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人类进步的一种方式,总结是对学习成果的反思和总结。总结应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啰嗦。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精彩纷呈的总结范文,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建议与议案篇一
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建议是有联系的。1954年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了代表提出议案的制度。从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都是由会议临时设立的提案审查委员会在会议期间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会议报告,最终由会议审议、表决审查意见。由于那些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建议,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并不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会议不好通过实质性的决议,只能决定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因此,1982年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建议,都由全国人大棠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后来制定的有关法律,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这样比较符合实际,简化了工作程序,代表既可以根据人大的职权范围提出议案,也可以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建议,代表表达诉求的方式增加了。由此可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一制度的产生与代表提出议案的制度密切相关。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又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作用不同。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进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大多数情况与人大行使职权没有直接关系。二是主体不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上的要求。三是范围不同。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四是处理方式不同。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后,由人大棠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了解上面讲的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联系与区别,在实践中就要注意不要把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为议案提出,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并写好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医疗保险制度也得到相应的完善,解决广大城镇职工极大程度的后顾之忧。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深入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这为深化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
“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的问题,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看脖和“看病难”主要表现为:医疗费用上升速度超过经济发展的增速,医疗支出的增加超过群众的预期(特别是与工资收入或养老金等增速相比),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与群众预期和支出增加不成比例,医疗市场的不规范及存在于某此医院和医务人员中的腐败现象,造成群众的信任危机,以及“因病致贫”和“因贫致脖困难人群中存在的支付医疗费用困难等等。部分医院主动提供或是患者盲目要求的过度医疗也是造成“看病贵”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资金集和运作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益性的需要,相关方面的研究和改革严重滞后,导致矛盾集中反映在“看病难”和“看病贵”上。多病的老年人,或者忠重病的贫困人群和农村病人等群体的“看病贵”问题尤显突出。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现有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缺乏整体性。尽管在当时解决了医疗保障的问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保障项目不统一,待遇差别大,城乡二元结构,转移困难等不足日显突出。
第二,现存城市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中存在如下不足:一是由于缺少制度的约束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如供方出现“大处方、大检查”等现象。二是缺乏调节的灵活性。制度虽然规定计费基准可能性不大,按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年年调整的可能性不大,积累数年,差距就越来越大。三是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四是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积极意义没有成为供需方的共识,医院在投融资改革未深入的情况下,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
第三,医疗卫生改革和医药产业发展与医保改革未同步。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迅速,但是医药医疗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支撑能力和各方承受能力相对较低形成矛盾。发展需要资金支撑,而长期困惑医院的资金来源渠道却未有变化;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使医院筹集资金渠道只有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获得盈余,医院面临发展与控制医疗费用的两难压力。
建议与议案篇二
总工会界将聚焦结构调整中维护职工权益话题建言献策,仅来自全总的工会界委员就将提交3份大会书面发言和30余份提案建议。其间,还将围绕“在推进结构性改革中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主题进行大会发言。
据了解,总工会界目前从各地征集的大会书面发言和提案建议主要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女职工、困难职工、职业病职工、农林场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等群体利益,聚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健康等方面,特别关注了钢铁、水泥、林业等转型升级产业中职工权益维护问题。
立法及法律法规修改提案建议有6件,包括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集体协商法》和修改《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司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对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和加强劳动相关机构设置也做了充分准备,如建议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在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法庭等。
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提案建议有:
《关于提高老少边穷岛地区教师津补贴的提案》。
《关于完善非公科技系统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提案》。
《关于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待遇落实问题的提案》。
(供稿单位: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有:
《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提案》。
《关于将“在档困难职工帮扶纳入政府救助体系”的建议》。
《关于明确县以上工会干部养老费用资金来源问题的提案》。
《关于多措并举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的提案》。
《关于加大对国有农场特别是贫困农场和边境团场的精准扶贫力度的提案》。
(供稿单位:全总劳动保护部、财务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和福建省总工会)。
劳动安全健康方面的提案建议有:
《关于民营企业特殊工种职工也应享有提前退休权利的提案》。
《关于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提案》。
《关于推动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立项工作的提案》。
《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提案》。
(供稿单位:全总女职工部、中国机冶建材工会、浙江省总工会、四川省总工会)。
建议与议案篇三
提议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提出的具体方案。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常会遇到需要提出提议案的情况。然而,提议案的质量所关系到方案是否能够被采纳和执行。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中,我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提议案的心得体会。下面将分别从明确目标、提出具体措施、论据充分性、沟通交流和接受反馈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明确目标是一个有效的提议案的基础。在提议案中明确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只有明确了提议的目标,才能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方案。比如,在公司会议上,我提议加强员工培训,明确的目标是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通过明确目标,我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其次,提出具体措施是提议案的核心。让提议变得可行和具体就需要提出相应的措施。在提议中,我们应该具体说明如何去实施提议,包括人员、资金、时间等方面的安排。只有将方案具体到位,才能使其能够被其他人理解并且愿意支持。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实施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提议案能够长期有效。例如,在提议加强员工培训中,我具体列出了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培训师等方面的安排,使提议具体可行化。
论据充分性也十分重要。在提议案中,我们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论据来支持自己的提议。只有通过充分的论述,我们的提议才能够说服他人。在提出提议时,我们可以运用逻辑推理、实证研究或者案例分析等方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我们还可以引用相关的权威文献或者权威人士的言论来增加提议的可信度。例如,在提议加强员工培训时,我引用了专家的研究结果和成功企业的案例,以增加提议的可信度。
沟通交流也是一个成功提议案的关键。在提出提议时,我们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只有通过与他人的交谈和讨论,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其他人的需求。在沟通交流时,我们需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情绪的控制,确保自己的建议能够被他人接受并且愿意支持。同时,我们还可以主动寻求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自己提议案的质量和可行性。在我自己的经验中,与他人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提案的成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接受反馈也是一个提议案改进的必经之路。在提议案被提出之后,我们应该主动征求他人的反馈和意见。通过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可以发现自己提议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没有哪个提议案是完美的,通过不断改进,我们可以使提议案更加完善和有效。在接受反馈时,我们要保持开放的心态,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且能够及时调整和修改自己的提议。在我自己的提议案中,通过接受他人的反馈,我不断进行修改和改进,使提议的质量得到了提升。
总之,提议案建议心得体会,明确目标、提出具体措施、论据充分性、沟通交流和接受反馈是五个方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提议案质量,我们才能成功地为工作和学习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达到预期的目标。
建议与议案篇四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举行期提出的,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人大会提出的。
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级人大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建议与议案篇五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制定行政法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增加劳动工资、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作出决定。法定的提案机关和代表,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或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但必须是在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主要处理程序有哪些?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后,主席团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1)对于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同时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2)对于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3)对于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4)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可以要求撤回。经主席团同意撤回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什么是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举行期提出的,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
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什么区别?
