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是一种以抒发个人感情和抒发思想为主要目的的文学体裁。怎样写好一篇总结,是许多人在写总结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以下是常用的总结写作技巧和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一
当青春遇上军装,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了这身军装,在我的眼里色彩单一的军绿色是世界上最美的颜色。这源于我从小就生长在军营,对这身国防绿的有着无限的向往和特殊的感情,我的父母亲穿的就是这种颜色。当我看到穿军装的叔叔、阿姨,就有种天然的亲切感。从我记事的那时候起,我对军人这个职业,就非常向往和崇拜。从小在我心里就立下誓言,长大了一定要成为穿军装的一员。当部队征兵的时候,我义无反顾地投身到了军营。
社会上人认为女孩子衣着五颜六色珠光宝气才算漂亮,而我却偏偏喜欢这身国防绿。在我眼里能穿上军装是女孩子一生的荣耀,远比穿金戴银漂亮。记得参军前父亲对我说:“到了军营就是奉献、吃苦、牺牲、汗水与艰苦。”可我愿意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岁月,献给军营,献给国防事业。这就注定了我与同龄女孩不一样的人生。到了军营面对汗水与苦痛,我从来就没有后悔过,虽然有的时候会有过迷茫,但心中的梦想从未熄灭过。在军旅生涯上,怀着对部队的向往,对军人这个职业的热爱,我努力创造着属于自己的荣光。
从我穿上那身军装的时候起,我的青春就被赋予了责任和使命。如果说军旅就像是一幅画,那军营里的生活便是画中最夺目的颜色,如果说军旅是人生中的一段旅程,那么军营生活便是途中最难忘的经历,军营使我的青春充满活力。当我们穿着军装去血吸虫病重灾区桐乡洑院的时候,老百姓把我们当成了大救星,他们那种企盼的目光让你觉得,这身军装是多么神圣而伟大,这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我的青春就在这军绿色中绽放,用汗水画出来的青春,是那样的艳丽。当我们治愈所有的血吸虫病人离开桐乡洑院的时候,来送行的乡亲们那种感谢的神情,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人民子弟兵的爱戴,你就会觉得这身军装穿得有多值得。
人生最美是军旅,我为自己曾经是一名军人而自豪,因为这一身军装,16岁花季的我,曾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保卫祖国的重任。火一样的青春遇上火一样的军营,碰撞出火热的激情。军人的青春是使命,这一身戎装,就像是箭在弦上,为了祖国的需要,为了人民的安全,血管里流淌着满腔的热血我,怀着对祖国的忠诚,义无反顾地赴向了自卫反击的战场,那年是我当兵第十个年头,1979年这一年我25岁。记得那年一声紧集合号声吹响,我们全副武装,怀着一腔热血。用青春的汗水,书写着不一样的篇章。面对生死末卜的战场,我们没有一个人退缩,因为军人生来皆有傲骨,我们踏上征程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取得战争的胜利。我们咬紧牙关、克服困难、坚持到底,为得是让受伤的战友获得第二次生命。我们自豪!因为我们做到了送到我院的伤员零死亡。我们用最响亮的声音告诉人们,在这场自卫反击战中,我们对得起这身军装和血洒南彊的战友们。我们把最宝贵的青春岁月,献给了军营,献给了国防。当我们这支队伍从自卫反击战战地医院,班师凯旋回营的时候,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热情欢迎,他们用热烈的怀抱迎接从战场上回来的子弟兵,在百姓的眼里我们是英雄,是这身国防绿特有的荣耀,我是参战军人我光荣!
