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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查问卷问题篇一
同学您好!感谢您参加本次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问卷!请仔细阅读题目,并希望您能怀着真诚、认真的态度仔细回答我们的问题,因为您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次调查的真实性,也将决定本次调查成功与否。非常感谢您的合作,谢谢!
年级:学院:性别:
1、您是否关注时事新闻和社会热点问题?()
a、非常关心b、比较关心c、偶尔关心d、不关心
2、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可多选)
a、电视b、课堂c、网络d、同学
3、您关注了解社会热点问题的时间主要是?()(可多选)
a、早晨b、课间c、上课时d、午休时间e、吃饭时f、晚上
4、您对以下哪些问题比较了解()(可多选)
a、南海争端b、“我爸是李刚”c、药家鑫案d、郭美美事件
5、您怎样看待南海争端问题?()
a、立即军事解决b、利用政治经济大国优势压制封锁解决
c、暂不解决,看看情况发展再说d、外交谈判解决
e、其他方式您选择的理由是
6、您怎样看待小悦悦事件?
7、您怎样看待郭美美事件?
8、您对现在的新闻媒体满意吗?()(括号内可以直接写自己的观点)
a、满意,很快速,很及时b、满意,很真实,很详细
c、不满意,不真实d、不满意,浮躁,缺乏客观性
9、您有没有自己的微博?()
a、有b、没有c、现在没有不过马上会有
10、您是不是经常参加网上的论坛或社区?()
a、是b、不是c、现在不是,将来可能会
11、您是否经常在网上发帖留言,发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
a、经常b、有时会c、只有几次d、一次也没有
12、您看问题主要是从正面还是从反面?()
a、正面b、反面c、看情况d、两面性的看待
13、对于加强我校学生关注时事新闻的措施,你觉得以下哪些比较合适()(可多选)
a、校园电视b、校园广播c、时事讲坛讲座d、建设新闻角、报纸沙龙
您的其他的建议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配合我们的调查!谢谢!
法治调查问卷问题篇二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为了响应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决策,在襢调查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法治规律和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我们《依法治国研究》课题组继对南京、本溪两城市进行了全方位的实地调查,并分别撰写了综合性的调查报告刊载于《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法学》之后,又于1997年2—4月对13个城市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活动,以期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状况的调查有一个由点到面的推进。
这次问卷调查的13个城市,就地域分布看,涉及上海、湖南、云南、广东、安徽、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既有沿海和东部较发达的城市,也有内地和西部比较落后的城市,地域跨度大、覆盖面广。就调查对象看,既包括党政军工作人员、企业经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也包括工人、农民、个体户、无业人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就调查方法看,既有面对面的个别访谈,也有标准化的问卷调查,使个别访谈的深入性与问卷调查的普遍性结合起来。就问卷的结构与内容看,力求做到真实性、清晰性和整体性的统一。真实性,即问卷调查尽量避免诱导性用语,以保证问卷结果尽可能反映被调查人的真实想法;清晰性,即问卷用语尽量明确,避免模棱两可;整体性,即问卷内容考虑到了前后印证,相互联系,以便整张问卷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此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1800份,回收问卷1550份,回收率为86.1%,其中有效问卷1220份,约占回收问卷总数的79%。课题组聘请专业人员对回收的问卷进行了规范的统计分析,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通过对问卷调查统计结果的初步分析,我们既看到了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问题,更看到了成就和希望。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是时代之呼唤,是民心之所向。因此,对中国法治化进程的研究和思考,必须立足于对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充分把握。我们在对这次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的研究报告,正是基于这一基本思路而作出的又一次尝试。
二、依法治国实践的初步发展
通过对十三城市依法治市状况问卷调查统计结果的初步分析我们认为,我国的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战略已在下列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法治理念为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所认同和接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十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由于贯彻了“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在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法制建设的背景下,经过“一五”普法和“二五”普法等巨大的社会动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得到逐步增强,法治国家的观念基础初步得以建立。从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看,这方面的成效表现在:
1.社会成员对作为法治“硬件”设施的“法”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在回答问卷中“你是否了解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这个概略性问题时,回答“基本了解”的为528人,占有效问卷总数的43.9%;回答“部分了解”的334人,占27.8%,两项合计占到71.9%。社会成员对根本大法宪法的了解,反映了他们认同和接受法治愿望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如此,人们对“法”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也有了较深的认识。在“你认为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选项的统计中,回答“按宪法和法律办事”的859人,占70.9%,而回答“按领导人讲话办事”的仅41人,占领3.4%,“按政策办事”的101人,占8.3%。对法的作用的认同和重视,是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社会成员自觉守法并监督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守法的观念基础。
2.社会成员对“依法治国”方略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在回答“你是否知道我国在搞‘依法治国’”这一问题时,回答“知道”的960人,占79.9%。在回答“你期望依法治国的最好结果是什么”这一问题时,回答“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经济的持续发展”的为894人,占73.3%;而选择“实现民主宪政的”只有194人,占15.9%。我们认为,这一情况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社会成品的一种现实心理期待,即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是与当前中国社会中稳定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的,因而不失为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法治目的观。
