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和规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时,需要注意用清晰的语言和术语,避免产生歧义。合同的范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合同写作的思路和指导。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一
卖方(转让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区。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楼层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_币,总计房价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购房定金计人_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第二次在产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处受理同时(或者办理产权公证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第三次余款等办完过户手续后,甲方拿到新产权证的同时付清,计人_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此合同圆满结束。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或办理公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____方支付。
六、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签章,买卖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存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时乙方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十、其他决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乙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二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所购买的住。
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
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1±%)=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排水。
(5)绿化。
(6)有线电视、宽带。
(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物业管理用房;。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
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
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__年_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黄冈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路______幢______层______号,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所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等。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及其权益全部卖给乙方。
第三条房屋买卖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___1、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2、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3、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由甲方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乙方买受后,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时,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应予协助。如因一方延误,影响房地产权过户登记,遭致另一方有损失的,由延误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原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乙方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所有未缴纳的税费一律由甲方负责缴纳。本合同所发生的转移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分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乙方买受后应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对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按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并承诺遵守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二份交房产和土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合同人: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四
9、电梯:
。
10、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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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五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性别: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户型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1±%)=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2、双方自行约定:
(1);。
(2);。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排水。
(5)绿化。
(6)有线电视、宽带。
(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17】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买卖合同。
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签于: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_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_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_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_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_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_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_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_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_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鉴证方: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七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所购买的住。
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
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1±%)=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排水。
(5)绿化。
(6)有线电视、宽带。
(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物业管理用房;。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
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
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年_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八
买方(受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___。
1、位置:___________区。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楼层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_币,总计房价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
三、房屋四界:___。
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购房定金计人_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第二次在产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处受理同时(或者办理产权公证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第三次余款等办完过户手续后,甲方拿到新产权证的同时付清,计人_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此合同圆满结束。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或办理公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____方支付。
六、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签章,买卖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存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时乙方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十、其他决定事项: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九
买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黄冈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路______幢______层______号,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所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等。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及其权益全部卖给乙方。
第三条房屋买卖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1、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2、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3、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由甲方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乙方买受后,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时,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应予协助。如因一方延误,影响房地产权过户登记,遭致另一方有损失的,由延误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原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乙方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所有未缴纳的税费一律由甲方负责缴纳。本合同所发生的转移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分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乙方买受后应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对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按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并承诺遵守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二份交房产和土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合同人:
卖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十
购买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乙方):
总部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珠海市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借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a、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b、按揭银行同意提供借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借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5.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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