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饲料监管工作年终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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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实效
一是成立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和总畜牧师xx-x任副组长,监督员:xx为成员,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制定了《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实施方案》、《x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各层次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由局领导带队,法规、饲料、药政、防检、畜牧等股室人员分成五个组进行项目实施。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两个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即瘦肉精检出率为0和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围绕这两个目标,我局制定了领导包片,干部职工联乡(镇)的五包责任制,即包饲料、兽药发证到户100%,包应免禽畜注射率100%,包瘦肉精检出率为0,包饲料、兽药抽检合格率100%,包上级验收合格。年终进行考核评比、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奖励,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奖励和评优资格,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原则追究个人责任。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促进畜禽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畜禽的免疫密度;今年在禽流感、牲猪混感特防期,各级政府把动物免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疫员包免疫技术等措施,年内全县共免注五号病疫苗猪26.6万头,牛1.65万头,羊1.62万只次,禽流感疫苗禽50万羽、鸭25万羽,狂太疫苗1.49万只,免疫密度分别为99.8%、100%、99.9%和90.85%,注射猪瘟疫苗26.7万头,免疫密度为100%,免疫鸡新城疫苗78.6万羽,密度为96%。注射高致病猪兰耳病25.7万头,占应免数97.8%,免疫狂太苗1.3万只,占应免的86.7%,猪、牛、羊、禽的死亡率控制在1%、0.5%、1%和13%以内,确保了我县畜禽健康发展,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员感染;二是强化了动物检疫,提高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受检率:其一实行防检相结合,对规模养殖专业场(户)坚持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做到有出必检,把疫情堵在流通前,对凝似疫情实行无害化处理。年内无害化处理凝似猪10头,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发生。其二是加大了对牲猪定点屠宰场和乡镇市场检疫力度。在县城屠宰场我们派出两名检疫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做到有宰必检,随到随检,在城邻结合部也安排了两名检疫员与工商、经贸等部门开展了稽查,确保患病动物及产品不出场、不上市交易,在乡镇、市场委托乡镇动物防疫员进行执法检疫,年内共无害化处理病死肉吨余,有效地保证肉品的质量。其三加大了流通环节监管,我们在出入县境口设了检疫申报点,对出入境内的动物和车辆24小时查验三证一标,即:动物检疫证、车辆消毒证、动物免疫证和免疫耳标,与此同时进行严格的检疫和消毒,堵住疫病的传入和流出,通过这样一来,我县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及交通检疫率均达到100%。
(二)大力开展违禁药物的整治,实施居民放心工程。1、严格依法管理,健全监管制度。首先,我们对兽药经营、饲料经营实行了行政许可制度和饲料备案登记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兽药经营者,通过本人申请给予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饲料经
营户则颁发《饲料、原料备案登记证》,对抽检无问题的饲料、兽药实行登记备案和市场准入。今年我们对饲料经营户及养殖户的所有饲料按类别进行了备查登记,并签订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宣传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签订承诺书共100份,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对养殖专业大户实行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其与县业务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从制度上保障了饲料进口关。2、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的监测和市场清理整顿,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我们组织局法规、防检、饲料、药检执法力量,对全县各饲料、兽药经营户、规模养殖户进行了两次清理整治,共清理过期药品约7件,霉变饲料1.5吨,饲料、兽药货值近万元,并对其进行了全部销毁处理,从源头上确保了养殖业投入品的安全无公害;二是增加了饲料、兽药、生猪尿样抽检频率,完成了市局下达的饲料送检样品和15个水样(渔)的样品送检,通过检测样品全部合格,抽送检测动物血样:猪200、牛(羊)50、禽1000份,结果合格,对全县规模养殖户的生猪及县城屠宰场待宰猪进行了1625头份尿样检测,通过检测,所检生猪全部合格,确保了我县居民的肉食安全。3、对全县规模猪场推行无公害生猪饲料管理模式。在生产环节上加强监控管理,其主要措施有: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的购入,使用登记,建立规模猪场养殖业投入品的使用台帐,加大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的检查,抽检力度,做到随槽抽样;对养殖户发放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目录、名单、指导合理用药;统一制度,规模猪场饲养、防疫管理规程,严格防疫驱虫、卫生及休药期管理。4、对县城两大超市的畜禽水产品柜台经营进行了规范。两超市向市民进行了公开承诺,建立了进出货台帐,保证了所售出的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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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监管工作年终总结 [篇2]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7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11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11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 2
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
1、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经营企业gsp达标验收、使用企业登记备案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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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饲
料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和养殖企业的常用抗生素基本信息。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了《饲料药物预混剂进货记录表》、《饲料药物预混剂使用记录表》和《原料购货记录表》等三本台帐,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对养殖企业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制度,在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对兽药供货企业和用药产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安全评价档案,从制度上规范规模养殖企业用药行为。
3、加强采样工作。2011年我市完成了省里安排的35批次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饲料、35批次兽药和48批次饲料样品的采样工作。同时,我市自行采样饲料72批次和33批次兽(渔)药,其中有16批次不合格,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4、加大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我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17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店)793(家)次,整顿市场110个,立案查处56起,其中兽药(渔药)类案件45起,涉案产品4吨,案值19万元;查处饲料类案件11起,涉案产品65.2吨,案值60万元。
2012年工作打算
1、宣传和贯彻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2年5月,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施行,相关配套办法也陆续出台。一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新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换证指导工作。
2、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解决动物性产品违禁物质残留问题,消除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饲料行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做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100%,不合格饲料案件查处率100%,饲料生产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呋喃唑酮、孔雀石绿和隐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添加物监测范围,计划自行在6月执法抽检20批次水产饲料样品,9月执法抽检20批次畜禽饲料样品。
