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巡查组报告篇一
;段纯镇安全巡查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镇安委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区有关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和“安全生产月”期间均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开展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下属单位或辖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镇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和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由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统一部署,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街道、镇辖区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完成。全镇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计划、方案、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项整治活动计划、方案、总结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
三、各村委、镇辖区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危险程度,对辖内企业进行分类检查,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检查应深入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要重点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严格检查。
四、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行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要重点防范,加强监督检查。
五、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加强自身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备设施不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
七、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村委、镇辖区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定计划、定措施、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企业,应立即责令其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超出管理或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或镇政府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依法进行查处,检查中要有完整的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记录。
段纯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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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1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办公室、实验室、疫苗、诊断液、物资储备库、冷库、医疗废物处置、化学药品、仪器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及车辆安全,生物安全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三、具体问题及隐患排除
6月
日检查情况良好,各科室做到预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8月
日当日,疫病防控科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9月
日全部排除。
9月
日检查验收了,隐患排除情况,收效良好,各科室保持。
11月
日,消防安全宣传日,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除较好,各科室保持。
四、健全巡查机制
下半年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于,上半年,说明巡查机制和人员素质水平在不断提高,发现隐患能力也在提高,发现隐患于萌芽阶段,是小组的首要任务。
…………………………
2017年11月
日
安全生产巡查组报告篇三
一、安监所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三、安监所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重点进行监控,落实专人24小时执勤守卫,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各单位发现或发生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乡安监所报告。
八、乡安监所 24小时值班电话 : 4631118。
一、值班室是安全生产值班报警和救助的主要场所,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电话:85930057、85931059、13959972139,传真电话:85930058,负责人:郭德明。
二、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处理,接待与保卫处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了解有关情况,当班结束后,要认真向下一班做好交待工作。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检查报警器、监视器和通讯设备,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相互签名认可。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谁的值班时间内发现的问题(案件)就由谁负完全责任。
四、值班员对安全生产各类案、事件要认真对待,做到文明礼貌。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该移交的做好移交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五、接到报警后需要出现场的,应迅速赶赴现场。
六、值班员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七、值班员当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
区域经常进行巡查和记录;负责报告和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案件,遇重大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八、值班员要保管好室内物品,保持值班室整洁的卫生环境。
九、值班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谈私事。
十、值班员在当班时间不许喝酒。
二、值班人员不得将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公司内。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四、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夜间值班人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一、值班范围
每个施工工地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公司、项目经理部也要相应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二、值班的人员和时间:
1.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行政、生产、技术负责人均应分级轮流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值班任务。
2. 按每月排好顺序轮流值班。
3. 遇有特殊任务, 日夜两班或加班作业时, 应加派值班, 保证每班都有值班员。
三、安全生产值班员的职责
1. 在值班期间,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参加有关的安全会议及活动, 对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负有责任。
2. 组织工地安全生产活动。通过各种会议, 利用多种形势, 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 宣传安全方针、规章, 表扬好人好事, 使工地有一个浓厚的安全生产气氛。
3. 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本单位新进厂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积极参加并检查本单位的周一安全活动, 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
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对工地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着重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合格, 检查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检查“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是否认真, 检查“四口”(通道口、空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以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的防护是否完善, 检查施工现场临电(线路、电箱、电气、电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检查现场布置和物资堆放是否安全, 检查施工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检查职工是否违章作业, 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并严格执行安全纪律。
5. 对值班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要认真参加事故处理, 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 以实例教育职工, 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 经常听取意见, 针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反映情况, 并提出积极建议, 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7. 公司、项目经理部值班员要及时了解基层发生的重大情况, 及时帮助解决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 及时向上级反映基层的情况。
8. 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四、搞好交接-班
每个安全值班员要认真搞好交接-班, 移交时必须做到:
1. 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及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 认真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2. 凡属于安全值班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没有做到而发生的事故, 由当班值班员负责, 如属于上一值班员移交却没有移交的问题, 并由此而发生的事故, 则由上班值班员负责。
3. 按时交接, 安全值班记录齐全。
五、安全值班员的职责
1. 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内,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对违章冒险作业应于制止, 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提出经济处罚意见,必要时有权决定罚款和暂停生产, 并迅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 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 并立即向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
3. 凡进入现场的人员, 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 都必须听从安全员的意见和指挥。
