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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碑文格式篇一
一般都为竖写:“某(姓氏)门三代宗亲之位”。
或者“某氏门中历代祖先之主位”。立碑的碑文怎么写 碑文方式(例子) 1.显祖考某某太府君之灵(对祖父) 2.显祖妣某某太夫人之灵(对祖母) 3.显考某某府君之灵(对父亲) 4.显考讳某某大人之灵(对父亲) 5.显妣某氏老孺人之灵(对母亲) 6.显妣某某太夫人之灵(对母亲) 7.岳父大人之灵(对岳父) 8.故岳考某公讳**老大人之灵(对岳父) 9.岳母某太夫人之灵(对岳母) 10.故岳妣某门某氏老孺人之灵(对岳母) 11.夫子某某大人之灵(对老师) 12.先夫某某君之灵(对丈夫) 13.先室某某夫人之灵(对妻子) 14.某君某某仁兄之灵。
立碑的碑文正文和落款 (一)墓碑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 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
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
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
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
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和文种名称构成。
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校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算命) 碑文一般而言要求诗文并茂,读来琅琅上口。
叙事简洁,抒情真挚、议论有力,只有如此才堪称上乘。 碑文在都能流传后世,所以歌颂功德,写人记事时,要客观公正,不可虚夸事实,流传谬语。
不管褒也好,贬也好,以不失事实为贵,以公允持平为美。 碑文格式并无太多死框框。
特别是碑文内容,因撰者而异,所以今天书写碑文要力求出新,以时代需要为念,万不可死拘旧制,作茧自缚。 立碑的碑文格式要求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鲁班尺上的吉祥数字。
通常大字10cm或,小字3cm或4cm之间。10cm进宝。
纳福。3cm财旺。
4cm登科。这些字的大小与碑身比例协调,又寓吉祥之意。
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从中可以得到慰藉。 墓碑的石材选用,过去的大理石汉白玉,经不起风雨,极易风化。
而今已被材质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岗岩系列所顶替。在色彩斑斓,材质坚固的花岗岩中,较受客户青睐的有印度红、珍珠白、山西黑。
印度红,象征着高贵、华丽、火红的年华,辉煌的事业;珍珠白,象征着纯洁、淡雅、绚丽的人生、不尽的哀思;山西黑,象征着庄严、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怀念。 墓碑的书写,其内容比较丰富。
包括风水情况、籍贯、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孙、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 风水情况,墓碑的左边称为龙边,是碑体重要的部位。
其目的,为告示后人,即或遇到自然灾害的洪水冲刷,或战争破坏,后人仍可依碑上的风水情况文字,找到原来风水方向,重新立碑。:“(袁可立)葬之日为崇祯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茔二里许,即勅建之茔道,旨同隧者也!” 2. 籍贯,在移民较多的公墓里,尤其客死他乡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显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县名,也有的只刻地区和村名。
这是对故乡的眷恋,也为后人及亲友扫祭时,寻找墓位提供了方便。:“按状:公讳可立,字礼卿,别号节寰。
3. 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
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风水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
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
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
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长达21字,正合“生”格,最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
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陵墓》:xxx袁尚书可立墓在(睢。
墓碑碑文格式篇二
;墓碑碑文格式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鲁班尺上的吉祥数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间。10cm进宝。10.5cm纳福。3cm财旺。4cm登科。这些字的大小与碑身比例协调,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从中可以得到慰藉。
墓碑的石材选用,过去的大理石汉白玉,经不起风雨,极易风化。而今已被材质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岗岩系列所顶替。在色彩斑斓,材质坚固的花岗岩中,较受客户青睐的有印度红、珍珠白、山西黑。印度红,象征着高贵、华丽、火红的年华,辉煌的事业;珍珠白,象征着纯洁、淡雅、绚丽的人生、不尽的哀思;山西黑,象征着庄严、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怀念。
墓碑的书写,其内容比较丰富。包括风水情况、籍贯、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孙、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风水情况,墓碑的左边称为龙边,是碑体重要的部位。这里要书写山向及山向线度、分金线。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为告示后人,即或遇到自然灾害的洪水冲刷,或战争破坏,后人仍可依碑上的风水情况文字,找到原来风水方向,重新立碑。:“(袁可立)葬之日为崇祯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茔二里许,即勅建之茔道,旨同隧者也!”
