺船舶将在6个月内通过保安核验。(六)船舶已配备符合保安要求的船舶保安员。(七)船长、船舶保安员和承担具体保安职责的其他船舶人员熟悉保安职责和责任、熟悉《船舶保安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的条件: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签发的条件:(一)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二)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三)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四)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五)船员已按照^v^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培训。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的条件:(一)其所持的油污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为^v^海事局公布具有相应赔偿能力的金融机构或者互助性保险机构办理;(二)保额满足其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第三节防治船舶污染和船载危险货物管理。
第二十条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的条件: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的许可条件:(一)申请使用的化学消油剂已经过专业机构的型式认可;(二)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规范的使用方法;(三)申请使用的剂量与消油的数量相当,与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要求相符;(四)有防止水域污染和保障安全的措施或应急预案。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的许可条件:(一)港口不具备相应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二)船舶贮存设备不能满足下一航次的需要;(三)焚烧炉已经专业机构的型式认可并检验合格;(四)焚烧物为本船舶产生的船舶垃圾或残油;(五)符合安全与防污染的有关要求;(六)已制定防止水域污染和保障安全的措施或应急预案。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的许可条件:(一)已制定符合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计划;(二)使用的设备适用于相应用途并经检验合格;(三)作业人员经过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培训;(四)作业单位具有相应的能力;(五)船舶驱气作业水域符合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条件;(六)对作业产生的污染物处理方案符合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的许可条件:(一)排入接收船舶或接收设施的,接收船舶或接收设施具有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从事污染危害物接收作业的人员已经过相应培训;(二)排入水域的,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三)来自疫区的压载水、洗舱水已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理,不造成水域污染;(四)已制定相应作业的安全、防污染措施和应急反应预案;(五)对洗舱水、残油、油污水等污染危害物的处理方案符合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的许可条件:(一)已制定相应的安全与防污染措施;(二)船舶未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三)进行拷铲作业的船舶未装载危险货物。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的许可条件:(一)甲板上沾有的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已进行充分回收处理;(二)排放入水的冲洗物符合排放标准;(三)排放的水域不是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保护水域或者禁止排放水域;(四)已制订相应的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的许可条件:(一)拆船、修造船作业地点符合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估;(二)作业方案及保障措施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三)拆船、船舶修造单位已按规定制定溢油污染应急计划和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四)需要测爆的,持有有效的测爆证书;(五)拆船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废钢船的所有权登记;(六)船舶残油、污油水、生活污水、垃圾、货物残余物、臭氧消耗型物质等可在拆船前清除的船舶污染物已清除完毕。
第二十一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的条件:(一)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三)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四)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五)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的条件:(一)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浮动设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二)拟作业的货物适合过驳;(三)参加过驳的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四)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五)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六)已制定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第四节船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条件:船员服务簿签发的条件:(一)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体检符合^v^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三)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的条件:(一)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经体检符合^v^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三)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四)已完成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考核。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的条件:(一)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二)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经体检符合^v^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三)具备规定的专业学历(内河船员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或者按照^v^的规定经过相应船员职务的适任培训;(四)通过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五)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六)已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船员特免证明签发的条件:(一)当事船员所服务的船舶在^v^境外;(二)当事船员拟任的职位,现任船员因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职务;(三)当事船员具备其拟任职位较低一级职位的任职资格,拟任船长职位的,为船上负责航行值班的船员中任职资格最高者;(四)不属于专职无线电人员的职位;(五)同一艘船舶持有特免证明的船员,不超过规定的比例。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的条件:(一)持有有效的海船船长或者驾驶员任职资格证书;(二)在其所持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对应等级的船舶航行申考航线上的见习资历不少于6个月或10个单航次;(三)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船舶仅航行于适用海上航行规则的内河航区的,可以免予考试和评估。
