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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贯彻__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
——源头防控,突出重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种牛、种羊、奶牛、奶山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肉牛、猪、鹿、骆驼和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一地一策,根据各地布病流行形势,以县为基本单位连片推进布病防控,免疫区以实施持续免疫为主,非免疫区以实施持续监测剔除为主,有效落实各项基础性、综合性防控措施。
——技术创新,强化支撑。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快速鉴别诊断技术和防控模式创新应用,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国家兽医实验室、疫控机构、科研教学单位、龙头企业等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布病防控技术支撑水平。
——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国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
免疫指标:布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开展,免疫地区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奶牛场备案率100%,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100%。
净化指标: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内蒙古20%以上,辽宁、四川、陕西、甘肃、新疆50%以上,其他省份8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各省份3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平均每省份每年建成3个以上(含3个)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
能力建设指标:90%以上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布病血清学确诊检测能力;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点省份省级和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采样监测覆盖100%的牛羊调出大县和牛羊养殖大县(各省份自行确定养殖大县名单)。
(一)监测排查。各地按照监测计划要求加强布病日常监测,根据流行程度确定监测数量和频次,扩大覆盖面,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高流产率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及时开展排查、隔离、采样、检测和报告等工作。对阳性场群,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全群跟踪监测,确保覆盖区域内所有存在阳性个体和造成人感染情况的场群。
(二)强制免疫。制定完善本省份布病强制免疫计划,扎实做好牛羊场群免疫工作,强化备案管理,健全免疫档案,开展免疫评价,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提升群体抵抗力,切实打牢布病防控基础。指导地方和养殖场户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加强重点区域和场户免疫情况监督抽检。支持和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布病免疫等防疫工作。
(三)消毒灭源。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四)净化无疫。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每年建成评估一批高水平的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优先支持国家级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休闲观光牧场等开展布病净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五)检疫监督。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利用“牧运通”等信息化载体和手段,深入推行智慧检疫,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有序推进牛羊集中或定点屠宰,强化检疫检验,建立牛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六)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动物防疫指定通道作用,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要求,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外,跨省调运活畜时,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切实理顺地方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疫情处置。严格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病和监测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对同群动物进行隔离监测,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等进行规范消毒,对扑杀动物、流产物、被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开展免疫或整群淘汰。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八)宣传培训。会同卫生健康、林草等有关部门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对消费群体,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布病疫苗接种和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九)效果评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布病防控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定期开展畜间布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本地区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对免疫状况、调运情况、流行动态和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对疫情进行预警。对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强化组织指导。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将结合春秋防检查,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经费分配挂钩。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畜间布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重点保障强制免疫、监测净化、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工作需要。将布病防控与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结合,在统筹安排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开展布病防控相关工作,对通过评估的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进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积极探索开展奶牛布病保险,作为强制扑杀补助的有效补充。
(三)强化技术支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布病疫情监测、强制免疫指导、防控技术推广服务和防控效果评估。布病国家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其他国家兽医实验室要深入开展布病诊断技术及疫苗免疫程序和效果研究,在快速鉴别诊断技术、试剂和疫苗研发方面取得突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建立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研判;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技术人员培养,提高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措施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卫生健康、林草、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建立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五)强化进展反馈。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制定本省份布病防控行动方案,确定并公开免疫县、免疫奶牛场名单,于今年7月30日前将行动方案、免疫县和免疫奶牛场名单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备案。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布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免疫县、免疫奶牛场名单变化情况一同报送。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二
人间布病防控工作计划
为有效地遏制布病在我旗迅速蔓延的势头,进而达到控制的目的,开展以医务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人群布病筛查、病人规范化治疗和随访等为主要内容的布病综合性防控工作,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收到实效,制定此计划。一、医务人员培训
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培训目的:是为了在医务人员中普及布病诊断知识、避免对布病病人的误诊,使布病病人能够及时被确诊得到规范化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转慢性率。二、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我苏木群众对布病的认识,从而自觉地预防布病的侵袭,由旗疾控中心编印有蒙、汉两种文字的布病防治知识小册子,由政府部门组织逐级下发,直到每一家牧户和农户。
三、人群布病筛查
农牧区入户采血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苏木农牧民以及居民布病高危人群进行布病筛查,预计筛查人数不少于上级给的计划任务,达到极早发现、及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服药、随访、建档、报告、及时治疗病人的目的。四、布病病人治疗
经过筛查和监测发现的病人,由专业医师给予规范化治疗,流行病个案调查、以达到提高治愈率、降低转慢性率的目的。由于布病病人多数不需要住院治疗,居家治疗即可,为减轻农牧民治疗布病的经济负担,促使农牧民接受规范化治疗,新农合核销治疗。五、布病病人随访
为更好地督促布病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提高疗效,专业人员采取电话与入户、小药箱相结合的方式,对布病病人的治疗情况进行随访,每位病人不得少于4次。
第1篇:布病防控工作布病防控工作1、规范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情控制工作。近年来,我县布鲁氏菌病持续发生。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疫情高发、新发乡镇)要提高认识,落实布鲁氏菌病综合......
