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篇一
20xx年凤凰县_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县纪委全会要求和局馆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开拓新的工作思路,实施新的举措,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推进全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调整局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充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三个带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局馆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搞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一是对新馆建设工程开展效能监察。着重对工程合同签订、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廉洁高效。
二是对创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工作任务开展重点监察。重点对档案馆建设的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围绕局馆20xx年工作要点,对各股室目标责任制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察。重点对“七大”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队伍建设)和“一个”工程(家庭建档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等为主内容,以党课教育、先进典型引导、案例警示提醒、岗位责任教育等为主要形式,借助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的“清正廉洁过两节”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积极开展以“读书思廉、警示促廉、家庭助廉、文化养廉”为内容的“四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展览、观看影片、参加征文比赛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营造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氛围。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围绕“三个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重点围绕“人、权、财”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的系统性。要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将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把党内监督、干部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强化监督重点,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好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要加强对执行区委、政府和局馆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员承诺、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形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巩固局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纪检监察组织活动成果。将“创建‘三型’组织活动”与开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加强纪检_门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组织学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相结合,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廉政意识和管理水平。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篇二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_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篇三
意识,努力把纪检监察融入在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文化厅一切涉及“三重一大”制度的活动,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2、准确定位。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驻文化厅派驻组原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骤然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无论从个人感情、工作角色、工作定位等方方面面都很难一时理顺,但文化厅党组和派驻纪检组都能够有着正确的思想认识,近两年来,派驻组为了适应新的工作机制,积极与省纪委、监察厅各处(室)保持紧密联系,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特别是派驻办的各位领导和同志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表示感谢。文化厅党组也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我们配合,各方面的协助促进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3、把握重点。派驻组
金的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工作方针,实施了正确的工作抓法,几年来,文化厅尚未发生过严重的腐败案件。
江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_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_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对违反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建章立制,于20**年1月以文化厅党组1号文的形式印制并下发了《省文化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该《制度》包括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共34项、配套制度四项,并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三是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取向,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在这方面纪检监察室与机关办公室共同修订完善了《省文化厅工作规范汇编制度》,今年为加强对省直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各种工程建设招标活动的监督,我们制订了并下发了《省直文化系统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分工。驻厅纪检监察室“内分”组织协调责任,强化督查指导,积极组织落实。各部门“外分”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省文化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细则》,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将细化的4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下属单位“细分”,详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项目,统一纳入文化厅惩防体系建设总体建设。通过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形成了党组抓全面、纪检抓协调、上下抓联动、处室抓深化、单位抓延伸“五抓并举”的惩防体系建设格局。
(三)努力创新监督方法,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一是在主动参与中开展监督。通过列席文化厅的党组会议重要工作、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参与“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形式,直接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通过征求驻在部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干部任职前谈心活动,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通过经常沟通,与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增强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篇四
我县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在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领导下,积极围绕具委的中心工作,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了解和掌握各驻在部门的具体工作,切实强化了监督、检查,为我县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派驻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机构成立的初衷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当前的体制和机制下,如何进一步探索和逐步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管理,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研究的课题。基于以上观点,浅谈我们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我县纪检派驻机构的设立情况 为了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县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x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县直部门选调 x 名同志担任各派驻机构的组长和副组长,涵盖了除公检法、金融及所有垂直部门之外的县直部门,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各派驻纪检组虽然已经正常开展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很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1 、认识上不到位。一是派驻机构人员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还停留在过去的管党纪政纪的认识上,不知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已渗透到各行业的全面工作中,在业务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在与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上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些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在一些重要的工作上不愿让派驻机构参与。
2 2 、作风纪律不强。派驻纪检组很多事情都处在摸索和探索阶段,一方面和委机关在很多业务工作的沟通上不够。另一方面与各驻在部门的协调不够,没有真正融入其中,三是积极主动性不够,造成日常性工作不多,再加上派驻机构不和委机关一起办公,地点设在县直部门,人员少,管理上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纪律性不强,工作有些松垮。
3 3 、参与程度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县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如县里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组织部门对驻在部门的干部考核等,基本都没有通知派驻机构参加,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致使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二是不少驻在部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重要会议不愿通知派驻纪检机构,而派驻机构有时候碍于情面不能理直气壮的向驻在部门提出,派驻纪检组和各驻在部门是“两张皮”,起不到监督、协助和预防腐败的作用,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都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好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 4 、监督力度不够。在县里成立派驻机构的文件中,明确要求驻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工程招标、研究人财物等事项必须有派驻机构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之间互动较少,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
5 5 、部门配合不够。部分驻在部门为规避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和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等,派驻纪检机构不能真正深入了解单位的具体工作,对其也就是无法进行指导。