第二十四条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的条件:(一)持有^v^承认的、由《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签发的船员任职资格证书;(二)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v^有关船员适任资格和培训的要求;(三)经体检符合^v^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四)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按照^v^的规定经过相应的适任培训;(五)服务资历、适任表现和安全记录符合^v^的规定;(六)船员用人单位有明确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七)符合^v^关于在中国籍船舶上任用外国籍船员的规定。已经持有有效的^v^船员适任证书的外国籍船员拟在中国籍船上任职的,仅需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五)至(七)项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海员出入境证书核发的条件:^v^海员证签发的条件:(一)年满18周岁并享有^v^国籍的公民;(二)已依法取得^v^船员服务簿;(三)经体检符合^v^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四)已取得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适任资格;(五)有确定的海员出境任务;(六)无海员证管理规定中禁止或者限制办理海员证的情形;(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海员出境证明签发的条件:(一)已依法取得^v^海员证,并且证书的有效期距届满之日不少于6个月;(二)已合法获得赴境外船舶担任船员职务的确定任务,具有船员所在单位的派遣文书、境外代理机构的担保文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第五节其他海事行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的条件: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已建立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三)管理体系已在岸上和每一种类代表船上运行3个月;(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和管理体系的评估;(五)申请人如为拥有或者经营、管理外国籍船舶的中国法人,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国大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为中国公民;2.相关船舶满足^v^关于船龄限制的要求;3.海事管理机构已收到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的委托。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公司成立后尚未经营或者管理船舶,或者在公司持有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上增加船舶种类;(三)已建立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四)公司已作出计划安排在6个月内实施运行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五)已通过专门机构对公司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和管理体系的评估。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一)船舶已取得适用于该船舶种类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二)船舶已配备所属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三)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已在本船运行至少3个月;(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船上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能力的评估。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一)当事船舶刚加入公司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二)船舶已取得适用于该船舶种类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的副本或者《临时符合证明》的副本;(三)船舶已配备所属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四)已通过专门机构对船上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的评估。
第二十七条设立验船机构审批的条件:(一)具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检验场所、设备、仪器、资料;(二)具备相应的验船能力和相应的责任能力;(三)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执业验船人员;(四)具有相应的检验章程、检验工作制度和保证船舶检验质量的管理体系;(五)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范围符合^v^的规定;(六)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和管理制度符合船舶检验管理的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按照规定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办理海事行政许可申请手续的,办理申请手续的专门机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
第二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v^以前发布的有关海事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按照本规定执行。
发布部门:^v^发布日期:2006年01月09日实施日期:2006年04月01日(中央法规)
污水改建合同篇七
据中国^v^的规定,私人游艇需向属地的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程序如下:
1.向省级海事局申请船名。
2.提交游艇制造的产地证明、购销合同、交接证明、购船发票,进口游艇需同时提供海关证明,向属地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
3.提交游艇的产品质量证明、规格设备资料、竣工图等文件向海事船检机构申请办理《船检证书》及《适航证书》。
4.凭《所有权证书》及《船检证书》向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籍证书》。
5.定期按照各证书的规定办理年度审查及船舶安全检查。
6.游艇如要离开注册港所属区域驶向异地,需携《船舶签证薄》向海事监管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污水改建合同篇八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山东栆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上级有关hse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
认真完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领导、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都明确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己对哪些工作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上向谁负责,对下负责什么,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加强反违章管理,认真贯彻落实《hse规章制度》、《违章管理办法》和《hse奖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三违”查处依据,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的重演。
严格执行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人在运行操作、检修等生产活动中的行为,安全措施的内容必须完备。
(1)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措施的内容要与工作内容相吻合,既要有通用的安全措施内容,又要有专项的安全措施。
(2)安全措施要有较强可操作性,措施的条文必须能让工作人员操作执行,并且可以检查考核。
(3)安全措施要有全面性,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涉及的全部安全要求。
(4)安全措施要有群众性,安全措施一定要组织工作人员讨论,让工作人员掌握,心中有数,措施的制定者要向执行者交底。
加强检修现场的安全监督,各相关专业路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明确现场监督的安全职责。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度,由班组长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组织好安全知识考试,既要安全理论知识,又要有实际操作技能知识。
(3)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活动,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4)提倡“正向对照”教育,组织职工联系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当月、当周、当日的实际工作内容,对照检查安全措施,提高职工对其理解和掌握水平。
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既要找出操作原因,也要找出管理原因;既要找出操作责任者,也要找出管理责任者;既要有技术防范措施,也要有加强管理的措施;既要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也要让群众解受到教育。
二、工程概述。
概述: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宁地区规划建设的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以盐湖废盐、焦煤、石灰石为原料,拟建设90万吨/年电石、50万吨/年pvc、40万吨/年烧碱和消化电石渣、废渣的水泥项目,项目先期启动建设40万吨/年电石、20万吨/年烧碱、24万吨/年pvc和4600t/d熟料水泥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条件,厂址选择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东区,主要原料石灰石选择湟中县门旦峡西矿段石灰岩矿,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是根据盐湖集团西宁项目建设需要于4月经盐湖集团批准成立的新公司,负责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的建设。目前,海纳公司已全面启动该项目。根据《^v^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盐湖集团招标委员会研究,对本次招标是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第三项目生产线工程配套窑头罩、增湿塔、煤粉仓、旋风分离器、称重仓、中间仓的制作及安装。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遵守iso相关标准和中国相关标准及规范,以及雇主对外合同规定。
工期要求:工期为45天。
三、工程安全管理特点。
本项目单位工程较多,施工点多面广,且工期紧,施工工作量较大,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细致而周密,必须考虑以安全促进度、安全保进度,当安全与进度矛盾时必须安全。