我们也曾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家国情怀不一样的选择,让我们收获了不一样的青春。当选择了军营就必须无怨无悔,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原本属于我们安逸的生活。当人们悠闲在家看电视的时候,军人就要紧握钢枪专注地凝视着祖国每一寸土地;当你和家人在旅途游玩的时候;军人们头顶烈日腰杆笔直,汗流浃背,为得是让人们有一个安全的环境……那有什么岁月静好,都是军人在负重前行才有的幸福生活。
当青春遇上了军装,当韶华和军装邂逅,让我最感骄傲的事就是和国旗站在一起,把青春与家国联系起来,这身军装的价值是金钱无法衡量的。凡是穿上军装的人,很自然地把自己青春的奋斗与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是人民解放军其中的一员,我的领章、帽徽,意味着我和祖国同在,你就有股无形的力量,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我愿意为祖国做任何事情,那怕牺牲自己最宝贵的生命。
军人是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他会挺身而出,当灾难降临时候,军人用自己的身躯铸成钢铁长城挡住危险,军人是走在危险最前面的人。当人民需要时候,是军人用臂膀架起希望,用自己的身躯像桥梁一样顶在最下面。当祖国召唤时候,是军人用血肉之躯冲在最前面……军人就是完成历史使命的人,那是一种责任!哪里最危险哪里就能看到军人的身影。在百姓眼里只要是危险的时候看到军人,心里就会踏实很多,因为只有军人才能带给他们带来安全感,只有军人才会舍身救百姓,军人是百姓的依靠。
当青春遇上军装,是我人生中最辉煌的岁月,军绿色的军装颜色是那样得鲜明。我们曾经是家中的姣姣女,到了部队我们是铿锵玫瑰。我们曾经拥有漂亮的发型,到了部队我们是扎着马尾巴的女汉子。在学校我们穿着五彩缤纷“时尚装”,到了军营只有一身的“绿军装”。它是我们军人最美丽的衣裳。在军营我们身体里的血管里流着军魂的热血,我们的思想得到了升华,青春重新赋予了新的含义。那是军营的青春的色彩,让我终生难忘,这身绿军装是我青春的记忆,也是我一生的光荣!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二
如果生命是一座庄严的城堡,如果生命是一颗苍茂的大树,如果生命是一只飞翔的海鸟。那么,青春便是那穹顶的良柱,深扎的树根,扇动的翅膀。青春给予生命的动力,青春让生命美丽,青春值得我们笑傲,做主。
在笑傲中诠译青春:
青春是由抑制的血液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一坛琼浆——历久醇香;青春是用不绝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织的一道彩虹——绚丽辉煌;青春是执着和顽强的韧劲筑起的一堵铜墙铁壁——固若金汤。青春是生命的春天,让生命之花在笑傲中灿烂开放。
在笑傲中启动青春之舟:
大海如果失去巨浪的翻滚,也就失去了雄壮;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也就失去了壮美;人生如果失去了挥舞的青春,也就失去意义。所以,用支票兑换船票,让其驶向永不回头的对岸,而我们则成为其舵手,使生命之航驶向一片宽阔的大海。青春是菲尔普斯蛙泳的双桨。在看似平静的“水立方”游动着健美的身躯,在看似普通的身躯中,跳动着一颗年轻且热情的心。从而在零八年北京奥运会上勇投八枚金牌。使全球人为之惊叹,为之鼓掌。
那热情的掌声,振奋人心的呐喊,全都赠给这位能启动青春之舟的菲尔普斯,他在笑傲中演译生命的精彩,青春的活力,观众的崇敬。
在笑傲中让青春为生命着色:
给自己的青春涂上颜色,我们能够在明媚的日子里想日后出现的腥风苦雨而奋起;给自己的青春涂上颜色,我们能够在失落的时候想到还有前途锦绣而掘起。听不到声音,但却用美丽舞蹈打动观众的年轻残疾艺术家邰丽华,她是如何让青春为生命着色的呢?她从不幸的低谷到艺术的巅峰,也许她的生命本身就是绝美的舞蹈,于无声处,展现生命的蓬勃,在手臂,脚尖中勾勒出青春的朝气,从而为我们呈现华丽的奇迹,心灵的震撼不需语言,在她的舞步中,我们仿佛看到一只青春的画笔在笑傲中为生命着色。
在笑傲中拥抱青春:
在青春这黄金时期里,坐井观天,不是人生,青灯古庙,不是人生。只有启程,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播种,才会有收获;只有追求,才有绚丽的青春。这由年轻帅气的周思成老师为代表。在青春这宝贵年华与自己擦肩而过,他选择拥抱青春,不懈的奋斗,要留下青春之果。最终他年纪轻轻就去教和他差不多大的学生,成为一名又年轻又帅气又青春阳光的优秀英语老师。
青春之路,也许会风雨兼程,也许会到处磕碰,也许会忽东忽西,但没关系……只要有渴望无限地接近神圣的太阳,让自己辉煌;渴望尽情地触摸闪烁的繁星,让自己灿烂;渴望热情地笑傲绚丽的青春,让自己腾飞。那么我们就是生活的主人。那时,风静雨止,雾散云息,阳光铺照,彩虹高挂。是啊,青春没有退路,只有坚持与奋斗,我们才能为自己的青春做主,为自己的未来造就辉煌。
让我们笑傲我们的青春吧,高呼:我的青春,我做主!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三
我不曾想过,她也是有过无限风光的。
她总是带着自豪的神情说起这些,一脸的沉醉,而我却是将信将疑。于是微笑地打住她:“得了,得了,你说过多少次了。”她有些不悦地瞪着我:“小丫头你还不信?当初我可是比你生得好看多呢!”
