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一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创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主要经营__________生产业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出于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也为更好地调动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使其与公司保持一致发展观与价值观,决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风险提示:
好的计划还需能够执行落地,因此,需要一个负责及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的机构或个人进行负责,而具体的职权也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形及方案计划的难易确定,否则计划再好,没有人督促及负责,激励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企业发展愿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
企业使命:
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1、建立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质的、高层次 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业型员工投身科翰发展事业 。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2、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以下方式进行:
3、各股东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4、受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即对其受让的期股拥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
5、此次期股授予对象限在__________公司内部。
1、__________公司现有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折算成股票为______万股。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2、在不考虑公司外部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期股计划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风险提示:
定数量,拿多少额度来进行激励比较恰当,要确保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更要确保公司的治理安全,否则不仅无法达到激励效果,更会影响到股东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及经营。
3、在公司总股份______%的员工股权比例中拿出_____%即_____万股用作留存股票,作为公司将来每年业绩评定后有资格获得期股分配的员工授予期股的股票来源,留存账户不足时可再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
1、根据员工在企业中的岗位分工和工作绩效,员工激励股分为两个层次,即核心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中层(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2、层次界定:核心层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监、总工;中层为各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层为中层的两倍。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状况可逐步扩大持股员工的人数和持股数量。
4、员工激励股内部结构:
5、公司留存账户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中长期激励制度期股计划的期股来源。公司可结合每年的业绩综合评定,给予部分员工期股奖励。
6、由于员工期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通过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东的相对稳定股权比例,又能满足员工期股计划实施的灵活性要求。
1、__________公司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期股的每股原始价格按照公式计算:
期股原始价格= 公司资产评估净值 / 公司总的股数
2、期股是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与公司员工(指核心层和中层的员工)约定在一定的期限(_____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就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的红利只能购买期股。
3、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员工薪酬委员会”,具体执行操作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员工薪酬发放及员工股权运作。
4、公司设立留存股票账户,作为期股奖励的来源。在员工期股未全部转为实股之前,统一由留存账户管理。同时留存账户中预留一部分股份作为员工持续性期股激励的来源。
5、员工薪酬委员会的运作及主要职责:
(1)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日常事务;
(2)薪酬委员会负责期股的发行和各年度转换实股的工作;负责通过公司留存账户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及向新股东出售公司股权等工作。
6、此次期股计划实施完毕后(______年后),__________公司将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7、公司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公司另行制定),对于符合公司激励要求的员工给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权利。具体操作可将其根据评定办法确定的年终奖金的______%不以现金的方式兑付,而是根据公司当年的净资产给予相应数量的期股的方式兑现,而期股的运作办法参见本次期股办法。
8、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持股员工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每股盈利)。
9、对于公司上市后,企业员工股的处置,将按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如公司在期股计划期限内(_____年内)上市,期股就是员工股,但在未完全转化为实股之前,持股职工对其无处置权,而如果期股已经全部兑现,则应当作发起人股。
风险提示:
员工在达到何种条件下方可获得期权,这是激励所必须要求的,也是员工关注的事项,切不可过高或者过低,可通过具体方式列明,也可用负面清单限制,何种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以上采取的为期股激励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现金购买实股、虚拟股权等方式对重要阶程员工进行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二
1.(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电气”或“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激励计划授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135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和顺电气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次授予121.5万份,预留13.5万份。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35万股和顺电气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520万股的比例为2.45%。
