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案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不同领域的方案范文,包括项目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掌握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现状,正确认识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努力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全市废弃矿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监管主体责任,增强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狠抓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内容。
全市所有废弃矿山均需按照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机构。
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新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从建设“平安*”、“生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整治工作要在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统一实施;各村要建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强化举措,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整治工作如期保质完成,本次整治工作分两次验收,其中,初验收由镇有关成员进行;复查验收由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环保、财政、安监等部门进行。经验收复查合格的,将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将责令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强化保障,确保质量。本次废弃矿山封井封硐及设立警示牌资金市财政组织预算万元,各村要按镇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不足部分自筹解决。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按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规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安全,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_关于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全面整顿,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工作目标: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马城镇境内非法采矿进行整治,同时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基本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反弹和无证开采。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县_门会同公安、电力、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及各有关乡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生产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区域是:马城镇孝仪境内矿区、涂山风景区禁采区、城关镇荆山禁采区、唐集镇平阿山矿区。对于无证开采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通过依法打击,消除非法开采生存的空间。
(二)全面查处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对越层越界开采的,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依法进行处理;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擅自变更采矿权主体,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没有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环境整治方案的,未按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环境整治方案开采、整治的,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自拆阶段(。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部署,强化依法采矿意识。动员非法开采企业自行拆除机械设备及附属设施。
(二)强制拆除阶段。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依法强拆,做到“三不留一清除”(不留人员、不留场地、不留机械设备,彻底清除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对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按标准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马城镇、城关镇、唐集镇、涂山风景区等乡镇(区)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非法开采企业的设备、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工作。
县_门负责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清理矿业权审批情况,依法颁发、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
县_门负责监管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查处无证矿山火工材料的来源,查办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清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依法颁发、注销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林业部门负责因非法采矿毁坏林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_门负责查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行为实施问责。
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矿山企业登记工作,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颁发、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县供电部门负责对无证和关闭矿山采取停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同时,触及到矿产资源开发业主的利益,难度比较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迎难而上,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必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主要任务、整顿措施、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552—8010075)。同时,强化对矿业权人的培训,提高矿业权人依法探、采矿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从快核实、认真查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要认真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遇有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日常监管。要按照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坚决扫除整顿工作死角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所有矿区都要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动态,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有关乡镇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四)严格依法行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半年内乡镇辖区内发生两起(含两起)以上无证非法采矿并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干扰、阻挠关闭非法采矿企业的单位、个人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要严肃查处。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三
