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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财务部和行政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急用、小金额采购可以口头向总经理汇报后先行购买。
5.采购时应尽量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金额达500元以上(含500元)一律需出具发票。
第三章 采购程序
一、采购申请
1.公司员工如有需要的办公用品可向行政部申请,行政部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采购申请单”。
2.紧急采购时,可在“采购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
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行政后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采购申请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一、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3.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货进度的控制。
4.做好每次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二、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经办人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做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二
为加强对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物资采购应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确保后勤物资的采购质优价廉,满足公司正常运转需求,降低经营成本。
二、凡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必须做到有计划,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采购信息及编制物品需求计划,提交综合部汇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安排后勤部进行采购。食堂物品的`采购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所提交的采购计划要与仓库物资进行核对,做到保证正常需求的前提下,防止超额储备。监督管理人员要经常不断地深入实际做好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三、后勤部首先要了解市场行情,通过考察、咨询、供方报价,确定价格后填写定价审批单,由公司领导、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及供货方签字确认后,按照定价审批单进行采购。综合部、政工部、财务部组成联合核价组负责对公司后勤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全过程监督。
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办理结算手续时按照定价审批单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采取月结月清或按议定的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由供货单位和公司双方核算议定结算周期内发生的单据金额,并经双方认可,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通知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六、凡物资购进入库验收必须经联合核价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七、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先采购后办理审批手续。
八、发现问题的处理与处罚:
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各类物资采购活动的控制。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采购产品清单,根据采购产品对最终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以及所涉及的产品质量特性等级,编制采购产品分类表,将其分为a 、b 、c 三类,以此对采购产品实行分类控制。质检员负责产品的检验。
第四条 公司制造部是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物资供应计划、采购实施和控制管理工作。
a) 根据满足采购要求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b) 根据产品类别和供方产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对合格供方进行控制;
c) 建立供方档案;
d) 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材料员实施采购,仓库保管员对采购产品进行贮存、保管、发放。
第五条 企业负责 人负责采购招标的组织和合同的审查、管理。
第六条 销售部业务员负责与项目业主协调所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中所需要五金、零件、焊材等材料原则上也由公司材料员一同采购。
第七条 物资供应实行公司直供与上门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1 、公司直供物资
大型设备、电器及设备、电线电缆、油漆等;
2 、上门采购物资
除直供物资外,其它物资原则上由承包商自供。但是由于我公司采购项目繁多且数量不大,以小五金工具类等零星物资为例,由材料员上门采购。对于钢材等类特殊物资无法直供的或者牵扯质量检验等问题的也需上门采购,但须检验员同材料员一同采购。
第八条 计划员根据销售部所提供的供货计划、合同、投标书和 技术质量部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 ,编采购供应计划。
1 、 合同中标后,销售部向制造部下达供货计划并提供合同副本,并通知技术质量部。
2 、 技术质量部将工艺预算人员提出设备材料清单,送计划员处。
3 、 计划员对合同的整体计划,汇总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第九条 计划员根据工程进度提报季、月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包括:
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需用数量、用途和要求进厂时间等内容,特殊材料要附上图纸或样品及质量要求文件。所提计划须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第十条 制造部根据计划员提报的季、月度物资供应计划,结合公司的开发、经营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季、月度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报财务部审定,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 由于公司合同实施的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物资供应计划时,由工程部或技术质量部提出意见,交制造部会同有关部门一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材料员依据计划员编制的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实施采购。并填写《 供方考察记录表》和《合格供方档案》。
第十三条 材料员必须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合格供方。
第十四条 采购物资符合条件的`(大批量采购或者单次采购超过3 万元的),按公开招标执行。
第十五条 不符合招标条件(大批量采购或者单次采购未过3 万元的)的物资可采取询价采购或直接市场采购。
1 、询价采购。
a) 材料员提供询价采购的材料规格、数量;
c) 确定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报主管领导批准,形成记录,实施采购。
2 、直接市场采购。
零星物资经批准后,可货比三家、优中取廉,直接市场采购或要求供应商送货。
1 、产品质量要求、验收要求,可引用标准或提供规范图样等;
2 、价格、数量、交付方式等;
3 、可对供方产品、程序、过程、设备和人员资格提出资格鉴定的要求;
4 、可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提出要求。
第十七条 采购过程的实施必须有质量检验员的充分参与, 并一同材料员在采购合同中签字。重要采购合同要有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合同上签字方可实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付款。
第十八条 属非系统性的物资应确定三家以上的供货商;系统性较强的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可固定一、二家供货商,为降低成本和规避风险,尽可能选用给集团公司供货的供货商。
第五章材料、设备进厂验收和检验
第十九条 材料员根据合同规定及月度材料计划和进厂时间要求,与供方协商进度及时间,组织物资进厂。
第二十条 所有系统性的物资进厂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质量检验报告或材质检验报告;
3、与产品有关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物资进场检验
供方送货进厂时,由采购员向检验员提交《采购产品检验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采购员保留,另一份交检验员作为采购产品检验依据进行检验/ 验证,由检验员如实填写《采购产品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一份检验员保留,另一份交采购员作为合格物资入库和不合格品不得入库的依据,采购员填写《原材料入库单》合格物资方可入库,同时检验员、采购员、保管员做好台帐记录。
第二十二条 由合格供方提供的采购产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公司材料员填写《采购产品例外放行申请单》提出例外放行申请,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有关检验部门批准后可例外放行。获准例外放行的采购产品,仓库按照检验部门批准的数量、规格放行。投入生产的例外放行产品,公司技术质量部要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标识,以备追溯。
第二十三条 所有进厂物资,材料员、质量检验员、仓库保管员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作为材料付款的依据之一。材料员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第六章物资保管、分发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 进厂物资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存放。
第二十五条 各班组班组长申请领用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填写《领料单》报制造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仓库保管员分发各班组。
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的保管保养:
1、 金属材料应分类或建库存放,码放整齐并有相应标识。
2、 设备使用前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 根据月度计划及供货合同的执行情况,材料员按月将材料采购、分发、转帐等有效证明文件提交制造部负责人审核后,与财务部办理有关结算、付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 材料员对物资供应情况随时进行协调和控制,并按期向主管领导提供《物资供应报告》。
第二十八条 材料员健全合格供方物资供应情况、质量情况、使用效果、价格变动情况,以及新材料、新设备的信息资料,作为选择、评价及补充新供方的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完备的物资供应网络,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物资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分承包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生产物资领用制度、物资统计管理及废旧物资管理。
第三条
物资供应计划是组织物资供应的主要依据,是物资供应的中心环节。计划调度处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别编制年、季、月物资供应计划。
第四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应严格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技术标准和产品外购配套件目录,计划调度处的产品投料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参照消耗规律,正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五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先进合理,略有余地坚持节约,压缩库存,合理储备,在保证生产的原则下,减少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第六条
凡材料型号,材料规格需要代用时,物资部门应填写产品零件材料代用申请单,交技术部门会签同意,开好料单代用单交仓库,随着发料单送交车间进行加工。
第七条