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主要区别在于:
(1)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代表联名提出。
(3)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工作都可以提出。
(4)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法律案还要附有法律修改草案,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5)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程序不同。议案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而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建议与议案篇六
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长期以来,由于对议案和建议没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各地在议案和建议的处理上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一比较,以便改进代表议案工作,提高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笔者认为,代表议案和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不同。
一、反映的内容不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代表议案的内容应是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凡属应当由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和组织处理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等,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议案提出。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是法规案、法规修正案、法规解释案,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和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是地方性法规案、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和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无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只能是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而代表建议的内容则相对较为宽泛,既可以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指向机关不同。代表议案的指向机关只能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也可以向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及个人提出,在实践中,代表建议更多地是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
三、办理机关不同。代表议案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办理,涉及需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再进行审议的问题时,将代表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提出意见。而代表建议的办理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各各专门委员会或有关工作机构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二是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办,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实践中,有的地方把议案交由政府办理,其根源还是因为混淆了议案和建议,大会确定的一些所谓议案实际上是代表对政府的建议,属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所以也就只能按代表建议的程序处理。
四、提出的人数不同。代表提出议案需要符合法定人数,按照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外,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而建议则没有人数的限制,代表可联名提出建议,也可以单独提出。
五、提出的时间不同。代表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而代表提出建议没有时间限制,既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六、撰写的格式不同。议案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而建议的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七、撤回的要求不同。对已列入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须经主席团的同意。而代表建议可随时要求撤回。
人大代表提案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调查方法:
1.查阅有关书籍并调查询问同学,了解近视的主要原因。2..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近视可能会引发的并发症。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四、结论。
(1)近视的`主要原因:1看电视距离太近;2看电视的时间太长;。
7长时间的坐在电脑、电视前;8不合理饮食;9在车厢里看书10遗传因素。
11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2)在这里我想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看书时作姿要端正,读书或写字时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书桌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2不要在坐车或行走的时候看书,也不要躺下看书。(三)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
3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
4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注意作息时间的安排,不能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为有效预防近视等眼病: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饮食,锻炼身体,保障身心健康;二要纠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三要定期到眼科医院检查眼睛,尤其是高度近视眼患者,及时发现眼病,以便早发现、早治疗。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一定要好好爱护它!
人大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提案或是议案,提案是一个代表或是10名以下代表联合提名的提案;议案是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合提名的提案叫议案。
三是提案代表的所在代表团四是时间。
封皮里面是提案的内容,提案的大体格式如下:
关于解决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提案。
近来,国家公布的cpi居高不下,全年平均预计达到4.5%,对于城市的低收入家庭影响不小。据本市公布的数据,全市平均人均收入为2400元,其中,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占24%,低于600元的占11%.
自从全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以来,低保家庭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特别是粮食和肉类价格大幅度上涨后,低保家庭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据初步调查(抽样调查了56户),低保家庭因物价上涨,使其家庭月支出增加了230元,而我市的低保标准是一年前制定的,并且一直没有调整,使低保家庭实际的生活水平下降。
低收入家庭关系到我市近8%的居民,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百姓人心的向背。
为此,建议提高我市的低保标准,同时将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保证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物价上上涨而下降。
同时,建议解决低收入边缘户的生活补助或是社会救助问题,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
建议与议案篇七
政协提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相似。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方法基本相同。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人大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无需审查,由人大棠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
政协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委员联名向政协全体会议或棠委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
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长期以来,由于对议案和建议没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各地在议案和建议的处理上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一比较,以便改进代表议案工作,提高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笔者认为,代表议案和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不同。
一、反映的内容不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代表议案的内容应是属于本级人大及其棠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棠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凡属应当由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和组织处理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等,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议案提出。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是法规案、法规修正案、法规解释案,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和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棠委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是地方性法规案、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和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无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只能是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而代表建议的内容则相对较为宽泛,既可以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指向机关不同。代表议案的指向机关只能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及其棠委会提出,也可以向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及个人提出,在实践中,代表建议更多地是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
三、办理机关不同。代表议案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或棠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办理,涉及需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再进行审议的问题时,将代表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提出意见。而代表建议的办理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人大棠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由人大棠委会各各专门委员会或有关工作机构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二是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由人大棠委会办事机构交办,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实践中,有的地方把议案交由政府办理,其根源还是因为混淆了议案和建议,大会确定的一些所谓议案实际上是代表对政府的建议,属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所以也就只能按代表建议的程序处理。
四、提出的人数不同。代表提出议案需要符合法定人数,按照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外,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而建议则没有人数的限制,代表可联名提出建议,也可以单独提出。
五、提出的时间不同。代表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而代表提出建议没有时间限制,既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棠委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六、撰写的格式不同。议案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而建议的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七、撤回的要求不同。对已列入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须经主席团的同意。而代表建议可随时要求撤回。
建议与议案篇八
物业管理的基础是服务,如何更好地服务客户,让“上帝”满意,才能促进企业的经营,提高经营的效益。从上述层面来说,我们应该将客户营销的理念融入现场的实践工作,从“怡情”服务的角度关注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使服务增值,如可根据一年四季的变化,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日常便利服务:
1、节庆社区文化活动,春季节庆有:
元旦
春节、元宵
妇女节
根据各个节庆特色对在管物业进行节日装饰及绿化摆设,以营造热烈欢快的节日气氛感染客户。
2、元旦或春节可在管物业内组织一次园游会活动,与业主及客户进行快乐互动,凸显我们对客户的关怀。
3、针对春节习俗提供代购及配送应节食品、年货、公关礼品、年花服务。
1、节庆社区文化活动,夏季节庆有:
清明节
国际劳动节
中国青年节
母亲节(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端午节
国际儿童节
父亲节(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天)
为营造符合节庆意境的节日气氛,可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各个节日特色对在管物业进行节日装饰及绿化摆设。
(2)针对清明、端午、母亲节、父亲节习俗提供代购及配送应节食品、礼品服务。
(3)在六一儿童节时开展儿童专场活动,如在社区免费播放露天电影、开展儿童园游会、主题画展等,鼓励业主、客户及我们公司员工的儿女来参加。
2、迎合夏季多雨季节,推出雨伞外借、代购便利雨衣等便民服务。
1、节庆社区文化活动,秋季节庆有:
中秋节
国庆节
重阳节
万圣节
为营造欢欣愉悦的节日气氛,可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中秋、国庆节庆特色对在管物业进行节日装饰及绿化摆设。