为确保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切实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市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强化国土资源执法和监督管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有效治理非法开采建筑用砂、重点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实现区域环境山清水秀,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加强水污染行政执法,加大巡查力度,打击、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取缔及各流域非法采砂点,巩固治理成效。2014年重点治理,落实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各项内容,确保排放达标,并依法查处非法取土、采矿等行为,确保2014年12月底前,恢复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形成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居宜环境。
三、整治内容。
1.严格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取缔违章建筑挤占河道、污染河流问题。
3、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局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相关科室、单位要在局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14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国土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土地巡查和矿山督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办公室:负责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用地科: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按规划设计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防止因项目建设造成地表大面积破坏和水土流失现象。
地环科:负责矿山植被恢复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矿山植被恢复。
监察科(监察大队):负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水流域范围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矿管科:负责矿山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防止滥采乱挖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局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环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联系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法制宣传节日,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树立全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四
根据中心调研计划安排,*年8-10月,我们对辽宁、安徽两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整治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两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情况的介绍,实地考察了抚顺、阜新、铜陵、淮南等重点矿区,调查了解了两省矿山环境状况以及保护、整治的经验和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和建议小结如下:
一、两省矿山环境和地质灾害概况。
辽宁和安徽都是矿业大省,矿业在全省工业体系中属于支柱产业。两个省矿山企业都达7000多个,带动数百万人就业,建设和发展了一批矿业城市。此次,我们调查了几个老矿业城市的矿山环境问题,所调研的这几个城市都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能源、矿产基地,但随着矿业开采活动的深入,同样面临着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的地质环境严重破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两省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破坏和占用了大量土地。由于建设矿山本身就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再加上废渣堆放、废水排放等原因,破坏、压占了大量土地,特别是耕地。安徽省至*年全省因采矿已经破坏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辽宁省矿山企业用地占地面积为平方公里,破坏土地面积约500平方公里。仅抚顺西露天煤田和三个排土场破坏土地就达平方公里,占市区土地面积的。
(二)环境污染。安徽全省在现有矿山附近累计堆放废渣石亿吨,仅两淮煤田堆积的矸石山就达60多座。据辽宁省对矿山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年废水废液排放量5927万吨,年排放尾矿、固体废弃物3354万吨;累计排放尾矿、固体废弃物28180万吨,占整个工业固体废弃物的87%;大部分矸石山周边地区地下水的矿化度、硫化物、含盐量等成分都严重超标,有的已经达到水质恶化的程度,大部分民井不能饮用。辽宁省土壤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有抚顺、阜新、铁法、北票等开采时间较长的采煤区。煤田采矿场、排土场、矸石山不时有自燃现象,燃烧后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也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三)地质环境改变诱发地质灾害。
1、岩溶塌陷及采空区沉陷、塌陷。安徽省全省地面沉陷面积平方公里,占总沉陷破坏土地面积的78%。我们所调研的铜陵、淮南两市岩溶塌陷和采空区塌陷都是比较突出的,但表现又各有不同。其中铜陵的岩溶塌陷是该市的首要问题,不但破坏农田、威胁矿山安全生产,还对数万城市人口、十余亿市政设施、几十家工矿及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构成威胁,影响着城市规划建设。淮南市则基本以采煤沉陷为主,截止*年底,全市采煤沉陷地面积达6463公顷。其中未稳沉面积达公顷,占全市沉陷地面积的,主要集中在煤炭生产新区。辽宁省的岩溶塌陷及采空区塌陷是省煤矿及大中型金属矿普遍发生的地质灾害,有多发性、分布广、损失大的特点。目前省内最大范围的沉陷区在阜新,面积达100平方公里。抚顺市老虎台矿、龙凤矿常年井下煤炭开采,造成市区沉陷面积为平方公里,约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4%。在此范围内,居民住宅、大中型企业遭到巨大破坏,经济损失几十亿元。
2、崩塌、滑坡。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稳定,导致开裂、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崩塌灾害在露天采场十分常见,具有普遍性、多发性、规模小、人员伤亡较重的特点。露天采矿场滑坡频繁发生,辽宁抚顺西露天采坑曾发生滑坡60余次。
3、露天矿边坡不稳也存在着巨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如抚顺西露天煤矿,其露天矿坑对城市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该矿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地表面积13平方公里,已采出煤炭亿吨,剥离物20亿立方米。经过近百年开采,形成一个长公里,宽2公里,采深约400米的深凹型大坑。不但易引发一系列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因煤矿与居住区交织分布的格局,对人民生产生活存在着极大隐患;矿坑现每年防排水费用达2400万元,闭坑后,企业不再采取人工维护措施,随着矿山闭坑的临近,地质灾害对城市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将进一步显化和恶化。
二、积极探索,任重道远。
