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可以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法。如何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议论文写作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民事诉状书写篇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顾xx,男,xx年x月xx日生,x族,住xx市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李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李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8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原告放学回家在校门口遭到本案被告拦截,不问事情缘由,即对原告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海军总医院进行紧急治疗,住院9天,在家休养一个月。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顾紫鉴受伤,被诊断为:鼻骨三处骨折。经xx市x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顾紫鉴不得不暂停紧张的学习,进行休假养伤,致使其在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xxx元、医疗费xxx元、误工费xxx元、护理费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营养费xxx元、交通费xx元、鉴定费xxx元、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等,共计xxxx元。这些损失都是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应由被告xxx负责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xxx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顾紫鉴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xxx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市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附:
1、x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xxx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
相关知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
新刑诉法自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状书写篇二
原告:吴xx、女、汉族、初中、现年34岁,住崇州市怀远镇枫崇村七组。身份证号码:
被告:马xx、男、汉族、32岁,住崇州市怀远镇枫崇村七组。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事实理由为下:
原被告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登记结婚,组织家庭,婚后夫妻尚能相处。于当年八月生有一子吴x杰,(原名:马x)现在已经10岁,随母亲生活。
产,原告保留对被告的结蒜权利。
以上是事情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崇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吴。
xx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
民事诉状书写篇三
委托代理人:男岁族原籍市。
现在市区街号该店副经理。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市厂。
法定代表人:,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 ,该厂副厂长。
申诉人因货款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字号民事裁定书,
民事诉状书写篇四
法律对民事申诉状的制作没有规定,根据审判实际的需要及民事申诉与民事申请再审的相通之处,民事申诉状的制作可以仿效民事再审申请书。其制作要点是:
首部: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正文: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首先明确而具体地写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然后针对指出的错误,全面、客观、准确地陈述案件的有关事实,具体列出有关人证、物证、书证以及要害的证据线索;也可以先简要阐述案情,然后依据事实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归结事实的基础上,简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准确,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当,从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请求事项。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相关知识。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但是,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
(1)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2)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2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2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3)提交法院不同。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是当事人行使申诉权的书面意思表示,当事人向有关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其作用在于:
(1)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其请求正确合理,事实与理由属实充分,使人民法院作出新的裁判,能够有效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允许申诉人提出申诉请求,有利于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的态度,坚持正确,修正错误,从而有效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3)申诉人提出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法院通过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请求,对其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审查,以保证审判质量,维护人民法院的威信。
民事诉状书写篇五
法律对民事申诉状的制作没有规定,根据审判实际的需要及民事申诉与民事申请再审的相通之处,民事申诉状的制作可以仿效民事再审申请书。其制作要点是:
首部: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正文: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首先明确而具体地写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然后针对指出的错误,全面、客观、准确地陈述案件的有关事实,具体列出有关人证、物证、书证以及要害的证据线索;也可以先简要阐述案情,然后依据事实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归结事实的基础上,简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准确,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当,从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请求事项。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1)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3)请求事项应合法合理。
民事诉状书写篇六
上诉人:xx,男,汉族,19xx年10月20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栈街xx号。
被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1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五里堡北街xxx号。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之母),女,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五里堡北街xxx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取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并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诉讼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判决径直采纳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错误的第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错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被上诉人未满12周岁擅自在机动车道上驾驶自行车高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而一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径直采纳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错误的第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显然错误。
2、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本案事故的发生,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
被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年仅11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行驶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作为被上诉人的`监护人应对其进行监护,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作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履行监护义务,没有保护被上诉人的人身安全,致使违反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高速行驶。
显然,被上诉人的监护人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而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全部责任,显然错误,应予纠正。
3、一审判决认定本案事故车辆的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肇事司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错误,应以纠正。
上诉人与肇事司机虽系雇佣关系,但本案事故的直接侵权人是肇事司机,而不是车主上诉人,根据“谁侵权,谁赔偿”的基本侵权法原则,肇事司机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上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雇主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适用第1条第3项规定:“赔偿权利人只起诉了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赔偿权利人释明另一方应当参加诉讼的必要性,经释明后,仍坚持不起诉另一方的,视为其放弃对另一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列明当事人。
在判决承担责任时只需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赔偿权利人起诉的一方应承担责任的份额作出认定即可,对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的另一方应当承担责任的份额不予判决。
”而一审判决对直接侵权的肇事司机不与追加参加诉讼,对其肇事司机的重大过失也不予查明,不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仅认定上诉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显然错误,应予纠正。
民事诉状书写篇七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2、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元;。
3、判令被告人××、××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行为,使原告人遭受严重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
1、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2、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3、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4、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此致?