3.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0.82元。和顺电气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和顺电气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 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拟在首次授权日后 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 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6.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
7.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 超过5年。每份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 5年内有效。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个月内分四期 行权。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计划分四期行权,自首次授权日起12月后,满足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四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8.本次授予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期权分4期 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xx-2015年,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 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其中,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的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及后 2年扣除该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 净资产值;因再融资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净损益将从融资当年及后2年中扣除。各 年度财务业绩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1)等待期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以20xx年净利润为基数,20xx-2015年相对于20xx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70%、100%。
(3)20xx年-20xx年和20xx-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0%和 9.0%。
9. 和顺电气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和顺电气承诺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和顺电气股东大会批准。
1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征集委托投票权。
1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三
1、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员工薪酬及各项补贴、奖金依据个人综合技能、业绩、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工资:根据职位的级别设定。
2、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工作繁简、责任大小、工作内容多寡设定。
3、效益工资:全员营销,结合市场部当月或一个季度,如100%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定任务时,效益工资发放,否则本表所列岗位的效益工资一律为0,可以按月、季度、年综合考核,中途离职者不予补发。
4、加班补贴: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每月周六上班的天数按4天计算,按基本工资除以30日乘以4天算出加班补贴。
1、基本销售任务:市场部员工(内勤招商和文员除外)每月基本销售任务为每人每月2.1万元销售额;如当月未完成基本销售回款任务,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60%核发,无提成、无效益工资,按月和季度综合考核,如季度完成基本任务总量,补回所扣月份的固定工资,提成按60%对应的系数计发。
2、已完成基本任务,但未完成月或季度目标任务,固定工资全额发放,按实际完成数除以目标任务数的百分比对应的.提成系数计算提成,提成的基数以实际完成数的毛利润计算。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五
一、薪酬组成为:
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工龄工资+福利
二、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相对价值确定的工资单元。
基本工资的用途: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事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其他基数。
三、考核工资是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操作标准、规章制度。具体参照《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四、工龄工资:员工工龄工资每年50元,以实际到岗时间核算。
五、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之外的待遇,福利主要以物资或货币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分为:
1.节日津贴:逢春节、中秋节发放实物或过节费。
2.劳保用品:公司免费为正式员工提供统一的工作服及特殊岗位员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所投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根据国家要求、员工的岗位性质,结合公司实际为员工投不同的险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各种福利。工龄不足一年则发放一半。
六、其他
1.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规定:
新进员工试用期间按拟聘任岗位对应的试用工资的发放,试用期间不享有福利,不参与考核。
2.离开公司人员薪资规定:
辰兴物业服务公司
辞职应办理辞职手续,以批准之日作为薪资截止日。未办理辞职手续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
七、由于考核的需要,员工当月工资于下月10日发放。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六
1.优秀员工奖
所有正式任用员工参与,每月评选一次,名额按公司总人数的10%评选,奖金___元;
2.优秀管理者奖
3.总经理特别嘉奖
4.全勤奖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病、事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奖金_元;
5.优秀集体奖
以部门为单位,全公司评选一个部门,由各部门申报材料,经总经理办公室评议,每年度评选一次,奖金___元。
1、推行目标明确制,使公司任务指标层层落实,明确部门的任务目标,再落实到每个员工月度目标。
2、以周为单位作出工作计划,每周周例会进行总结,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表扬。员工充分感受到有压力又有奖赏,产生强烈的动力,努力完成任务。