(2)针对中秋、重阳节习俗提供代购及配送应节食品、礼品服务。
(3)组织开展万圣节主题活动,如化妆舞会、cosplay活动等。
1、节庆社区文化活动,冬季节庆有:
平安夜
圣诞节
为营造温暖快乐的节日气氛,将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圣诞节特色对在管物业进行节日装饰及绿化摆设。
(2)针对圣诞节习俗提供代购及配送应节装饰品、礼品服务。
(3)组织开展圣诞节主题活动,如圣诞单身人士圣诞派对。
2、提供暖身贴、手套等时令物品代购服务。
1、健康关爱服务。
(1)定期组织运动兴趣班,吸引业主及客户参加。可聘请一些专业老师组织健身运动课程,在各物业内找一空置场地作为兴趣班活动场所。同时宣传和吸引业主、客户前来参加兴趣班,并收取低廉的班费。
(2)多渠道宣传健康养生知识。如通过海报、多媒体视频等渠道宣传四季健康保健知识,介绍一些时令的生活小窍门。
2、房屋租赁中介代理服务,为业主与租客提供沟通便利。
3、协助在管物业业主购买公众责任险,降低在二次装修期间及日常管理中的责任风险,全面保障物业的安全。
4、向客户定期提供免费保养或优惠酬宾活动,以巩固客户忠诚度。例如,为购买年花的客户提供新年假期间的免费绿化保养服务。
5、根据客户需求及场地条件,对外引进有偿的便利服务。在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争取公司利益最大化。例如在停车场引进环保洗车档,既方便车场客户清洗车辆,亦可向洗车档收取一定的场地使用费。
建议与议案篇九
平昌县交通局2001年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在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案)15件,占全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案67件的22.3%。该局面临办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群众期盼高的压力。为确保建议案办理效果,他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
提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在县上未召开建议案交办会前,就派员到县政府办了解每条建议案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并草拟通知文件和办理方案。
迅速召开交办会。在县交办会后,局组织召开了交通系统建议案办理工作会。由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一把手和办公室主任参会,将建议案办理责任对口落实到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一把手。
严格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任、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人具体办;必须坚持县人大推行的“三方到潮办理工作新机制;必须加强与提出建议案的代表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办理情况,确保办理效果;必须严格审查回复函件,采取逐级申报审签,切实把好书面回复关。
实行办理工作“一表清”。对15件建议案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经办人,实行联系电话、办理责任、办理进度“一表清”。通过认真办理、用心办理、用情办理,达到三个100%(代表满意100%、社会满意100%群众满意100%)。平昌县交通局2001年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在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案)15件,占全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案67件的'22.3%。该局面临办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群众期盼高的压力。为确保建议案办理效果,他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
提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在县上未召开建议案交办会前,就派员到县政府办了解每条建议案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并草拟通知文件和办理方案。
迅速召开交办会。在县交办会后,局组织召开了交通系统建议案办理工作会。由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一把手和办公室主任参会,将建议案办理责任对口落实到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一把手。
严格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任、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人具体办;必须坚持县人大推行的“三方到潮办理工作新机制;必须加强与提出建议案的代表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办理情况,确保办理效果;必须严格审查回复函件,采取逐级申报审签,切实把好书面回复关。
实行办理工作“一表清”。对15件建议案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经办人,实行联系电话、办理责任、办理进度“一表清”。通过认真办理、用心办理、用情办理,达到三个100%(代表满意100%、社会满意100%群众满意100%)。
建议与议案篇十
议案是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代表议案,即人大代表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全国或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召开时的某一个代表团,或30人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依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大会议提出供人大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人民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议案如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既是发表自己政见的过程,也是衡量一个代表的议政水平高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的规定。
《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虽然《宪法》在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的权利作明确规定之时尚未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作规定。但《地方组织法》却依据《宪法》原则弥补了这一点。如《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此外,《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还对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也作了明确规定。而《代表法》第九条和第十八条则对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向本级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作了同样明确的规定。从上述可见,我们作出这样的回答:由于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们把人大代表提议案和建议的权利称之为“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二、议案的形成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实践中,由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都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每次大会上经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处理。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
代表在提出议案时,还应当注意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二是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三是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并填写清楚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议案由谁领衔,请提出议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会议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四是对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以在有关会议上发表,也可以整理成书面意见直接送大会秘书处,不要作为议案提出;五是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
议案的写法。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团或代表联名依法提出议案,一般都填写由大会统一印制的议案专用纸。在撰写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一件议案中只能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得把多个问题并列到一个议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会议召开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审议中的困难。
2.议案的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后贴在议案纸上)。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每位代表,都要亲自签名,但不要重复签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
议案的提出。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议案提出的这项职权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调查,注意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一下);二是代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纳。(因为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写不好有使用价值的议案);三是应当注重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因而受当地委托,在人大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或要求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象这类属于政府要办的事情则不宜作为议案提出,而可作为建议提出。如每年的全国和省、市、县(区)人大会上,代表们又要提有关争取经济项目的事,虽然这很有必要,但最好是以建议的形式提出。因为如果以议案形式提出,最终也要转为建议办理,而且提议案必须是10人以上代表联名,这个过程比提建议复杂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议的形式提出。
四、议案的处理有哪些程序?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联名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少,因为列入大会议程就要当年实施);二是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多,因为大多议案都要转为建议办理)而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就要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各代表团进5行审议,在各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另外,如果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的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人大会议审议。而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对于代表议案中途能不能撤回的问题,应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办理,即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列入了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了全体代表审议,如果是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可以撤回,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也即行终止;如果交付大会表决了,就不能再撤回了。
五、人大代表提议案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应当属于人大职权范围。议案这个名称是六届全国人大时开始使用的,在五届全国人大时称为提案。由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不是属于人大的职权范围内的事,而是属于应由政府等国家机关去处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把提案分开,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称作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属于各方面工作的事,称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去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议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对各方面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如何把握议案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出议案仍然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要有正确的认识。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往往处于6这样一种心理,认为用议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视,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对难以受到重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当然会受到重视,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和部门来处理,同样也会受到重视,很多组织和部门承办代表建议不仅领导亲自过问,有专门班子,还建立了承办制度,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有了很大改进。而更主要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处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有着明确的分工。
3.应当注意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甚至受到当地负责人委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4.要提高切实提高议案质量。提高议案质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视和努力。为提高议案质量,提案人应当对所提议案有调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见解,甚至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六、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是指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权利。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代表平时的代表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和转交给本级人民政府。
七、什么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代表建议的写法和要求有哪些?