布病防控工作1、规范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情控制工作。近年来,我县布鲁氏菌病持续发生。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疫情高发、新发乡镇)要提高认识,落实布鲁氏菌病综合防制措施,及时开展......
托县201·6防控工作汇报各位领导,下面我就我县21293-49545年前三季度布病防控工作作一汇报。一、基本情况:全县大小畜总头数万头(只),共养殖肉羊万只,其中山羊万只,100......
奶牛布病防控主要技术措施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有6个种,即马耳他布鲁氏菌(brucella melitensis)、流产布鲁氏菌(br.abortus)、猪布鲁氏菌(br.suis)、林鼠布鲁氏菌(br.neotoma......
人间布病防控工作计划为有效地遏制布病在我旗迅速蔓延的势头,进而达到控制的目的,开展以医务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人群布病筛查、病人规范化治疗和随访等为主要内容的布病综合......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三
在疾控中心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为重点,逐步开展手足口病、布鲁氏菌病、流行性出血热、疟疾、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有效的保障广大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健全组织、完善措施 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县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xx县流感防控方案》、《xx县布鲁氏菌病防控应急预案》、《xx县霍乱疫情应对技术方案》、《疟疾监测方案》等方案为抓手,开展全县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重点传染病健康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 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利用“疟疾宣传日”、“世界肝炎日”“狂犬病宣传日”等重大卫生节日,开展大型科普知识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了传染病预防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意识。
3、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控队伍建设
4、督导检查
根据《xx县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每年对全县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外,平时根据传染病防控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
1、布病监测
继续开展布病流行病血调查、血清学检查,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护水平。
3、 手足口防控
对疫点及时开展流调和处置,每月采集手足口标本5例上报市cdc实验室,及时开展手足口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儿童家长的防护水平。
4、出血热防控在部分乡镇开展出血热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对报告病例及时开展流调和疫点处置。
5、消除疟疾工作
全县各医疗机构继续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传染病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_动物防疫法》、《_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治机制,加强我县布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采取因地制宜、人畜同步、分类管理、统筹推进的防控策略,加强动物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管、病患施治、宣传干预等综合性防控措施,探索形成适合我县实际的布病综合防治模式。到20xx年,全县畜间布病疫情达到控制标准,人间布病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
畜间布病防控目标:
1、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以下;
2、免疫地区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
3、主动监测数量不少于存栏牲畜的1%。
人间布病防控目标:
1、急性布病患者的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治愈率达到85%以上;
2、宣传教育的村覆盖率达到100%,行为干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重点职业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三年内人间布病发生率控制到40/10万以下。
(一)畜间布病防控
1、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布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县、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防疫责任制,充分调动各镇、村和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2、抓好布病强制免疫。各镇按照《固阳县布病免疫计划》,一年进行2次布病免疫,春防时对羔羊进行免疫,秋季对所有存栏牛羊进行免疫,对3—8月龄奶牛免疫,对肉牛和羊采取灌服免疫的方式进行,达到应免尽免。种公畜和8个月以上奶牛不进行免疫。各镇具体负责防疫员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免疫,村委会配合,并对基层防疫员免疫情况进行考核。县农牧局负责所需疫苗使用计划和申报,对免疫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各镇免疫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鼓励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布病免疫等防控工作。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各镇按照《固阳县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畜间布病常规流调。一是对每月出现的人间新发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二是结合春秋两次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和日常监管,对所有存栏牛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畜间布病流行情况。三是从外地调入的牛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输出地布病疫情、免疫等情况。
县农牧局在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畜间阳性率、人间病例等因素,确定布病防控重点乡镇、重点村(户),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要充分利用动物养殖基础信息、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结合信息的内在联系,对辖区内免疫状况、疫情动态和疫病流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
4、强化布病监测和阳性畜扑杀。各镇按照《固阳县畜间布病监测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监测工作任务,组织采血、分离血清,并对血清进行检测。县农牧局对乡镇检出的阳性样品进行复检。
对种公畜、布病病人饲养的羊及与其混群饲养的羊、监测发现的阳性羊及与其混群饲养的羊、经流行病学调查有流产症状的羊100%进行检测。根据流调和监测结果,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村(户)和污染面大的地区要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全面监测。对其它羊全部按自治区要求的比例进行监测。
对监测出的阳性畜要当日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对疫点和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规范处置,确保“检的出,杀得了”。