2.籍贯,在移民较多的公墓里,尤其客死他乡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显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县名,也有的只刻地区和村名。这是对故乡的眷恋,也为后人及亲友扫祭时,寻找墓位提供了方便。:“按状:公讳可立,字礼卿,别号节寰。先世居凤阳,始祖荣,国初以战功屡调坚城卫百户,即今睢阳卫也。遂徙于睢,代以德望著。”
3.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风水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长达21字,正合“生”格,最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陵墓》:"袁尚书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骆庄南里许,碑刊明资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袁节寰(袁可立)墓。"
4.生卒年月日,写在中榜两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写齐全最好。因为日久年深,户口注销,传来传去,隔几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则十分困难。明 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终于家。”
5.立碑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大明崇祯十年岁次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枢(袁枢)泣血纳石”。
6.造墓或重建墓时间,刻写在碑的虎边。中国记载时间的文字很多,有公元、农历,时节写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与地支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结合起来,用以表示历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还有些文人将一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个月均分,每个月另有名称。如一月称孟春,二月称仲春,三月称季春;四月称孟夏,五月称仲夏,六月称季夏;七月称孟秋,八月称仲秋,九月称季秋;十月称孟冬,十一月称仲冬,十二月称季冬。还有用花木为十二个月命名的,如:一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一月葭月、十二月栎月。在墓碑上还常见“谷旦”、“吉旦”、“吉日”,这些都不是具体的日期。“谷旦”出自《诗经》,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数时,用来凑字数的。还有在记不起或记不清生卒月、日时,往往书写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则得到慰籍。
墓志铭,包括墓志、圹志及墓表。东汉开始将碑立于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后来,在碑上还刻着墓主的家世和生平业绩,并加以颂扬。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官方曾多次禁止立碑。他们认为“汉以来,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晋武帝咸享四年(278年)又诏曰“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由于几次禁止立碑,于是墓碑转入地下,从而产生了墓志铭。从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间,有大量墓志铭出土。
墓志铭是由两块正方形石碑组成,称为一合。上面为墓盖,文字比较简单。一般用楷书或篆体刻写着朝代、官衔和姓氏。如“大唐故张府君墓志铭”、“大唐故雍王墓志之铭”、“宋故杨国公主墓志铭”、“宋宗室永寿县君郑氏墓志铭”。在文字周边线刻着精美的花鸟纹饰。另一面,则刻写着墓主人的姓名.籍贯和大篇幅的叙述其生平事迹的文字,最后还有铭文,大多为四言之韵文。每一合墓志铭上,都有历史、文学、书法、艺术内容,在不不同程度上,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文化特色。:“宪宪袁公,命世伟人。应运而出,蔚为宝臣。鸾捷棘署,凤鸣柏府。肺石无宽(觉),衮衣有补。”
现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写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时间。也有在墓碑后刻有“福荫子孙”、“恩泽后代”等词句,在墓盖上刻写“怀念”、“哀思”之类的简短词句。在名人墓碑上则有墓主人的生平简介。还有活着的人,用心、用情、用泪、用血、用爱写下的语句。它浓缩了漫长的人生路,表尽了无限的人世情。有悲痛的哀思,有幸福的回忆,有激励人奋进的豪言,有警示后人的壮语。这活人与死者感情交融的文字,充满了人生的哲理,字里行间都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是一部永远读不完的百科全书。
i)标名碑。墓碑的正面标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这种碑多是死者子孙所立。也有学生给老师、女婿给岳父岳母、夫给妻、妻给夫、朋友之间立墓碑的。现将墓碑文中对亡灵的称谓简介如下:
ii)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显祖考某某太府君之灵 (对祖父)
显祖妣某某太夫人之灵 (对祖母)
显考某某府君之灵 (对父亲)
显考讳某某大人之灵 (对父亲)
