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c区春华科教园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概况: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并可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国内知名网络游戏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开发商和运营商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举办,并与福州大学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学院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学院现设有四系二部,现有专兼任教师近3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8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92多名,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97名。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上,学院现拥有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6门。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秉承着厚德笃行,励学强技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面向社会,以能力为本,以质量立校,以特色立名的办学理念,依托网龙集团及福州软件园区内的产业,逐渐形成了以软件、动漫、艺术设计类专业为特色,经管、商贸、艺术、外语、信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育人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职业能力的训练;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学院还充分利用举办方网龙公司的技术与资源优势,率先开展慕课混合式翻转课堂教学,实施基于知识点为核心的教考分离办法和电子书包建设,创建基于校园通讯与教育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校园人人通平台,建成了符合互联网+教育要求的未来实训室等,为学院成为福建省教育信息化标杆院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第八条考生报考各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九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十条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立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我院在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可在批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以福建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第十六条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会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70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类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学院坚决贯彻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十公开的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有关部门与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学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家高校与阿里巴巴合作成立“阿里巴巴大数据学院”,全国首家高校与百度合作成立“百度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中欧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荷兰)、福州隆祥航空产业园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欧航空学院”,与同济大学合作共建“福州同济技术转移创新中心”“福州同济跨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福州同济职业教育师资培育基地”。
为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类型、学校地点
1.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学校校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
第二条 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考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女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1、身高范围: 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2、体重(单位:kg)范围:女生:(身高厘米数-110)×80%-(身高厘米数-110)×110%,男生:(身高厘米数-105)×90%—(身高厘米数-105)×110%。3、其他:五官端正(女生面容姣好、气质佳),形体匀称挺拔,无o型腿,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面部及其他皮肤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等条件有明确要求,考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第三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计划: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第四条 录取工作
(一)高职(专科)批普通类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省外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清开展录取工作。
(二)在招生中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三)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学校网址:。
(四)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第六条 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三)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七条 奖学助学办法
(一)奖助学金: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500元(特别困难)和2800元(一般困难)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有28%的学生可获8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八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附则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4.学校网址: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2.投档比例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我省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
九、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87985787。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费每人每学年9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人。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十一、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年;贫困生2800元/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1255473517@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四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首轮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类型、学院地点
1.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学校校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
第二条 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若考生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女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单眼裸视力4.6以上;身高16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若考生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1)身高范围:女生:165cm-175cm;男生:173cm-185cm。(2)体重(单位:kg)范围:女生:(身高厘米数-110)×80%-(身高厘米数-110)×110%,男生:(身高厘米数-105)×90%—(身高厘米数-105)×110%。(3)其他:五官端正(女生面容姣好、气质佳),形体匀称挺拔,无o型腿,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面部及其他皮肤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身高、体重不符合条件者入学后将转至旅游管理专业。
第三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计划:2018年学院普通高考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第四条 录取工作
(一)高职(专科)批普通类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清”录取。
(二)高职(专科)批艺术美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在招生中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四)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
第六条 监督与保证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三)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七条 奖学助学办法
(一)学生奖助学资格申请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评选并享受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和2500元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约有28%的学生每学年可获800-2000元各类奖学金。
(二)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先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因额度受限或其他原因无法获贷,可到校报到入学后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货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八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附则
(一)本章程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4.学校网址:http://或www.fvti.edu.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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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五
为了确保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院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3765)
学院地址:地球村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双龙村
福屿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218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 制:三年
二、学院概况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全国乡镇企业十大百强”、“福建省最佳形象企业”、“福建省标兵企业”——福建省黎明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兴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为福建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达标学校。学制3年,面向省内外招生。
学院现有6系1部,拥有福屿和地球村两个校区,福屿校区地处福建省会福州市中心,交通便利,校园优美;地球村校区是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大樟溪龙泉半岛风景区(距福州市中心30分钟车程),依山傍水、绿树成荫、风光旖旎,是一个生态园林校园,是学子读书成才的好场所。
学院凝炼了教书育人“黎明模式”:一手抓爱的教育,引导学生“做人”;一手抓实践教学,教会学生“做事”。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媒体对此作了宣传报道,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趋提升。“爱的教育”列入首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其成果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职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强化实践教学,毕业生深得用人单位青睐,近年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三、2022年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招委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文件精神执行。
五、奖助贷政策
1、学生到校后可按照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25%。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学前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尽可能多开辟勤工助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官网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
学院微信公众号: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qq:2577161644
招生咨询微信号:fzlmzyjsxy
九、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本章程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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