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学论文的文献综述篇一
论安乐死合法化
姓名:刘雅婷
班级:2013级会计学系专科三班
学号:130322339
上课时间:周一9 10节
序号:107
论安乐死合法化
安乐死,亦称尊严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地死亡”、“尊严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杀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症、年老或者身体严重畸形者的社会政策下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安乐死以特定的方式剥夺了特定对象的生命权利,无论在主观罪过上,还是在客观表现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体对象上都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安乐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乐死的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斯巴达,就有可予处死不健康婴儿的安乐死记录.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杀死婴儿、自杀和各种安乐死行为更是广为人们接受。纵观各国安乐死立法的进程,最早出现的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安乐死法案。30年后,英国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且于同年向英国国会提出了安乐死法案.该年美国也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但由于有披着“合法杀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众的纷纷反对。1938年,希特勒借口实施安乐死,建立了安乐死中心,杀死20多万人,这使安乐死笼罩上恐怖的阴影,阻碍了安乐死的蓬勃发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件,同意了年仅21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3年2 月9 日荷兰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受此影响,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于1995年也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实施不到两年即废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患者的病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难以忍受的无限折磨、患者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荷兰医生并没有决定安乐死的权利,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起诉;同时,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一名负责医生的意见。[4]于是荷兰成为了当今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运动在一国已彻底取得了胜利。比利时众议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也正在酝酿就此问题立法.从以上国外对安乐死立法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安乐死法案其安乐死的对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或是一直处于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且均规定了必须是处于自愿的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实施.这实际也是对生命权予以保障的一种方式。
其实在我国,学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东省中医药大学课题组经过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乐死暂行条例(草案)》,[5]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个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但是从1992年起我国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陕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的首例案件到现在无数身患绝症的人请求政府给予安乐死来看,安乐死在我国被国人在意识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许这种行为。虽然各界人士及群众均普遍认同了安乐死,但由于安乐死是涉及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综合命题,对于安乐死的各种争论仍在继续进行着。
二:安乐死是否合理
客观地说,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占据着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们主观观点一直倾向于安乐死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同样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尤其是其中的消极安乐死几乎从人类社会发轫之初就已经存在,并且社会越发达,人类文明水平越高,社会对安乐死行为就越宽容、越支持。同时,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意见在当今世界也不绝于耳。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相互对立。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同时,确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乐死很困难,安乐死有被滥用的危险。虽经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却其杀人的违法性。他们觉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尽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转,而安乐死则要提前结束人的生命,不能认为是医疗行为。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不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绝症可治,现实中更有许多病例是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应该给病人以这样的机会。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历史上更有过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
但我认为安乐死是处于绝症无望的病人自觉自愿的选择生死的一种行为,没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是病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有道德责任和价值的。人们(包括病人本身)选择安乐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无法言语,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为了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各种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才产生安乐死的想法.这时的安乐死已不再是“死亡”这个冷漠的词汇所能反映的,就像战场上有的人为了让无法救治的受重伤的心爱的战友免受痛苦或敌人的折磨,会在此战友的恳求下挥泪结束他的生命一样。当我们用心去体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乐死带给战友或病人的是找到归家的路途,这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总会有同情之心产生,对于死者是惋惜,对于生者是怜悯,而绝不会去责备生存下来的人。追求生命质量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目标,当一个人的生命只具有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时(生命质量已大大降低),医生却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实际上是对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种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痛苦难当,希望早日摆脱痛苦,对其实施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对一个无望挽救的绝症患者投入大量的医疗力量实际上是浪费,应当将这些宝贵而有限的医疗资源节省下来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远是人类的敌人,应正确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万物的基本问题,死亡不过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环。
三: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行性 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我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文学论文的文献综述篇二
华夏中国疆域辽阔,文化深厚,各地丰富的地方文献让泱泱中华无愧于“文明古国”的美誉,地方文献在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上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是文献计量分析论文,欢迎参考阅读!