县农牧局对扑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拨付布病采血工作经费和扑杀补贴经费。疫点处置后,要组织专家对每个疫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连续进行两年疫点回访和监测,经检测无阳性畜可认定为该疫点拔除。
5、加强检疫和调运监管。要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调运管理措施,加强对易感动物、种畜、奶畜、育肥场、贩运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跨省、跨盟市、跨旗县调入用于饲养的易感动物的监管,严禁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流动。凡是从外省进入我县的布病易感动物必须携带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及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布病检测合格报告。自治区内跨盟市调入我县的布病易感动物(牛、羊)必须携带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免疫地区免疫时间6个月内的需附有免疫证明,免疫时间超过6个月以及非免疫地区需附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布病监测证明。
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对贩运经纪人和牛羊调运车辆实施备案管理。健全和完善违规调运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非法调运的给予奖励。县、镇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违规调运的执法检查和举报核查,一经发现从严处罚,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
6、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县农牧局负责消毒药品的调拔,并对消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各镇具体组织实施每年春秋两次集中消毒灭源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近3年来的所有布病疫点、规模养殖场(户)及经流调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按技术规范要求全部进行集中消毒。消毒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大小型机械车辆,对圈舍、用具、院落、道路及其他污染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非硬化地面、土地浸透不少于3厘米,确保消毒效果。
加强日常消毒,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养殖场(户),对圈舍、用具、院落、活动场所等进行经常性消毒。
7、强化宣传培训。农牧局及各镇要制订全年宣传和培训计划,加大对从事养殖、屠宰、加工、重点人群的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大喇叭广播以及入村入户宣传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布病防控常识及《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常识,开展对养殖户的培训与宣传工作,使群众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同时,组织防疫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诊断、免疫、检测、消毒、检疫监管、个人防护等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8、加大经费投入。县政府应整合资金,用于布病防疫物资储备,及时补充短缺防疫物资,保证防疫物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同时提高布病羊补杀标准,进一步减少农户损失。
(二)人间布病防控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布病防控宣传教育,采取传统宣传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布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要切实完成人间布病防控宣传教育和知晓率等任务目标,开展专项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县卫健委要组织有关机构要针对有疑似布病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减少因诊治延误而导致慢性化的发生,督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减少因诊治延误而导致慢性化的发生。
2、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县卫健委要对辖区内的从事布病临床诊断、治疗和参与治疗督导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医生开展培训,每年至少1次,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布病诊断、治疗和督导管理等。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五
1、认真贯彻执行《_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冬春季节是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发挥健康教育在防病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城乡居民的自我防护和自我保健意识,切实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技术要点。
(一)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使用各种传播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宣传,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公众了解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深入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要求各社区、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悬挂横幅,增强医务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能力,积极指导教育部门全面开展在校师生健康教育。
(一)流感
1.搞好居室环境卫生,常开窗,勤通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多喝水,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接触眼睛或口鼻。
2.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一年内未接种过流感疫苗者,可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费接种流感疫苗。
3.如果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
4.避免与流感样症状(发热、伴咳嗽或咽痛)人员密切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出现流感样症状,应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隔离和防护。咳嗽或大喷嚏时用纸巾、手帕等遮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会活动,以免传染给他人。
(二)麻疹
1.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没有接种过麻疹疫苗的儿童很容易被感染。打喷嚏、咳嗽、说话时产生的.飞沫可以传播麻疹。
2.得了麻疹,常有发热、结膜炎、流鼻涕、咳嗽、皮疹等症状,也会有中耳炎、肺炎等并发症,严重的还会导致死亡。
3.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儿童出生后应在8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必要时进行强化接种。
4.对8月龄以下及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接种麻疹疫苗的儿童,在麻疹流行地区应实施保护性隔离措施。