产品所需外购配套件的借用,由物资部门计划员与技术部门的有关人员联系,书面签置同意后,方可备料。
第八条
技措维修所用材料或零件配件遇有代用时,须经检查计量科有有关技术人员同意签收,方可采购和发料。
第九条
物资部门计划员根据生产投料进库和现有库存所需原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在编物资定额资料时,应与供应部门协商以便纳入物资供应计划,为组织货源做好准备,产品消耗定额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技术部门应及时会同修改。
第十条
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员应认真学习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树立主人翁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兢兢业业搞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坚持专业化、高起点、就近、择优的原则,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合格的分承包方名单内选择,因特殊原因需在分承包方名单以外采购物资,应办理《采购外经评定分承包方物资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临时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按图纸、技术要求或企业标准进行采购,需签定合同的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合同审计,按计划要求组织物资回厂。
第十三条
物资进厂后,采购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交检,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物资入库应有明显标识,当月采购物资的有关凭证(发票,入库单)应在25日前交财务结算。
第十四条
采购员应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物资,确属分承包方责任的应进行索赔,索赔又分为退货、更换或其他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分承包方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五条
为控制产品成本,采购员应按照工厂规定的价格采购物资超过限价的经办理审批手续,未规定采购价格的外购件应按工厂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议标等方式比货比价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对用户提供的产品,按工厂管理规定,手续齐全后接收,并视同自己采购的物资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七条
分承包方应具备有的基本条件及质保能力:
1、具备工商部门下发的正式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2、具备国家三级以上讲师合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和计量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进厂的原材料质量稳定,进货渠道正规,钢材、钢锭、生铁、有色金属、焦炭等辅助进厂有来格的检验制度,有质保书务查。
5、对不合格处理有制度和规定,且不合格品标记明显,不得混淆。
6、必须具备能满足我厂产品(协作)需要的基本生产能力、检测手段。
7、工艺管理有严格的工艺规程,生产现场工艺流转符合要求,且各道工序接务有书面记录可查。
8、对各种在用讲师器具,仪表抽查应在周检有效期内。
9、各种材料进出厂化验,机械性能试验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
10、文明生产满足要求,零件不落地居制品运转无磕碰划伤。
1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供需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生产检验。
12、关键项目性能指标要100%合格,主要件、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个供、外协单位)评定方法:
1、工厂成立分承包方评定小组,由管理副厂长任组长,企质处、检计处、研究所领导任组员,开展分承包方认定和审批工作。
2、初步资格认定程序:
(1)生产供应处、生产处协处根据生产配套需要选定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意向性单位。
(2)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写分承包方评定申请表,申请表后附:意向性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计量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或质保体系图、设备清单、人员结构图以及业绩或获奖证书、银行帐号(必须与合同帐号一致)。
3、企质处牵头组织研究所、检计处及生产供应处、外协处等单位人员(或委派若干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调查。按他承包方基本条件定好调研报告。
4、检计处根据历年验收记录,提供申请单位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5、由总工程师主持不定期如开他承包方的质量审查会义。
6、零星急件处理必须有经生产付厂长同意的书面手续,但加工回厂的零件必须符合我厂图纸技术要求,且经外协员验收在加工路线单上签字和做标识。
第十九条
分承包方管理:
1、他承包方提供的产品配件质量状况在外协供货检验台帐和外购镬货检验台帐上反映,检计处每月向企处提供物质质量状况数据。
2、分承包方评定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到他承包方现场实地调查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调整他承包方的依据。
3、对于造成我厂重大质量事故和金黄色次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他承包方(检计处负责提供数据)经他承包方评定小级研究立即撤消。
4、凡他承包方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本厂责任单位负责追赔,根据质量损失统计结果在货款中补料和扣除。
第二十条
本文件从1999年元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生产物资领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产品中有材料消耗定额的物资,严格按计划按定额发料、工废或料废补料应有补料凭证方可补料,材料定额以外应凭有关手续领料。
第二十二条
外协带料加工凭外协加工计划改锻加工路线单(机加工),由我厂外协人员领料库房管-理-员核准后发料。
第二十三条
维修、工装、模夹具用料由归口管理处室开具领料单,技改、计措用料,应由技改办审批后凭领料单领料。
第二十四条
各分厂、处室领用物资其领料单应由分厂、处室规定的专人签字有效,库房管-理-员核准发料。