【内容提要】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初期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对其发展现状做了基本估计和全面分析,认为它取得了七个方面的重要进展;从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实业化、国际化等六个方面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文献计量学/发展阶段/现状/趋势
目前可获得的文献资料表明,中国大陆文献计量学相关论文最早出现在1964年,张琪玉、王恩光分别在《综合科技动态(第二分册)情报工作》的第5期上发表文章,介绍了美国编辑出版的“科学引文索引”。但文献计量学在我国的真正兴起和传播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开始的。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基本上形成了研究、教育和实际应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并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已成为图书情报与科学评价领域中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
我们根据统计资料[1][2][3],编制了(不含港、澳、台的文献数)。根据文献数量的增长变化、研究的成果和进展,以及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我国大陆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初期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
1979-1982年是我国文献计量学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发展特点主要是论文数量较少,而且异常分散。这一时期只发表了149篇论文,年均文献量只有37.3篇。从内容来看,主要是翻译、介绍、吸收和引进国外的研究成果,缺乏自主性的系统研究。与国外相比,我国文献计量学的起步阶段很短,只经历短暂的4年之后便迅速进入了相对集中的发展阶段。这是我国文献计量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
1983-1987年的五年,我国文献计量学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其主要的标志是将文献计量学搬上了大学的讲坛,开始了正式的专门教育。1983年,武汉大学为本科生、专科生开设了文献计量学课程,并编写出《文献计量学》教材。同时,这一时期的研究比较活跃,发表的论文数量增长很快,达到353篇,年均文献量为70.6篇,比上一时期增长89.3%;在内容上,既有国外研究成果的介绍和评述,又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的应用性研究,或者验证文献计量学的理论和方法在中文文献方面的适用性等。
1988年以来,我国文献计量学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其主要特点是理论与应用并重,特别是在科学评价和科技管理方面的应用开始大规模地开展起来,取得了许多标志性的成果。一是在1987年,赵红州等人利用美国的sci进行统计分析,排出了我国主要大学发表论文的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二是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承担国家科技部的资助课题,建立“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进行更大范围、更系统的文献计量统计分析,对我国科技水平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以及主要大学、科研院所的科学生产能力和学术水平作出客观评价;三是《文献计量学》等几部专著或教材相继出版,“把文献计量学的有关知识体系化了,使文献计量学的研究由局部知识的创造进入系统知识体系的形成阶段”[4]。这一进展已经成为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和发展历程的重要标志。同时,从表来看,1988-2000年发表的论著数大幅上升,总数达到2032件,年均文献量为156.3件,是发展初期阶段的2.21倍。这些都表明我国文献计量学正处于理论研究、实际应用和专业教育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2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现状和成就
2.1每年发表的文献数量基本稳定,并形成了本学科的核心情报源
可以看出,我国文献计量学的论文数增长较快,而且具有明显的阶段性。1983年比1982年增长31%,进入发展初期阶段;1988年首次突破100篇,达到118篇,比1987年增长37.2%,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1979-2000年的22年间,我国大陆共发表文献计量学论著2534篇/部(含著作),每年平均文献量达到115.2篇/部,而且1988年以来基本上处于稳定,最高的是1991年达到227篇。这表明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并达到了一定水平。同时,这些论文在期刊中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集中与离散规律,论文发表的期刊达到225种,图书28种,涉及的作者达1783人(含合作者)[2]。初步分析表明,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与应用的文献增长和核心作者、核心期刊的分布基本上符合文献计量学的基本规律,即文献增长按指数曲线上升;80%的论文集中分布在20%的核心期刊中,而20%的论文又高度分散在80%的一般期刊中,等等。其中,发文量在10篇以上的有39种期刊,发文数量占论文总数的70%左右;而发文50篇以上的重要核心期刊只有10种,它们依次是:图书情报工作、情报科学、情报理论与实践、情报学报、世界图书(b辑)*、情报学刊*、情报杂志、农业图书情报学刊、情报业务研究*、中国科技期刊研究(*为已停刊)。这些核心期刊都是文献计量学研究的重要园地,在文献计量学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有的还设有“文献计量学”专栏,如《情报学报》,发表的相关论文数量还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以上事实不仅说明了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它在情报科学体系中的地位不断加强。
2.2确立并提高了文献计量学的学科地位