两省的_门对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的管理工作开始启动,积累了一些矿山环境整治成功的典型经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迈出可喜一步。但目前仅仅是开始,任务十分艰巨,也存在许多困难及问题。
(一)对矿山环境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
辽宁省对182家矿山进行了环境问题调查,安徽也于*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重点矿山企业进行了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但目前调查工作范围尚不能涵盖全部矿山地区,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侧重于地质环境方面内容,对水、气污染等方面或未涉及,或仅零星反映;所调查的地区大多仅限于已经发生的沉陷、塌陷占地,而对于可能发生环境问题的地段普遍缺乏调查及评价;调查多局限于一些地质现象的内容,而缺少对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等方面内容,从而使环境破坏后造成的危害及损失程度难以综合评估;调查工作尚缺乏系统性、计划性,调查力量的专业结构、资金保证也未形成制度,调查技术规范有待研究。
目前的调查评价工作还不能成为制定整治规划的依据,甚至有些灾难性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情况不明,也未能引起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已有强烈呼吁,如阜新国土资源局领导在我们调研中反复呼吁,首先应全面摸清情况,以便有效开展矿山环境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二)两省环境整治已经创造了好的典型,取得了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例如阜新市利用煤矸石烧砖,制作煤矸石轻骨料,从煤矸石中分选铁粉、玻璃微珠粉,形成100余家企业,安排万人就业,实现利税2000万元,已使煤矸石的30%获得利用;抚顺对西排土场(矸石山)复垦了3000亩土地,进行了植树造林,及试种玉米、向日葵等农作物,已初见成效;淮南在矿坑沉陷区、塌陷区内,开挖精鱼塘,引水养鱼,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使农民收益远胜于原来种粮的收益,并在市区内沉陷区建成一水上公园;铜陵市已复垦土地公顷,复垦率为,在市区利用废弃的尾矿库,在经过技术论证后恢复成建设用地,兴建了文化广场及开发房地产,既解决了城市发展的用地问题,又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从以上典型归纳出一个重要原则,环境整治若想取得好效果,必须因地制宜。如此就会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整治了环境的同时发展了经济。但处于城镇沉陷区域内的居民区、企业及农村居民点就只能采取避让搬迁,不能有经济效益,且需要巨大投资。例如阜新市区几个沉陷区居民搬迁费用都需数亿元。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还有待于制定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
(三)两省对矿山环境整治及采矿中保护环境的行政管理工作开始了艰苦探索,特别是矿业城市的_门已将矿业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自己的重点工作。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矿山环境管理办法》,明确了两部门分工、合作的具体内容、职责及程序,提出了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准入条件。为矿山环境保护立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但总体来讲,目前矿山环境保护的各项基础均十分薄弱,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已经陆续出台不少,但很分散,规定较原则,在矿山地区如何落实,缺乏实施细则;监督执法部门多,但相互不协调;整治资金缺乏保证;总体上环境现状家底不清,更没能制定出科学全面的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谁破坏环境,谁治理”的原则尚无具体规定保障落实责任主体。
三、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_门的工作要求做到提供资源保障和环境保障并重。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矿山环境保护和整治面临着繁重任务,有计划地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矿地恢复是绿色矿山工程。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生态重建和土地复垦,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重振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尽快在全国部署开展矿山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1、矿山环境调查是一项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是科学制定国土资源综合整治规划的基础,也是国土、环保、城市规划、水利、农林等行政主管部门从不同角度及侧面防治环境危害的基础。
调查不仅要针对地质体、地质现象及其变化规律,还应包括城镇、居民点、企业、矿山、重要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田、草地、林地的分布等社会条件进行调查。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环境危害性质及强度评价,才能设计出有效的整治方案及规划。
2、矿山环境调查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地质工作。故调查工作宜由各省(市、区)组织承担;根据事权、财权相对应原则,调查经费应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在部统一部署、督促及指导下,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协商确定。
3、调查工作既要全面也要突出重点。
采矿活动全面改变了水、大气、地质环境,但一般说都是强烈恶化了工程地质条件。造成重大地质灾害的矿区塌陷、滑坡、泥石流等,皆因于此。
从社会条件看,人口聚集的城镇、工业区环境恶化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应列为重点调查、评价区。有些重点部位还应专门评估。例如阜新、抚顺两个大型露天矿坑口电站,距离露采坑十分近,对如此生命线的工程边坡稳定应专门调查论证、专项治理。
4、调查工作不仅描述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还应有预测性。许多现象的发生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比如采空区的沉陷、塌陷,露采区的滑坡等,不一定开采后立即发生,但仍属于危险区,也应明确圈划并评价出来。
5、在调查中应充分收集利用矿山生产中的各种编录、测试等原始资料,以使调查工作快速、准确、高效地完成。此次调查发现两省已开展的调查工作中均未认真利用这些宝贵资料,甚至阜新几个破产矿山原始资料散失以至于采空区的地面位置无法准确掌握,使防范危及生命的矿坑塌陷灾害工作十分被动。应考虑建立矿山生产编录资料的保管、汇交制度。
6、调查成果应及时提供相关部门及社会使用,有关图件及文字表述应易懂好用。此次调查中发现抚顺一新建居民区,数万平方米建筑,建成之后发现房屋坐落在采空区上并发生了塌陷,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住房无人购买,造成重大损失,这充分说明新区建设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
(二)在系统全面的调查评价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好矿山环境整治规划,分期实施。
1、针对采矿活动极大恶化了工程地质条件、城镇及居民点建设,重要道路、管线、渠道等永久性建筑应以避让为主的原则进行规划,对于已建成的也应有计划地逐步调整已有的建设布局。这在城市规划法等法规中是有法可依的。作为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应主动提供相应调查成果及意见。
2、对于非建设用地,矿山环境治理基本上是广义的复垦活动。应贯彻因地制宜原则,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渔则渔、宜牧则牧,这为众多省区大量整治典型事例证明,是很有成效的。
3、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矿区地质灾害的居民聚集区,而又未搬迁完毕,则应参照其他地质灾害防治的作法,加强监测,建立预警制度,出现异常,及时组织群众紧急避险,首先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三)矿山环境保护及防治应贯彻“老矿老办法,新矿新规矩”的原则,分别落实防治责任。