第二十五条
物资需代用时,应办理代用手续,经技术人员批准实施后,代用信息应反馈到加工车间。
第五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资料,及时反映物资综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做好年、季、月各项物资指标执行情况的报表,报表资料及时、准确,按规定日期报告。
第二十八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物资的统计资料,掌握和了解收发动态和月末库存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统计资料,按月、季、年度向领导报告物资供应情况和物资消耗情况。
第三十条
负责库房的物资统计业务指标,帮助库房管-理-员做好物资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经检验并确认已报废的在制零件,应由加工单位送至废品库,并办理补料手续,废品库管-理-员应对废品的尺寸、材料、数量、制令、单号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废品入库后无代用手续不得流入加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
废品的利用应办理有关手续,经确认可代用后办理领用手续,对正确进行废品代用而降低成本,节约资金的,工厂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三条
金属铁屑、废铜及不可利用的废品、废油、废料应分类存放,集中处理,由供应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损坏的刀具、量具、确属不能修复的由工具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五条
报废的设备,由设备处办理国家资产报废手续,可整机转让由设备处处理;当废钢处理交供应处。
第三十六条
废旧物资处理凭检计处出具的磅单进行结算,供应处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物品采购行为,加强部门财务预算,完善资产管理,倡导勤俭办校,建设廉政文化,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物品采购,一般指由后勤处组织采购的教学实验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维修工具及材料配件、师生生活用品、福利物资及会议招待用品等。
学校物品采购应遵循《南通高等师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须报校长室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南通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属政府控购、大宗物资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应按相应规定由财务处组织实施,后勤处配合。
图书采购,报刊征订,基建及建筑物维修,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必须集中采办的其它物资,按相应规定组织实施。
二、学校物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部门预算原则。物品申购部门应提前一年考虑并提出物品采购意向,上报采购计划。经财务处汇总报批后,形成学校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计划。学校物品采购原则上应按上一年度报批的本年度部门预算计划执行,严格控制未列入部门预算或超出部门预算的采购行为。
2、归口管理原则。校长室负责全校物品采购的统一审批。财务处负责预算计划审核和财务支出审批。后勤处负责组织采购和验收领用。物品申购部门负责精确申购和及时反馈使用质量。除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因会务接待、交通应急可临时采购相关用品外,其它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擅自采购。
3、按需采购原则。物品申购部门应严格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申购物品的类型、功能、数量和消耗进度,精打细算,讲求实用,努力提高物品使用效益。校长室、各主管部门应从严把关,杜绝不切实际的超标采购、过量采购、误购,防止造成资金积压和物品浪费。学校将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各部门的成本分摊,效益核算。
4、相对集中原则。同类物品采购,原则上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次,申购时间应有一周的提前量。学期办公用品、学期理化生实验用品、学期体育用品、学期生活保洁用品等,原则上应集中采购,有条件的可实行招标、议标。质量、价格、服务一贯优秀的供应商,经校长室讨论批准,可实施协议供货。在本校超市、出租门市内购物,应坚持在租赁协议中先行明确互惠与制约条款,坚持质优价廉,坚持申购在先、专人领用、按实结算。如发现质次价高、随意签字取货、少用多结等现象,学校应终止协议。
5、公开透明原则。学校的一切采购活动应坚持部门商量,流程把关,制度约束。后勤处组织采购时,特别是一次采购总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时,一般应有2人同时参与。采购技术要求较高或规格品名较为复杂的物品,一般应有后勤处和申购部门的专业人员同时参与。采购物品应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如有回扣,交财务处按规定处理。
三、物品采购流程:
1、填写申购单。申购部门到后勤处领取《物品申购单》,填妥栏目,按实估价。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2、校长室审批。经办人持《申购单》向分管校长请示,分管校长根据实际需求、预算许可、审批权限签署意见。
3、财务处审核。经办人持《申购单》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处长审核预算相关计划,签署财务处意见。海门校区可电话申请后,委托财务代理人签署意见。
4、后勤处采购。根据《申购单》及本制度规定的采购原则,后勤处负责人签署意见,组织采购。采购人签名。
5、验收、领用。物品进校后,应按规定交仓库保管员验货、登记固定资产,并在购货发票上签字认可,高档仪器设备或新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应交学校档案中心验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发票上签字。无需登记资产的小件物品、低值易耗物品,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在购货发票上签字后领用。
6、审批、报销。经办人凭《申购单》及购物发票到财务处,鉴定发票,复核采购计划,由财务处负责人签字认可,最后报校长或协管财务的副校长(1000元票面以内)签字报销。
四、其它相关规定:
1、党委、校长室成员除单独出差、工作必须的情况外,不得独自采购物品。确有必要,应先行商量。
2、校车维修,原则上应在指定维修站点进行,油品采购应与行驶里程及车辆油耗进行比照控制,由校长办公室配合财务处实施学期或年度单车核算,奖罚到人。