解答什么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探讨和回答:。
1.从概念上讲。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主张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2.从特点上讲。人大代表建议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法定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对其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表现,不同于一般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二是针对性。人大代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质上是为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由于代表建议具有这些作用,因而它就必须具有针对性。代表建议只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才有解决某些问题的参考价值。人大代表如何提出建议及其写法和要求。从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这个角度来看。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会议提出,也可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提出建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内容应该是针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二是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大多是在人大会议各代表团开会讨论和审议时提出,或在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时提出。从人大代表建议的写法及其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人大代表建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但严格地说,代表建议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文种,因为它还没有固定的格式,写法也不定型。因此,代表建议在写法上应符合有关规定性的要求。这种规定性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六要五不要”。所谓“六要”就是:一要一事一议。即代表把要反映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分开来写,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例如写农业方面的某一个问题,就不要去写工业问题。二要有标题和具体内容。标题要简短明了,要把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写的具体、明确。使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能够清楚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如果代表的建议内容比较抽象、笼统,或是泛泛而论,或者只是议论,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让承办单位搞不清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这样,就起不到建议应起的作用。三要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建议专用纸。为了保证代表建议的严肃性,方便建议的提出和处理,代表大会统一印制了代表建议的专用纸。如果建议是事先打印好的材料,就应剪贴在专用纸的有关栏目内,一页粘不下,可多用几页。四要有代表的亲笔签名。如果是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代表在联名提出建议的专用纸上亲笔签名时,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以便于有关工作部门及时同代表联系。代表的建议和签名不要使用复印件。有的代表认为,代表的建议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要努力争取更多的代表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在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五要书写工整。代表建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对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目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工作中,感到很困难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建议书写太潦草,建议的内容、代表的姓名、通信地址等看不清楚,这就难免影响办理质量。六要允许代表提出的建议随时撤回。因为代表建议会前、会中、会后都可以提出:可个人提,也可联名提,因而代表提出的建议可以随时要求撤回。所谓“五不要”即:一是不要提那些正在审理的案件的建议。也就是说,对司法机关、纪检机关正在审理和审查的案件,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代表可以建议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请主管机关处理;人民群众委托代表转交的各类申诉,可以由代表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而不要再作代表建议提出来。二是不要提群众代转的建议。对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人大会议或人大常委会的各类建议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对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的各类建议,可以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特别是把群众的告状信作为代表自己的建议提出来是不妥的。三是不要把提议案的内容又作为建议提出来。对同一个内容的问题,在作为议案提出之后,即不要再以建议的形式同时提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处理。四是不要在给人大工作提建议时写领导人名字或人大机关某部门的名称。即代表提出的建议,不要写上某位人大领导人姓名或人大常委会某部门的名称。因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代表写给某位领导或人大常委会某部门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办事机构即不便单独处理。五是不要直接以人大代表的名义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出需要办理的书面建议。因为,法律没有这个规定,而且也不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因此,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市民或人民群众的身份,并通过适当形式提出。
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哪些程序?
代表建议的办理和处理程序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为此,即应做到以下几点:。
1.无论在人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上。这样有利于对所提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交办、研究和答复,也便于分类整理和妥善保存。2.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联名。有的代表认为,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努力争取更多代表的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至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
3.有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类后,分别交付有关机关和组织进行处理并答复代表。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答复代表。
4.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人大代表在平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间,法律上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一般要求在2个月到4个月之内办完发复代表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和理由。四是不要让代表的建议“回娘家”。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某个代表是某个单位或部门的,他提的建议就应该由他所在的单位办理。本部门的人大代表提的建议,应根据其建议的内容确定其办理单位,而不能因为某个代表是某个单位的,他提的建议就该其所在的单位办理。五是如果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交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一月内重新答复代表。
九、代表议案与建议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的主要区别可归纳为以下“五个不同”:一是法定层次不同。即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因此,议案的法定办理层次高于建议。也就是说,按法定程序的要求,议案是当年必办并要在来年人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情况的;而建议可当年必办,也可根据当年情况缓办。二是提出方式不同。即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个人可以提出,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三是提出的范围不同。即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可以针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工作,也可以针对本级“一府两院”各方面的工作。四是书写形式不同。即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由案由、案据和方案三方面组成,法律案还需附有法律修改草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五是处理程序不同。即议案在处理程序上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直接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的。
十、应当怎样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要性?