目前,文献计量学已被公认为国际图书情报领域内最活跃的一个分支学科,成为情报科学研究的主流,体现了当代学科定量化的趋势。1981年,white和griffith[5]指出:“包括引文分析在内,文献计量学几乎构成了整个情报科学的一半,而且是生气勃勃的一半。”这说明国际情报学术界对文献计量学的高度重视。在这种国际背景下,随着我国文献计量学知识的普及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文献计量学也得到了国内图书情报界的普遍承认和重视,作为情报科学一个分支学科的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加强,同时还逐步被社会所接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展,标志着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许多方面得到佐证:①1992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科委等单位联合制定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的国家标准中,正式确认了文献计量学、情报计量学、科学计量学的三级学科地位;②在最近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卷》的情报学部分,在“信息”、“情报”等大条目之后,紧接着列出的第一个分支学科就是“文献计量学”,并安排11个词条作了较详细的介绍;③一些学术刊物或检索工具开辟专栏,报道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成果和国外进展,例如《全国报刊索引》(哲社版)从1989年起不定期增设了“文献计量学”栏目,《情报学报》也从1988年起不定期设立了“文献计量学”专栏;④在情报学图书馆学专业教育中,文献计量学早在1983年就被正式列入了教学计划,成为本专业教学的必修课程,武汉大学还设立了文献计量学与情报计量学研究生方向,招收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⑤提高了认识,成立了学术组织。通过多方面的宣传、讲授和深入研究,现在人们对文献计量学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在中国科学院的支持下,于1991年成立的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科学计量学与情报计量学专业委员会,其工作范围包括:文献计量学、科学计量学和情报计量学;其基本任务是:确立学科发展目标和策略,制定研究规划、提供研究选题指导,组织研究分工和协作,开展学术和信息交流,宣传和推广研究成果等,这标志着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有了学术组织保证,由分散的个体的研究逐步过渡到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研究阶段;⑥最近几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连续资助了10多项文献计量学和科学计量学方面的研究课题,促进其研究上规模、上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献计量学的深入发展。
2.3研究范围拓宽,几个主要领域的研究取得进展
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的选题范围不断拓宽,既有理论、方法探讨,又有广泛的应用研究,以及国外研究进展的评介等。特别是其应用的范围很广,远远超出了情报学、文献学、图书馆学的范围,涉及到科学学、科技管理、科技史、人才学、预测学、未来学、历史学、社会学等许多学科领域。在具体专业学科领域的应用更广,至少有化学化工、农业科学、采矿冶金、建筑科学等50多个专业,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开展过应用研究。具体来说,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基本上包括八大主题,这些主题的重点次序是:引文分析与核心期刊、集中与分散定律、文献统计与应用、文献计量学总论、引文分析方法、在科技预测与管理中的应用、在人才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文献增长与老化率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文献计量学的应用研究是其内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广大研究者的重视。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除了图书情报领域的各个方面之外,还广泛应用于科学学、科技管理、预测学甚至科学技术领域当中。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文献计量学指针用于评价科学生产率、评价科技人才、成果质量、科研机构(包括大学、研究所、科技产业公司等)乃至整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与影响力等,从而使决策者能够进行有效的定量化管理。这方面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文献计量学冲破传统的局限,增强其渗透力和辐射力,大步进入“科技圈”;“管理圈”、“决策圈”,在更大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的承认和重视。
2.4文献计量工具和研究手段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我国文献计量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文献计量学研究开始后不久就很快将其搬上了大学的讲坛,正式开始了我国文献计量学的教学活动。早在1983年,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就率先把“文献计量学”列入了教学计划,为情报学、图书馆学专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各个层次的学生开设了“文献计量学”、“情报计量学研究”(硕士学位课)课程,并出版了有关的教材。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3所大学开设了这一课程。武汉大学等单位还招收了这方面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教学规模和合理的层次结构。通过课程教学,既宣讲、普及了文献计量学知识和定量分析方法,又为这一学科培养了专门人才,从而推动了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
2.6基本形成了一支骨干研究力量