三、建议 派驻纪检组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不理顺的地方,为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建议县及委局机关的领导在精力上给予更多倾斜,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1 1 、人员配备 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派驻机构的职责,正常开展工作人手不足的情况就显现出来,建议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一些人员。
构切实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好的起到服务、协调和监管的作用。
3 3 、派驻人员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派驻纪检组虽然已成立多年,但是很多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还不够熟悉,在自主办案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建议委机关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让每位成员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使我县的纪检派驻工作做的越来越好。
关于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2)
摘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2018 年 3 月,国家监察法颁布施行,各级监察委员会相继成立,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省、市、县相继实施配套改革,全面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同步到位,履行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纪委监督的授权,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取得初步成效。
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监督全覆盖。本人作为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下简称“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通过一年多的切身感受,对派驻机构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机构人员到位。县委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立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定编定人定责,明确各组派驻单位和派驻组长,逐步配备了监察员。
(二)职能定位到位。明确派驻检监察组受县纪委县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履行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对派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三)管理监督到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除工资仍在原单位外,其他事项与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衔接委室。定期学习教育培训,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开展考核点评,队伍整体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执纪审查到位。实施派驻改革后,所有信访问题线索统一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管理室统一受理、分办、督导、汇总,做到全程留痕,及时规范安全。以我组为例,改革前,平均每年开展线索核查 5 件左右,纪律处分 1-2 人,均为轻处分,但是核查程序不规范,用语不规范。实施派驻改革一年来,我组组织或参与开展线索核查 10 件,立案 5 起 5 人,实现程序规范,审查调查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工作关系不顺,监督底气不足。一方面,由于落实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尚未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宣传发动,派驻改革的氛围不浓,各被监督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对派驻改革的精神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执行不力,部分单位甚至不知监督本单位的哪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领导干部不知道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哪些职能职责。特别是各级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实施派驻监督的方式,纵向不统一,横向不一致,下改上不改,明改暗不改,导致公安机关对派驻改革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应付,仍然把派驻纪检监察组当着公安机关的内设部门,“派”的权威并未树立。另一方面,工资关系尚在公安局的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也心存凝虑,监督底气不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驻”优势并未彰显。
察组意见,造成纪检监察组无法监督,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三)学习培训不够,业务水平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与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一样,参加了市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种培训辅导,自己也主动加强了学习。但截止目前,尚未参加过派驻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对新时期纪检监察新要求新规定学习不够,实践不多,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审查调查程序不熟,执纪执法质量不高,能力水平与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 )加强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纪委监委应重视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多方面多层次宣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精神,面对面明确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派驻改革落地生根。
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派驻单位工作重心在哪里,问题容易出现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为派驻单位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理顺领导体制,做到上下统一。派驻改革是_的顶层设计,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均应贯彻落实,将改革落到实处。中央已经做出了示范,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应统一向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实施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是否担任派驻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应上下统一,左右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根据上级相关管理规定,与派驻单位协同建立监督工作定期会商、队伍定期研判、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问题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为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职能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紧盯派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监督检查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纪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派驻单位正确履职、秉公用权、遵规守纪;要充分利用“驻”的优势”,盯住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落脚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监督建议,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有错即纠、违者即查,彰显“派”的权威;要抓住审查调查这个有效手段,强化法治思维,以党纪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作为衡量标尺,对通过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等途径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分清性质,按照权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格审查调查,“一案双查”,提出问责建议,做到量罚适当,不枉不纵,精准公正。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篇五
文章标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在单位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于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至于全局工作的影响,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必须看到,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纪委、_门和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等,几乎是空白。所以,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纪委、_门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笔者只能就近几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有关思考。
的治理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因为他们应该对驻本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处在最前沿,最能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95年我市_门纪委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取了了成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却有一些。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去做,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研究,部署制订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市纪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大多是重要的职能单位,他们的在源头防腐工作中作用应该是举足轻重。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以上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成因是交叉而复杂的,不能单就某个薄环节简而述之,应该辩证的,对立统一的看待,综合来说主要有6个方面。1、思想认识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主要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发展和反腐的辩证关系,怕反腐败的辩证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中心工作,束缚手脚,同时也怕本单位有了违规违纪现象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先,担心自己管辖的单位违规违纪曝光后受到追究,影响政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也怕驻在单位领导不高兴,除非市纪委有明确指示的工作,一段驻在单位领导不开口基本上无所作为,至使工作主动性不够。
2、领导关系“顺”字不够。由于种种原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能很好的理顺,双重领导体制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既保证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保证驻在单位业务中心的完成,没有字会“五指弹纲琴”的工夫,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溶入到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中去。
3、工作职责“偏”字当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单位业务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时间蹲点扶贫成了纪检组长的专利,以至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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