××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20××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1、此样本适用案件范围:
(1)公诉案件;。
(2)共同犯罪案件;。
(3)被害人是单位的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顾xx,男,xx年x月xx日生,x族,住xx市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李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李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x年8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原告放学回家在校门口遭到本案被告拦截,不问事情缘由,即对原告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海军总医院进行紧急治疗,住院9天,在家休养一个月。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顾紫鉴受伤,被诊断为:鼻骨三处骨折。经xx市x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顾紫鉴不得不暂停紧张的学习,进行休假养伤,致使其在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xxx元、医疗费xxx元、误工费xxx元、护理费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营养费xxx元、交通费xx元、鉴定费xxx元、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等,共计xxxx元。这些损失都是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应由被告xxx负责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xxx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顾紫鉴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xxx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市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1、x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xxx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
新刑诉法自20xx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状书写篇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2、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元;。
3、判令被告人××、××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行为,使原告人遭受严重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
1、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2、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
3、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4、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20××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注意]。
1、此样本适用案件范围:
(1)公诉案件;。
(2)共同犯罪案件;。
(3)被害人是单位的案件。
民事诉状书写篇九
原告:刘xx,女,xxx年9月12日生,汉族,xx市xx区七里沟村1组14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被告:宋xx,男,44岁,xx市xx区x沟村。
被告:李x,女,43岁,系宋xx之妻,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强烈要求法院从重依法追究被告人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二、判令二被告人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2月21日早晨8点左右原告及其母亲发现自家门口于xxx年2月20日才修剪的桃树枝条被人折断许多,原告母亲(69岁老人)就说了几句,被告人宋xx却出来就骂,语言极其恶毒,被告老婆同时出来帮骂,并扬言要用硫酸泼原告家6岁小孩,用刀砍原告母亲的头。原告听到后找其理论,被告夫妇当即拿起木棍对被告进行殴打后,被宋xx嫂子当场拉开,结果被告宋xx趁原告不在意一把搂住原告后腰让其妻子对原告用木棍进行殴打,殴打过后被告宋xx又用用拳头猛击原告眼部,造成原告人鼻子当场出血不止、眼眶当即青肿,而且从嘴里往外吐血不止,后检查大腿部位也严重青肿。事后原告报警,经警方处理,原告被送往xx市中心医院治疗,在丈夫的护理下住院11天。原告住院期间,原告及原告母亲一直本着“和睦近邻、友善相处”的原则,愿意接受在派出所和居委会的调解下处理,但是被告不仅无视原告的伤害、也拒不接受派出所和居委会的多次调解,居然在事发后的第四天、居委会首次调解后的第二天也跑去住院。原告住院期间,派出所和居委会又组织两次调解,被告依然态度恶劣、拒不接受调解。原告被打伤后遭受巨大精神压力和身体伤害上的痛苦,原告出院时眼眶和大腿部位还青肿、头部时有阵痛,出院后至今,精神时有恍惚、常在噩梦中醒来,体力严重不支,导致长时间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和接送孩子上学。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左眼眶内壁骨折;2、下肢软组织挫伤。经xx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左眼为轻伤,下肢为轻微伤,并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
综上所述,被告人宋xx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因时至今日二被告毫无悔改之意,拒不赔偿原告的损失。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xx。
xxx年5月22日。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
基本知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附带赔偿而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7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告以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3条第1款: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4条第1款: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若附带民事责任的被告人并非都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诉状的写法,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案件的被害人甲,男,35岁……。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暨××××案件的被告人乙,男,36岁……。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丙,男,24岁……。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二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元。