在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发展过程中,来自不同学科的作者人数一直呈增长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文献计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一大批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加入到研究队伍中来,相继涌现出许多核心作者,为我国文献计量学的研究和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目前,一个以中青年为主的文献计量学研究队伍已经基本形成。从作者群的构成来看,他们来自许多不同的专业领域,在知识结构上各具特色和优势,其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比较好的。令人可喜的是,这些核心著者以中青年居多数。他们以其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情报意识,从不同角度对文献计量学的许多问题进行着各个方面的探索,其研究十分活跃,这是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和发展的中坚力量。据统计,在1964-2001年间,我国共有1783位作者在225种期刊上发表过文献计量学论文。这是一支人数不算少的作者队伍,且呈逐步上升的趋势,说明我国文献计量学的研究队伍已初具规模,并基本形成了一支骨干研究力量[2]。
2.7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强
第一届起就有国内学者赴会、参与国际交流;第9届国际信息计量学与科学计量学年会将于2003年在北京举行;在国内举办的有关国际研讨会也是两年一次,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每次会议都有国外代表参加研讨和交流。国际刊物scientometrics是发表国际文献计量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学术园地,1993年我国著名科学计量学家赵红州教授被聘为该刊国际编委;《国外情报科学》、《国外图书情报工作》等刊物发表了不少文献计量学方面的译文,正式出版了《科学计量学指针》、《情报计量学引论》等译著,我国学者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等的合作研究有的已经开始,有的正在筹划中。这些都促进了我国学者与国外专家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有利于我们吸收、借鉴国外的成果和经验,从而推动了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全面发展。
3.1科学化趋势
1969年,英国著名情报学家阿伦·普里查德(alanbritchard)正式提出了“文献计量学”(bibliometrics)这一术语,以取代当时已有47年历史但却很少使用的“统计书目学”(statisticalbibliography)名称。这一术语的提出标志着文献计量学的正式诞生,真正开始从学科的角度来研究文献计量问题。在其后的30多年中,国际文献计量学获得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图书情报领域最活跃的一个分支学科,代表着情报科学的主流方向和学科发展趋势。在这种科学化趋势的影响下,在我国文献计量学研究和发展中,我们也特别强调要提高文献计量学的科学性和精确性,要确立文献计量学的学科地位。因此,我们着力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论述文献计量学的学科内容,从理论、方法和应用三个方面构建了文献计量学的学科结构体系。当前,文献计量学发展的科学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继续深化和完善文献计量学的学科结构体系,使之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化水平较高的学科;二是要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入研究“计量学”学科群的体系结构,包括文献计量学、情报计量学、科学计量学等“三计学”的关系问题;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科学理论与实际应用的关系,只有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才会有正确的实际应用,才能合理地、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当前文献计量学广泛应用之时,更要重视它的学科理论研究和建设,真正实现理论与应用的有机结合,这是我国文献计量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
3.2信息化趋势
所谓信息化趋势,主要是指从文献计量向信息计量发展的趋势。
正如文献与情报、文献学与情报学的关系一样,文献计量学(bibliometrics)与信息(情报)计量学(informetrics)也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6]。可以说,文献计量学是信息(情报)计量学的基础,而信息(情报)计量学则是文献计量学的发展方向。情报科学定量化研究的论文可分为4大类:①文献计量学及其应用;②情报检索理论;③情报学理论研究;④情报经济学与情报成果评价。其中有关文献计量学及其应用方面的研究在整个定量化研究工作中占有很大比例,论文数占46.6%[7]。可见,文献计量学是情报信息定量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正在朝着信息(情报)计量学的方向迈进。从计量单元来说,文献计量学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篇、册、本为单位的文献单元的计量上,而开始深入到文献的内部对知识单元和文献的相关信息进行计量研究,如题名、主题词、关键词、词频、知识项、引文信息、著者、出版者、日期、语言、格式等都已成为计量的对象。早在1980年,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的小森隆通过对塑料、橡胶和纤维的关键词出现次数的统计分析,成功地预测了高分子材料的产品结构及发展前景。陈光祚教授研制的电子出版物具有信息计量功能和知识项聚类功能,为文献计量学开拓了新的应用领域和发展途径。电子出版物作为一种全文数据库,它的文本中的任何知识单元甚至每个单字都是可以检索和统计的。这样,就有可能使文献计量学的计量单元从一篇篇文献而演化到文献中的各个知识单元,甚至单字一级,从而使信息计量分析成为可能,并达到新的分析深度。这是一个重要进展,表明文献计量学已经发展到文献信息计量阶段,并继续向信息计量学境界发展。
3.3网络化趋势
