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一
3月8日晚19时30分,苍溪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松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苍溪县云峰镇驾驶员刘名洋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苍溪,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敦凯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苍溪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小明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元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害性,在近期内要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省、市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二
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xx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减少3人。20xx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二、重大设备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三
11月27日在建设单位组织会议上学习了11•24江西丰城电厂坍塌特大事故,此次事故造成了74人遇难、2人受伤。这是今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也是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一方面为此次遇难的74名同胞祈福,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同时也感觉我们监理工作的责任重大。
作为一名监理我们更要明白监理安全责任的内容,做好自己的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应履行的职责。相应的,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当监理单位不履行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时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同时,第二十六条还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首先应符合程序上的要求,对于审查的深度应达到应有的专业深度,如果对审查的内容没有把握,绝对不能敷衍了事,应协调有关的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否则,就可能给工程项目埋下安全风险隐患。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对于并不具备即时危险的隐患,可以在不停工的情况下通过书面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任何存在即时危险的安全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要做好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资料,是现场施工情况最基本的客观记载,是监理实施监理活动的原始记录,也是质量评定,安全监管、进度编制、计量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解决等控制工作的重要原始资料。监理日志能动态的反映出监理工程的实际施工全貌和监理项目的工作成效,为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工作留下痕迹,动态的反映了监理工作细节情况。
监理日志特别要对现场监理工作情况进行详细地的记录。如:当日监理检查内容、试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所提出的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当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理针对问题所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措施,此项中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最后的处理结果记录清楚。当日重要、关键部位的旁站情况;当日工地例会记录及参加会议的记录;当日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抽检实验情况;当日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施工、验收情况;当日节能方面的资料报审情况;当日上级检查或会见情况,上级的通知或指示;当日对以往问题的跟踪检查情况;当日下发的监理通知单及联系单情况;当日需协调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当日有关安全巡视情况及针对安全隐患所下发的监理通知单情况。
2、做好监理例会纪要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是工程变更、签证、延期、计量、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凭证和依据;是工程技术人员和各有关部门实行工程管理、制定措施、方案的重要参考资料。监理例会纪要是由项目监理部记录整理的,它是监理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时,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专门提出监理意见,讲清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形成例会纪要。
3、做好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监理工程师定期向业主提供的一项重要工作成果,同时也是监理工程师与业主进行工作信息交流的主要渠道之一。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向业主进行工作汇报,提供进度、质量、投资、合同、安全等各方面的工程信息,通报重大、较大问题的处理情况,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对工程建设的发展态势和风险进行预测。监理月报提供的大量信息,往往是业主了解工程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业主的决策有较强的导向性。
4、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
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承包单位签发的指令性文件。目的是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安全管理等)能得到及时纠正。针对重大隐患监理通知单要及时签发,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并按时回复。善于运用和签发监理通知单是监理有所作为的体现,也是监理工程师履职的证明文件。它能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工程建设的有效进行,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签发监理通知单是监理行使的权利,是有效规避工程风险的手段。
5、正确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是监理部发给各个单位的,它可以是发给业主的,也可以是发给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也可以是发给勘察单位的。监理工作联系单主要是监理单位为了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难以单方面解决,并且需要各方相互协调所需要由监理部发给各相关单位的文件。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可以合理的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来履行监理的报告职责。
综之概括为一句话: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
我们要坚持原则,加强管理,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为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负责,70多个生命的离开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也愿我们的行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正式,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故。
大唐来安舜山风电场项目监理部 2016年12月5日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四
一、8时30分,甲醇二车间秦显军将鲁d6f256私家车违章停放在西厂区中央控制室门口。
二、11时12分,丁醇车间裴学成违章驾驶鲁df9735私家车驶入西厂区a1路。
三、11时12分,经营部朱勇违章驾驶鲁dl6965私家车驶入西厂区a1路。四、15时35分,气化一车间狄开伟违章驾驶鲁d73770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五、15时40分,气化一车间员工赵家志违章驾驶鲁d3u907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六、15时45分,气化一车间员工王和文违章驾驶鲁d529b0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对以上违章员工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武装保卫部20xx年1月5日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六
一、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科、所、站、项目部,重点排查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在建工地、维修工程和办公服务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阶段(10月28日—11月2日)
第二阶段:公司抽查阶段(11月3日—4日)
三、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加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
2、各单位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改、狠抓治理。对查出的隐患要拿出具体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限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所有隐患及其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3、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情况于11月2日上午11点前书面盖章报安全保卫部。
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年十月二十八日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七
20xx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xx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
(一)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xx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亡人事故
20xx年5月20日16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xxx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xx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三)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事故
20xx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
20xx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
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
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电厂安全环保事故报告电厂安全事故总结篇八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xxx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万元罚款。
5.深圳市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xx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 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xxx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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