事实与理由。
……。
二被告人寻衅滋事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健康权,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应当赔偿我的医疗费××××元,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元等。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写法:被告人乙殴打自诉人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在客观上造成了轻伤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丙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也属于共同侵权人,二人均侵犯了我的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应当赔偿我的医疗费××××元,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元等。)。
证据名称和来源,证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附: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一
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组织机构代码:xx。
法定代表人::xx。
被上诉人:
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3、请求二审法院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x年1月6日上诉人向xx发展总公司(以下称“出让人”)通过受让的方式取得地号为:
xx的住宅用地[x国用(20xx)第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受让后发现,出让人在转让前将上述用地租赁给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在租赁期限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兴建,在地上建有建筑物。
x年4月,上诉人向广州市规划局xx分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发现被上诉人未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申报,广州市规划局花都分局随即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发函,要求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上诉人认为,其受让后,有继承履行出让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被上诉人也有义务合法使用租赁的土地。在兴建建筑物时,即使合同未约定由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申报和建设工程施工申报等相关手续,作为建设单位,被上诉人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为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送达《关于催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申报和建设工程施工申报等相关手续的函》,但是被上诉人在收到该函后,仍未办理申报手续。
上诉人作为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有权制止被上诉人在使用租赁土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已实际妨害了上诉人的物权,为此上诉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行使排除妨害权,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上诉人拆除违章建筑,并承担拆除费用。但是原审法院却以合同没有约定临时建筑物建设规程规划申报、建设工程施工申报事宜,以及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违法建设、是否应予拆除为由,认定上诉人以侵权为由请求被上诉人对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排除妨害进行拆除没有理由和依据,不予支持。
因主张违约而产生的诉讼。第二,即使合同未约定规划以及施工申报义务的归属,但按法律规定,应当由作为建设单位的`被上诉人履行。结合第一、第二点,原审法院以没有合同依据为理由之一,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根据;第三,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即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定,只要建筑物是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原审法院以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违法建设、是否应予以拆除,应有政府相关部门作出认定,并非司法审查的范围为理由之一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申报、建设工程施工申报,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院应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要求建设单位即被上诉人对该违法建筑排除妨害、依法拆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不当,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20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上诉人对x国用(20xx)第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块上的违章建筑物排除妨害进行拆除,并承担排除妨害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费用以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二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合江县飞通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四川省合江县广电大楼。