1、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矿山企业并未预留环境治理费用,而是以“利润”形式上缴财政,现在矿山企业因为种种原因境遇普遍困难,所以由企业独立承担对历史形成的环境治理责任既不可能也不合理,只能由政府组织投资实施治理。
为调动社会投资治理环境的积极性,应本着“谁投资治理,谁受益”原则,认真研究环境治理投资可采取的优惠政策。
2、为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于今后采矿活动的管理,应本着开发资源与保护环境两手抓,把保护环境作为整顿矿业秩序的重要内容。关键是如何尽快形成一个有效机制,使采矿活动不再增加新的环境欠账。
采矿及采矿过程中保护及重建优良环境的主体是矿山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经营者的企业不可能将保护环境作为企业的自发行为,只有在外力强制约束下,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环境治理方案是取得采矿权的必要准入条件,企业不履行其职责就不能开展采矿活动,采矿过程中违反规定也要依法处理。
_是矿产、土地、海洋、地质环境的主管部门,应将矿山环境保护问题列为重要职责,加大管理力度。
为此建议:
(1)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发挥部门的优势,积极开展矿山环境影响评价。
不但要详尽评价采矿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而且必须制订出保护及治理环境的切实可行方案及预算,并明确依方案进行环境保护、修复,对采矿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害进行赔偿。
(2)为落实矿山企业保护、治理矿山环境的义务,在部分省已实施的基础上,建议在全国各地推广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交纳标准不可能也不应该统一,可按治理方案中的预算,分期收取,治理达标后及时返还,企业用于环境治理的费用,计入企业成本。从而杜绝“先破坏环境,后又无钱治理”的情况出现。
只要严格管理,企业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尽量在采矿活动中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矿山企业也会对环境治理成本过高的矿山自动停止开采。政府只需按标准对其环境治理的结果严格验收即可,使管理工作相对简单。
(3)_门应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如规划、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联系、协调,既要依法分工,又要整合行政功能,共同做好矿山的各项环境恢复工作,具体合作形式可在实践中探索。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五
我市的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始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_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保护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近期我们先后到九里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新沂市等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原来掌握的资料和当前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地质环境现状。
从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市地质环境现状。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种类有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灾害等。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地面建筑密集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影响;采空地面塌陷分布于煤矿、石膏矿、铁矿区,由于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引起岩体边坡失稳。据调查,全市各类地灾隐患点、危险点129处。
在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双重影响下,来我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3起,其中地面塌16陷起、崩塌滑坡7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大量矿山环境问题。全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达32万亩,煤矿、铁矿开采、加工、洗选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煤尘、煤泥等)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长期以来的有山就开,导致全市大大小小的山头上分布有939个采石宕口,山体原有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两侧,实行禁采后遗留下来的废弃采石宕口,对环境景观影响较大。
二、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
1、完成地质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以此指导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2、基本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一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保证金收缴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将缴纳保证金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了新办矿山企业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未缴或拖欠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年检等管理措施。截至底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055万元。二是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的支持重点、申报程序、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等要求,为废弃矿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出“关于加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环境管理。实行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的矿山环境保护审查,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禁止在完整山体和林木植被覆盖较好的山体新设采矿权,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督促在采矿山增强矿山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承诺和恢复治理义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几年来我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9个、经费2150万元。其中:新沂市马陵山关闭矿山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铜山县皇姑窝、新沂市陆庄一期废弃矿山治理已经完成,等待验收;铁矿集团西马山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里山襄王路口、贾汪大吴虎山口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新沂陆庄二期、铜山大刀山、九里区大孤山治理项目即将启动。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六
20__年公司在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__为指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年初,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__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充实了各级兼职环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市局备案。
qhse体系建立过程中,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共识别出环境影响因素296项,重大环境因素24项,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
