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种安排和指导性文件。在计划中设置适当的奖励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励自己去完成任务。希望您通过以下计划范文,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撰写一个有效的计划。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一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绿色建设理念,实施绿色优化设计,强化绿色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绿色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与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二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三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1x年起,组织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通过日常督查、重点抽查、现场核查以及经核实的社会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进行监督。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着力推进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所在区域污染防治(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等接收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实施。201x年底前,应完成方案规定的本地区建设内容50%以上,并通过日常督查、重点抽查、现场核查以及经核实的社会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未达到建设要求或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未良好运转等情况进行监督。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四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防止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复养。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到201x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89%以上。大力推广高床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有机肥加工等工艺技术,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0〕109号)、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x-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赣环水字〔2020〕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x年全区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数量为10个。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五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六
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x年起,我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按季度向社会公开。
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要求,在区环保局网站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2.落实地方管理机制。201x年,鄱阳湖新建湖区断面汇水范围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制定的水体达标方案落实年度治污任务、推进项目进度、明确资金来源,并将实施情况按季度向区环保局报送。
建立完善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季度动态更新。重点工作管理台账按季度向区环保局报送。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0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水十条”实施进展、问题和相关建议。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七
继续排查并及时取缔“十小”生产项目,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死灰复燃。依法禁止出现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电子垃圾焚烧等类别的小型企业或生产项目。
继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
继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督促加油站参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20〕323号)技术要求,更新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双层罐和防渗池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0)、《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20)等标准进行改造。
继续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的落实,实施清洁化改造。进一步排查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六大行业,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对已纳入清洁化改造范围的坚决完成清洁化改造。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八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九
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倒排工期,及时督查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点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加快推进整改,每月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级督导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成,每月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每月将不达标的断面水质及相关情况向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发出预警函或进行专项督导,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公开约谈或区域限批等措施。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十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