5.家长要尽量少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6.如果孩子出现发热、皮疹、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在疾病的高发季节,建议去病人较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避免不必要的输液,同时要戴好口罩。
(三)手足口病
1.手足口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传播,预防手足口病要做到: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饭前、便后及处理完呕吐物或婴儿的尿片后应洗净双手,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
3.注意保持居室的空气流通和环境整洁,勤开窗,常通风。
4.家长要尽量少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一旦儿童出现发热伴皮疹的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做好隔离和消毒。如果孩子是幼儿园小朋友或学校学生,应及早告诉班级老师,孩子未彻底治好前,要在家休息,不要让孩子外出与其他儿童接触,更不要着急让孩子去幼儿园、学校上学,防止传染给别的儿童。
(四)结核病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8.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9.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一)通过讲座、培训、咨询和资料入户等面对面健康教育形式,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民健康素养巡讲和各类健康教育活动,将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渗透于公众日常生活中
1.开展健康教育“六个一进社区”活动,即健康志愿者、宣传资料、卫生讲座、公益广告、健身活动进社区,大力倡导住处勤开窗、多通风,教会群众正确洗手的方法;
2.深入社区,利用宣传日、集市等群众性节日,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分发宣传材料;举办相关内容的巡展、展览等,提高人们对重点传染病的认识;
3.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志愿者和社区健康咨询服务点作用,积极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七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教体局及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孟变华
副组长:张志红
成员:刘建琳、赵红梅、赵燕姬、高峰、王星星、孟秀萍、王爱莉、张桂英、翟睿智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报告,校医及时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校医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校医和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总务主任安排相关人员在校医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_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校医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校医务室建立相对的隔离、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对疑似传染病人进行筛查、分流,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9、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医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和校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0、体卫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1、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2、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1、疫情发生后,校领导应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传染病疫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教室要做好患者以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_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提高传染病发现和诊治水平,努力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更好的发挥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根据县卫生局传染病防治的任务要求,特制定20xx年计划:
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卫生防治宣传日进行宣传,加强全民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重大传染病和卫生应急知识。每月制作1期艾滋病宣传专栏,每年制作1期结核病宣传专栏。在手足口病和流感的高发季节,做好预防和宣传工作。要做好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培训。
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途径、时限报告各类传染病。认真做好传染病疑似病例预检分诊工作。进一步抓好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炭疽病的各项防治措施,切实规范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建设。督促大家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意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设肠道门诊,加强腹泻病人的检索,检索率达到20%以上。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每月对报告、转诊、追踪、督导化疗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认真细致地落实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达到门诊登记数大于挂号数的85%的工作要求,每月对各科室进行传染病报告检查,查阅门诊、急诊日志病人登记,检验科及放射科的阳性登记本。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九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及《_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_传染病防治法》及《_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十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_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包括人间布病和畜间布病。近年来,我区人间、畜间布病感染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流行范围不断扩大,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山东省省级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县)评估验收工作细则(试行)》和《济南市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章丘区布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和净化布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机制,采取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
(二)防治目标。
1、总体目标。