我暗暗想如果她的话是真的,那岁月这把杀猪刀就太狠了。我望着她稀疏的白发,凹陷的的眼窝,松松垮垮的脸上上爬满了皱纹,枯瘦的双手上布满了青筋。她迈着颤巍巍的小碎步挪向房间,戴上老花镜悠闲地看着报纸,偶尔艰难地从椅子上支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她的确已经老了。
“将萎的枯木又,又逢春……”她又开始唱潮剧,沙哑的声音像一曲二胡曲,诉说着对人生的无奈与陶醉。
“诶——丫头,这收音机怎么不唱了?”
我急忙跑出去,看她戴着老花镜仔细地端详眼前的收音机。我按下播放键,那咿咿呀呀的戏曲声又响起。“瞧,你又不小心按到了吧。”“没有啊,我一直听来着。”她嘟囔几句,又继续动情地唱起来。
温柔的霞光在她脸上徜徉,满脸皱纹渐渐舒展开来,宛若花淀。她那张刻满岁月痕迹的脸,竟也灿烂地发亮起来。尽管时间夺去了她的青春,毁了她的容颜,甚至使她再不能利索地活动,她却依旧有一颗不老的心。
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一刻也不停地忙碌了。看戏、养花、读书、看报,她不愿在安寂中默默地老去。尽管头发稀疏零落再也不能挽成发髻,她却坚持每天仔细地梳头,用黑色的发夹认真别好。
她怀着一份如花的心情,优雅地与命运抗争。岁月沧桑凋零了她的容颜,而不屈与优雅却使她永葆青春。我看到了青春的不朽。
淡雅的紫色碎花衣裳,黑色的长裤,澄碧的玛瑙手镯,闪着光的素银耳环……夕照中那素朴的衣饰也被镀上了温暖的光辉,与夕阳相映成画。这该是我见过最好的图景了。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四
世界只有那么大,而我却找不到你。
————凌瑾。
凌瑾揉揉发涩的眼睛,捧着刚发下的中国地图,一点点地看着。每个地名她都熟记于心,即便还不会写。凌瑾有个习惯。每去过一个地方,就会在地图上画一个小圈,即便它代表着失望。
刚入学,凌瑾就显得比其他孩子聪明许多。可她不会在乎那些一百分,甚至懒得听那些恭维的话语。凌瑾的同桌是个同龄的胖女孩,叫林小芝。别看才小学二年级,体重却飙升到一百多斤。脸上的肉堆积在一块儿,让人不由觉得发笑。其他人总爱捉弄她,扯她的头发。在桌子里放毛毛虫、将她写好的作业撕个粉碎、而她却总是憨憨的笑笑,又不动声色的收拾“残局”,也不以“告诉老师或父母”作为抵抗。
凌瑾不知道,怎么会有如此懦弱的人?
又是一天,一群平日里叽叽喳喳的女孩儿叉着腰,瞪着胖女孩儿,大声喝道:
“快点儿!把吃的交出来!这么胖了还吃,也不照镜子看看!”
凌瑾不明白,不满十岁的孩子,咋就这么霸道?
不知为何,一股力量驱使着凌瑾,她腾起身子,对那群女孩说道:“凭什么抢别人东西?走开!还说比人呢,也不先看看自己!”女孩们吓呆了,“呼”地散开了。
林小芝蹲在一旁,有些发抖。凌瑾上前拍拍她的肩,说道:“没事儿了,别担心。”
林小芝抬起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儿,说道:“谢谢你凌瑾,你真勇敢!”
凌瑾有些无奈,摇摇头,对小芝说:“以后不要那么胆小了,这样她们还会欺负你的。”
小芝笑笑,说:“忍一忍就好了,习惯了嘛!”
习惯了?这也习惯得了吗?如果换做静菡,恐怕又会闹得全校都知道吧?
凌瑾又一次,想起了静菡。
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敢作敢当,又毫无畏惧。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五
记得整天哼唱着“给我一杯忘情水……。
爱要怎么说出口……”。
记得谁谁给谁谁递了小纸条……。
却蓦然惊觉,
已经记不得哪件事是哪个时期发生的,
那些仿佛历历在目的事情,
真要细究却完全叫不准。
原来,青春就那样的过去,
在我们还自以为青春的时候,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
伴随着结婚、生子,
然后,
一点一点。
那么慢又那么快地溜走……。
于是,我们感慨:
过去,我们年轻时总是抱怨自己老了,
却发现就在这抱怨中我们就真的老了。
然后,
每次一触及青春的话题,
大家就总免不了几许伤感。
这也是这些年。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匆匆那年》、
《栀子花开》。
那些描写青春的电影大热的原因,
君不见,连当年你热追的乖乖虎都去当导演了,
曾经清纯可爱的小男生也变成稳重的'熟男一枚了,
可见,青春大抵是离我们远去了。
那些曾走过的路,欣赏过的风景,遇到过的人,
在不早不晚的时间里成为历史,
我们慢慢学回了。
一个人,一个人看书,
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欣赏沿途的美景,
不悲不喜,不惊不扰。。。。。。
曾经的热血青年,
现在摇身变成了规规矩矩的上班族,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
在单位拼死拼活,
回到家要变身二十四孝老公甚至超级奶爸,
谁还记得当初也是校园叱咤风云的乐队主唱?