三、依法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公司项目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试装置在今年11月份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环保意识。
五、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
1、公司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个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已按要求规范化设置,并已按太仓市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废水流量计和cod自动监测仪。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toc检测仪、流量计,因投用时间早,在今年检查中,环保_门指出,数据采集系统需要与太仓环保局同步升级,目前已完成数据采集系统的升级,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七
陈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有关情况汇报,审议了《人民政府贯彻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经与会同志认真讨论,议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合力推进,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数位居全省前列。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整治意见和考核办法,全面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审批。严格矿山开采、河道挖砂采石等审批,全面控制新建、扩建的矿山开采、石板材加工项目。强化执法。突出抓好沿江、沿溪一重山和禁采区范围内的开山采石和石板材加工污染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齐及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或加工要求的矿(山)点、石板材加工点。科学规划。尽快制定出台本地区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排出时间表,分阶段推进。加强治理。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抓好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和城市通道一重山范围的生态保护,加大植被防护、坟墓绿化力度,促进生态修复。主动服务。通过“”平台和常年对接机制的向下延伸,带动科技人员进企业、下农村,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带动企业、养殖户治污减排。用好资金。合理统筹使用政府专项资金,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会议议定:
一、关于实施意见问题。
(一)原则同意《人民政府贯彻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市环保局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林业、国土、水利、农业、经贸、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政府要加大流域整治力度,确保在年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质控制指标。
(五)从现在起3年内每年矿山开采总量削减5-10%,3年内暂停审批饰面石材矿山开采、石板材加工新建、扩建项目,确需审批的报市政府研究,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落实;科学制定河道挖砂采石整治方案,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落实;认真制定“青山挂白”治理方案,重点整治矿山矿眼、乱建坟墓、开山挖土等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配合落实。
二、关于坟墓清理问题。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全市坟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公益性坟墓点增设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关于组织保障问题。
(一)市政府成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副市长担任组长;
(二)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辖区内整治工作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
(四)各县(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向省、市政府书面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八
在20*年全市废弃矿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监管主体责任,增强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狠抓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掌握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现状,正确认识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努力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全市所有废弃矿山均需按照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机构。
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彭仕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从建设“平安*”、“生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村级班子的作用,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整治工作要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统一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强化举措,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整治工作如期保质完成,本次整治工作分两次验收,其中,初验收由辖区国土所会同当地乡镇(街道)安全站、财政所进行;复查验收由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环保、财政、安监等部门进行。经验收复查合格的,将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将责令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强化保障,确保质量。本次废弃矿山封井封硐及设立警示牌资金市财政组织预算40万元,各乡镇(街道)要按市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不足部分自筹解决。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按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规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安全,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煤矿环保解决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结合实施农民幸福家园工程,组织开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生态含山、绿色含山、人文含山、和谐含山,努力建设农村幸福美好家园。
二、建设任务。