最近几年,在有关网络或文献中出现了两个新的英文术语,即webmetrics和cybermetrics,可以直译为“网络计量学”和“赛博计量学”(或计算机计量学)。但由于计量的对象是网上的信息或计算机控制的信息,而非“网络”或“计算机”本身,因此可以将此意译为“网络信息计量学”或“网上信息计量学”。据目前见到的文献报道,webmetrics术语是阿曼德()于1997年提出来的。1997年,阿曼德等人在《万维网上的信息计量分析:网路信息计量学的方法探讨》一文中,首次提出了webmetrics这一术语,并认为文献计量学的各种方法完全可以用于万维网上的信息计量分析[8]。关于另一个与之十分相似的术语cybermetrics,目前在因特网上已出现了以该词命名的电子期刊或学术论坛,这主要是由西班牙科学信息与文献中心(cindoc)组织和出版的。若从它的研究对象、方法、内容和目标等方面来看,网络信息计量学是采用数学、统计学等各种定量方法,对网上信息的组织、存贮、分布、传递、相互引证和开发利用等进行定量描述和统计分析,以便揭示其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的一门新兴分支学科。它主要是由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计量学等相互结合、交叉渗透而形成的一门交叉边缘学科,也是信息计量学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和重要的研究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其根本目的主要是通过网上信息的计量研究,为网上信息的有序化组织和合理分布、为网络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网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必要的定量依据,从而改善网络的组织管理和信息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促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网络信息计量学是在当前特定的科学背景和技术条件下迅速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网络信息计量学的研究成果必然会为网络管理的定量化和科学化提供理论指导和定量依据,而网络管理定量化的实践需求又会促进网络信息计量学的全面发展[9]。
3.4自动化趋势
随着计算机的日益普及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我国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手段逐步从手工统计分析向计算机辅助的统计分析过渡,出现了明显的自动化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计算机辅助的文献信息计量分析的研究不断增加,取得了不少成果,其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计算机辅助文献计量研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进行了计算机辅助文献计量软件的设计与开发工作,实现了套录资料重组建库以及多种资料统计分析功能;计算机辅助计量分析方法的建立和成熟,标志着我国信息计量研究的方法体系已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特别是我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等一批数据库光盘或网络版的研究成功和出版发行,为文献信息的自动化统计和分析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和条件,将大大促进自动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
3.5实业化趋势
通过对文献计量学的长期研究、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人们对文献计量学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明显提高,其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特别是在科技评价、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其研究成果和计量资料不仅可以为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定量依据和支持,而且还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文化水平乃至综合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法,因而受到国家有关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支持。1987年,赵红州等人利用文献计量方法,排出了我国主要大学发表论文的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并受到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科委专门下达资助课题,要求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更大范围、更系统的文献计量统计分析,对我国科技水平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以及主要大学、科研院所的科学生产能力和学术水平作出客观评价,并逐步形成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统计结果;还有的单位在建立有关数据库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展统计评价和分析咨询服务;有的还成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定量评价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发展成为信息咨询服务业的一种新的类型和形式。这一重要进展表明,我国文献计量学的某些内容和方法正在由课题研究向实业化方向发展,成为国家科技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实业化趋势是我国文献计量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3.6国际化趋势
如前所述,我国文献计量学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推动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文献计量学的研究和发展也必然会呈现出国际化趋势。无论是科学研究的选题、研究目标的确立、研究方法的选择,还是研究成果的发表、交流和应用等,都必须立足世界,站在国际前沿和水平上来展开研究工作,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我国文献,计量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文学论文的文献综述篇三