法定代表人:宋家弟,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于6月22日作出的合江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月8日作出的(200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以“飞通广电网络公司有责任对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同时在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为由,判令上诉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审判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为由要飞通公司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是否构成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而一、二审判决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是违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并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事实上,一、二审判决对此既没有也无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
显然,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就事実认定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一、二审判决仅凭部分当事人的口说,并无上级有关部门勒令飞通公司限期或及时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为判决的依据,就牵强附会地认定同杆枷访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显然其认定的“对同杆架设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这一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而从二审中飞通公司主动举出的新证据的来源看,该证据是一审庭审期间,合江县安监局应县政府要求,对电力公司请求撤除同杆架设问题的答复。
从该证据的内容可知,即使排除了电力设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设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设即电力设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设也系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经相关部门联合普查并认定为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此类同杆架设也同样不属“限期整改”的对象。
何况,本案的同杆架设还不属于此类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设。
其次,一、二审判决以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要飞通公司担责,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根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二)移动、损坏传输线路、终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属设备、标志物”的规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飞通公司更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移动广电传输线路即闭路电视线和承载线,依法属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行为,飞通公司本身作为被侵权方,其有权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三
申诉人(谢俊芬)因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于1991年10月5日作出的(1991)峨法绥民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00条、第208条规定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谢俊芬与被申诉人谢建清系亲兄妹。
早在1988年5月被申诉人因对申诉人收入可观的两项生意及承载生意载体的财产萌生恶意,故意与申诉人发生事端,辱骂、殴打致其受伤后,强占了全部生意财产。
申诉人在1990年5月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返还财产、生意,两次起诉历时一年多,均被峨眉绥山法庭以“依据不足”为由裁定撤诉。
然后被申诉人勾结办案人员实施了一系列罪恶阴谋。
主审法官赵均光欺骗诱导申诉人说:叫你母亲做原告我们可以把财产判三分之二给你们,骗申诉人上当后,恶意把申诉人独立经营变更为合伙经营发生纠纷起诉,要求申诉人的母亲杨德芳为原告,变返还财产为合伙经营来重新起诉。
(申诉人当时不明白其中奥秘,便找了一个文化水平高的朋友刘志泽(可以调查)写的起诉,是母亲一个人为原告,(内容写的是母女合伙与被告压根扯不上关系)该诉状于1991年6月交给主审法官。
同年的7月6日主审法官通知申诉人去立案,到庭之后主审法官拿着申诉人交的那份诉状说:你这起诉状不对,一是不能用便签写,二是你应当与你母亲为共同原告。
他便带申诉人去了旁边徐君贵的办公室,他给其人示意怎么写后徐提笔一言不发的抄写了申诉人的那份并且一字未变的制造了一份申诉人谢俊芬及母亲杨德芳为共同原告,将返还财产的诉求变更为分割所谓“合伙财产”的诉求,申诉人看后签字、捺印,随即交了诉讼费立案(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前一天就伪造好了一份“起诉状”)在案件审理中申诉人只参加了一次开庭审理,法庭根本就不可能宣读伪造“起诉状”给原告人听,其余都没有通知申诉人到庭参加,法院判决后没有直接送达判决书给申诉人(已记不起母亲是什么时间转交的)申诉人看到此判决书后,发现判决内容如此荒唐,没有勇气仔细看完,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当时处于时间、金钱、生活的压力,没有精力及勇气打二审,更没有想到其中隐藏着罪恶。
直到12月10日此判决书生效近,因母亲杨德芳意外受伤住院要求回家去取她寝室床下深藏的东西,意外发现有一包当年打官司的材料(正是1991年10月5日判决的那个案件),申诉人仔细看过以后才发现那份起诉状不是法庭(赵均光法官)因立案要求让徐君贵法官炮制的那份起诉状,诉状内容根本不相同,也不是徐君贵法官的笔迹。
该案法庭审理此案的诉讼起诉状不是申诉人自己所写,也不是为了立案需求有赵均光法官指示徐君贵法官所写,而是不知缘由意外跑出来的一份起诉状。
该起诉状没有两原告的签名、捺印而诉求内容完全颠覆了申诉人的意思……。
为了慎重,申诉人于12月19日去法院调取复印了存档案卷,案卷里的起诉状明显的反应出办案人员有违法犯罪之举,案卷里起诉状是复印件上面两原告姓名处有两枚十分清晰红色的鲜指印却不是两原告的(已司法鉴定)而原件上是没有的!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开庭笔录内容大部分也都有伪造的痕迹,该案明显存在重大阴谋。
于此,该判决违背民事诉讼法第两百条第一款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三款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十三款的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腐纳贿,枉法裁判行为的,及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二、三、十款,及第二十二条以新证据提起再审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第二十三条再审案件应当依法作出新的裁判,申请抗诉、要求重新审理该案理由如下:
一、原判决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颠倒黑白,歪曲事实。
申诉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其所霸占的冰淇淋及汽车两项生意的全部财产及原材料,但原审判决审判人员却将申诉人起诉状调包,另行捏造一份起诉状,将诉讼请求恶意变更为:判令被告多占共同经营冰淇淋、汽车润利款,(这是有浡常理,不合逻辑的请求)并将申诉人单独经营的两项生意说成是与被申诉人合伙经营,将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的借款说成是被申诉人的投资等等,其后,为配合其所捏造的诉状,又伪造篡改庭审记录,最后做出的一份看似天衣无缝,完全合法的判决书,而事实上完全在颠倒黑白,歪曲事实,严重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该判决程序违法,伪造证据,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
该案在申诉人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传唤下开庭审理,申诉人并没有参加过被伪造了的这份起诉状的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判决的根本就不是申诉人的起诉诉求,怎么谈程序合法?审理判决合法?此案开庭审理及判决的依据何在?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而该案法官竟然在申诉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宣判。
这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严重的程序错误。
三、有新证据证明,原审人民法院存在枉法裁判行为。
月10日此判决生效近二十年,因申诉人母亲意外受伤住院后让申诉人回家取她寝室床下深藏的东西,意外发现当年打官司的一包诉讼材料,正是申诉人1991年10月5日判决的那个案子。
但发现诉状的请求及内容却明显与申请人当年向法院提交的那份不一致,申诉人带着疑惑与不解,到法院查阅了当年案件的全部卷宗,发现原判决审判人员恶意篡改、伪造诉讼资料,枉法裁判,严重损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基本情况如下:
(1)起诉状被调包。
经查阅卷宗,申请人发现,原判决所依据的诉状并非申请人向法院递交的那份起诉状(当时是绥山法庭法官徐君贵写的),而是不知缘由冒出来的一份起诉状,经过几番周折检举,现在才从大法官的“回复”中得知写此起诉状的是一位律师名叫刘长坤,申诉人从来就没见过刘长坤,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人是谁?诉状首页两原告姓名上的指印也并非是两原告所捺,(是此人所为还是办案人员所为?法院有责任查清楚)而诉求理由完全按照被申诉人的意愿所写,这些伪造的诉讼材料有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为据。
(2)庭审记录被篡改、伪造。
法院卷宗里的庭审记录存在如下情形,1、同一次庭审记录的骑缝章指印没有覆盖全部稿件纸张,指印在中页突然断裂,有的只有前半枚,有的只有后半枚,这表明自指印断裂起,要么是前面要么是后面的庭审记录被刻意篡改、伪造;2、有指印部分中两申诉人的陈述与没有指印的部分陈述完全不一致,互相矛盾,这表明没有指印部分的庭审记录是审判人员为了配合所作出的判决结果而恶意篡改的;3、同一次庭审记录中使用了不同的稿纸,这也是原判决审判人员任意篡改庭审记录的证据所在。
基于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原审判决审判人员恶意篡改、伪造诉讼资料,存在严重的舞弊及枉法裁判行为。
(3)乐山科信司法鉴定中心对《民事诉状》上指印和署名的检验鉴定鉴定内容为:落款日期1991年7月5日的《民事诉状》原件原告人杨德芳处指印是否杨德芳捺印、杨德芳署名是否是本人书写;落款日期1991年7月5日的《民事诉状》原件原告人谢俊芬处指印是否谢俊芬捺印、谢俊芬署名是否是本人署名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均为否定结论,反映两者之间有本质差异。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存在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该案审判人员存在枉法裁判,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程序违法等;申诉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抗诉,撤销原判决,对该案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
申诉人:谢xxx。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四
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女,1xxx年11月2x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大街2号4x2房。
电话:
被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男,1xx4年x月2x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街1x号第三幢5x4房。
电话: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离婚纠纷一案,由xx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现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xxx)中中民终字第××号判决,特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1、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终审法院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除对婚生儿子的抚养权处理和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有误,本院依据查证的事实予以变更外,其余可予维持。原终审法院判决:一、维持xx省中山市人民法院(xxxx)中石民初字第xx5号民事判决(下称原审判决第一、三、四、五、七、八项;二、变更原审判决第二项为:婚生儿子宋xx由宋xx负责抚养,严锦珊一次性支付xx5xx元给宋xx作为宋xx的抚养费(按每月5xx元从xxx1年12月起计至宋xx1x周岁时止)。三、变更原审判决第六项为:银行存款共1x41x5x.5x元,由宋xx、严锦珊各占一半。四、将原审判决严锦珊应当支付给宋xx的存款由211xx4.x4元变更为44x4x1.x3元。针对上述判决,申诉人认为原终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
