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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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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通用5篇)
    小编:CZJ2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的顺利进行,预先制定详细的方案至关重要。方案是对解决问题、推进工程或研究课题的详尽规划,它包含了步骤、方法、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等关键要素。通过精心策划和准备,我们可以预见潜在挑战,制定应对策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因此,方案准备是任何工作或事情成功的基石。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通用5篇)

篇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无须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者;积极引导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合法经营,亮照经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检查内容。检查市场主体是否办理登记注册、是否存在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是否未亮照经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重点发现辖区是否存在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的无照经营行为。一是突出车站、公路和铁路沿线、综合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文化市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停车场等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二是突出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中介机构、教育咨询机构、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平安江西建设、塑料污染治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

(三)回应热点:针对近期政协委员建议和群众反映,对在居民小区或者学校、车站、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售水机、自动售货机开展经营活动进行排查,对其中未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者限期办理证照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查处。督促辖区内所有自动售水机、自动售货机亮照经营,依法公示经营者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聚集重点领域和行业,深入排查,依法履职。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治。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无照经营者逐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办照的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做好核准登记,及时给予补办营业执照,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不听劝阻继续生产经营的,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查处,责令关闭,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经济秩序。

(三)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和自律意识。畅通无照经营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四)及时总结,信息报送。各地要常态化持续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分别于9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报送查处无照经营的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对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

篇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无照经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二、工作目标

规范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无须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有证无照经营行为。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查处工作,对无照经营行为做到“四个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无须取得登记注册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其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

(二)整改一批。对暂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是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相关证照;

(三)查处一批。对不及时整改或者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通报、移送一批。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

责范围的,要及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内容。检查市场主体是否办理相关证照、

是否超出经营期限、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活动不相符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发现辖区是否存在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的无照经营行为。一是突出车站、公路和铁路沿线、综合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文化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二是突出食品餐饮、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废旧金属回收、出版印刷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三是结合治理超载超限、“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塑料污染治理、电线电缆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集中执法力量,主动作为,全面排查,依法履职。

(二)依法分类整治。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和原则进行分类整治,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合法经营。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经济秩序。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局要常态化持续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分别于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报送查处无照经营的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对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

篇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两节打假、人口密集娱乐场所管理和金融领域乱象的治理等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县市场监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督查。并以此为契机,督促各监管单位提高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视程度,强力推进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为了做好此次督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重点:涉及成品油加油站(点)、液化气经营等危化品行业;涉金融领域的行业;食品药品“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散煤经营点;娱乐、洗浴、网吧、ktv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等。

二、督查内容:1。经营者持有证、照情况;2。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3。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是否相符;4。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等。

三、督查时间:20__年12月18日——31日。按督查情况的需要,可以延长。

四、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各带一组,共分四个督查组,成员组成及督查区域分配如下:

(一)城区片督查组:

组长:____,成员:监查室、法规股、商广股、工会、机关党委。

督查区域:__所、__所、__所、__所辖区

(二)瓦西片督查组:

组长:____,成员:药品股、食品股、综合股、创建办、个民协

督查区域:__所、__所、__所、__所、__所辖区

(三)中路片督查组:

组长:____,成员:特设股、质量股、计量股、稽查大队

督查区域:__所、__所、__所、__所、__所辖区

(四)瓦东片督查组:

组长:____,成员:审批股、信用监管股、投诉中心、执法室、消保委督查区域:__所、__所、__所、__所、__所、__所、__所辖区。

五、督查要求:

各督查组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意义,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查后反馈,切实认真的进行督查并查找问题,检查各监管单位日常落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履职情况。并以此向各监管单位传递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

各督查组按每个乡镇随机排查一条街或校园周边或一个农贸市场,户数不少于15户的标准。深入到经营场所,认真进行排查,并填写《__县市场监管局“查无”督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表中填写不了的,可附附页。对督查结果,各督查组全体成员要在督查表中签字。

对督查出的问题,将由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相关部门进行抄告并督办。

篇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

为了做好平安中国建设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项目考评工作,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长期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查处

工作原则;

(二)合理区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形,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在县、乡(镇)政府领导下,推动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机制。