3、强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坚持“全程控制、标本兼治,管帮结合、典型示范”的原则,强力推进2家兽药质量信得过企业、11家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和50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工作。一是召开培训班。对全市参加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单位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以及示范创建业务指导的培训。二是召开现场会。推进63家示范创建单位创建进程,确保年底全部完成验收。
4、全面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一是依法强制取缔非
兽药gsp 企业。6 月30 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非兽药gsp 企业清理活动,依法注销其兽药经营资格,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二是专项整顿兽药gsp 企业。要对照兽药gsp 验收标准,拉网式检查辖区内所有兽药gsp 企业,对不按要求运行的,严格限期予以规范和整顿。
5、开展宠物饲料、兽药整治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要在2012年全市40%的动物诊疗机构完成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对全市宠物诊疗机构的宠物饲料和兽药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完成对宠物药品和饲料生产厂家的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完成宠物药品和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备案工作。
饲料监管工作年终总结 [篇3]为切实加强我县饲料监管工作,以保障畜牧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提高畜产品质量为宗旨,坚持集中整治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县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净化饲料市场,严查饲料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添加违禁品,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建立健全饲料行业诚信制度,营造良好的饲料行业秩序,促进我县饲料工业可持续性发展。现将2017年我县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饲料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全年开展电视宣传2次,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利用科技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兽药饲料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召集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户、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举办两期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50余人次。
(二)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工作。按照区饲料办下发《关于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017年度备案工作通知》要求,我县实行专人负责,对企业生产条件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按时完成5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审查备案工作。
(三)监测工作。一是开展2次规模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抽检工作,完成38户114份抽检任务;二是在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共检测尿样110头份,其中猪30头份,牛羊80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四)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5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执法人员深入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户和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5余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网点120余次,检查规模养殖场160场次。
(五)饲料生产企业示范场创建工作。多次与饲料生产企业沟通,对有积极性的2家饲料生产企业开展了饲料生产企业示范场创建工作,指派专人深入企业进行指导,协助企业完成示范场各项创建工作。
(六)统计和信息工作。一是加大统计培训力度,使企业熟悉《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企业每月按时网上上报饲料各项统计数据;二是认真核实填报《饲料生产企业登记统计表》、《饲料经营网点登记表》;三是全年上报饲料监管信息18篇,被采纳9篇,其中1篇被自治区农业信息网采纳。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年初农牧局制定下发了《平罗县2017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与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网点签订了2017年监管承诺责任书,乡镇畜牧站与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监管,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畜禽规模养殖场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执法站将监管对象按区域类别分片分组,把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一是监督饲料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生产企业的投入品使用、生产流程、产品包装、包装标示、质量检验等事项是否规范标准。二是监督经营网点是否符合防潮、防火要求,室内卫生是否清洁,是否堆放杂物,查验饲料质量,有无假劣产品,有无发霉、变质、超过有效期饲料;饲料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拆零销售。三是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在饲料成品料、自配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购入、使用情况,是否详细记录有关信息,严查在饲料使用环节中添加违禁药物,全面落实质量追溯管理。
(三)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工作,平罗县采取措施,以查促改的方式全面宣传《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一是组织技术干部和饲料生产企业负责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准确理解、掌握《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内容;二是动监所监管人员多次深入各饲料生产企业,硬件从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厂区条件寻找不足和差距,软件从各项制度的落实、人员培训、各项记录工作进行完善,从这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三是积极联系企业安排资金和人员去落实完善此项工作。
(四)以监测为抓手,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下达饲料和瘦肉精监测工作的要求,我县认真开展规模养殖场(户)饲料自配料抽样工作,涉及13个乡镇38户,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出动车辆28台次,完成抽检任务114份,监测结果全部合格。开展规模养殖场(户) “瘦肉精”检测工作,深入规模养殖场(户)共采集猪尿样 30 头份,反刍动物尿样 80 头份,经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饲料经营网点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2、饲料生产企业主要技术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人员配置不到位;个别饲料生产企业对创建示范企业积极性不高,对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差距较大,给监管整治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饲料监管工作年终总结 [篇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饲料质量安全工作为核心,积极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完善强化日常监督制度,加强检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打击力度,保障饲料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以优化企业结构、净化饲料市场,创建饲料管理宽松环境,强化服务为重点,推进壮大饲料产业,全面提升我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信誉度、美誉度和知名度,打造饲料行业的固安品牌,不断开创饲料工作新局面。现将半年来的饲料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饲料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养殖场户守法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饲料的自觉性。