显妣某氏老孺人之灵 (对母亲)
显妣某某太夫人之灵 (对母亲)
岳父大人之灵 (对岳父)
故岳考某公讳××老大人之灵 (对岳父)
岳母某太夫人之灵 (对岳母)
故岳妣某门某氏老孺人之灵 (对岳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灵 (对老师)
先夫某某君之灵 (对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灵 (对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灵 (对朋友)
某君某某贤弟之灵 (对朋友或弟子)
相关热词搜索:;墓碑碑文格式篇三
;?大部分地方坟墓的墓碑,特别是民间坟墓的墓碑,大多数是竖式墓碑。墓碑碑文的写法,各地有所不同,国家单位建造的公墓与民间私人之墓也有不同。现我以民间私人竖式墓碑为例,介绍碑文的具体写法。
一、竖式墓碑的形状及尺寸:竖式墓碑一般呈竖立的长方形,高度明显大于宽度,尺寸是基本固定的。所谓基本固定,就是必须“合生老”(详见下文)。墓碑净尺寸不含上边和左右两边的边框等装饰,小型墓碑高度一般为2尺6寸或2尺7寸(约90厘米),宽度一般为1尺6寸或1尺7寸(约55厘米);中型墓碑高度一般为3尺1寸、3尺2寸(约105厘米),宽度一般为2尺1寸、2尺2寸(约70厘米);较大型墓碑高度一般为3尺6寸、3尺7寸(约120厘米),宽度一般为2尺6寸、2尺7寸(约90厘米)。凡高度超过3尺7寸,宽度超过2尺7寸的墓碑,就属于大型墓碑,高度在4尺1寸(140厘米)以上,宽度在3尺1寸(105厘米)以上。
二、竖式墓碑的碑文结构:竖式墓碑的碑文,根据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项基本内容,即主体碑文、立碑时间和子孙名称。
三、写碑文的“合生老”要求:写碑文有一个特殊要求,就是行数和字数都必须“合生老”,列数不作要求,能合就尽量合。
四、竖式墓碑碑文的写法:先根据需要把各部分内容写好,然后分别数每部分的行数、字数和总字数,如果有不“合生老”的,就必须进行增减调整。具体写法及调整方法如下:
?1、主体碑文写法:主体碑文用大号字体写在墓碑的正中间,内容一般是:
祖考某公某某墓(对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对祖母),显考某公某某墓(对父亲),显妣某母某氏墓(对母亲),岳考某公某某墓(对岳父),岳妣某母某氏墓(对岳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对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对妻子),老师某某之墓(对老师)、好友某某某墓(对朋友),等等。对于女性,也可以直接写姓名,例如写成“显妣某某某墓”(对母亲),“先室某某某墓”(对妻子),如果是单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显妣某某之墓”(对母亲)。
?2、立碑时间的写法:立碑时间的写法有的只写公历,有的只写农历,有的是公历加农历,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右边。例如:
?公元xx年xx月xx日(11字);
?农历岁次xx年xx月xx日(12字);
?公元xxxx岁次xx年x月xx日立(17字);
如果是用公历,时间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两个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个字,容易导致字数不“合生老”,这就需要增减调整。如果是公历的,由于无法减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
如果是用农历,如果字数多了,“十一月”可改为“冬月”,“十二月”可改为“腊月”,日期数字超过的,可改为“吉日”.
3、子孙名称的写法: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
4、附加内容的写法:附加内容是指坟内老人的生卒时间、生平简历或墓碑铭。附加内容一般是宽大的墓碑才需要写,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即写女性子孙的地方),如果写附加内容后位置不够写女性子孙,可将女性子孙写到男性子孙的左边或下边。
生卒时间的写法:单墓写成一列,双墓写成两列,字数仍需“合生老”才行。
生平简历的写法:主要写其生卒时间地点,主要的经历及职业,担任过的职务,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贡献等。
墓志铭的写法:墓碑铭主要是对其生平事迹进行歌颂性的归纳和总结,一般只用于生前比较有影响的官员、作家、诗人、专家、学者、艺术家、慈善家、企业家、歌唱家、影视明星、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等。
5、最后的修正和调整:待各部分内容的字数和行数“合生老”后,还要计算总字数。总字数,就是整块墓碑上所有文字的总和,这个总字数仍然必须“合生老”。如果发现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适当增加或减少字数进行调整,务必使总字数达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
相关热词搜索:;墓碑碑文格式篇四
作为一种功能性文体,墓碑文有相对固定的内容和形式,成为一种社会交际的应酬性文字。王安石在创作此类文章时一直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实录原则。据实书之,这是古来一条重要的原则。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有一则记载:“(王安石)作文通(沈遘)墓志,遂云:‘公虽不尝读书’,或规之曰:‘渠乃状元,此语得无过乎?’乃改‘读书’作‘视书’。”可见,王安石认真严肃的写作态度以及不虚美、不隐恶的史家笔法。二是行道原则。在《学士书》中王安石明确表示:炫耀子孙、官职之类俗套毫无意义,而应该以“行道”来作为荣耀的标准,即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适足以为父母之羞。”但是,王安石并非“任理而无情”,在他的墓碑文作品中,有很多以情行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文章。这些文章让我们看到,在王安石这样一个以刚毅果敢的政治家、学养深厚的思想家形象著称于世的人物笔下,也有情深意长、哀婉真挚的一面。