对人大代表来说,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具体途径,也是对行政、审判、检察等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又是协助国家机关工作,包括转变工作作风,又能给这些机关开展工作以帮助。因此人大代表自己应当十分珍惜这项权利。
十一、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同一般公民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什么不同?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也具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但是,作为人大代表,还享有与普通公民所具有的这种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与普通公民不同的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所特有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人大代表享有的这项权利,是基于人大代表这一特殊身份而产生的,即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在行使代表职权。因此,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本人。从性质上说,人大代表行使建议、批评和意见权,在根本上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权,在内容上属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国家公务性质,有的甚至是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正因为如此,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使之能够得到认真迅速的处理和答复。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比一般公民的建议或者群众来信来访等,更具有权威性,可以产生更为直接和有效的作用。
建议与议案篇十一
自20**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区第**届人大代表。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作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教育工作随着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我不断地提高对工作要求,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充电;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
克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参与政府对教育管理,协助乡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切实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规定》。
今年放暑假之前向秦皇台教委领导建议:廉洁执教,坚决杜绝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和广大教师认真分析总结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弊端: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有了金钱的诱-惑,就可以抛弃教师职业规范,就不能一心想着把培养学生成材为己任,就会逐渐失去事业心、责任感。教师个人有偿家教,于学生、于教师、于家庭、于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旨在督促全体教师廉洁执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全乡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立足本职工作,献身教育事业。
把学校提出的高效课堂教学落到实处。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参阅各种资料,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一起讨论教学问题,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在制定教学目标时,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教学预案编写认真详尽,除此之外我还特别注重教学反思,学生的精彩发言,好的解题思路,教学中的困惑和障碍都是值得记录的宝贵资料,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快速提高。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年级学生特点,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上,我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教给了学生知识,更教会了他们求知、合作、竞争,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向40分钟要效益。对于后进生而言,仅仅靠40分钟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使学校和家庭的力量联合起来,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的困境。
建议与议案篇十二
行政公文中特别繁杂,大家知道议案和建议的区别是什么吗?下文是关于议案和建议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会提出议案。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制定行政法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增加劳动工资、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作出决定。法定的提案机关和代表,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或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但必须是在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主要处理程序有哪些?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后,主席团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1)对于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同时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2)对于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3)对于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意见,由人大会审议决定。
(4)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可以要求撤回。经主席团同意撤回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举行期提出的,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人大会提出的。
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级人大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1)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代表大会或人大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代表联名提出。
(3)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工作都可以提出。
(4)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法律案还要附有法律修改草案,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5)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程序不同。议案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而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由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建议与议案篇十三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会提出议案。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制定行政法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增加劳动工资、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作出决定。法定的提案机关和代表,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或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但必须是在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主要处理程序有哪些?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后,主席团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1)对于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同时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2)对于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3)对于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意见,由人大会审议决定。
(4)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可以要求撤回。经主席团同意撤回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建议与议案篇十四
案由:近年来,在宜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与此同时,引进了大批外地各类人才,对于企业来说是宝贵的财富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长此发现,许多企业引进的外地人才因为住房等方面无保障,引进来却留不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案据:无论是宜城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中高层管理与技术人数中外地人口占20%-50%,以宜城市某企业为例,高管中外地人口占40%,高管工资待遇并不差,但许多高管工作不了多久就离开企业,另谋去处,高管更换频率高,企业保证了待遇问题,但无法满足全部的住房保障,从而造成了这一现象。
方案:由此,我建议。
1、对宜城市范围内引进外来人才做一次摸底调查。
2、根据调查结果,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第一是对引进了外来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促使企业主体能在引进人才方面工作更加积极;第二是对引进来的外来人才给予住房等相关的保障。
3、由住房保障部门出台并执行,拿出市内保障性住房的一定比例户数,分配给企业供引进的外来人才居住,从而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提案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说,为防止学生沉溺网游,影响休息学习,建议网络游戏分时段开放。
沈长富说,目前网络游戏盛行,带来不少社会问题。有的学生沉溺网游无法自拔,甚至逃课、玩“失踪”,网游还引发一些新型网络犯罪。他建议,可考虑对部分网络游戏实行分时段开放,在上课和上班时间限制性开放,尽量少开放;周末或平时休息时间,则延长开放时间。
沈代表提案摘录:
一、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日趋突出。
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不良也日益增多。在“黄色网站”、“黑客事件”等传统网络问题尚且没有肃清的情况下,“人肉搜索”、“舆论误导”及“虚拟财产盗窃”等新生问题再次给网络法律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以沉重的撞击。
(一)不良信息的传播如蛆附骨。
一是不健康信息,如涉及黄色、暴力等内容的信息屡禁不止,其表现如“裸聊”是“野火烧不尽”,“黄色网站”是“无风吹也生”。二是信息渠道把控乏力,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通过合法渠道掩盖非法传播。除了专门从事非法目的网站,大量的非法交易、非法信息也可以附着在某些表面合法的网站。三是信息接收终端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无法对各类信息进行有效地区分。
(二)滥用舆论监督功能宣泄个人情感误导社会。
网络作为交流的一大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交际和舆论监督功能。然而,由于个人意识的极度膨胀,少数人肆意宣泄个人情感,一些非理性情绪弥漫网络,影响社会民众情绪;而更有部分居心叵测之徒或假借舆论监督之名宣扬极端、负面的不良思想。这类网民混迹网络,利用“微博”、“论坛”等进行网络“表露”,误导民众的思想,并使之在网络迅速弥漫,给网络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网络文化病态化、庸俗化发展扰乱社会秩序。
网络的急速发展,网络文化发展已呈现出病态化、庸俗化的苗头具体有如以下表现:
一是不良网络游戏正毒害着一批又一批网民。网络游戏通过各种途径让无数人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涉黄涉暴游戏让缺乏识别能力的青少年不仅无暇学习,而且形成了负面的心理引导,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一些简单的网络游戏,如“开心农场”,则让无数网民沉迷于“偷菜”来达到积累虚拟财产的目的而无心工作、学习。这些网络游戏无不在挑战我国网民的识别能力以及自控能力。
二是网络病态化趋势发展。现如今,出于炒作或其他不良动机(包括反社会、颠覆、分裂等)等,通过“微博”等形式进行对骂、群骂的网络怪象层出不穷,“偷”也成了一种时尚,网络呈现出了一种病态化。网络道德水平越来越低,将逐渐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现实生活的道德标准产生极大的冲击。
三是网络文化庸俗化发展。现如今,一些网络流行语被频繁使用,被日常交流引用,如3q就是thankyou;mlgb是骂人的粗话;一些生僻字也“推陈出新”,如“囧”、“槑”等。然而,这些流行语却是失去了文字、语言本身应具有的意境、更谈不上文学价值,纯属无厘头、矫揉造作。
(四)不良网络社会严重“毒害”青少年网民。
由于网络利用的便利性,网民低龄化趋势严重,更多的“80后”、“90后”、“00后”加入了网民的队伍。而低龄网民虽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却有良好的模仿能力,在长期的接触中,网络负面效应将对低龄网民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等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问题形成原因剖析。