3.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逐步生长。一般说来,考察社会成员的法治观念,不仅要看他们对法的内容的认知、接受程度,更要看他们对法的遵守和运用程度,后者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了解社会成员“行为层面”的法治观念而非仅仅是“心理层面”的法律意识,我们设计了“当你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这一问题统计答卷结果54%的人选择通过“政府解决”(占15%)和“到法院告状”(占39%)两种法律途径,与“能忌则忍”(占15.8%)的消极态度和“私下与对方和解”(占8.9%)的“私了”等选项相比,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已成为社会成员保护自身权益的主要行为方式。
4.政府必须依法办事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需要培育公民的守法观念,但依法行政更是现代法治理念的核心。政府只能而且必须依法办事,这一观念正在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在“党校和干部学校应将法学基础理论列为必修课程”这一看法的选项中,选择“完全赞成”的占71%,基本赞成”的占16.6%,两项合计占98.3%而“不赞成”的只占0.9%。
(二)依法治国方略的启动和推进,使法逐步由纸上的条文融入公民的生活之中,从而为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制度与人”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奠定现实基础
1.通过法治实践,法由纸上的条文和规范融入了社会公共生活之中.从而有可能使法真正发挥“社会关系调整器”的作用。公民顷向于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在“你到法院告状主要基于什么考虑”这一问题的选项中,回答“维护自己权益”的占60.2%,这表明现阶段社会成员对法的态度已逐步从认知法的初级阶段向运用法律的较高级阶段发展。
2.公民由被动地接受法律调整转向更愿意以主动的态度参与法的运作过程,从而有助于营造“法制与人”的良性互动关系。从制度对人的影响看,它不仅可以培育人们的法观念和权利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激发人们运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从人对制度的影响看,一旦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并参与到法的运作过程之中,人又会对制度进行评讲、改进.从而可以促使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良性互动关系的不断作月。是法治的原动力之一。
(三)依法治国实践的逐步展开,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权威性得到加强
1.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成员可法律权威性的认识程度和满意程度均有了很大提高。法律权威性受到重视的一个方面表现在,作为法治国家公共生活基本原则的“法津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得到了较好程度的实现。在回答“你认为目前法律面前人人!等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如何”这一句题时,认为“基本实现”的占28%,“部分实现”占43.6%,两项合计占71.6%,在与被调查人进行的多次访谈中。几乎所有的人都赞用“法治首先必须确认法的权威性”这一看法。法律具有最高权威观念的确立,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
2.确立法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权威,有利于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的有序解决。在由旧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向新的体制转轨过程中,利益重组、观念变迁等都可能否引发诸多社会矛盾,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适用法律程序、运用法律规范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整体向心力和凝聚力。这是因为法相对于其他规范标准如政策、领导意志等而言更具有民主性,更能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也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即使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而导致法本身可能存在某些瑕疵,但只要其未经修改或废止,就仍应得到遵守,并只有通过法律自身的机制而非法外力量才能促使法及时得到修改。例如,在回答“如果你觉得法律不公正怎么办”这一问题时,认为“遵守,但建议修改”的占52.9%;认为“不好的法总归是法,还是要遵守的”占16.9%;认为“不遵守要受到制裁,还是遵守为好”的占20.6%,三项合计,认为应当遵守的占86%.只有4.9%的人认为“既然法律不公正.就可以不遵守”。
(四)依法治国实践的逐步展开,使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并为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事业推向二十一世纪提供了制度框架
1.就立法制度而言,吸纳民意,反映民意的民主机制逐步健全。在回答“你有没有听说过立法征求人民意见的事”这一问题时,回答“听说过”的占54.6%,回答“听说过,而且被征求过意见”的占15.3%。可见,立法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在向制度化方向推进。
2.就司法和行政执法制度而言,虽然群众对总体状况仍有相当程度的不满,如执法不力、执法违法、执法权制还不健全等,但总体来说都认为比以前有进步。在我们重点访谈的50名对象中,83%的人认为执法仍是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问题,但承认“比以前有了好转”。
3.就法制建设的总体状况而言,大多数人认为有了进展。在回答“你认为你所在的市(县)的法制建设近几年的总体发展状况如何”这一问题时,回答“有显著进展”的占11.3%,“有一定进展”的占52.4%,两项合计占63.7%。群众的这一评价应该说是比较客观的。
三、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热点问题透视
我国十几年来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中国正在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迈进,这是全社会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国人治传统极深蒂固,经济文化仍不发达,依法治国战略尚处于启动阶段;因此,法制建设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热点问题。能否妥善地处理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败。概括起来,这些热点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依法治国,既要讲“法”,也要讲“治”,而重点或中心应当是“治”。法律规定得再完备,如果得不到实施,就只能是纸上的条文,就不可能有权威。从调查统计结果看,目前实践中执法不严、执法疲软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例如,当问及“你认为目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如何”这一问题时,回答“好”的占2.9%,“较好”32.7%,“差”的占11.6%,两项合计占到44.3%。问及“中国现在几乎没有人照章纳税”这一问题时,回答“完全赞同”的占14%,“基本赞同”的占29.5%,两项合计占43.5%,远离于“不赞同”的16.1%“不太赞同”的27.9%的比例。为什么执法不严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呢,除了我国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执法本身的原因外,一些地方党史政领导将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对立起来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在目前国家整体法治环境不够理想的背景下,某些地方领导为了短期的“经济效益”,大搞地方保护主义,认为严格依法治理不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等等。殊不知,这种以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和区域法治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本地区暂时经济发展的做法,只能是饮鸩止渴,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区域信誉丧失,最终经济发展只能成为一句空话。人民群众也同样反对这种靠牺牲法治建设而获取短期利益的做法。如在回答“个别城市抓法治,经济上会吃亏”的问题时.选择“不赞同”的占54.4%,选择“不太赞同”的占20.3%,两项合计占74.7%。