摘要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发展是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途径。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带来人口的大量转移和集聚,必然导致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和需求。加强中小城市用地规划管理是合理配置土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最重要途径。本文着重就中小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几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对其他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有所借鉴。
关键词:用地规划管理;中心城市
(一)、当前中小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现状
1、用地规划管理依据
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主要借鉴前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计划体制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取得一定成绩,1989年和1993年,《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先后出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述的„法„条例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城乡二元分治体制,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解决了土述弊端,并在法律上第„次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法律地位。《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条明确了控规是用地规划管理的直接法律依据。201 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如何实施规划管理更具有操作性。
2、用地规划主要工作及做法:
①、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城市人民政府或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当地政府要求,牵头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要求,履行报批程序。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控规必须依据总规并且不得突破总归相关规定和要求。城市设计或地块方案编制工作。有的重要地块还会在土地出让前,要求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或地块方案。不论是城市设计还是地块方案均不得突破控规要求。
②、土地幽让规划条件确定工作
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和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绿地率、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必须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规划要求,以及有关规划引导要素,并附规划用地红线图。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因规划条件直接影响到建设内容、土地价格,因此,规划条件除处室会审外,局里也要会审,对经营性用地要报给市政府分管领导有的甚至是市规划审查委员会组织审查,以保证地块规划条件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③、规划条件变更及监管工作
规划条件变更主要包括出让前规划条件变更和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两类。出让前规划条件变更的,主要涉及控规变更,这就要求编制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要求,履行变更报批程序。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的,除按《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5条执行外,还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市政府文件要求履行组织专家论证、变更公示、报政府批准、函告国土、监察部门等手续,以确保规划严肃性、法定性。
(二)、用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及根据分析
1、总体规划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性
2年不得不进行第二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样,到2008年,开始着手第三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未完成总规纲要论证工作。而总规不批准,超出原总规范围外的区域,就无法编制控规,用地也就缺乏法定依据。由此可见,总规时间的滞后性„定程度上影响了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2、控规存在不同程度的可操作性问题
①、规划控制的刚性与市场需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
现行控规的控制内容强求统„、面面俱到。2006年实施的《域市规划编制办法》将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6方面的内容规定为强制性内容。但在实际的控规编制中,相应的控规内容包括十余项要素,这些控制内容。经编制完成,即成为„个个“死的”指标。但是,善变的市场发展热点不断转移,土地开发模式不断变化,房地产销售热点及模式也在改变,且政府、企业等多元的开发建设利益主体并存,在多变的市场需求面前传统控规显得过于僵化。控规的编制与实施是„个空间与时间的双重概念。控规的编制与实施必定是„个动态的过程,传统控规仅强调控规的空间层面,而对规划本身的动态性、时效性体现不够。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要求控规的控制内容更具弹性,要求研究控制指标的弹性和应变范围,使之控而不死,变而不乱。