我区布病防控实行动态区域化管理,根据布病发生和流行程度,实施检测净化和免疫相结合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人畜同步的可持续综合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布病监测预警能力、流通监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显著降低布病发生风险,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到20xx年,全区达到净化标准。提高全区人间布病急性期患者治愈率,降低慢性化危害。
2、工作指标。
(1)检测诊断: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具备畜间布病血清学检测能力,基层畜牧兽医站应具备畜间布病初筛检测能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站具备人间布病确诊能力,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具备布病初筛检测能力,各基层医疗机构具备人间布病病例临床诊断能力。
(2)检疫监管: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区域布病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
(3)病例治疗:人间急性期布病病例治愈率达85%。
(4)经费支持:布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等畜间和人间布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负担。
(5)宣传培训: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相关高危职业人群的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布病防治净化工作人员年培训率100%;基层动物防疫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率达到90%。
(三)防治策略。
畜间:以预防为主,实行检测净化和免疫相结合的措施。
辖区范围内,种畜、奶畜等牲畜,个体阳性率<2%的商品代场或群体检测阳性率<5%的,不实施布病免疫;个体阳性率≥2%的商品代场或群体检测阳性率≥5%的,实施检测净化和免疫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人间:全区范围内开展布病监测工作,做好布病病例的发现、报告、治疗和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疫情调查处置,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重点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增强高危人群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患者就诊及时性。
(一)畜间布病防治。
1、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1)基础调查。
到20xx年6月底,各镇街组织完成普查本辖区内的种畜场、奶畜场、规模场、散养户等养殖情况,全面掌握本区域养殖场数量、养殖方式、养殖存栏量等基本情况,并详细登记。
(2)抽样检测。
20xx年6月—12月,完成全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的采样监测工作。对种畜场和奶畜场每年开展1次检测,检测场群和检测个体比例均为100%;对其他牛羊场每年开展1次抽检,检测场群比例为100%,在场群内采取抽样检测方法,对发现阳性畜的养殖场(户)应进行逐头检测,全区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见附件1)和检测方法(见附件2)进行采样检测。
2、流行病学调查。
各镇街对牛、羊场实施布病抽样检测的同时,切实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针对近年来畜间发生布病的养殖场户或人间报告布病患者从事牲畜养殖的要重点调查,准确掌握布病当前发生和流行程度,科学研判布病流行趋势,为科学防控牲畜布病提供技术支撑。
3、科学评估。
根据各镇街全面普查、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测数据,科学评估我区当前布病流行率,掌握牛羊场的场群阳性率和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并依据布病流行率以镇街为单位确定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并进行评估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
4、移动控制。
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区域布病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落实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加强牲畜调运监管。
实验室检测呈布病阳性的养殖场所饲养的牲畜禁止调运。
异地引入牲畜,必须来自于非疫区、非免疫区,并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
5、净化处理。
对档案齐全、来源可追,布病抽样检测呈阳性的牲畜,采取扑杀净化处理,并由当地财政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给予扑杀补助。对购入未经检疫牲畜发生布病的或实验室检测呈布病阳性的,淘汰扑杀后一律政府不予补偿。未经免疫备案自行免疫的养殖场牲畜,监测呈阳性的,一律按阳性病畜进行处理,但不享受扑杀补助政策。
对于布病病原检测阳性畜或病死牲畜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人间布病防治。
1、加强领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布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细化职责,切实落实人间布病疫情报告、重点人群监测、病例督导服药、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等各项防治措施。
2、部门联动。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强协作,互通疫情,定期通报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疫情监测。
国家布病防治计划篇十一
近年来,宁夏及我市人间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病例逐年增加,流行范围不断扩大,疫情区域呈扩散趋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控制布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牛、羊、猪、鹿、犬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传染病,是《_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_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二类动物疫病。带菌动物是主要传染源,动物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感染途径。人间布病是通过接触病畜及其产品或污染物而感染。近年来,随着我国家畜饲养量不断增加,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部分地区布病呈持续上升势头,全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均有人畜间病例报告。上世纪80 年代,宁夏以县为单位达到国家“布病控制区”标准,20xx年宁夏重现人间布病现症病例,疫情不断蔓延,到20xx年病例报告扩大到22个县(市、区),报告发病率由20xx年的 万逐年上升到20xx年的 万, 20xx年 1-9月份报告发病率达 万。按照国家布病流行区划分标准,我区 22 个县(市、区)均为一类流行区(发病率>1/10 万)。石嘴山市自20xx年以来,布病发病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20xx -20xx年,报告发病增长明显,20xx年全市报告发病555例,报告发病率为万,比20xx年报告发病250例增长。病例主要分布在平罗县,20xx年平罗县报告332例,占总报告病例数的;惠农区(122例)次之;大武口区(101例)最低。我区布病防治形势严峻,已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一)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眼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布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健康宁夏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重大产业紧密衔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综合施策,切实做好布病“防、治、管”,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石嘴山提供有力支撑。