2、加强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八项规章制度和八项记录,规范饲料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物和商品名,建立健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入库、出库检查验收、索证、保管、产品留样等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不良信用记录档案,做好跟踪检查,依法诚实经营。
3、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省市要求,县局和乡镇畜牧中心站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县局与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畜牧中心站签订责任状。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动物防疫站将监管对象按区域类别分片分组,把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监督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产,对生产企业的'投入品使用、生产流程、产品包装、包装标示、质量检验等要严格监管,全面落实质量追溯管理。
(二)严格企业设置,加强规范管理
1、根据《山西省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做好换证换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立即对县区内5个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换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验收要求进行企业的改扩建工作、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提交换证申请,目前共有4家饲料生产企业决定进行换证工作,剩余的1家企业将在2017年6月30日到期后,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饲料产品。
2、继续加强企业标准和饲料标签管理工作。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生产。针对金泽公司出现的饲料印刷错误的问题,已责令其将错误标签全部销毁,并要求其深查错误原因,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3、对饲料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登记,销售登记备案制度。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求饲料经营企业到县牧草站进行饲料产品经营的备案,今年共有8个饲料经营企业完成了备案工作。
(三)加大饲料监督检查力度。
1、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由各乡镇的动物检疫站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重点查处不符合规定的证号、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饲料标签。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使用,“两精一红”(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等违禁药品和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一是要严厉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在生产环节饲料生产企业对购进的饲料原料和生产的产品要批批检测,确保饲料产品不含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
3、是继续加大力度对全县畜禽养殖户使用的自配料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抽检养殖户生猪饲料,检测“瘦肉精”50余份,均为阴性。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开展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
为加强对获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通过开会学习、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生产企业的方式,积极开展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年度备案工作。根据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备案要求,首先,对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把企业特有工种人员配备情况、生产、检验设备设施变更情况、是否严格按许可单位从事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缺陷或出现不符合规范的生产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并按整改期限进行了规范完善情况;生产工艺和流程操作情况;原料的来源、质量以及产品化验和包装等情况,让企业做到守法生产,规范操作。
二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的资格证件是否齐全,经营条件、设施设备是否有变动,所经营药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关记录是齐全规范等方面,确保通过兽药gsp的经营企业继续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营。对饲料经营企业,重点查看了其是否达到经营条件、所经营产品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建立健全台帐等内容,做到守法以、规范经营。
三是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了兽医室的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品、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以及兽药饲料使用记录等情况。
(三)按时做好了省级兽药饲料协会会员的发展工作。今年省里成立了兽药协会和饲料行业协会,我们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兽药饲料行业有关从员人员和单位,对省、市关于动员发展省兽药协会会员通知、关于发展兽药协会会员的通知、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以及会员管理办法等传达学习和关于推荐省饲料行业协会企业理事单位的通知,并努力做了企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推荐工作。共发展省兽药协会会员单位2个,个人会员8个,省饲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5个。
(四)全面做好了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工作。
1、做好了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准备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市局对饲料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安排,我县今年上半年8家饲料生产企业需要换发新证。为促使企业能按时换发新证,我们在去年换证工作的基础上,先后于3月份、4月份两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饲料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并以纸质的形式进行现场告知。同时,做好了换证申请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2、按时发放、更换《兽药经营许可证》。对《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的经营单位,我们按照申请、现场检查和合格发放或更换的程序进行更换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与其签订了《兽药经营承诺书》,让其做到持证和守法经营。
3、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一是帮助新设立的饲料生产企业从厂址与布局、机构与人员、场所与设施、生产与管理以及销售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规范发展;二是做好了日常检查和规范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档案,提高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了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和安全用药,并建立健全用药记录、休学期等科学、安全用药制度。目前,全县共有通过兽药gmp的生产企业3家,取得生产资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20家,已通过省局组织现场验收的饲料添加剂企业1家,正在建设中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
2011年兽药及2012年工作打算 苏州市农委 2012年6月 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2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7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11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11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
3 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
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
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
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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