3、后勤处应健全物品入库后的保管与领用制度,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做好进、出库记录,基本核算到部门、班组,为校内各部门成本控制提供物品消耗依据。后勤处应适时组织人手,在财务处参与和监督下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清仓。
4、图书采购、报刊征订,原则上由校图书馆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的专项计划、参照上述物品采购的.一般办法组织专门采购(征订)。如有特殊需求,由校长室研究后专项办理。
5、政府控购、大宗物资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在校长室商量决策后,由财务处组织报批,办理手续,并代表学校全程参与发标、开标活动。后勤处应在物品的规格、类型、数量及验货、资产登记等方面履行配合、管理职能。
6、学校基建维修应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程序先行报批,并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大型基建,学校行政、纪检、工会、后勤、财务等各方代表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加强专项管理。
7、寄宿生生活用品采购、校服购置、学校药品采购等,原则上按市教育局要求归口相关单位(部门)集中办理,后勤处应及时参与,认真监督。
五、对一贯认真遵守学校物品采购制度,勤俭持家,清正廉洁,物当其用,克尽职守,得到部门一致好评的物品采办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计划编报准确、采购行为规范、使用效益突出的申购部门,学校将给予表彰,效益特别突出的部门,可给予集体奖励。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采购行为不规范,甚至造成不当采购后果的人员或部门,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理。
1、对有不当采购行为,但未造成购物失当,且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告诫。
2、对采购行为不规范,已造成购物失当的,不予报支购物票据及其它相关费用。
3、对屡屡发生不当采购行为的人员,学校将告诫所在部门,取消其物品采购经办人资格,或调离采购岗位。
4、对严重的违规采购、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除责令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清退物品,减少损失外,将视情节给予经办人、审批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对申购部门的不当采购行为,学校将相应限制该部门争先创优的资质,扣减相应的部门费用,直至奖金、福利。
6、在采购中玩忽职守,谋取私利,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自校长室发文之日起实施。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的主要特点是在公共信息媒体上公布采购需求,发布采购公告和公开开标的政策。竞争性招标采购方法的有效性需要以采购市场的竞争状况、采购的时间要求、采购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采购的经济性等指标来检验。公开招标目前是政府采购使用最多的方法。就高校而言,适合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并不多,因为在高校除基建项目外,一般一次性采购的额度不大,多数是采购批量小、品目多且通用性差的情况。另外高校并未设立像政府采购中心那样的采购机构,而使得高校难以获得公开招标采购所需要的客观条件。
二、选择性招标
选择性招标(限制性招标)与公开招标的不同之处在于采购者邀请投标的方式是将投标邀请直接发给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商,其它程序则和公开招标完全一样。采用选择性招标,要求采购者对讲在投标人市场的竞争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在对潜在投标人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选择性招标,通过3家以上供应商的有限竞争,给产品“定价”。选择性招标是高校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由于在发标之前对潜在投标商的筛选,是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筛选,使招标的规模变得易于控制。选择性招标运用得恰当,较之公开招标将是事半功倍。但由于选择性招标对采购者的要求高,对这种方法的适用应施加限制条件。
三、两阶段招标
两阶段招标是在采购物品技术标准很难确定、难以采用公开招标方法的情况下,为了确定技术标准而设计的。其目的在于通过第一阶段的技术磋商工作,使采购者能够确定仪器设备的技术规格及系统的实施方案,最终通过公开招标或选择性招标方法得以实现。如校园网络工程或局城网络工程就适合采用两阶段招标。
四、谈判采购方法
五、研究谈判策略和方案。
谈到采购方法应严格限定,非必需则不应采用。
六、征求建议书
征求建议书是通过采购实体与少数的供应商接洽,征求建议,与其谈判对建议书的实质内容作出更改,并提出“最佳和最后建议”,然后按照原先公开的评价标准,以及向供应商或承包商公开透明的相对比重和方式,对最佳和最后的建议进行评价和比较,选出最能满足采购实体需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允许采购人员同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谈判。征求建议书是一种比较新的采购方法,80年代才在美国的政府采购法中确立其地位。
七、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适合合同价值较低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询价采购是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3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邀请报价是一种非正式的邀请形式,包括供应商的口头(电话)或书面报价,而无须正式的广告和密封投标。因为邀请报价促进了价格竞争、灵活性以及对快速变化的时间和条件的适应性。询价采购方法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现成的标准产品。常为高校所采用。
八、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主要适用于零星采购,特别是采购低值易耗品。就近筛选数家有一定规模、市场形象好、产品信誉度高、守法经营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定点采购契约,使其按低于市场平均批发价出售。定点采购要求采购人员素质高,要求供应商严守契约。采购方应经常核查市场商品价格,防止供应商悄悄涨价。
另外,随着采购理论的发展,一些新的采购方法正被广泛应用于采购实践中。如欧盟国家所采用的框架协议采购方法;美国政府采购中使用的伙伴采购法等。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五
