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额工期计算工期表 定额工期怎么算篇一
房地产标准工期定额
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
编 制 说 明
1、为促进集团工程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最佳商业模式的实现,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特制定本定额,作为各地区房地产工程节点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本定额参照各地区以往典型单位工程的案例进行分类,以适度偏紧的原则进行编排,实际工程与本定额类型不一致的可按照备注要求进行调整;
3、本定额开工的前提是: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基础图纸已到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如实际需要提前开工可适当增加10-30天的时间;
4、各地区工程预售形象进度完成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基础及主体工期定额予以确定;
5、别墅群体工程的工期可按实际流水段划分的情况适当增加总工期(每10000m2增加10-15天,超过50000 m2以后不作调整;样板区每5000m2增加10天),其它不进行调整;
6、跨冬季施工,在本定额规定的基础上,南方地区(无采暖)每年增加20天,北方地区(有采暖)每年增加40天工期;
7、为确保项目首期开盘,不考虑竣工验收等时间,销售中心工期可参照别墅工期并适当压缩20天左右,项目首期推出销售栋号的基础工期应在本定额基础上压缩10-15天;
8、±0.00以下工程包括:地基处理、(桩)基础、±0.00以下结构、安装配管等工程内容;±0.00以上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及水电预埋、楼地面、门窗、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外装修、室外市政、景观等内容;
9、±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按建筑层数分类,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占地面积分类计算;±0.00以上工程按不同建筑层数分类;
10、总工期为土方及基坑支护、±0.00以下工程与±0.00以上工程工期之和。考虑工序之间的穿插、流水,本定额±0.00以上工程的分段工期为各阶段完成时的累计时间(含之前阶段的工期),并非绝对工期时间;
11、本定额作为集团内部房地产工程的工期控制依据,地区/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的工期要求必须满足本定额的规定且应适当压缩。
定额工期计算工期表 定额工期怎么算篇二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是用来作为标准参考的。比如一栋楼按定额工期来讲,需要300天,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你200天内完成(这个就是合同工期了),压缩工期到一定的比率,按相关规定是可以要求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的。这个比率各个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吧
关于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问题,先说定额工期,其之所以加上定额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完成某个项目所需消耗的时间。带有普遍性,即是说只要有这么长的时间,按目前社会生产力条件,完成某个项目建设是没有问题,工期长短测评的依据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工期天数则越短。
再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生产周期要求,制订的本身就包含了对承包商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其范围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对某个同样的项目不同的承包商的施工周期不一定相同,这也是投标时施工单位显示竞争力的重点之一。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综合国力不断增长,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地提高,新技术在建筑领域不断应用,老的工期定额已经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项目建设,若以定额工期来僵化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则显得教条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工期方面的索赔奖励等费用计算依据应该是合同工期,如果甲乙双方有了关于工期奖罚的合同约定,发生了的赶工措施费计与不计恐怕还有商权的余地罢。
2.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分类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和施工工期定额的区别 前者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工期以月计;后者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工期以天计。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四、调整与补充
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
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
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
3.关于季节补偿工期:定额工期已包含了一般季节影响和常规假日,对于冬、雨季节影响,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冬、雨季各月份工期损失,确定补偿的日历天数。作为统一的季节补偿工期标准。总工期覆盖哪个月份,即可补偿相应工期天数。
4.关于地区补偿工期: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城区环境测定的。总工程处于闹市区,因干扰因素较多,总工期可适当增加5~25%,若工程处于郊区,因干扰因素较少,总工期可适当减少5~15%。
5.对定额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应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测算和相关项目工期水平对比,经过平衡调整,增补本地区普遍适用的项目,调整不适当的工期水平。
五、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执行定额的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六、本规定由建设部城建司负责解释。
具体请参考: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但是: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3.计算工期:根据工期定额计算出的完成本工程的时间。计划工期:根据计算工期,结合现场实际确定的完成本工程的时间。
要求工期:建设单位在其许可的合理条件下确定的完成本工程的时间。
合同工期:甲方和乙方根据计算工期、计划工期、要求工期约定的完成本工程的合理时间。
计算工期、计划工期、要求工期为合同工期提供参考。
定额工期计算工期表 定额工期怎么算篇三
江苏省工期定额执行标准
工期定额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工期定额的基础上,对定额工期作了调整,现按我省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l、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
±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6、合同工期上限为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下限分别为:
住宅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80%;
高层建筑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75%;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它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80%。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其赶工措施费列在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
定额工期计算工期表 定额工期怎么算篇四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2000)283号
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省有关委、厅、局:
建设部以建标(2000)38号文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了在我省范围内及时贯彻好该定额,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测算,对定额工期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
±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二、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上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三、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四、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五、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柱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六、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按1997年《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赶工措施费等,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执行时间:二ooo年九月一日。二ooo年九月一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新的工期定额。
执行本通知后,原1985年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我省相应的调整文件苏建定(1997)458号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抄报: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抄送:各建设、施工、设计、咨询单位
二ooo年八月二日
定额工期计算工期表 定额工期怎么算篇五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建委、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凡2000年9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通知执行。2000年9月前招投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二ooo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省有关委、厅、局:
建设部以建标(2000)38号文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了在我省范围内及时贯彻好该定额,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测算,对定额工期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 ±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二、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上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三、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四、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五、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柱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六、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按1997年《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赶工措施费等,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执行时间:二ooo年九月一日。二ooo年九月一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新的工期定额。
执行本通知后,原1985年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我省相应的调整文件苏建定(1997)458号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二ooo年八月二日
抄报: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抄送:各建设、施工、设计、咨询单位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