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一
这几篇中我最喜欢美女与雄狮,辛尉原本是马戏团做好的动物演员,但却因为它有一次外出拍摄,一定要吃一匹活马,而激活了它的野性,最终不能再回马戏团表演了。而且饲养师孙曼莉也因为欺骗马戏团,失去了一份工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诚恳,否则会有“好”下场的。
母熊大白掌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就算它受伤了也一定要救回它的孩子,不管伤势多么惨重。而且要告诫人们,不要再残杀动物。
蠢熊吉帕告诉我们熊也是可以结婚的,熊还非常重感情。吉帕是只非常非常蠢的熊,它把爱它的妻子吉斯赶出了家门,最后他无法生活,无奈之下又去寻找妻子吉斯。
黑熊舞蹈家要告诉我们的也是诚实、诚恳。因为不诚实诚恳,会酿成一场祸害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二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三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四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五
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六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200字 家读后感500字篇七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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