本项目参建人员较多,施工期间对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地势海拔高,冬季温度低,必须采取针对地理、气候问题的防范措施。
施工存在地下与地上交叉,土建与安装交叉,不安全因素多,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四、职责分工。
质量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在施工生产、质量管理方面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对本项目质量活动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企业的质量目标、指标制定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3、负责组织布置项目部质量管理体制和人员,支持、指导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
4、负责审查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制定,并督促使目标得以实现。
5、为项目部安排合理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资金,确保对“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第二条副经理质量职责。
1.对本项目质量活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质量活动的指示,坚持生产与质量控制同步。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质量制度和标准、规范、规程的行为。
4.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稳定因素、隐患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积极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条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
3、参与、指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创优规划的编制。
4、负责审核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制定及实现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
5、协助项目经理召开项目部质量技术问题分析会(例会),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出改进措施。
6、指导开展工程创优活动,以及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7、组织本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做到检查有目的、有计划、有整改、有验证。
第四条技术科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
2、组织审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方案时,要保证质量技术措施可行性和有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
3、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严格审核关键、特殊过程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参加质量检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及时消除。
5、对施工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组织审查实施方案的制定,预防施工中可能引发的质量事故。
6、参加、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意见。
试验员质量职责。
1、对本项目试验工作负全责。
2、每月按施工计划编制试验计划。
3、及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试验。
4、保证各种配合比、试验报告的准确率。
5、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指导。
6、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需求计划。
7、建立本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每年对台帐进行更新,并保存检定/校准证书的复印件。
8、操作人员定期维护、保养监视和测量装置,保证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性能完好。
第五条安质科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总工领导下,在公司业务部门指导下,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
2、负责组织制定项目部质量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制定和修改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和规定,转发落办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
3、负责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检查验收。
4、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5、参加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记录。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隐患,根据情况要下发红、黄色警告书、隐患整改通知书,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剖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并验证整改情况。
7、做好年终、季度工程质量情况汇总、工程质量验收汇总报表,准确及时上报公司。
8、做好施工过程中质量情况信息汇总工作。
9、做好工程创优的资料收集、申报工作。
10、监督qc小组的日常活动,指导小组总结出高水平的qc成果。
第六条综合办质量职责。
1、负责项目部职工的劳动和工资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职工(民工)的施工技术教育规划及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日常工人队伍特别是重要工种比例结构及培训计划,做好工人、复转军人、工班长、特殊工种、行车有关工种的施工技术培训。
4、负责按文件要求提取、支付质量奖罚款项。
5、认真落实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物资科质量职责。
1、物资人员负责采购、供应、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的物资、设备和器材。
2、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负责。
3、负责原材料、设备的进场验证,并向监理报验。
4、负责原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
第八条架子队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对质量活动的指令要求,全面负责本架子队的质量活动。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质量活动规章制度和质量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质量月及其它质量活动,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作业队质量活动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演练。
5、负责质量检查活动,发现质量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重大质量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事态扩大,参加事故调查并提供可靠资料。
6、负责质量活动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督促职工正确使用质量活动设备、设施。
7、负责作业队建设、作业队质量竞赛活动,提高管理水平,保护作业现场,清洁文明生产。
8、接受项目部质量员业务指导,做好本作业队质量工作。
9、发生质量隐患时及时了解情况,报告,采取积极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负责人质量职责。
1、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施工现场质量完全责任人,负责所管辖施工点的质量职责。
2、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除对施工人员。
进行质量教育外,必须要确认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各项质量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出施工命令。
3、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及技术交底作业,随时掌握安全、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质量规定,确保施工质量。
4、对架子队的施工质量负全责,起到盯控作用。
第十条专/兼职班组质量员质量职责。
1、班组质量员接受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及作业队质量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班组质量活动记录,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
3、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各种质量控制工具、仪器。
1、项目部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质量职责,对本岗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掌握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对本岗位质量活动负直接责任。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交质量。
4、严格遵守本岗位质量活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
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及时劝阻和制止。