4. 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和检查基层安全值班员的工作。
安全生产巡查组报告篇四
一、整改情况:
1.整改措施:先后走访检查商贸流通企业 150 余家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商贸流通领域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和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了事前防范,提升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了安全文化"五进"活动,依靠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常识,吸取事故教训,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
2.整改结果:今年积极履行职能,加强管理。我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缺乏,企业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三是管理行业多,管理缺乏监管技术力量,监管不全面存在漏洞。
党组巡查整改报告材料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总结
迎接巡查近三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巡查组报告篇五
六榕街道出租屋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制度
为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理,规范租赁秩序,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号令)和《广州市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试行)》(穗出租屋[2015]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
凡在本街辖内暂住或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以营利为目的供他人租用的出租房屋。
二、巡查内容
(一)消防情况
3、是否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配备灭火器1个,并保持其性能良好;
6、是否使用可燃材料进行间墙;
7、厨房是否单独设置;
9、房间内是否设置住人阁楼或3层以上床位;
10、超过6层的出租屋是否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
12、未设首层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楼梯宽度不足1米的楼房,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控制居住人数,且每层最多不超过20人。
(二)结构安全情况
1、是否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
2、是否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需要拆迁的房屋;
3、房屋建造年代砖木及简易结构至今已超过30年、混合结构已超过40年、其它结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或房屋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的要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
(三)产权情况
3、共有房屋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出租;
4、权属是否有争议。
(四)违法建设情况
2、是否有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房屋使用荷载的情况,或擅自改变房屋规划使用性质。
(五)治安情况
1、出租人是否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人员居住;
2、租住人员是否有正当职业,非本市流动人员是否办理了ic卡暂住证;
4、出租屋内是否有涉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六)生产经营情况
承租人有无利用出租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商铺、工厂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缴纳税费情况
出租人、承租人是否按规定依时缴纳出租屋综合税、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向用工单位收取)、治安联防费。
(八)计划生育情况
承租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妇女是否办理计生手续,取得《计生证》。
(九)信息采集情况
1、出租人是否及时将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在《交换册》上,是否定期与屋主交换《交换册》,每半月一次与中介、物业管理公司交换出租屋及流动人员动态信息。
2、非本市流动人员是否按规定登记《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十)登记备案情况
出租人是否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十一)卫生防疫等其它情况
出租屋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如何,是否有传染病疫情等情况。
(十二)履行责任情况
出租人、承租人是否签定《治安责任书》、《计生责任书》,并履行相关责任。
三、组织实施
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民-警担任)在出管中心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组织实施对出租屋日常管理的巡查工作。落实出租屋管-理-员责任制,对辖区内出租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好出租屋的安全管理。
四、反馈告知
(一)出租屋存在违反消防和治安管理规定的,以及流动人员不办理ic卡暂住证的,向公安机关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二)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向居委会或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三)利用出租屋进行无照经营、违法生产的,向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四)出租屋的结构安全或产权存在问题,向房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五)出租人不按时缴纳税款的,向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并依法处理。
(六)出租屋出现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七)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疫情等方面的问题,向环卫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实施有效防预。
五、出租屋类别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点户(c类):
1、出租屋消防不合格、结构不安全或属于违法建设;
3、出租屋内存在其它治安或安全隐患;
4、承租人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
5、流动人员未办理ic卡暂住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般户(b类):
1、出租屋用于发廊、加工厂、仓库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场所;
2、房屋出租未得到共有出租人的书面认同;
4、承租人无固定职业,经济来源不明,出租人、承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书》、《计生责任书》等。
(三)以下条件均符合的属放心户(a类):
2、业主按要求办理了租赁备案、签订了责任书,按时缴税。
3、承租人有正当职业、有合法经济来源,遵纪守法,证件齐全。
六、巡查要求
1、出租屋管-理-员上门巡查要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着装要整齐。做到依法文明登记检查,不得假公济私,向被检查登记人员索取财物或金钱。
2、巡查方式实行走街串巷和上门检查相结合,可错开上下班时间,利用晚上和休息时间上门检查。对重点户至少每周上门检查1次,对一般户每半月上门检查1次,对放心户每月上门检查1次,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的工棚工地等场所每月检查2次以上。如租住人员发生变更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门采集租住人员信息。
3、在巡查中要耐心向出租人及流动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解相关知识,教育、劝说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出租屋业主及租住人主动配合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向出租人或承租人发出整改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相关手续。检查中发现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出管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4、上门巡查要携带好《出租屋安全巡查记录本》、房屋“栋”、“套”表以及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换册等资料。认真做好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动态,如实记录出租屋巡查情况。督促屋主纳税、办理租赁备案、签订有关责任书,流动人员办理ic卡暂住证,对无正当职业或形迹可疑人员要重点防控。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全覆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粤府〔2004〕1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居)委会应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兼职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第四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须经县级安监机构培训合格;
第五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由村(居)委会推荐,镇级安监部门审查,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并聘任,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镇级安监部门具体负责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订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四)每月向镇级安监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
第七条 镇级安监部门每季度对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由市安监部门制订。
第八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报酬及发放方式。
(二)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补助发放方式:每月固定发放定额补助的70%,剩余30%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季度考核合格的,季度绩效考核补助部分全额发放;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季度绩效考核补助部分全额扣除。
第九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季度绩效考核一年内两次不合格的,或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活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或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由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聘,并建议县级安监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巡查员资格。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履行职责时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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