(二)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大力惩治腐败是当前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
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之一。廉政建设与法治有着极为紧密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廉政建设必须依靠法治,即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途径来制约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法治的完善和推进,又监督权力的行使者必须依法办事.违法者必受严惩,从而有力地制约着腐败现象。因此,将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是十分必要的。
从我们的调查看.群众对廉政建设极为关注。当问及“你对你所在的市(县)的廉政建没有什么看法”时,回答“腐败严重、惩治乏力”的占16.8%;回答“腐败比较严重,但正在采取措施治理”的占22.9%,回答“腐败严重,惩治措施流于形式”的占31.5%,三项合计认为“腐败严重”或“比较严重”的占74.9%,可见腐败问题已到了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的时候了。
根据问差分析,目前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犯法,以及干部任免上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后者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例如,在调查对“干部任免中的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这一观点的看法时,“完全赞同”的占48.7%。“基本赞同”的占27。5%,两项合计占76.2%。
(三)保证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与独立性,是维护法律尊严、协调社会关系、铸造法治精神的制度保障
司法制度在整个法治系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法律的运作过程看,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纠纷,而司法制度是解决这些纠纷的最主要的甚至是最终的途径。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社会冲突得到有序解决,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避免社会成员以无序的、甚至非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
保证司法制度的相对独立性,是保障法律得以公正实施,法律纠纷得以公平解决的形式要件。但实践中地方党政领导对司法机关干预过多,司法机关难以独立办案的情况仍然较为突出。在回答“你所在的市(县)有无干预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时,回答“有,很严重”的占37.6%,回答“不同程度地有这种情况”的占46.5%,两项合计占84.1%。
与司法独立密切相关的另一问题就是司法公正。司法必须公正无私,否则人民就会对司法制度失去信任,对法律和法治失去信心。目前,人们对司法不公的反映十分突出。在调查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老百姓来说是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这一观点的看法时,“完全赞同”的占22.4%,“基本赞同”的占37.6%,二者合计占60%,在回答“如果你打过官司,对于审判结果的胜诉还是败诉有什么看法”时,回答“钱能通神,谁给的好处多谁赢”的占12.1%,回答“谁在法院有关系谁赢”占11.1%,回答“不好说”占35.5%,而认为“相信法律和法院是公正的”只占21.5%。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制和程序,调动全社会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动力
在现阶段,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监督权利的各项制度还远不够健全。例如,在调查“你所在的市(县)人大代表是否真正反映了群众意见”时,回答“不能真正反映”的占21.7%,“基本不能反映”占42.2%,两项合计占63.9%。此外。在执法监督制度,人大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制度,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等方面,也都存在很多不健全和不完善之处。
四、大胆探索符合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法治之路
法治,既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文明成果,代表着人类社会数千年来在政治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理性思考思考与选择;又是一个国家在特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下依据法治规律所创建的现代治国模式,体现着该国人民构建制度文明的创造精神。我们不能设想,一个现代文明国家能够走法治之外的其他治国道路;我们同样不能设想,一个现代文明国家能够走法治之外的其他治国道路;我们同样不能设想,世界上一百多个国情千差万别的主权国家只能走一条完全一致的法治道路。因此,我们认为,世界各国在走向法治的道路上,既要遵循共性的法治规律,又要适应个性的国情差异;而如何将此二者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则无疑是各国实现法治所面临的首要课题。
所谓法治规律,从根本上说,就是世界各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必须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而所谓具体国情,则是指世界各国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在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况,在人民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状况。法治,就其本质来说,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因此,所谓将法治规律与具体国情结合起来,说到底,就是如何使法治的普遍性准则为特定国家的人民所理解、接受、信仰和维护。而在一个人治传统很深、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高、法治观念淡薄的国家,要实现这一任务,无疑具有更大的难度需要更长的期限。它既需要对人民进行法治知识的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更需要推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建立与这一发展要求同步的、符合法制原则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
综观世界各国的法治历程,大凡法治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地坚持了法治规律与本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英国是在封建贵州与新兴资产阶级势均力敌、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逐步取代封建生产方式的大背景下,通过封建贵族与新兴资产阶级相妥协而不流血地逐步实现的法治。法国是在国王和封建贵族顽固阴挡第三等级崛起、镇压人民反抗的大背景下,法国人民以暴力革命推翻封建制度而逐步实现的法治。美国作为移民社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是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上,通过借鉴英、法两国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而建立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国家法治模式。新加坡则是在一个区域狭小、人口不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岛国,为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较注重领袖人物的个人意志和道德表率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法治。其他很多已经实惠法治或正在成功推进法治的国家,也无一不十分注重将法治规律与本国国情有机结合,并以此为基础来探索本国的法治道路。