②、规划的公共属性不足
传统控规缺失中观层面的公共设施规划,仅依靠用地布局中编制的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很难保障其最终的可实施性。因为在多变的规划实施中,规定的容量限制屡被突破,造成公共设施容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如:停车泊位。2004年,省技术规定居住小区为0 4辆/户,而后未再有新的规定,但随着汽车家庭化后,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传统控规是„个技术文件,如果不加解释,普通市民很难理解,也就很难发挥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并提出意见的作用。由此可见,传统控规的公共属性相对较弱,因此,控规中必须增加„个中观层而的公共设施规划,诸如公共政策那样,是+个“活的”、可供管理部门使用的工具,具有可读性和可识别性,体现公平性,且易执行,可以根据市场和城市发展的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
③、专项规划研究不足
目前,由于专项规划研究不足,特别是在公共配套、宜居、慢行系统、城市空间设计等方面研究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仅依据上位规划和少有的专项规划就开始进行规划编制。而总体规划为了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的往往是宏观专项研究的内容,由此导致在控规中缺乏专项深入的规划和设计研究,特别是在某些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当中,缺少各种专项研究和设计的积累。传统控规是以地块为目的的,依据总体规划直接编制控规,不易充分反映和对接总体规划的内容。当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居民对宜居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不断提高,若没有众多专项规划支撑,控规可操作性兢很难达到。
④、用地规划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者大多都不是规划专业出身,加之在吸纳人才方面缺乏吸引力,造成了中小城市整体规划管理专业性的薄弱。例如,宿迁市规划局用地处现有人员共3人,没有„个是规划方面的专业人员。基于此,更需要有一个更为科学、合理、便于中小城制管理的法律性规划。
⑤、国土与规划脱节
由于体制原因,经常存在国土与规划脱节现象,特别在原城乡结合部,脱节现象更为突出。在许多地方,城市规划中是建设用地,但在土地部门,这些地块却没有土地指标。有的甚至规划条件都发出了,国土部门才发现中间有部分土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不得不重新出具拍卖红线图和规划条件。由于国土与规划脱节,造成用地规划管理相当被动,特别是„个地块两次出让,很容易引发矛盾。
(三)、加强用地规划管理的建议
①、加大规划编制、审查力度,确保规划成果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加大总规编制力度。总规是控规和专项规划编制的上位规划,直接影响„个城市的发展性质和发展方向。在上„轮总规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时,要及时启动新„轮总规编制工作。同时,在新总规未报批时,可以对原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这样做既可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又可保证用地工作法定性。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力度。规划部门要超前制定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特别要对涉及民生的公共配套工程(医疗机构布点、教育设施布点、保障性住房布点、公交设施、能源站点等)、涉及宜居的慢行系统、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超前研究。
在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今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控规作为承上启下、控制和引导城市建设的重要法定技术文件,在规划管理方面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完善自身的管控体系,以有效、科学、规范地保障控规的顺利实施。
首先要加大编制力度。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编制控规,出让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应对多变市场的最好途径就是扩大控规的覆盖面,这样、无论市场如何变化,都有管理的依据。当然,在实施控规全覆盖可行性较弱的地区,也可采取重点地块全覆盖一般地块制定通则的管理形式。
其次,要增强控规弹性。为应对市场的多变灵活性,最好的手段就是给予指标„定的弹性。例如,为了鼓励开发商建设公益性项目,可适当放宽容积率,为了避免沿街界面的过分单„化,可鼓励开发商多退道路红线:还可采取兼容性的方式解决用地性质过分僵化的问题。对停车泊位问题,可以形成文字性要求内容,以便执行层面人员操作。
最后,在控规编制过程中,还要对周边编制单元进行研究,以进„步提开城市宜居和公共配套工程均等性。
③、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规划管理的好坏对规划意图的实现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强化规划专业人才引入机制,对在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规划设计工作者进行广泛的经验交流,全面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争取规划设计者,当地规划管理相关部门和公众三方的合作,增强城市控规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且使之富有当地特色。
④、加大国土与规划部门沟通力度,进步增强两个规划的衔接性。
要建立部门间定期沟通机制。对要出让的土地,规划部门要及时沟通联系,对无土地指标的或还不是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尽量避免。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