(一)、夫妻感情破裂,并导致离婚是由于被申诉人的过错造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申诉人与江苏盐城一姓朱的女子关系甚密,并已经生有一子。xxxx年1月1x日,申诉人在东悦轩酒楼看到被申诉人与该酒楼服务员朱某搂抱在一起,据朱某的同事和朋友反映,被申诉人与朱某已生有一子,朱某也正是因为有了身孕而不得不辞职,离开酒楼。此外,朱某怀孕后,其男友很生气,举报到东区计生办。东区计生办也证实,确曾要求过朱某交出计生证和结婚证,否则要强行堕胎,后朱某谎称回家取就一去不返。事后,被申诉人宋xx替朱某交纳了一笔高额担保金。被申诉人的上述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原终审法院却不顾事实的真相,反而认为是申诉人严锦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定严锦珊承担导致本案纠纷的全部过错责任,此事实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其一,被申诉人提供的巡警证明只是巡警个人事后的主观臆断,并非巡警在执行公务时给当事人录的口供,也不是公安部门认可的巡警日记、报告。光凭申诉人在大街上与两个男的争吵就能断定申诉人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吗?如果要认定不正当的感情关系,为什么不找当事人来问了清楚,难道第三人的主观猜测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吗?其二,被申诉人出示申诉人的电话记录,以此称申诉人与陈国锋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终审法院在没有找陈国锋来查证的情况下就片面地采纳了被申诉人的主观猜测。综上,原终审法院并没有认定清楚离婚的过错方,片面地采纳被申诉人的单方证据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二)、原终审法院将申诉人已经用于买房和消费的款项重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如此重复计算是错误的。申诉人名下的部分存款已用于购买房产和生活消费。其中,45万元用于入股中山市新图房地产经营服务公司,该公司于xxxx年5月11日成立,申诉人占有xx%的股份。此外,购买阳光花地xx3房、雍景园e2-xx2房所支付的首期人民币245xxx元,xx3房装修款1x.5万元,均是申诉人从上述款项中支付。原终审法院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扣除消耗掉的款项,更错误的是把款项跟所购买的房产加到一起,无形中加大了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申诉人目前的财产状况,其做法更是加大了申诉人的负担。
(三)、申诉人并没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申诉人所保管的1x1xxxx元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申诉人于1xxx年12月x日转出的2x万元,xxxx年1月2x日至同年1x月2x日从股票帐户转出xx多万元,其后申诉人又转出数笔款项到其母亲梁凤姬的帐户上,上述款项均是申诉人归还父母和亲戚的借款。原终审法院对申诉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都不予采纳,而一味片面的采纳被申诉人的意见,实在让人费解。此外,被申诉人是于xxxx年1x月24日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上述存款转出期间申诉人、被申诉人还未进行离婚诉讼。申诉人并没有预计到被申诉人会起诉离婚,从申诉人一审期间不同意离婚可以看出,申诉人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与被申诉人打离婚官司的,因此,申诉人根本没有理由会转移财产。根据《婚姻法》第4x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条件是离婚时,而申诉人的上述行为均发生在离婚诉讼之前,上述款项也已用于偿还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原终审法院将申诉人错误地认定为本案的过错方,将婚生儿子宋xx的抚养权错误地判给了被申诉人。原终审法院认为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承担导致本案纠纷的全部过错责任”,这是缺乏证据,不顾事实真相所作出的错误结论。被申诉人宋xx在外与朱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连儿子都已经生出来了,朱某的同事、朋友以及东区计生办都可以做证,为什么法院在没有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对申诉人提交的证据不予采纳?而对被申诉人提交的纯属个人意见的证明为何却如此执着?被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是其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本案的过错方是被申诉人宋xx,申诉人严锦珊是丈夫的离婚闹剧中的受害者。因此,按照对子女的抚养权有利于无过错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婚生儿子宋xx应该由严锦珊负责抚养。
此外,婚生儿子宋xx已经x岁,能按自己的意志发表意见,由于长时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对母亲的感情非常深厚,其多次向被申诉人要求回外祖父母家均被阻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3条第2项之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予优先考虑。
(六)、本案是离婚诉讼,申诉人并不是本案的过错方,因此原终审法院判决申诉人承担比被申诉人更多的诉讼费没有法律依据。被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感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承担导致本案过错的全部过错责任,应当承担比申诉人多的诉讼费。由于原终审法院严重偏袒被申诉人,导致诉讼费的判决上也出现不公正。
二、原终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亦有错误。
由于原审及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存在错误,所以原审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而终审判决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第(一)、(三)项之规定,维持、变更原审判决亦为错误。
综上所述,由于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所以申诉人提出申诉,恳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责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此致
中山市人民法院。
申诉人:
xxx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原终审(xxx)中中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相关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的范围主要有:。
(一)当事人。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由于他们对案件最了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也是较清楚的。如果他们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有权用申诉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再审材料来源的最重要方面。
(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他们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也比较了解,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