(二)县人民政府要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确定日常生活用品及劳务服务种类,做好指定区域的市场管理工作。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三)要从依法行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高度,定期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阐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理念原则,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后果等,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要有效防范风险,要确保无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事故或一定影响的群体事件发生,无因无证无照经营被国家部委局、省级部门督查通报,无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重大舆情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牵头做好本地查无工作,切实履行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建立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台账制度,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台账、部门告知台账;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果必反馈;依法做好“双告知”工作,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息公示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查无工作,统筹推进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各监管部门要厘清各自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查无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好查无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理念与原则,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后果,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安排人员受理举报。动员群众参与无证无照经营治理,为无证无照查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和监督问责。将查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考核由__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分办法》组织实施。对因查无工作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故或一定影响的群体事件发生的,对被国家部委局及省级部门督查通报的,对因发生重大舆情或被媒体曝光的乡镇及部门予以严肃问责。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电话:12315

篇五: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督查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__号)、《__省市场监管条例》和《__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以____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为目标,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大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以下简称“查无”)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监管层次、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社会监督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明确各职能单位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构建有关各方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纠建并举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查处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实现我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

三、查处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查处的重点

(一)重点对象: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二)重点区域:公路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及无证无照经营易发的其他地区。

(三)重点行业: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煤矿、非煤矿山、成品油、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或经营行业;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生产经营行业;校外培训机构、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网吧、电子游艺、中介、房地产及各类用电、用气、用油等行业。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领导各自辖区的查无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推进工作。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对同一主体涉及多个违法行为,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密切合作,务实、高效开展工作。

1、区党政办

(1)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查无工作;

(2)及时通报各部门查无工作进展、成效,对工作进度滞后、推诿、不作为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将上级或区管委会交办的查无工作事项下发各职能部门落实;

(4)其他需要区党政办协调解决的事项。

2、区发展改革与财政金融局

(1)落实查处无证无照各项活动经费保障;

(2)依法查处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小额贷款平台、融资平台等进行非法集资行为。

3、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1)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物业管理、人防工程及其设施施工等经营活动;

(2)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宣传经营性活动;

(3)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公路进行生产经营或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牌等经营性活动;

(4)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5)依法查处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4、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1)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等经营性活动;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持营业执照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执法;

(2)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性行为;

(3)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业务、高危体育项目的经营行为;

(4)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活动;

(5)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6)依法查处其他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依法查处不需要取得许可或已经取得许可而未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餐饮、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计量器具制造、维修等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维修、安装许可,擅自经营的行为;

(4)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5)协调多部门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工作会议。

6、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3)依法查处其他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7、区海洋和农业局

(1)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种子、蚕种、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生鲜乳收购、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等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动物诊疗、生猪屠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等经营行为;

(3)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海域使用、水利工程设计、水域滩涂养殖、河道采砂、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等经营性行为;

(4)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5)依法查处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8、区综合治理局

(1)依法查处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街道两侧随意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经营,在集贸市场附近、车站、影院、公园、住宅区、街道、码头、口岸、广场、旅游景点等地方的流动经营,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生产经营的行为;

(3)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4)依法查处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9、__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

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未用地、农用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协调指导属地镇政府依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行为。

10、__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1)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等经营行为以及公章刻制业、典当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

(2)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和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3)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4)依法查处其他需本部门行政许可但未办理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5)负责维护查无执法现场秩序,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11、__镇人民政府、__镇人民政府

配合区直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无工作

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要建立区管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规划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海洋和农业、综合治理等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指导查处工作,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二)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通报及公示制度。各成员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应当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照无证经营行为的,应当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各成员单位在进行无证查处工作或其他工作中需要查询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可直接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__商事主体登记许可与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上查询,不需要函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同一市场主体同时涉及多个无证经营违法事实,由发现其违法行为的单位先行查处,再函告其他成员单位,并将情况报告至区管委会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共同查处其违法行为。

(三)建立行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行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是相应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取缔本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持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全社会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认真履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围绕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行为,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宣传引导和查处工作,减少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生和排除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带来的各种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取缔;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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