网络问题成因众多,概括来说是由于法律、道德层面以及监管方面都出现了漏洞,大致可以分为:
(一)针对网络社会的法律规范不力。
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公民的人身财产利益不受侵犯却无法切实有效地延伸至网络社会里。由于规范网络的相关法律有所缺失,因而网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规范,进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害后果。
比如“人肉搜索”可以集结广大网友的力量进而揭发批判社会中的丑恶现象,却又导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侵犯其隐私权。
又如,网络虚拟财产诱惑下的犯罪。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因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这种形势下,盗窃虚拟财产已然成为新型网络犯罪,但是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对这些方面的规制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无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造成无穷隐患。
(二)网络社会里的道德失调。
当今的网络论坛里风起云涌,网民积极参与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大胆展开辩论,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一方面保证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由于网民的文化水平良莠不齐,价值观也存在巨大分歧,有的过于偏激,虽出于捍卫正义却不免走向偏颇,有的则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刻意掩盖一部分真实信息、恶意煽动广大民众,导致丧失公正判断的舆论误导人们的思想。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常不以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而网络社会中,也没有形成网络社会自有的道德规范,因而导致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调,网络社会失去了有效的道德规范。
(三)网络商业中利益驱使。
如今的网络,处处充斥着商业味,而商业天然具有的逐利性,使得网络这一法律规范缺乏、道德的触角较难触及的商业空间更是成为了商家角逐的赢利场,各种不受制于法律、不拘束于道德、纯粹追求利益的商业行为在网络空间中肆无忌惮地发展。
三、加强网络规范管理,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由于网络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因此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的全方面建设,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构建和谐网络、健康网络、法制网络,应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加强网络监管着手,强化网络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
(一)网络法制建设亟需完善。
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如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合法虚拟财产、禁止人肉搜索保护公民隐私权等。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黑客事件、网络黄色交易等,并对《刑法》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情节严重加以界定,严格规范黑客问题。
其次,应加强网络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机制,对查清的网络犯罪加以处罚。公安机关可采取:强行关闭违反网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同时,进行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再次,应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例如定期举行相关网络法律的知识竞赛、增播网络普法公益广告。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曝光网络犯罪事件,从而达到教育网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二)抓好网络道德建设,引导适用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规范。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需要道德的约束。良好的网络道德有利于构建和谐网络社会,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其一是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其二是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三)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网络的实质即是信息,网络即由信息(含网络游戏等)发布方、信息、信息接收方形成的开放式循环,包含信息内容、信息载体、信息通道平台、信息接受终端等一系列的组合。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具体如下:
1、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2、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信息渠道的监督与规范,根据参与信息传导的渠道(如互联网运营商、网站运营商以及信息分流渠道(如通信运营商)等),在信息传导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级,根据不同分级对其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承担不同程度的监管责任。
3、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信息终端的规范,对终端(如电脑、手机)装备具有一定识别功能的软件。
建议与议案篇十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1/3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江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1500万人口和2300万亩良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一些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设施,将会遭到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国家的心腹大患。
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拟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设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840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总量的1/8,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有半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海域广阔,资源丰富,雨量充沛,是一块热带、亚热带宝地。建国三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海南岛的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具备了一定基础。但是,受许多条件限制,海南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全国其他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划出来,单独建立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鉴于海南建省的各项筹备工作需要早做安排: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以前,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请审议决定。
国务院。
**x年八月二十四日。
提案号:21。
案由: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建议提案人:**x。
内容: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辆,茂源公司10辆,泰源公司2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x8年8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建议:
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建议与议案篇十六
政协提案是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备案后,报有关单位处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自20**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xx区第xx届人大代表。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作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教育工作随着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我不断地提高对工作要求,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充电;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
克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参与政府对教育管理,协助乡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切实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规定》。
今年放暑假之前向秦皇台教委领导建议:廉洁执教,坚决杜绝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和广大教师认真分析总结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弊端: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有了金钱的诱-惑,就可以抛弃教师职业规范,就不能一心想着把培养学生成材为己任,就会逐渐失去事业心、责任感。教师个人有偿家教,于学生、于教师、于家庭、于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旨在督促全体教师廉洁执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全乡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立足本职工作,献身教育事业。
多年我一直从事毕业班教学。因为是毕业班,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给初中学生生涯划上完满的句号。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把学校提出的高效课堂教学落到实处。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参阅各种资料,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一起讨论教学问题,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在制定教学目标时,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教学预案编写认真详尽,除此之外我还特别注重教学反思,学生的精彩发言,好的解题思路,教学中的困惑和障碍都是值得记录的宝贵资料,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快速提高。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年级学生特点,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上,我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教给了学生知识,更教会了他们求知、合作、竞争,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向40分钟要效益。对于后进生而言,仅仅靠40分钟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使学校和家庭的力量联合起来,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的困境。