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他们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一般也较了解,如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提出申诉,这是再审的重要材料来源。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在司法实践中,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提出了反映意见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主动对案件进行复查等都可以发现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这也是再审的另一个材料来源。
虽然申诉的请求可以引起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发生诉讼的法律关系,司法机关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处理,但它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案件重新审判与否,取决于司法机关对申诉的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确认原审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而且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才能对案件重新审判。所以,申诉不具有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效力,也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判时,才能依法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五
标准的民事申诉状书写格式是怎样?那么,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标准民事申诉状书写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律对民事申诉状的制作没有规定,根据审判实际的需要及民事申诉与民事申请再审的相通之处,民事申诉状的制作可以仿效民事再审。
申请书。
其制作要点是: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首先明确而具体地写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然后针对指出的错误,全面、客观、准确地陈述案件的有关事实,具体列出有关人证、物证、书证以及要害的证据线索;也可以先简要阐述案情,然后依据事实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归结事实的基础上,简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准确,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当,从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请求事项。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但是,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
(1)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2)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2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2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3)提交法院不同。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是当事人行使申诉权的书面意思表示,当事人向有关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其作用在于:
(1)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其请求正确合理,事实与理由属实充分,使人民法院作出新的裁判,能够有效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允许申诉人提出申诉请求,有利于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的态度,坚持正确,修正错误,从而有效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3)申诉人提出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法院通过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请求,对其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审查,以保证审判质量,维护人民法院的威信。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六
申诉人: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诉人: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诉人: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诉人:xxx,男,汉族,年月日,住址:。
申诉人因与上列各被申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判决,特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请求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2.改判被申诉人xxx赔偿申诉人死亡赔偿金元,其他被申诉人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认定被申诉人xxx与xxx是合伙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原有证据可充分证明被申诉人xxx是xxx的雇工。事实证据如下:
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诉人xxx是被申诉人xxx的雇工,因此对于xxx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xxx应承担赔偿责任:
1已先生效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中院刑事判决书)第六个证据:
2中院刑事判决书第七个证据:
3xxx故意伤害案公安分局案卷材料:
以上被已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书所采用的证据完全可以相互印证,足以充分认定xxx雇佣xxx的事实。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原审对于上述证据不予采用,反而认定xxx与xxx属于合伙关系,该认定缺乏证据支持,且导致对于同一事实的认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分别作出互相矛盾的认定。