(二)防治原则和策略。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原则。采取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
(三)工作目标。到20xx年,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布病防治机制,全面落实人间与畜间综合防控措施,全市人间与畜间布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人间布病发病率大幅下降。
1.防治效果指标。
(1)人群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人群发病率,a 类县(区)环比每年下降60%以上,b类县(区)环比每年下降40%以上(a、b 类县(区)划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急性期患者治愈率。急性期患者治愈率达到95%及以上。
(3)高危人群血清抗体阳性率。以县为单位高危人群布鲁氏菌血清抗体阳性率a类县(区)控制在5%及以下,b类县(区)控制在3%及以下。
(4)暴发疫情处置率。严防暴发疫情的出现,发生暴发疫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5)牛羊布鲁氏菌阳性率。牛、羊布鲁氏菌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
(6)布鲁氏菌阳性牛羊淘汰率。布鲁氏菌阳性牛羊做无害化处理,淘汰率达到100%。
2.防治工作过程评价项目。
(1)检测诊断。市、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布病血清学检测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对布病初筛检测能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对布病确诊能力。
(2)免疫状况。免疫地区的牛羊应免尽免,畜间布病免疫场群全部建立免疫档案。
(3)病例管理。病人建档管理率达到98%及以上,病人治疗率达到98%及以上。
(4)检疫监管。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区域布病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
(5)经费支持。布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等畜间和人间布病防控经费统筹在动物防疫和其他公共卫生等项目中,每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6)宣传培训。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相关高危职业人群的防治知识知晓率98%及以上,布病防治和研究人员的年培训率100%;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布病防治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一)实施布病传染源综合治理行动。
1.开展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1)基线调查。20xx年11月底,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和检测方法完成场群和个体样本数的采样检测,组织完成基线调查,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牛羊养殖方式、数量和不同牛羊的场群阳性率、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日常监测。
免疫牛羊: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调查流行率的方式抽样检测免疫抗体,结合免疫档案,了解布病免疫实施情况。
非免疫牛羊: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有种畜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测。对其他牛羊每年至少开展1次抽检,发现阳性畜的场群应进行逐头检测。
对早产、流产等疑似病畜,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采样开展布病血清学检测,发现阳性畜的,应当追溯来源场群并进行逐头检测。
奶牛、奶山羊场户应当及时向乳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具县级以上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布病检测报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实施家畜免疫接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种畜:禁止免疫。
奶畜:养殖场根据本场布病防治实际决定是否免疫。奶畜养殖场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免疫申请,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后,以场群为单位采取免疫措施。
其他牛羊:对牛羊场群采取全面免疫的措施。对个体检测阳性率<2%或群体检测阳性率<5%的区域,可采取非免疫的监测净化措施。可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后,以县(区)为单位对牛羊不进行免疫,实施检测和扑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3.移动控制。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流动。一类地区免疫牛羊,在免疫45天后可以凭产地有效动物检疫证明(a)在一类地区跨省流通。其中,禁止免疫县(区)牛羊向非免疫县(市、区)调运,免疫县(区)牛羊的调运不得经过非免疫县(市、区)。布病无疫区牛羊凭产地有效动物检疫证明(a)跨省流通,坚决防止病原流入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_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牛羊及其产品实施检疫。(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对市场中流通领域的生牛羊肉、生鲜奶等定期抽检,做好不合格牛羊肉、生鲜奶下架及调查处置工作。防止群众食用和接触污染的牛羊肉、奶类而感染布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4.疫情诊断和报告。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开展牛羊布病的诊断。从事牛羊饲养、屠宰、经营、隔离和运输以及从事布病防治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牛羊感染布病或出现早产、流产症状等疑似感染布病的,应该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5.坚决扑杀与无害化处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对感染布病的牛羊进行扑杀。同时,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对病畜尸体及其流产胎儿、胎衣和排泄物、乳、乳制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对感染布病牛羊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厂监测,一旦检出布鲁氏菌,要坚持“溯源灭点”,做好待宰圈、车间等全区域、全工作流程、全生产环节的布鲁氏菌的消毒工作,有效清除传染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二)高危人群筛查与病人救治行动。