当然,在世界各国的法治历程中,也有若干失败的记录。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和日本,名义上标榜法治,实际上大搞法西斯专制,最终只能垮台。又如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法治模式不加分析,全盘移植,最终因不适合本国国情而导致社会动荡,秩序紊乱。
总之,不论世界各国法治的性质、模式、实现过程如何千差万别,有两点必定是相同的:第一,它必须是名副其实的法治,而不是人治,更不是专制。第二,它必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民从本国历史、现实和国情出发所作出的选择,而不可能是少数人超越历史、脱离现实、违背国情所作出的选择。
我们《依法治国研究》课题组自1996年以来进行的较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活动,目的都是为了了解我国现实的法治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准确把握我国实现法治所面临的希望和困难。事实充分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1996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代表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它标志着党在继1978年提出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实现国家工作重点的根本转变之后,又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家管理规律,作出了要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的十五在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又进一步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切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致富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成为两项既互为基础、又互为内容的统一的奋斗目标,我国的法治建设开始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现在面临的最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化为12亿人民的自觉行动;如何将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创造性地结合起来,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之路。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的成果和经验,也已经有十余年地方、基层依法治理的成果和经验。只要我们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正确的法治理论和实际做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面规划,整体实施,就一定能将依法治国这一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宏伟战略全面推向21世纪,就一定能在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经济文化尚不发达的华夏大地上逐步建立起法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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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执业时间未满5年的年轻律师流动性高、实务经验不足、业务推广能力不强,因而代表性不强,故为本报告之目的,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为了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xx年10月至11月,xx市律师协会就律师收费相关问题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
截至xx年10月底,全市律师人数为3132人,其中执业律师2815名,而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样本493份,有超过15%的律师参与了调查,说明该次调查的话题引起了律师的普遍关注,也说明本次样本中律师的反馈信息有较好的代表性。
接受本次调查的律师平均年龄为37.3岁,平均执业时间为7.8年,来自各类规模的事务所的人数相对较平均,具有普遍性,其中来自1-10人小型所的律师占比30.83%,11-20人中小型所的律师占比为25.96%,21-50人中等规模所的律师占比26.17%,50人以上规模所的占比为17.04%。
1. 律师收费文件的备案与公示
在受调查律师中97.36%持有律所经备案的收费文件,但仍有2.64%的律师并没有经备案的收费文件。有95.94%的律师表示会向客户公示收费文件,而主动向律师索要收费标准的客户占四分之三。这说明,收费标准对于客户与律师达成聘用合同有着重要影响。
另外,律师在报价时一般均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报价,只有12.17%的律师会低于备案价格。91.28%的律师认为备案的律师收费标准对其报价具有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报所属设区市律师协会备案,并在律师事务所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而在本次调查中虽所有事务所已经备案,但是可能仍有个别事务所没有以显著方式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也没有向全体律师进行传达,这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2. 律师收费政策变化的影响
xx年律师收费政策变化之前,凡涉政府指导价的案件,绝大部分律师均按政府指导价报价。
在xx年国家发改委取消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后,大部分律师还不太清楚政策的变化。目前89.45%的律师收费时仍按xx年xx省标准作为参考。因此,建议律师事务所实时关注政策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收费政策。
3. 律所规模对人均收费的影响
小型所,其主流年度人均收费在10万到40万之间,其中10万至20万的占比为33.81%,20万至40万的占比为44.24%。
中等规模所,其人均大部分在20-70万之间,与中小型所不同的是,中等规模所的人均主要在40万-70万之间。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数字是人均70万以上的占比也达到了17.72%。
规模所的样本相对较少,仅有10份。从可获得的样本可以看出,其主流年度人均收费在20-70万之间,但是,其中50%的人员又回落到了20万至40万之间,而人均70万以上的占比又是最高的。
从以上数据的交叉分析可见,小型所或中小型所的人均年收费相对较低,而人均年收费较高的所大部分为中等规模所和规模所。当然,也发现存在少量人均年收费在70万以上的精品所。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可以发现,收费相对较高的律师向规模化的律所聚集。中小型所除非走“精品所”、“特色所”的道路,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均难以与规模所进行抗衡。
4. 案件类型与人均收费的关系
通过数据交叉分析发现,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是受调查的绝大多数律师的主要收费来源,占比96.75%,其中民事案件超过三分之二,占68.76%。通过下表所列数据可以看出,商事案件的占比与律师人均收费存在正向关系,商事案件占比越高的律所,其人均收费越高,由此可见,商事案件的利润边际高于其他案件。
5. 律师年收费的总体水平
6. 收费方式的现状
(1) 收费类型
从律师费收费方式角度看,80.53%的律师选择固定收费,仅12.98%选择风险代理,5.27%选择计件收费。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固定收费是绝对主流的收费模式,固定费率对于全市律师的整体收费有着重要意义。
(2) 计时收费
就客户对计时收费的接受度来看,绝大部分客户不接受计时收费,只有13.39%的客户能接受,30.83%的客户需要解释后接受。而55.78%的客户完全不能够接受计时收费。
在日常业务中,计时收费主要适用于日常咨询占比64.5%,非诉占比28.4%,诉讼仅占比6.09%。