为切实做好201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办理工作,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指定熟悉办理工作业务的人员具体承办。对建议和提案的复文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对需要县政府领导协调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和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答复方案,并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再行文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始终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把办理工作与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真正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迅速落实;凡是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并告知代表、委员计划何时实施,让代表和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由于多方面原因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当面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要把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的程序坚持好、落实好。通过电话联系、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初步答复及办前办中办后沟通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共商解决办法。经常与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办进行沟通联系。通过加强沟通和初步答复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总结自查,不断探索完善办理制度程序和方式方法。针对去年列入计划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建议提案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巩固办理成果。县政府办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复进度;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一部分建议提案作为协调督办件进行主动协调,督促办理;要认真走访代表、委员,了解落实情况;同时,配合人大、政协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去年的建议提案进行回查,进一步督促落实到位。今年的办理情况,纳入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凡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拖延不办、办中丢失或对建议提案草率应对,办理质量差,影响整体办理效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1、要按时办理落实。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如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要调整的,应于接到建议、提案10日内(即5月9日前)与县政府办衔接提出转办理由,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调整,不得拖压搁置,逾期一律不予调整。要尽快建立办理机构,并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交办后10日内报县政府办。各承办单位应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7月29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因特殊情况未能在3个月内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向所提建议提案人和县政府办进行说明解释,最终办结时间不得超过9月29日。是重点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必须在5月底前准备好材料,做好上政府常务会的准备工作。
2、要认真调查研究。接到建议提案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并迅速提交单位办公会议决策,抓紧落实。对代表、委员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逐条答复,切忌答非所问,说大话、空话、套话;答复的语气要诚恳谦逊,文字要通顺简明;答复内容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我县实际。
3、要避免站在部门角度答复。各承办单位要站在县人民政府的角度答复代表、委员,对涉及全局的事项应当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避免站在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角度去答复。
4、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两个以上单位应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交办件后2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综合答复代表、委员并抄送协办单位。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收到不满意意见的1个月内办结。
5、要规范复文格式。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复文格式(见附件。
3、附件4),经县政府办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寄送代表或委员(建议提案人多人的寄领衔人),并给领衔建议提案人附上《绥宁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5)。同时,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县人大联工委(代表建议)或县政协提案委(委员提案)、县政府办。
6、要合理划分类别。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三类标注办理结果(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就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提出宏观性和前瞻性意见、建议被采纳的,归入已经解决或采纳“a”类;所提问题预计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并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工作计划明确答复落实时限的,归入计划解决“b”类;所提意见、建议暂时难以采纳或具体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在3年内难以解决的归入留作参考“c”类。
7、要做好办理总结。凡办理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写出书面总结报县政府办。附件:
1、绥宁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一览表;
2、政协绥宁县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一览表;
3、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格式;
4、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格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1/3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江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1500万人口和2300万亩良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一些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设施,将会遭到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国家的心腹大患。
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拟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xx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xx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设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xx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840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总量的1/8,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有半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xx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xx海域广阔,资源丰富,雨量充沛,是一块热带、亚热带宝地。建国三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海南岛的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具备了一定基础。但是,受许多条件限制,海南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全国其他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划出来,单独建立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鉴于海南建省的各项筹备工作需要早做安排: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以前,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请审议决定。
国务院。
xxx年八月二十四日。
提案号:21。
案由: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建议提案人:xxx。
内容: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辆,茂源公司10辆,泰源公司2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xxx8年8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建议:
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及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2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a类),占总数的34.1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9件(b类),占总数的59.75%;列作参考的有5件(c类),占总数的6.1%。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63件,占政府承办件的76.83%;表示基本满意的19件,占政府承办件的23.17%,总体满意率达到了100%。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190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39件(a类),占建议总数的73.16%;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5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23.68%;一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3.16%。从反馈情况看,总体满意率达100%。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强调办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议办理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重要抓手,形成秘书长总调度,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分头抓,督查室跟踪问效的推动机制。
为使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都尽可能符合代表的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务必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办理前赴代表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与其见面,了解其建议意图;办理中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其想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对确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因素所限、短时间内难以落实的建议,耐心细致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市交通局在5月下旬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与8位代表进行面对面集中会商。办理期间,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与代表沟通衔接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也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部分建议的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抽查与回访。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对有重点建议提案及办理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确保整个办理工作按计划、按要求顺利推进。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都按照建议办理的登记、分转、督办、复函、报告、检查、归档等流程进行落实,答复函按照规定的格式起草,做到实事求是、措词诚恳。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流程予以固化,通过程序予以控制,通过制度予以约束,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承办件上会制度、b类件“回头看”制度和办理单位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针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4件建议,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见面率、解决率、办复率和满意率。
通过主动衔接实现交办尽量早。在市“两会”期间即着手政府系统建议的登记、分转等工作,实现在1月31日即市“两会”召开的当月就拿出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初步交办方案。同时,通过沟通对接在2月5日就拿到初定需政府系统主办的建议正式交办件,2月中旬就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工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微信督查实现了督办尽量勤。建立“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微信群,要求35个承办单位各落实一名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并指派其加入上述微信群。利用微信互动性强、沟通方便等特点,进行办理调度、督查与倒计时提醒等,既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调度督查,又杜绝“文山会海”。通过建立办理台账实现调度尽量快。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沟通、回复等情况一一登记,根据办理工作时限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在倒计时5天时,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快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确保全部建议按照规定时限办复。
年内,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的审核,不仅审核格式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到位,而且还对办理内容进行审核,查看建议是否得到落实、列入计划情况是否属实及承诺措施是否恰当等。对审核发现答复格式不正确、程序不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进行整改;对答复内容不实、敷衍了事的,一律责令重办。