二、原审认为申诉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欠缺法律依据及认为雇员遭受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损害的,雇员只能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月1日期施行)第18条与29条规定:在人身损害死亡案件中,赔偿权利人既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同时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两者并不重复,而原审法院却认为申诉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第三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赋予赔偿权利人选择权,即既可追诉第三人,也可追诉雇主。而原审法院却认定为申诉人已向第三人xxx主张赔偿,就不能向雇主xxx主张赔偿,显然也是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原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导致申诉人一家在痛失亲人后,到处奔走,消耗大量精力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却未能追到一分钱赔偿款,家庭陷入绝境之中。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诉人xxx与xxx属于合伙关系,缺乏证据证明,且与先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所查明事实相矛盾,同时,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二)、(六)项规定,特提起申诉,请贵院再审并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七
被上诉人:xxx,性别: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名族:x,住址:xxxxx。
电话xxx。
疗费、残疾鉴定费的判决。
医疗费xx元、后续治疗费xx元、鉴定费xx元,合计xx元。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上存在诸多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审判决中关于误工费xxx元的判决错误。
1、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一审中被上诉人指出误工证明、工资证明无经办人签字,上诉人请求回单位请经办人签字,遭到法官拒绝。上诉人从事库房管理多年,有会计证、也提供了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职业分类应该属于仓储,法官为何将其归于工资很低的服务行业。上诉人认为误工费应依据误工证明或相同相近行业工资标准进行赔付。按误工证明误工费为xx元,按相同相近行业误工费为xx元.
二、一审判决中关于护理费xx元的判决错误。1、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一审确认护理费x元/天,不符法律规定护工费标准,应当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xx医院护理费为130元到180元)。请求法院工作人员到xx医院调查。法官判的是护理费还是护理补助费?为何与实际护理费差之千里。
上诉说明了上诉人在护理费方面已经做出退让,其要求于法有据,事实成立。被上诉人应赔付上诉人护理费xx元。
三、后续治疗费判决错误。
1、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院证明上诉人出院需休息x个月,xx月复查,院外继续治疗,加强营养,说明了上诉人身体未完全康复,发生后续治疗费的必然性。所以上诉人请求后续治疗费共计xx元于法有据,事实成立,要求的金额也非常合理。
四、残疾鉴定费判决有误。
残疾鉴定机构是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指定并要求上诉人去鉴定的,上诉人实际支付xx元(有发票),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上诉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责,所以于法于理被上诉人都应该承担本次鉴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判决本案的过程中,对于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鉴定费等赔偿项目及数额的计算出现明显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显失公正,故上诉人不服,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纠正。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x年x月x日。
民事诉状书写篇十八
一、明确原告主体,并填写信息。
原告是民事诉讼中主动提起诉讼程序的人,表现为权利受到侵害。确定原告是第一步,因为很多在日常生活中混淆的关系会影响我们对原告的认定。举例而言,自然人借款给他人,但是借款是从公司账上划过去,签订借款协议也是由企业名义签订的,那么本案的原告就是公司而非该自然人。
自然人的`主体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法人的主体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明确被告主体并填写信息。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明确被告,通俗来说就是确定告的是谁。在大部分的案件中,被告是很容易确认的,但是遇到类似股东清算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企业主体混同、代位诉讼等案件,确定被告主题就需要做一番研究了。
被告的主体信息要求同原告。
三、明确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在明确诉讼请求前,应先了解自己是何种权益受到侵害,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请求。
在购销合同纠纷中,如要请求法院判决供方退还货款,那么首先要请求解除双方间的购销合同;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中,法院一般会要求先判决双方离婚,而后才判决分割共同财产。
关于诉讼费的承担,虽然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也会写入诉讼请求。
四、写明事实与理由。
在列出了诉讼请求后,下一段便是书写事实与理由。所谓事实与理由,是指据以支持诉讼请求的法律事实,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像日常所见的合同纠纷,需要列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双方的义务以及履行的情形,最后是简单列出法律依据。
在事实与理由的尾部,通常会加上这一句话“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以便对法院的尊重。
最后是加上致敬。
五、具状人签署。
在起诉状的右下角签名、盖章,并写上日期。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起诉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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