物资采购成本影响着企业的资金运行,进而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要想做好物资采购的管理,企业必须解决在物资采购中出现的观念问题和成本问题,做好物资采购计划,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企业物资采购的管理,增加物资采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加企业的利润。
物资采购是企业进行一切经营与生产活动的前提,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领导、管理者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不重视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导致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给企业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研究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当下的物资采购工作中,企业的思想观念还是比较传统老旧的,没有根据利一会和企业的发展进行转变。物资的采购者与物资的使用者没有进行互动沟通,经常会出现物资的使用者不满意采购者所采购的物资,这样就导致大量的物资被浪费;物资的相关采购部门还没有脱离传统的采购作业性质,没有对物资采购进行思考和研究;不懂得策略性的进行采购,没有对采购成本进行整体和有效的规范,更没有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长期的采购规划。
2.没有做好采购计划
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的过程中,因为所做的物资采购计划不合理所以经常会忽略很多内容,原材料的`准备计划缺乏,只依据需要对部门的使用材料进行规划,没有考虑到企业在生产与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对企业的生产与经营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此外,企业在物资采购时,一般都没有对材料的制备进行仔细的考虑和计划,这样就致使在工作中增加了很多没有用的程序,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库存积压,加大了仓库的成本花费。如果企业没有做好物资采购的管理计划,还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有些企业在确定实际物资的采购数量时比较随意,没有科学性和实际性,造成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扰。
1.改善传统的物资采购观念要想加强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传统的采购观念。采购观念是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基础,改变传统的采购观念并不是完全的抛弃它,而是在传统观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企业的特点与需求,有目的性的进行合理的改善,加强采购者与物资使用者的沟通与交流。采购者要充分的了解使用者的需要与要求,尽可能的做到正确采购,避免出现浪费;采购部门要改变老旧的作业性质,进行合理有效率的采购。
2.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当下的社会发展十分的迅速,科学技术水平不断的提高,各种各样的新产品和新材料层出不穷,相应的经济法规与法律也在不断的建立与出台,对企业的采购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企业的采购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如果一名企业的采购员对相关的经济法律不熟悉,对所要采购的物资不了解,不知道所需材料的基本大小、材料的性能,那么采购员将无法判断所购材料的质量,所购材料容易出现错误或质量…现问题,不仅大大的浪费了企业的物资成本,还白白花费了采购人员的时间。另外,如果采购员没有基础的英语知识,怎么来签好英语合同,所以,企业要想做好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水平,就要加强对企业采购人员的综合知识与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同时,要注意提高对采购人员的心理素质。现在的营销方式和手段应有尽有,花样百出,采购人员要有一个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冷静理智的采购,不被外界所十扰。
3.做好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在物资采购中的资金输出越来越多,物资采购成本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很多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合理范围内开始降低采购成本,这种情况的出现增加了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的难度,对采购人员提出了挑战。采购人员要做好采购计划,控制好采购的成本,物资采购过程中,要货比三家,质量一样的材料比价格,同等价格的材料比质量,质量与价格都一样就比服务的态度,总之要按照物资采购的要求合理科学的选择采购材料。企业要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的控制好采购成本,为企业少花钱,增加企业的所得利润,就需要对物资材料进行市场决策和市场控制。避免相关物资人员在制定物资购买计划和实际购买过程中出现重复购买、盲目购买的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采购,节省采购人员的时间与金钱,提高采购效率。
1.办公室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2.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3.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4.企业物资采购流程管理
5.企业物资采购流程与管理
6.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本
7.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企业人才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六
1.总则:
1.1 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 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2.1 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