关于计时收费的标准,39.26%的律师表示自己能接受500元以下/小时的费率,25.41%的律师认为费率达到500元-1000元/小时才可以接受,认为需要1000元-2000元/小时的律师占24.59%,认为需要2000元以上/小时的律师占10.74%。这组数据低于智合法律新媒体于xx年11月公布的国内主流城市律所小时计费的统计数据(根据该统计,中国律所的平均小时费率为2271元,初级合伙人为2665元,高级合伙人为3754元)。
(3) 风险代理
就风险代理的律师费占标的金额的比例,样本数据表明,一般不会超过50%,大部分律师会参照原政府指导文件的规定,不超过30%,最低一般在10%左右。也会有个别比例低于10%。值得一提的是,调查发现,有的事务所规定禁止风险代理。
7. 常年顾问单位案件收费
在为常年顾问单位办理诉讼案件是否另行收费的问题中,出现了各种答案,有10.95%的律师表示不另外收取,多数律师表示还是另行收费的,但是会给客户优惠,其中,有近50%的律师是按照标准收费的80%收取律师费,有17.83%的律师表示打对折,有18.6%的律师表示不打折。顾问单位诉讼案件的收费方式多样,主要还是要看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律师自身的议价能力。
8. 低价竞争
在本次493个样本中,84%的律师表示都遇到过低价竞争。在遇到低价竞争时,99%的律师会选择坚持自己的报价,放弃案件,仅有1%的律师会选择降低自己的报价来争取案件。有94.32%的律师希望律师协会发文抵制低价竞争,规范行业的恶意低价竞争行为。
9. 关于招投标报价
客户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律所在律师收费中的比重较轻。只有两位律师表示,通过招投标取得的案件占比超过了50%。
在受调查律师看来,意向客户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律师,通常的考量因素是律师资历、律所品牌、价格高低,三者权重均衡,其中律师资历稍重一些,占比36.51%。
10. 律师费的收取与催讨
在收取律师费的过程中,超过半数的律师会遇到不能足额收取律师费的情况。一般律师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大部分选择口头催讨或者发函催讨,选择诉讼催讨的仅占8.5%。如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按约定收取律师费是值得引起律师关注的问题。
随着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取消,律师行业的收费更加市场化,然而部分事务所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律师与律所要习惯及接受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积极主动地利用市场力量来推动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结合本次调查问卷数据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供律师及律所参考:
1. xx年底,国家发改委、xx省发改委分别出台发改价格【xx】798号、苏发改收费发【xx】 1010 号 文件,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的出台导致律师行业的收费政策有了重大变化,原政府指导性价格全部转变为市场定价。律所应当实时关注行业政策更新,充分了解学习,并告知全体律师。
2. 律所应及时拟定或更新律师收费标准,并备案公示。明确的收费标准使律师在与客户协商收费时,有权威的“基准线”可以参考,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制作一个律师收费速算app,以让客户相信律师收费的公允性。
3. 除固定收费外,律师可以积极尝试风险代理、小时计费等多样的计费模式,以促进业务发展、提高收费能力。
4. 本次调查发现,事务所规模与人均收费存在正向关系,收费较高律师更愿意向中等规模所和规模所靠拢。律所应当更积极地走规模化道路,从而增强人才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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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语文教师布置作业问题问卷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学生对语文学习兴趣普遍较高,也是比较喜欢语文作业的。
调查显示:70%的学生是喜欢语文这门学科的,20%的学生谈别上喜别喜欢,10%的学生别喜欢。70%的学生喜欢做语文作业,95%的学生在完成语文作业后是感到欢乐的。
2、对语文作业态度比较端正,作业质量明显上升。
调查显示:50%的学生认为这作业很少,40%的学生认为作业适量,89%的学生能在半小时之内完成作业,61%的学生能按时完成作业,30%的学生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当学生碰到难题时,35%的学生和同学合作,35%的学生咨询老师或家长,15%的学生自己独立解决,5%的学生放弃。可见不少同学是任务观点,但至少并别是由他人逼、压着做,而认为是自己的任务了。同时全力以赴做完作业并能及时纠错,直接导致了作业质量的上升。
3、学生对老师所布置的作业意见
调查显示:60%学生最别喜欢老师布置的作文,觉得写作文难,30%的学生别喜欢练习册,觉得练习册有点难,对老师如今布置作业的方式55%的学生中意,25%的学生认为过得去,说明老师布置作业的方式还有待改进。55%的`学生喜欢老师统一布置作业,如此便于交流讨论解决难题,便于纠错。15%的学生想要分层布置作业,有些学习困难的学生做别完或做别出部分作业。学生希翼的作业方式40%的学生希翼是作业中无作文,70%的学生希翼是经历性作业。10%的学生无所谓。
4、学生对老师作业批改的意见
5、学生别能完成作业的原因
1、学生学习语文的事情
80%的教师认为学生学习语文的爱好程度浓厚,完成语文作业的事情却是普通,别太好,90%的教师认为学生完成最好的作业是词句训练等基础性作业。
2、教师布置作业事情
99%的教师布置的作业都在半小时以内,80%的教师间或布置家庭作业,20%的教师有想过分层布置作业但并没有分层布置作业,教师普通基本上布置的书面作业。
3、教师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工作方式能够改进,但须加大工作量
30%的老师布置作业前熟悉题目,对难题做以辅导,能突显效果。40%的教师认为练习册有点难,但也别是很难,不过现在的学生浮躁,完成作业时别耐心看题、读题,特别是阅读能力较差,亟待提高。20%的老师布置写作前有所辅导,文题也能联系日子实际。
此次调查发觉,学生大多基本上特别喜欢语文的,但老师觉得学生的语文学得普通并别是很好,说明老师和学生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没有达成共识,学生爱好语文,但学得又别太好,说明教师教的行为方面依然存在咨询题。经过调查了解了学生的学习现状,理解了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并且也看到教师教师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工作方式有待改进,为将来的教学工作寻到了突破口,使我们看到了提高小学语文作业质量的希翼。
法治调查问卷问题篇五
关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小康。此为对下南村村民就农民生活质量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问卷。谢谢各位村民的配合。
1.你的年龄是( )
2.您的职业是 ( )
3.您家一个月的总收入大概是多少 ( )
4.您收入的主要来源 ( )
5.您家一个月的总支出大概是多少 ( )
6.在您家每月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 ( )
7.您家的经济状况与过去的十年相比( )
a.改善很多 b.改善一点 c.没有明显变化 d.不如过去
8.您对现在的生活水平( )
a. 非常满意 b.还好 c.不太满意 d..很不满意
9.您家日常的交通工具 (多选题)( )
a.自行车 b.摩托车 c.机动车 d.汽车 e.其他
10.您认为您所在农村经济改善最多的地方在哪里( )
11.您认为下南村近几年来经济发展成效的最主要表现有(多选题)
( )
12.您认为农村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是什么( )
13.政府政策使您受益最多的地方在哪里( )
a.九年义务教育免除学生学杂费 b.农机具补贴 c.减免农业税
d.医疗保险
14.您认为今后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放在哪方面( )
15.您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主要依靠什么 (多选题)( )
f.靠国家政策正确引导 g.不清楚
16.新农村建设中您最关心的事( )
a.收入增加、生活改善 b.民主管理 c.村容整洁 d.乡风文明
17.如何才能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
农民生活质量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一共在下南村内随机调查了30人,发放问卷3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1、小组成员:
2、调查对象:
下南村
3、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农民进行随机调查。