(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公路及其沿线、村庄、集镇、河道两侧的垃圾,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长效机制。抓好道路沿线村镇规划,严禁违章建设,巢宁路、古运路及巢二路3条主要交通干道按城市道路标准控制,在公路沿线两侧30米内杜绝以任何理由进行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灭全县农村“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洁、镇容村貌美观的目标。具体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年5-9月)“三线二镇”连片整治,使巢宁路、巢二路及古运路沿线的村庄和陶厂镇、清溪镇得到有效整治,村容镇貌明显改观。对沿线村庄,按照“户集、组收、村运、县镇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实现集中处理;对集镇、道路、河道,按照权属管理的要求,划定责任区,实行县、镇、村挂牌负责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集中连片环境整治活动(集镇、村庄、公路沿线、河道环境整治标准详见附件)。第二期(年10月-年4月)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第三期(年5—12月)巩固完善提升整治,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村庄整治建设。一是以土地整治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通过迁村并点,新建15个示范村(社区)。要求各村在完成村内道路、房屋、水电、卫生厕所等建设基础上,开展村庄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修建休闲广场、农民科技书屋等村民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示范村建设幼儿园、农家超市和村卫生室。建设期限一般为两年。二是以“千村百镇”示范工程为抓手,选择15个示范中心村作为整治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要求各村以“三清三改三整顿”为主要建设内容,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并支持有条件的村修建村民活动中心和其它公益性设施,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村。建设期限为一年。三是对祁门、关镇2个农村集镇沿街建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整合、统一改造,力争年内结束。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造林绿化。以“规模产业优质化、特色产业规模化”为方向,大力开展粮棉油、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和茶叶、蔬菜等特色产业创建行动;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造林绿化为重点,扎实推进绿色含山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村庄、集镇和河道的绿化。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开展集镇绿化,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大力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四)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加强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建设,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卫生、科学、文明生活新方式,使“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热爱农村美好家园”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点线联动。要求30个示范村、2个示范镇、3条主干道(巢宁路、巢二路及古运路)及部分节点环境整治同步推进。同时要把好示范村选择关,要求选择的示范村规模在80户左右、80%以上农户同意、村两委班子积极性高、交通便捷且为村庄规划布点村,并履行报批手续。
(二)坚持规划先行。在示范村建设中,要把规划摆上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切实发挥其龙头和先导作用。由县新农办牵头,各镇配合,聘请有资质、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因村制宜编制好示范村建设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实施。
(三)坚持联系帮扶。自年起,在示范村建设中,全县建立新一轮联系帮扶制度。每个镇新农村建设由分工联系该镇的县委常委牵头负责;每个整治村均由一名县负责人联系、5—6个县直单位帮扶。县负责人、帮扶单位要协同当地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制定好建设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抓好检查督促。原则上每个帮扶单位支持示范村建设资金不少于1万元。
(四)坚持以奖代补。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5万元/亩对旧村拆并进行补偿,按3万元/亩对迁村并点示范村村内公益事业进行补助。县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庄整治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开展村庄整治的示范中心村,平均每个村补助10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试点村,按村庄规模实行定补。以上各项补助标准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方案。对发展现代农业和绿化造林,取得一定成效的,按照《含山县农业产业化扶持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奖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县新农办合署办公。各镇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县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工作措施。实施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示范中心村都要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村内建设项目的实施。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并落实月通报、季督查、半年汇报、年度考核验收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对本镇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负总责。国土部门指导镇村做好土地整治相关工作,_门指导示范村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公路、_门做好沿路环境整治工作,水务部门做好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文明办、环保部门指导示范村做好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团县委、爱卫办指导示范村做好改厕工作,农委、林业、国土部门做好现代农业、绿化造林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的争取、投入和管理工作,宣传、广电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大投入。坚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除县财政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外,镇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村建设,镇对每个村庄整治示范村投入不少于4万元。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将“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百村万户”绿色家园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改厕项目进行有机整合,促进项目向示范村集聚、资金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争取把示范村建成亮点村、明星村。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
(四)严格考评。将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纳入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度评选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先进镇3名、先进帮扶单位10个、“环境优美村”10个,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创建行动期间,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两办”督查室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加强检查考评,对落实不力的镇,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屡受通报批评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问效。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