1.全面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排从事牛羊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牛羊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人员,将其列为高危人群,指导高危人群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降低感染风险,每年组织进行布病筛查,提高布病早期发现力度。每个县(区)至少确定1所布病诊疗定点医院,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布病初筛点,对就诊人群提供布病检测。对交通不便、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不高的乡、村,要主动开展巡回流动筛查服务。对发现的可疑病人要及时引导至布病诊疗定点医院确诊。(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及时规范救治患者。按照《布鲁氏菌病诊疗方案》对布病感染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各县(区)对确诊的布病患者要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实行个案管理,引导患者规范治疗。加强布病患者随访管理,将布病患者纳入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对象,服药治疗期间(原则为6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周随访1次,发现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及时转上级定点医院处置,治愈后1年内每半年至少随访1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患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加强病人救治的指导。建立“诊疗报告在医院,指导评估在疾控,随访管理在基层”的布病病人管理模式。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确保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布病参保患者按照医疗保障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政策。(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3.疫情调查处置。疫情发生后,卫生健康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人间布病病例的感染来源和暴露危险因素,控制传染来源,切断途径,保护易感人员,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方案》进行报告。(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4.加强职业人群的保护。养殖及畜产品加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人群的保护,落实布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加强职业健康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定期开展布病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责任单位:石嘴山卫生健康委、农业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三)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各级专业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布病救治定点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布病科学研究和防治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合理配置布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布病防治队伍,强化能力建设,科学开展布病防治工作。在防治能力不足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开展布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加强重点地区布病防治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自治区将为全区县、乡两级布病防治相关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提高工作能力。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医疗卫生、动物防疫人员开展系统的布病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布病防治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牵头,石嘴山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四)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卫生健康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编制发布布病防治核心信息,开发权威的科普材料,制作宣传品。各相关部门、动物疾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学校要将布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计划, 在4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开展1次专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教材。市、县级广电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传播布病防治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持续引导群众和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 生产、生活行为方式,遏制布病的发生和蔓延。(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五)科技防病助推行动。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展布病防治工作科学研究,对全区布病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布病现况调查病人救治管理综合防控等适宜技术的探索研究。(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一)组织保障。各地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 会共同参与”的布病防治机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布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联防联控,切实抓好落实,全面推动布病预 防控制工作,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二)经费保障。各县(区)要统筹相关领域项目资金,加大对布病防治经费投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布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广泛动员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
(三)技术保障。农业农村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布病防治资源,强化科技保障,提高布病防治科学化水平。加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布病防治能力建设,依靠国家布病参比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以及各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力量,发挥布病防治专家组作用,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针对布病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布病基础研究和防治应用研究,通过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符合 条件的防治科研活动给予支持。
(四)监督与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指导方案,定期监督指导本地区布病防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通报工作情况。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农 业农村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将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组织布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中期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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