一、 统计选择数据的结果如下表所示:
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学院: 班级:
题,文中列出了一些问题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同时又为农村今后的繁荣发展提出了建议,就是发展乡镇企业,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关键字:发展 农村经济 措施 乡镇企业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正文:
我国13亿人口,9亿多在农村。农村经济的发展极大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十分萧条,农村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农产品商品率十分低下,产供销体系没有建立,资源配置无法优化;农村人口众多,农村教育水平极其低下,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随着新时期的到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业发展,推行了很多惠农政策,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就。
一、 我县农村存在的问题表现如下: 1、农村干部发展经济的素质能力不强。
一是思想观念陈旧。有的村干部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思路狭窄,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就是办企业、上项目,贪大求洋。有的村干部认为当前主要是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不合拍,过时了,以为只要群众富裕了,集体有没有收入无所谓。甚至有的村干部利用村官职权收取贿赂,不为民做事。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村虽然有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但由于原先办企业、上项目受挫,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思想,顾虑重重,不敢闯、不敢干。有的村干部虽然自身致富能力很强,但主要精力用在个人致富上。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
全县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以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仍停留在小而全的小农经济状态,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农民的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应对和抗御市场能力弱,这些都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3、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就我县而言,农业科技投入增长比严重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在科技队伍建
设、科技机构的健全、科技宣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投入不足。由于资金投入、人事编制等问题的制约,造成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再加之服务机构机制不活、体制不新等问题,使服务体系很难发挥自身作用,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呈现出“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科技人员素质不高,科技队伍人心不稳,多数人知识老化,农村普遍存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不开,农业信息获取缺乏有效渠道等问题。
4、城乡统筹程度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到位需要一个过程,县乡统筹发展尚未起步,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缺乏后劲。农民靠政策增收、靠“天”增收成份较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尚需要一个较长的程度。
5、春耕备耕中存的问题。
一是高产高效种苗推广适用效果不好,对不熟悉的良种农民不是很接受;种子市场管理不到位,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购种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不少农户购种时上当受骗。二是农资管理有待加强,一方面农资市场价格不稳定,农民担心农资涨价;另一方面农资品质不高,以次充优、以假乱真的象现依然存,农民防不胜防。三是农金相对短缺,由信用社按农户的信用等级予以放贷,而我市农民的信用意识不强,评上信用等级的农户不多,所以造成一方面农民贷不到款,另一方面信用社的钱放不出去。
6、工厂污染问题。
农村工厂一般都非正规化工厂,甚至有的都没有经过政府相关 部门批准。而这些工厂释放的物质和残留的东西都对人的身体有相当大的危害,比如重金属。农民为了生计又不得不从事这些工作从而对身体造成威胁。
二、针对这些问题,我并不能提出有效全面的应对措施,只是针对个别问题提出了相关措施。
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2、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村级班子换届,广开视野,扩大民主,大力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经营头脑和管理经验、乐于奉献、脚踏实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人才进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核定干部职数,从严把握,大力推行交叉兼职,包括计划生育干部、生产组长、工勤人员等,能兼的一律兼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村里吃补贴的人数。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市场经济、实用技术和政策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和带动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总结成功经验,采取工资统筹、办理养老保险等措施,保证村干部待遇落实,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落实目标责任、民主评议、考核奖惩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理顺“两委”关系,保证村级组织协调高效运转。
3、政府参与。由县政府推荐一些比较好的高产高效种苗,并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伤害。
4、对村级工厂加强管理检查。严厉制裁违法生产的工厂,并对污染问题进行严厉控制。
5、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发展过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促使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加入,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为了农村的更好更快发展,我认为应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完善农村合作组织。
(一)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得好的典型,无一不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好。发展乡镇企业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主渠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必由之路,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这一新的发展模式及效应,已为国内外所瞩目。
发展乡镇企业要明确8个工作重点和主要方向,即以特色产品为依托,形成区域特色;以龙头企业为抓手,发展规模经营;以服务农业为立足点,推动产业化发展;以品牌建设为重点,提升竞争能力;以自主创新为动力,提高科技含量;以多元投资为主体,创新运营机制;以利益联结为前提,推进生产基地建设;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发展布局、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发展。