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付全面领导责任,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依据项目规模特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2、组织指定具体的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费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结合项目的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指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办法和要求,并实施监督。
3、负责组织项目主管副经理、主任工程师、方案工程师、安监工程师、质监工程师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4、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按照集团施工现场形象统一的要求,进行规划、管理,达到当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5、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
6、负责组织项目个专业进行危害辩识,做好预防预控,评估安全管理绩效,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主持制定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机关对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重复发生。
8、负责组织监督分包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并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对其实施安全管理。
9、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救,作好现场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措施,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亦应履行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的工作程序。
10、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作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针对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上、地下工程环境,参加或组织方案工程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项目工程师及其环境季节的特点,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记录。
3、项目应用四新技术成果要事先上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要注意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验中可能造成的事故,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其实施。
4、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与预防意见。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三、安监工程师(安全员)。
1、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2、严格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饿执行情况,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3、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册,督促并参与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和对新工人、新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指导。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加制定或修订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工地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4、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安全规定,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气候、环境、部位特点,协助并参加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会同工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有关方案进行旁站监督。监督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污水改建合同篇九
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月10日下午,******处召开9月份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处办公室(含小车队)、安全科、租房管理科、党办等安全管理关键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共19名同志参加了会议。处主管安全领导主持会议。会上,安全科副科长通报了8月份我处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明确了9月份hse重点工作和相关要求;对近期hse动态进行了重点通报。
组织贯彻学习《应急管理规定》。
处主管安全领导就如何继续开展好hse工作,特别是确保9月份各项工作落实提出要求:
1、要按照国家、省市及勘探局“质量月活动”安排,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筹划准备开展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及时下达通知并组织实施。
实例要深层次剖析,查找原因。
3、处办要做好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9月份雨季的交通安全工作。
4、相关科室要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职工健康调查工作。
5、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来临,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节日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主题词:安全简报发至:处领导,各相关科室(部门)。
污水改建合同篇十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矿级每月要组织安全科等有关科室,对全矿每个生产系统、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特殊时期随时排查。2、区(队)车间每旬对本辖区进行隐患排查。3、当班安全员每日对所辖区进行隐患排查。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及单独作业的重点岗位(尾矿工、维修工、电工、配电室等)每班对本班的重点部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隐患排查。(班前、班中、班后)。5、各级、各岗位查...
安全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3、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4、审查作业规程,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检查、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思路、举措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统计为科学发展服务和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推动统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学...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转段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研究部署整改落实阶段任务,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下面,我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及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的精神,讲三点意见。一、精心组织,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_:为贯彻落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3号令)和《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xx]121号,以下简称3号令及其通知)的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督促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要求...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煤矿安全基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3.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六、从...
学校中层干部安全职责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一、主要目标: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2、加强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3、加强对学生及学校财物的管理,做到管理严格,管理到位,无损失发生。4、及时认真开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5、加大对学校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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