2.1.1 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 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 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 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
2.2.1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 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
3.1 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 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 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
4.1 比 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
4.2 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
5.职责:
5.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5.2 股份公司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
5.2.1 股份公司比价员审核采购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确定比价方式。
5.2.2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协助购部门寻找合格的供应商。
5.2.3 在充分听取采购部门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后,最终确定采购厂家和采购价格。
5.2.4 负责招投标规则的制定,参与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5.2.5 对各产业采购工作进行必要的采购指导。
5.2.6 对各产业采购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5.3 各产业采购比价员在采购工作中职责:
5.3.1 审核各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确定比价方式。
5.3.2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市场行情,确定采购厂家和价格。
5.3.3 对各部门采购工作有采购指导的责任。
5.3.4 发现采购中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
5.3.5 整理、保管公司及产业签批的大宗物资采购申请单。
5.4 各产业采购部门在采购工作中职责:
5.4.1 根据年初预算制定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5.4.2 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供应商的信息收集、评价和选择,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
5.4.3 广泛搜集商品信息,建立采购商品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最新市场行情。
5.4.4 及时、准确的向比价人员提供采购商品信息和供应商信息。
5.4.5 负责采购工作的招标、谈判等具体运作。
5.4.6 严格自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6.工作程序:
6.1 工作时效:
6.1.1 一般性大宗物资采购各部门及产业应提前三天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6.1.2 符合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十天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上报招标工作小组进入招投标工作程序。
6.1.3 紧急或临时性采购随时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0.5个工作日内回复。
6.2 大宗物资采购要在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内选定,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6.3 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对合格供应商需要赴厂考察的,采购比价员可以单独考察,也可以会同有关单位的采购人员共同考察。
6.4 采购比价工作程序:
6.4.1 采购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做出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并广泛寻找供应商,对供应商按《质量手册》等相关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6.4.2 采购部门提报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附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和价格情况等说明报送采购比价员,如采购比价员认为采购部门提供的合格厂商不能完全说明市场情况时,可自行搜寻并增加供应商。
6.4.3 采购比价员根据年度预算审核采购计划,在预算内的进入比价程序,预算外的需报经总裁批准方可执行。
6.4.4 采购比价员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确定比价方式,即比价或招投标,同时协助采购部门寻找合格供应商。
6.4.5 采用比价方式的,采购部门应向比价员报送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和价格情况等说明,比价员通过网络、电话、市场调查等手段进行寻价,最终本着质优、价廉、实用的原则确定厂家及价格。
6.4.6 特殊情况下(如仅有唯一供应商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价格谈判超过最高限价,需报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6.4.7 通知采购部门根据比价或招投标结果与厂商签订合同。
6.4.8 采购和财务部门依据合同执行。
6.5 产业比价员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同股份公司比价程序)
7.结算制度:
7.1 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经过采购比价员签批,未经采购比价员签批的'采购计划,各单位不得擅自实施,财务部门不得结算货款。
7.2 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签订合同应本着权利主动的原则。
7.3 采购部门要求财务付款时,在报送付款申请单时应同时将比价员签字的采购申请单报财务部门留存,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并注明对应的付款凭证号码以备检查。