(二)完善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的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历史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目前形势下 ,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农村合作组织,大力促进农村合作组织的更快、更好地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紧迫性。
(2)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3)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艰巨性。
2、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抓样板。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第二,抓发展。要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技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第三,抓规范。一是规范政府行为。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建设。三是规范合作组织管理。第四,抓创新。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第五,抓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协会会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3、加强领导,加大扶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二,要形成推动合力。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改善占人口最多的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无疑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为了解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中改院开展了涉及29个省(市、区)、230多个村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936份,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农民的声音
1. 当前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
现阶段,农民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呢?调查显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子女上学难、费用高问题,提高收入问题是农民最期望解决的三种基本公共服务,认同度分别达到70.8%、70%和63.7%。另外,农民对养老、就业、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度也较高,分别达到46.7%、42.6%、39.8%和36.6%(见表1)。由此可见,民生类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提高收入)和发展经济的生产类基本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道路、农业技术推广)是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调查数据还可以看出,农民对文化娱乐、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趋势。
在农民心中,各级政府出台的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惠农、支农政策对提高农民收入产生的效果是否显著,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是否满意,是此次调查的重点。
调查显示,86.5%的农民对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的中央惠农政策满意或基本满意;64.1%的农民对省、市政府在具体贯彻中央惠农政策的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但选择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农民占到了30%和5.9%;对县、乡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满意度也较高,达到51.8%,但选择不满意的农民占37.9%,选择非常不满意的农民占10.1%。
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发现,从中央到地方,农民对各级政府的满意度逐级下降,而对各级政府“不满意度”却逐级提高。从中我们可以推测,农民对中央出台涉及公共服务的惠农政策是拍手叫好的,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走形变样”问题,越到基层,这种倾向越明显。
另外,农民对乡镇站所、村民自治组织、农村民间组织、乡村妇联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满意度也较高,满意度均超过了50%。但对乡镇站所的不满意度较高,达到43.9%,说明“七站八所”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仍然难以达到农民的要求(见表2)。
3. 各级政府出台的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的惠农政策对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惠农政策,这些政策对提高农民收入效果如何,农民是怎么评价的呢?调查显示,11.5%和14.2%的农民认为,这些惠农政策对提高农民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作用明显,66.5%认为,这些政策对提高农民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农资价格和其他非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55.6%的农民认为,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尽管农民纯收入提高,但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远低于纯收入增长幅度;22%和30.2%的农民认为,这些政策对提高农民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作用不明显,甚至有下降的趋势(见表3)。由此可见,真正提高农民收入,各级政府还要加大惠农、支农的力度。
二、民生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与问题
民生类基本公共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与医疗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项构成了民生类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1. 农村教育
(1) 义务教育是农民眼中最重要的教育。从调查情况看,农民对义务教育需求度最高,达到49.2%,其他依次是农业技术培训(32.8%)、外出务工培训(11.4%)、职业教育(5.4%)。值得注意的是,近1/3的农民对农业技术培训表示出较强烈的需求(见表4),表明传播现代农业技术、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2) 对农村义务教育现状的满意度。调查显示,农民对农村义务教育现状总体上满意的,4.2%和41.3%的农民选择非常满意和较满意,二者合计达到45.5%;但仍有44.7%的农民选择不满意(见表5)。
外,学校离家远(12.6%)与上学花费多(15.3%)也是农村义务教育比较突出的问题(见表6)。
(3)教育负担仍然过重。教育负担可以从实际支出负担和心理负担两方面反映。调查显示,34.7%和40.4%的农民认为,同五年前相比,教育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和有所提高,二者合计达到75.1%;10.1%的农民认为没有什么变化,只有9.6%和5.2%的农民认为有所降低和明显降低(见表7)。这种趋势从农户每年的教育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上得到近一步验证,支出-收入比在40~60%的家庭占到21.6%,60%以上的家庭累计占到35.5%。也就是说,超过1/3的农户年教育支出占到年收入的一半以上(见表8)。