王安石是个既重友情、又重亲情的人。在悼念友人的墓碑文中,发抒了对友人深切的哀思、怀念、同情与惋惜。
王令,字逢原,是北宋中期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王安石为悼念王令结撰了一篇墓志铭,就是后来他自己所说的“此于平生为铭,最为无愧”(《与崔伯易书》)的《王逢原墓志铭》。文章以强烈的感叹和议论起笔,首先引用《孟子·梁惠王上》:“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的话对“士”下了定义并加以阐发,认为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是古代所说的“士”,然后引出王令,叙述与之相交、相崇、相知的过程和心情,对王令的文章、节行给予高度评价,从而与前文相呼应,把王令提到了和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平起平坐的地位上,可见王安石对王令的厚爱深情。情愈深,痛愈重,恨愈长,最后一段铭文直指苍天,反复悼惜,不胜凭吊之思,已然凄凉欲绝。前两段几纯以议论行之,低回太息,文思倍加沉郁。
又如,《宝文阁待制常公墓表》着重阐述常秩的道德品行,称赞他“违俗而适己,独行而特起”的独立人格,对他的去世表现出深深的哀悼之情。在友道衰颓的现世里,王安石原本就“知音四海无几人”、“阳春白雪和者少”,而他的故友、知交们一个个的先他而去,他的感情是犹为沉重的。情动于中而发于言,因此,他为友人撰写的墓碑文常常是言辞质朴而悲戚,情感真挚而动人。
王安石为亲人写墓碑文,在简略概括其一生事迹时,多从学问、德行、孝友、才能的角度给予高度评价,或摧割呼号,不胜其悲,或入以深情,出以淡笔。
“士不遇”是古往今来永恒的主题,这是封建时代许许多多士人共同的不幸。在那个弊端丛生的特定时代,很多人又不懂得趋时附势,常常终生困顿颠踬,坎坷悲苦。因此,王安石的墓碑文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怀才不遇之人撰写的。此类文章一般在叙事点次中展开议论,慨叹那个失意士人阶层人们的不幸,感叹深挚,悲凉无限。由于王安石自己一度沉沦下僚,切身体验很深,感慨起来尤为真切动人。同时,王安石的墓碑文渗透了浓郁的抒情色彩,融入了王安石自己的识见。他认为士人的最好归宿不是宦达,而是才能得以展现,这就把富贵看轻一着,从而显出不得尽用的愈加可悲之处,对朝廷取士之成法的抨击也愈显强烈、犀利。
在《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尚书屯田郎中刘君墓志铭》的末尾,他写道:“初,君为范、富二公所知,一时士大夫争誉其才,君亦慨然,自以当得意。已而迍邅流落,抑没于庸人之中,几老矣,乃稍出为世用。若将以有为也,而既死,此爱君者所为恨惜。”又在《节度推官陈君墓志铭》中议论道:“其材与志如此,使天少假以年,则其成就当如何哉?然无几何得疾病,遂至于不起。嗟乎!此亦所谓未见其止而可惜者也。”此类人先天的姿质美好却早早逝去,美好的姿质才华还来不及发展发挥,生命就被无情地夺走了,这是令人相当遗憾的。王安石在这里为他们不幸的命运叹惜,感情真实而无奈,“天偶”之人完全主宰不了自己,这是无人可以解答的“天问”。
《泰州海陵县主薄许君墓志铭》则就许平怀才不遇的遭遇生发出一段寄慨遥深的议论:“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其龃龉固宜。若夫智谋功名之士,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此又何说哉?嗟呼!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这段议论借许平生发,一开始却不提许平,而是举出了另一种贵于自守,超脱尘世,不同凡俗的士人。从某种程度来说,王安石本人的精神性格和这类士人是相通的。他们没有一般人的贪鄙之求,不趋世希时,与时不合也是必然的。紧接着笔锋一转,指出那些善于趋时俯仰的智谋之士虽然汲汲以求,但不遇者也是不可胜数,许平就是这类士人的代表,他们的不遇也许更令人悲悯。既然二者都是不遇,那么还不如“离世异俗,独行其意”好了。王安石在这里表现了他对当时埋没人才不合理社会制度的不满,认为这样的制度是当时不遇士人的共同悲哀,独行其意也好,窥时俯仰也罢,仕进的道路同样的艰难,理想总是难以实现,不平愤懑郁勃于字里行间,自家失意的衷曲隐隐显露。对“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人生观的肯定,表现出人格主体的坚韧抗争、孤标独步和执着追求。
因此,刘大櫆认为,王安石此类文章以议论行之,“感叹深挚、跌宕昭朗”确是抓住了关键。王安石深情地赞美他们的才学智略,惋惜他们“天偶人觭”的不幸命运,呜咽、欷歔、感慨悲怆,这也未尝不是在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为千古怀才不遇之士一哭,为自己一哭。
王安石的墓碑文,叙事简洁客观,长于议论,能够以情行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多沉郁之思。简而周详,淡而情深,以议论代叙述的特点使王安石的此类文章多有创格。他的感情较多地倾注在墓碑文中,对亲人的沉郁哀思之情,对不遇之士的怜悯惋惜之情,对知己的悲恻痛悼之情,无不情挚意切,感人至深。
参考文献:
[2]高步瀛.唐宋文举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5]周霞.王安石墓碑文管窥[j].现代语文,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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