案由:近年来,在宜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与此同时,引进了大批外地各类人才,对于企业来说是宝贵的财富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长此发现,许多企业引进的外地人才因为住房等方面无保障,引进来却留不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案据:无论是宜城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中高层管理与技术人数中外地人口占20%-50%,以宜城市某企业为例,高管中外地人口占40%,高管工资待遇并不差,但许多高管工作不了多久就离开企业,另谋去处,高管更换频率高,企业保证了待遇问题,但无法满足全部的住房保障,从而造成了这一现象。
方案:由此,我建议。
1、对宜城市范围内引进外来人才做一次摸底调查。
2、根据调查结果,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第一是对引进了外来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促使企业主体能在引进人才方面工作更加积极;第二是对引进来的外来人才给予住房等相关的保障。
3、由住房保障部门出台并执行,拿出市内保障性住房的一定比例户数,分配给企业供引进的外来人才居住,从而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提案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说,为防止学生沉溺网游,影响休息学习,建议网络游戏分时段开放。
沈长富说,目前网络游戏盛行,带来不少社会问题。有的学生沉溺网游无法自拔,甚至逃课、玩“失踪”,网游还引发一些新型网络犯罪。他建议,可考虑对部分网络游戏实行分时段开放,在上课和上班时间限制性开放,尽量少开放;周末或平时休息时间,则延长开放时间。
沈代表提案摘录:
一、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日趋突出。
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不良也日益增多。在“黄色网站”、“黑客事件”等传统网络问题尚且没有肃清的情况下,“人肉搜索”、“舆论误导”及“虚拟财产盗窃”等新生问题再次给网络法律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以沉重的撞击。
(一)不良信息的传播如蛆附骨。
一是不健康信息,如涉及黄色、暴力等内容的信息屡禁不止,其表现如“裸聊”是“野火烧不尽”,“黄色网站”是“无风吹也生”。二是信息渠道把控乏力,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通过合法渠道掩盖非法传播。除了专门从事非法目的网站,大量的非法交易、非法信息也可以附着在某些表面合法的网站。三是信息接收终端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无法对各类信息进行有效地区分。
(二)滥用舆论监督功能宣泄个人情感误导社会。
网络作为交流的一大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交际和舆论监督功能。然而,由于个人意识的极度膨胀,少数人肆意宣泄个人情感,一些非理性情绪弥漫网络,影响社会民众情绪;而更有部分居心叵测之徒或假借舆论监督之名宣扬极端、负面的不良思想。这类网民混迹网络,利用“微博”、“论坛”等进行网络“表露”,误导民众的思想,并使之在网络迅速弥漫,给网络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网络文化病态化、庸俗化发展扰乱社会秩序。
网络的急速发展,网络文化发展已呈现出病态化、庸俗化的苗头具体有如以下表现:
一是不良网络游戏正毒害着一批又一批网民。网络游戏通过各种途径让无数人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涉黄涉暴游戏让缺乏识别能力的青少年不仅无暇学习,而且形成了负面的心理引导,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一些简单的网络游戏,如“开心农场”,则让无数网民沉迷于“偷菜”来达到积累虚拟财产的目的而无心工作、学习。这些网络游戏无不在挑战我国网民的识别能力以及自控能力。
二是网络病态化趋势发展。现如今,出于炒作或其他不良动机(包括反社会、颠覆、分裂等)等,通过“微博”等形式进行对骂、群骂的网络怪象层出不穷,“偷”也成了一种时尚,网络呈现出了一种病态化。网络道德水平越来越低,将逐渐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现实生活的道德标准产生极大的冲击。
三是网络文化庸俗化发展。现如今,一些网络流行语被频繁使用,被日常交流引用,如3q就是thankyou;mlgb是骂人的粗话;一些生僻字也“推陈出新”,如“囧”、“槑”等。然而,这些流行语却是失去了文字、语言本身应具有的意境、更谈不上文学价值,纯属无厘头、矫揉造作。
(四)不良网络社会严重“毒害”青少年网民。
由于网络利用的便利性,网民低龄化趋势严重,更多的“80后”、“90后”、“00后”加入了网民的队伍。而低龄网民虽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却有良好的模仿能力,在长期的接触中,网络负面效应将对低龄网民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等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问题形成原因剖析。
网络问题成因众多,概括来说是由于法律、道德层面以及监管方面都出现了漏洞,大致可以分为:
(一)针对网络社会的法律规范不力。
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公民的人身财产利益不受侵犯却无法切实有效地延伸至网络社会里。由于规范网络的相关法律有所缺失,因而网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规范,进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害后果。
比如“人肉搜索”可以集结广大网友的力量进而揭发批判社会中的丑恶现象,却又导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侵犯其隐私权。
又如,网络虚拟财产诱惑下的犯罪。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因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这种形势下,盗窃虚拟财产已然成为新型网络犯罪,但是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对这些方面的规制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无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造成无穷隐患。
(二)网络社会里的道德失调。
当今的网络论坛里风起云涌,网民积极参与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大胆展开辩论,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一方面保证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由于网民的文化水平良莠不齐,价值观也存在巨大分歧,有的过于偏激,虽出于捍卫正义却不免走向偏颇,有的则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刻意掩盖一部分真实信息、恶意煽动广大民众,导致丧失公正判断的舆论误导人们的思想。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常不以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而网络社会中,也没有形成网络社会自有的道德规范,因而导致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调,网络社会失去了有效的道德规范。
(三)网络商业中利益驱使。
如今的网络,处处充斥着商业味,而商业天然具有的逐利性,使得网络这一法律规范缺乏、道德的触角较难触及的商业空间更是成为了商家角逐的赢利场,各种不受制于法律、不拘束于道德、纯粹追求利益的商业行为在网络空间中肆无忌惮地发展。
三、加强网络规范管理,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由于网络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因此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的全方面建设,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构建和谐网络、健康网络、法制网络,应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加强网络监管着手,强化网络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
(一)网络法制建设亟需完善。
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如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合法虚拟财产、禁止人肉搜索保护公民隐私权等。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黑客事件、网络黄色交易等,并对《刑法》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情节严重加以界定,严格规范黑客问题。
其次,应加强网络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机制,对查清的网络犯罪加以处罚。公安机关可采取:强行关闭违反网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同时,进行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再次,应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例如定期举行相关网络法律的知识竞赛、增播网络普法公益广告。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曝光网络犯罪事件,从而达到教育网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二)抓好网络道德建设,引导适用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规范。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需要道德的约束。良好的网络道德有利于构建和谐网络社会,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其一是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其二是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三)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网络的实质即是信息,网络即由信息(含网络游戏等)发布方、信息、信息接收方形成的开放式循环,包含信息内容、信息载体、信息通道平台、信息接受终端等一系列的组合。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具体如下:
1、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2、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信息渠道的监督与规范,根据参与信息传导的渠道(如互联网运营商、网站运营商以及信息分流渠道(如通信运营商)等),在信息传导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级,根据不同分级对其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承担不同程度的监管责任。
3、我们可以考虑加强对信息终端的规范,对终端(如电脑、手机)装备具有一定识别功能的软件。
1.查阅有关书籍并调查询问同学,了解近视的主要原因。
2..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近视可能会引发的并发症。
(1)近视的主要原因:
1看电视距离太近;。
2看电视的时间太长;。
3所看电视的画面浓度太深;。
4写作业时的姿势不正确;。
5在光线太强的阳光下看书;。
6在光线太弱的光下看书;。
7长时间的坐在电脑、电视前;。
8不合理饮食;。
9在车厢里看书。
10遗传因素。
11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2)在这里我想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看书时作姿要端正,读书或写字时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书桌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2不要在坐车或行走的时候看书,也不要躺下看书。(三)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
3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
4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注意作息时间的安排,不能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为有效预防近视等眼病: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饮食,锻炼身体,保障身心健康;二要纠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三要定期到眼科医院检查眼睛,尤其是高度近视眼患者,及时发现眼病,以便早发现、早治疗。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一定要好好爱护它!
人大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提案或是议案,提案是一个代表或是10名以下代表联合提名的提案;议案是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合提名的提案叫议案。
其格式没有严格的限定,一般是有个提案的封皮,上面有固定的格式要求,一是题目,就是写上“关于****的提案”
二是提案人姓名。
三是提案代表的所在代表团。
四是时间。
封皮里面是提案的内容,提案的大体格式如下:
关于解决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提案。
近来,国家公布的cpi居高不下,全年平均预计达到4.5%,对于城市的低收入家庭影响不小。据本市公布的数据,全市平均人均收入为2400元,其中,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占24%,低于600元的占11%.
自从全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以来,低保家庭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特别是粮食和肉类价格大幅度上涨后,低保家庭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据初步调查(抽样调查了56户),低保家庭因物价上涨,使其家庭月支出增加了230元,而我市的低保标准是一年前制定的,并且一直没有调整,使低保家庭实际的生活水平下降。
低收入家庭关系到我市近8%的居民,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百姓人心的向背。
为此,建议提高我市的低保标准,同时将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保证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物价上上涨而下降。
同时,建议解决低收入边缘户的生活补助或是社会救助问题,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