使用公司内部竞争上岗制度,遵循的是“优胜劣汰”原则。符合条件的员工都可以参加,通过能力测试,层层选拔,对于想要竞争更高职位的内部员工而言不仅能够激发潜能,还能够调动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变得更加优秀。
2、根据年前6个月的个人绩效考核系数进行年终奖发放;
3、绩效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工作考评表及员工绩效考核参考项目表) 。
每季度行政人事部征求各部门员工意见,以“创新”主题,组织一次文化沙龙,提前准备好需要讨论的课件,员工之间相互交流,各抒己见,探讨想法。可以增进同事间的感情,在学习中得到快乐。
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培训和组织员工的娱乐活动,给员工以家的温暖。
1、设立公司年节福利;
2、每个月组织一次员工生日会,大家一起聚餐,并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送上礼物;
3、每季度全部员工小聚一次或者共同学习、拓展活动,以加强沟通,相互勉励,共同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献计献策。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七
降低离职率,为企业持续发展留住核心竞争人才;调动员工外源性动机,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展示企业正能量,形成相对公平的分配机制;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人力资源边际成本。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在册员工。
3.0.1对外具有竞争性。薪酬水平不宜与市场差距过大,采取跟随市场薪酬水平的办法,降低离职率和潜在离职风险。
3.0.2对内具有相对公平性。薪酬级别设立参照岗位价值与个人贡献,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上设置薪酬参数,在个人贡献难易程度上设置激励参数。薪酬方案调整原则上采用结构性调整。
3.0.3对员工具有激励性。根据员工的实际贡献决定薪酬水平,并且适当拉开薪酬差距,增强外源性动机激励作用。使不同业绩层次的员工能在心理上察觉到这个差距,并产生激励作用:业绩好的员工得到了认可,再创佳绩;业绩差的员工努力提升、改进绩效。
3.0.4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结合公司人才战略与经营战略,在满足公司人才供需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企业范围内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薪酬模式。公司的经营人员采用以绩效为主的浮动薪酬模式;职能及一线管理人员采用以固定薪酬为主、浮动薪酬为辅的模式;临时、辅助岗位采用固定薪酬。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补贴、变动薪酬、福利。
5.0.1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其中:
工龄工资指体现企业员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
带徒津贴指公司对具有带徒师傅资格的员工的奖励津贴;
一线补贴指员工在一线工作享受此项补贴;
话补指公司对部分职位因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按月给予的补贴;
建造师执业资格津贴指公司对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员工的奖励津贴。
5.0.3变动薪酬: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表现发给的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工资、年终奖和培训管理绩效。
5.0.3.1绩效工资指以员工的业绩为依据的激励性收入,根据生产经营成果和员工工作业绩并经过绩效考核浮动计发的激励性报酬。
5.0.3.2年终奖指公司根据年度的总效益对员工的一种不固定奖励。
5.0.3.3培训管理绩效指公司因鼓励员工参与培训而给予的.一种现金激励。
5.0.4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特色福利。
5.0.4.1法定福利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5.0.4.2特色福利指公司福利主要包括旅游、带薪休假、节日慰问礼品、员工定期体检等。
5.0.4.3福利部分不在薪资方案中固定列项。
6.0.1薪酬领导小组
公司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薪酬的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部长以及相关的高管人员组成,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6.0.1.1负责审议并确定公司薪酬实施的总体方案框架。
6.0.1.2负责审议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的统一调整方案。
6.0.1.3负责审议并确定公司各项福利政策。
6.0.2人力资源部
6.0.2.1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发布。
6.0.2.2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宣传、解释以及培训。
6.0.2.3负责薪酬职级调整的统一管理。
6.0.3办公室
6.0.3.1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
6.0.3.2负责福利物品的采购、发放、管理。
6.0.4财务部
负责员工薪酬的计算和发放。
7.0.1员工薪酬职级的确定:从一开始的招聘环节到正式录用依据公司统一发布的管理人员工资执行标准实行,确定员工的薪酬职级。
7.0.2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人力资源部(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及时完成考勤数据,支持财务人员于30日之前发放工资,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由公司代扣、代缴。每月发放工资,若遇到发薪日为休假日,则调整至休假日前一天发放。项目部、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适当调整工资发放方式。
7.0.3机关月标准工作日为21.75天;项目部、分公司应保证员工平均每月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天。
7.0.4公司机关按照《指纹考勤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薪资结算;项目部、分公司参照执行。
7.0.5公司每年3月1日更新薪酬方案。
7.0.6员工在季度或年度考核前离职,则绩效薪酬延迟发放;员工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则不再发放。
公司薪酬调整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
8.0.1固定调整:薪酬调整需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的考核成绩执行;基本工资每年3月1日更新至公司所在地当时最低工资标准。
8.0.2非固定调整:根据员工的岗位变动,职位调整以及员工的任职资格进行适当、合理的薪酬调整;调整自岗位变动次月起执行。
9.0.1本制度为企业薪酬最高指导文件。指导《薪酬方案》制定、实施。
9.0.2《薪酬方案》与《薪酬制度》就同一问题相冲突的,《薪酬制度》效力优先。
9.0.3《薪酬制度》制定、变更需经过高层会议讨论、确认。
9.0.4《薪酬方案》制定、变更由总经理根据重要性决定是否召开高层会议。
《薪酬调整通知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绩效激励方案篇八
股东三: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 关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xx占:70%、xxx占:20%、xx占:5%、xx占:5%的比例分红。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签定于20xx年 月 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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