曾经自诩为琼瑶剧女主,
如今。
也懂得买菜砍价,扛得了煤气,
抱得了孩子,甚至还能打得过流氓,
也只有午夜梦回才能再做一回紫薇格格,
当然,看看韩剧也是不错的选择^^^^^。
诚然,
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
只有一次,
而这一次的青春还在不知不觉中匆匆离去了,
但是那些逝去的青春留给我们的美好回忆,
教会给我们的忘掉与放下、
珍惜与把握便成为对青春最好的纪念。
亲爱的们,
如今,你是否已经走到了青春的渡口,
或是还正在青春的路上,希望你我都能不负青春,不负生活。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六
安静的下午,阳光灿烂,四下无声。
时光在时间的长河中打马而过,稍纵即逝。最终,只能留下满脸的无奈,灰白色的墙把街道的影子衬托的格外悠长。
走在落花飘飘的小道,闻着那荡气回肠的花香,忆起你曾对我说过:“如果我离开了,你是否能代替我去西湖一趟,替我看看那怡人的风光。”
又是一个安静的午后,阳光灿烂,四下无声,我带着你的期待,从七月的杭州打马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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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作文700字篇七
突然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溢满心头,不知道是悲哀还是惆怅。难受。胃翻江倒海的难受,一阵一阵的恶心。
不耐烦的皱眉看着屏幕右下角qq群头像不断跳动,头痛,闭上眼失去力气,索性退出qq,不再理会那群无聊的人,他们聊的无论是多么无聊的八卦还是过时的动画片,即使他们要去杀人,亦与我无关。我不会管,何况我也管不了。血液甜腻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味蕾,勾起胃深处翻腾的恶心感。一股冰冷的气息包里着我,麻木的看着自己冰凉的手指在键盘上打出一排排的字符,全都是一些表面华丽,实际空虚的字眼。
真讨厌!
人都太虚假,都那么喜欢带着厚厚的看不见的面具,不知道摘下面具的你,会现出怎样的面孔?是苍白的,还是丑恶的,是天真,还是陌生……抱歉,我也猜不透,也不愿意猜透,只愿保留你带给我的,最初的,此刻的,最美好的记忆,不愿去计较,卸下伪装的你。
今晚又是一个人在家。一阵又一阵的空虚包围着我。渐渐发现压力越大,睡的时间越长。
最近是新年,想象中街道应该有很多人,应该很热闹的吧,可白天出去的时候,却空荡荡的,几乎空无一人,只有冷飕飕的寒风灌满了了我的衣袖。
新年的味道,似乎变得越来越淡了呢,又似乎,越来越遥远……。
可有谁,会注意到,又有谁,会在意呢?
有时候,我想着要去远方,和一个心灵相通的人去远方,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远方不知道有多远,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意识,却又碰触不到。
也许,是一个能使所有人能平静下来的地方,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
谁知道是什么样的呢,那个如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般神奇多姿的地方?其实我很懦弱,害怕错误,害怕别人对我错误的指点嘲笑,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努力的想要做好尽量不出错,可是犯错是难免的啊,为了逃避尽量不去尝试,刻板的重复以前的事情。彻彻底底的背叛了,背叛了自己,甚至,连头都不回一下,最终,还是成为了,小时候,最讨厌的大人。望着苍白的天花板,靠着苍白的墙,看着苍白屏幕,带着苍白的心情写下苍白的文字。眼前的苍白,是落幕,是曾经的落幕。
只是时间回不到过去,回不到从前的淡然。我只是想说我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我只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诠释一些事。
南城中学初三:章露茜。
致青春作文700字篇八
可是,又不清楚也不知道不明了除了打发之外,还能有什么…。
记忆窗户的玻璃布上了星星点点的斑迹,我抬起手想擦掉它们,才发觉我的手已不够力度…。
是累么?不是…。
这么大的世界,哪里才有这么一个家,可以也能够给伤痕狼子弄一个暖暖的心房…。
却是如此的奢望,又如此的渴求。
是谁书写红尘里就得阴柔唯女?是谁诡密追梦中要是独行?
是作的茧,是缚的青春!这现实的佳作!
真的真的是紧张了,也害怕了。
怕匆匆的离去,来不及去知道夕阳的变化…。
追逐着…。
就只以为,年轻,便是自我!
可是,我也是真的,再也挥霍不起时间了,没那么霍达了…。
因为,我才发现,我放不下的还有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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