7.4.1 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其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款项结算可以按次、按季度、半年分次进行。
7.4.2 临时供应商的款项结算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7.4.3 对于货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款项应尽量采用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
8.审计制度:
8.3 大宗物资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8.5 大宗物资采购的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9.罚则:
9.1 审计部门要对发现的采购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罚建议,报经人力资源中心审后处理。
9.2 对于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贪污受贿、吃回扣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给予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9.3 对于检查中发现采购价格明显高于直接询价的(同等品质情况下),造成损失金额轻微的,给予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扣发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一个月业绩工资,直接责任人调离采购部门;对于经采购比价员签批的采购计划,采购比价员同担处罚责任。
9.4 大宗物资采购必须按照公司制订的采购程序执行,违者将给予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9.5 对于干扰、消极对待比价和审计工作,造成比价和审计工作困难的,给予警告处分,严重的调离采购部门。
10.附则:
10.1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产业。
10.2 附件工作流程适合于股份公司及各产业。
10.3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七
为保证公司物料用品供应及时、正常,规范采购用品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2.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用品用具;
3.工程部材料用品(另行规定)。
第二条 采购程序:
3.行政部经理根据各部门库存物资进行审核,金额在 元以内的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金额在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4.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部预算、预支采购金额;
7.采购员根据轻重缓急完成当月之采购计划。
第三条临时应急采购
1.应急采购,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部门经理核实无误,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
②确认物品(材料或工具)属应急必须品,经检查维修,仍不能正常工作。
2.采购流程:
①应急采购部门填写《请购单》交部门经理核实;
③签字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备份1份,另2份分别交行政部和采购员。
3.采购员持已批准之《请购单》尽快采购回物资。
第四条说明
1.《物资采购计划 月报表》。一式三份,采购员(行政部)1份,财务部1份,部门1份。
2.《物资库存数量表》一式三份,行政部经理1份,库存1份,财务部1份。
3.《请购单》一式3份,库管兼采购1份,财务部1份,部门1份。
第五条本制度自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行政部。
为规范建设期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责任部门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 项目部是本次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部会同事管办、财务部共同完成。
二、采购方式及原则
2.1 对于已确定设计方案的项目,由设计人员会同对口专业现场负责人共同罗列材料采购清单,注明规格、型号及需求数量。待工程进展具备采购条件时,依据工程进度要求分批进行采购。
2.2 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综合评选及实地考察,采用相对价格较低、质量有保证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2.3 不适宜进行招标项目的小批量材料、小型设备,要进行详细地市场考察,最终选择合适的产品。
三、采购办法及要求
3.1 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提前作出采购计划,确保工期。 所有的材料采购计划必须经申报人、复核人、工程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才能进入资金申报环节。
3.2 物资、设备采购数量需根据实际使用进度及库存量综合确定,灵活调整。对于市场供应较平稳的物资,原则上不囤货。对于价格波动较强烈的物资,可在合适的时机一次采购到位,节约公司成本。
3.3 确定大宗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具体参照《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约定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内容。
3.4 工程用材料、设备由库管进行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登记台帐。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5 经办采购的人员应跟踪、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供货,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或出场合格证、发票等资料、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四、责任划分
4.1 申报人、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及数量负责。
4.2 采购员对所采购物资的价格和质量负责。采购员必须认真地进行市场考察,详实的汇报价格,不得多报、虚报,采购质量可靠的产品,并负责完成后续入库、出库手续办理。
物资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篇八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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