从农民心理负担看,34.1%和42.6%的农民感到子女上学负担非常重和较重,二者合计达到76.8%;只有5.1%的农民感到教育负担不重(见表9)。可见,缓解子女上学负担重的问题对农民来说仍然十分迫切。
2. 农村基础医疗
(1) “自己买点药吃”是农民生病后首选的诊治方式。调查显示,64.3%农民自己生病后选择“自己买点药吃”治疗,只有不到30%的农民选择去医院看病;如果是家属得病,有51.4%的农民选择了“自己买点药吃”,而且有39%的家属采取了不治疗的方式,即硬挺着,只有9.6%的农民选择了去医院看病(见表10)。
(2) 农民看病贵、医疗服务水平低是农村基础医疗服务最突出的问题。造成农民有病不去医院治疗的主要原因是“看病贵”、“医疗服务水平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在全国农村试行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37.2%的农民感到看病比以前便宜了,比如,农村孕妇生孩子绝大多数去乡镇卫生院(49%)或县医院(42.1%),只有3.5%的农民选择去私人诊所生孩子。但调查发现,仍有57.1%的农民认为现在看病比以前更贵。进一步的调查表明,农民生病后不去就诊的原因,70.8%是由于医疗费用太高,看不起病;42.7%是由于当地医疗水平太低,大病在当地医院根本看不好;还有31%和28.6%的农民是由于医疗费不报销和看病不方便而放弃就诊(见表11)。可见,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深入分析“看病贵”原因发现,药品价格高(98.7%)和医疗机构乱收费(51.3%)是造成看病贵的主要因素。另外,检查项目多(37.6%)和农民收入少(29%)、个人支付比例高(15.2%)也是造成看病贵的原因(见表12)。
(3)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比例较高,报销比例低是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查显示,68%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但仍有32%的农民没有参加。农民对新农合比较满意,满意度为47.7%,选择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农民分别为18.7%和11.2%。农民对新农合不满意的原因,首先是报销比例太低(68.3%);其次是只管大病、不管小病的保障模式(20.7%);再者是定点医院收费高(16.3%)。另外,门槛费用高(14.2%)、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13.6%)、定点医院医疗水平差(12.4%)、报销手续麻烦(11.8%)等也是农民对新农合不满意的原因(见表13)。
对于新农合的保障重点,47.9%的农民认为应当是保大病或住院费用;34.3%的农民认为应当保小病或门诊;还有17.8%的农民认为应当二者都保(见表14)。当我们问农民“您愿意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前提下,按比例多交钱吗?”,76.9%的农民回答不愿意,只有18.5%的农民回答愿意,表明绝大多数农民不愿意再多掏保费。
3.农村社会保障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比例较低,但最低生活保障费对改善农民生活作用明显。调查显示,农民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仅为25.9%,57.1%的家庭没有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多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感到最低生活保障费对改善生活发挥了作用(64.9%)(见表15)。
(2)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较窄,参保率较低,传统的“养儿防老”依然是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调查显示,56.5%的农户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农户中60岁以上的老人,绝大多数没有领取过养老金,占被调查农户的78.3%;只有20.9%的老人曾经领取过养老金。另外,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也相对滞后,54.7%的乡镇没有敬老院。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严重滞后的背景下,45.7%和39.2%的农民依然选择了传统的“养儿防老”和“靠自己”的保险模式;还有34.2%的农民把养老寄托在政府身上;依靠土地也是农民养老的主要方式之一,占调查农民的27.5%;只有19.3%的农民选择了买商业保险来防老。另外,17.7%的农民老了之后到底依靠谁,还不知道(见表16)。
导致农民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组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85.7%)和参保费太多(60.6%);17.8%的农民对为什么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说不清楚;还有6.9%的农民认为到岁数领到的养老金太少,不划算。这种结果,一方面说明了政府具体组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长期滞后,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对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不够,很多农民根本不了解何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意识不强(见表17)。
(3)基本社会保障在农民工中的覆盖率偏低。调查显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比例偏低,分别只占12%、22.8%和37.7%(见表18)。与城镇相比,农民工参保率要低的多。虽然农民在城镇干着脏、累、险的工作,但仍没有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4.农民工就业服务
(1)农民最希望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调查显示,农民最希望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主要包括免费就业培训(69.9%),组织劳务输出(49.8%),直接提供就业岗位(45.6%),为农民工提供医疗、养老保险服务(34.8%)。其他公共服务还包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7.5%)、提供廉租房(15.4%)等(见表19)。
(2)靠亲友介绍是农民工找工作的主要渠道。调查显示,55.6%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找到工作的;而通过政府组织安排工作的只占23%;还有近20%的农民通过“闯世界”来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见表20)。这组数据暴露出政府在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农民有序流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还很不到位,难以满足农民外出就业的需求。
(3)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的比例较低。调查显示,农民工接受有组织的技能培训的比例极低,只占11.4%,88.6%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即使接受过技能培训,73.4%的农民感到对寻找工作、增加收入的效果并不明显。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比例也比较低,只占32.2%;30.5%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安全培训。农民工多从事高危险职业,在没有任何安全培训的情况下,遭受工伤的可能性极大。
(4)工资低、欠发工资是农民工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调查显示,62.1%的农民认为,外出务工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工资低。即使在低工资下,还有35.6%的农民工曾被拖欠过工资。由于农民工在城镇处于弱势地位,当被拖欠工资时,52.9%的农民工只能忍气吞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47.7%的农民工才去求助政府部门。与老板协商私了也是农民工追讨工资常用的方式(34%)。在采取了以上手段还不能追回劳动报酬时,农民工才被-迫采取暴-力手段威胁老板补发工资,或是求助讨债公司。只有不到20%的农民工采取到法院告状的方式来追回欠资(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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