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经验和收获的挖掘和总结,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总结的内容要客观、真实,既能归纳总结,又能给出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方向。总结范文参考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一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二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2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市级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区县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3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304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54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3家、当场退还求职者求职费196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职业介绍机构发出责令改正、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200余份;行政处罚8家,处罚金额25000元。
朝阳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在松榆里御景园1号楼1f号,捣毁了以刘国栋为首的利用职介公司骗取务工人员财物的犯罪团伙。经查,刘国栋等人专门租用商住两用公寓楼以开办“北京阳辰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十里河分公司”为掩护与“北京亿隆恒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腾盛事公司”、“北京华腾盛长虹企业管理中心”合伙,通过刊登招聘广告,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取应聘者保证金和服装费。现已核实事主30余人,并将刘国栋等14人刑事拘留。2月17日,嫌疑人张宇(女,40岁,黑龙江省人)以在《手递手》报纸上刊登招工信息为名,通过电话对求职者进行招嫖,嫌疑人张宇在上门4提供性服务时,被海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已将张宇治安拘留。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余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200余家,审查人员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60余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治安拘留2人)。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据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超范围经营欺骗求职者的职业中介机构做到,发现一户,严厉查处一户,决不姑息。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415人次,车辆650台次,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7户,其中立案22户、结案19户,责令改正52户;罚款2元,没收非法宣传材料800份。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三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四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五
为了保证我县食盐安全,根据宿盐[2014]5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3月5日至4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净化食盐市场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3月6日下午,盐务局迅速召开盐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局宿盐[2014]5号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当前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盐政科为组织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盐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县局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食盐的地下窝点,清除食盐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食盐,消除危害食盐安全的隐患,全面净化辖区食盐市场,确保未发生重大的食盐安全事故。全县辖区食盐市场得到了强有力的净化。
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集中整治城区宾馆、饭店、学校食堂、饮食摊点,菜市场、小额工业盐、食品加工盐用户以及工业园区用盐企业。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摊点、小卖店、宾馆、超市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食盐的'进货渠道、购销台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以节日促销为名销售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二是实施联合执法。积极联合卫生防疫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执法效果。
三是实施分组行动。由、带队,等几名同志负责检查城区及青阳镇;由颜怀杰、郭永辉带队,程天启等几名同志负责西南岗几个重点乡镇;成立一个机动队,由李善军局长带队,抽调何广好、郭敏、高艳等同志主要负责协调其他两片检查工作。全局上下努力形成了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创食盐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真正体现人本意识,突出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地区返乡民工群体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的食盐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县局结合直销工作实际,深入居民户进行服务性调查,通过发放一次宣传单,对食盐用户进行一次真假盐鉴别和现场碘盐知识讲解等,对居民灶台进行一次清理检查,使得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得到了进一步深入。
县局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9件,没收不合格盐产品0.2795吨,罚款2400元。本次行动共检查城区饭店400家,全县学校食堂35家,商店1330家,为全年食盐销售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六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七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专项行动的总结篇八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任务包括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漏洞,打击网络犯罪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网络安全检查,排查了大量的网络漏洞,在网络犯罪中取得了一些重要线索,成功打击了一些网络犯罪团伙。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网络犯罪的技术性,有些犯罪手段非常高明。另外,由于网络空间的广阔,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排查,工作难度较大。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并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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