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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试点启动会篇一
;xx区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市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着力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积极做好省级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以审批便捷化、群众便利化为目标,推进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审批制度集成,按照科学评估、分类梳理、风险可控、信用支撑的原则,探索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最大限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降低企业和群众审批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审批效能,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区推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试点范围 本方案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法定条件和标准,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已具备或在规定的期限具备并能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审批部门依据承诺作出许可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兑现承诺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一)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应主动提出本机关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本部门实施方案。
(二)试点事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均应纳入试点范围。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参照执行。鼓励各试点单位探索将其他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一链办理”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
(三)试点对象。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主体为向行政机关提出审批申请、具备良好信用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及社会团体等。申请人1年内在信用xx、信用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在审批相关领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试点内容。试点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材料特点分类实施告知承诺制,其中证明类,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要求开展工作,实施告知承诺制、免于提交;
在工程建设领域,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建设项目,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
对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一链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分类研究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各试点单位按照告知承诺制试点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对本单位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可告知承诺内容、核查方式等,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试点单位,区司法局配合〕 (二)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内容和责任。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样本),充分考虑企业承诺、权利义务、法律风险、审批风险点等因素,结合行业特点,逐个事项制作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具体许可条件,明确承诺期限、监管办法、告知承诺审批需达到的标准以及不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承诺后果的等,并在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公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试点单位,区司法局配合〕 (三)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各试点单位要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供审批效率为目标,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明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详细规定工作人员需履行的职责,加强业务链条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规范熟练开展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试点单位,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强化事前告知服务。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修改完善办事指南,通过多渠道做好宣传推广,鼓励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业务。在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的相关要求和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办事指南要在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责任单位:区直各试点单位,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拓展告知承诺业务办理渠道。要按照告知承诺要求,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部署审批业务平台审批流程、完善环节设置,实现办理事项正常受理与告知承诺制受理“双路畅通”,方便群众“网上办”。在各实体大厅按照告知承诺制清单全面实施告知承诺,打造易进、易办的亲民改革。〔责任单位:区直各试点单位,区大数据局配合〕 (六)健全完善审管衔接互动机制。各试点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告知承诺制实施要求,认真分析风险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审管职责边界。审批部门负责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并利用审管互动平台,强化信息互动。
审批部门通过告知承诺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要及时将审批信息通过审管互动平台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失诺行为。主管部门在承诺期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实际经营活动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推送至审批部门;
整改后仍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审批部门按程序注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将违背承诺、不履行承诺失信名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试点单位,区大数据局和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各试点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明确核查职责、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对核查难度较大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直各试点单位、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八)健全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制定告知承诺制信用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健全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将申请人履行义务和遵守承诺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建立申请人信用档案,结合事项实际情况,按申请人违诺失信行为情节等级划分标准记录在信用档案。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部门专网)与信用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及时共享、推送、归集相关信息,大力提高失信成本,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加强失信行为名单和信用惩戒情况的曝光与宣传,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扩大失信惩戒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全面提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研究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对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承诺但认错态度积极、整改及时到位的申请人,考虑免于纳入失信名单或提前移出失信名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大数据局配合)
四、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6月)
6月底前,各试点单位将落实方案、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报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审管衔接互动机制、分类核查和失信惩戒制度等内容。要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全面完成试点准备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7-11月)
7月初,各试点单位全面开展告知承诺试点工作,11月中旬前完成各项试点改革任务,总结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区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掌握进度,对改革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试点单位要对标先进地区,对成熟的改革经验进行复制、推广,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时间到点,严格按照试点要求推进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监管责任提高站位,树立“改革一盘棋”的观念,扎实做好改革试点的批后监管、信息共享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试点单位根据改革试点要求,及时编制业务教材,完善培训机制,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能力水平,确保改革政策群众看得见、用得上、觉得好。
(三)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试点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人,自7月起,每月月底前3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情况报告(采取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四)强化效果评估和督导宣传。试点单位通过发放评议卡、电话回访等形式,强化告知承诺制试点效果评估,根据群众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通过新闻、网络,印制服务指南、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改革落地做实。在试点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将改革政策、工作推进、企业承诺、失信行为、失信名单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试点单位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导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推进迟缓的试点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公务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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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实行多种招生考试办法,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学徒提供机会。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试点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
(一)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
(三)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
四、工作安排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统一部署等程序确定,试点工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我司。地级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组织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由合作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报送),行业申报材料可单独直接报送。
(二)评审遴选。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
(三)组织实施。经我部批准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详细的试点工作任务书,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推广。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我部将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
(三)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试点启动会篇三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__〕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__〕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__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__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__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__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 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 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__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__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__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__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__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__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__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__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__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试点启动会篇四
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税收结构,涵养地方税源,壮大地方财力,服务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工作要求,确定这次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存量结构调整,增量结构优化,扩大地方税基,壮大地方财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努力提高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加快转变财税增长方式,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存量结构调整,扩大地方税基。在大力发展新兴税源,靠增量优化税收结构的同时,加大对存量税源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对现有资源的有效组合,达到扩大地方税基、壮大地方财力的目的。
1、将目前拥有运输力量不需要承借外力运输的'大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与主业相对分离,成立独立核算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等。对其闲置的资产和剩余劳动力,考虑组建相应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
2、对工业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业务由企业以外的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力量承担的企业,根据企业货运吞吐量和产品类别情况,由县交通部门组织成立运输协会,各乡镇协调成立独资或多家企业合伙性质的物流公司,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配运,集中结算。
3、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厂房等建设项目较多的实际,支持企业设立建筑、安装公司,承揽内部和外部的建筑、安装工程;将企业存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娱乐等子公司独立出来,成立专门公司。
4、支持县域企业将其他可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有利于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业务项目予以剥离,成立新的公司。鼓励新剥离组建的公司,单独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方便纳税管理。同时,为提高企业业务剥离的积极性,按照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新剥离组建的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对新办企业的管理。新办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按照下列原则确认。原在地税纳税的纳税人,无论其单位性质、经营地点、名称、法人代表等如何变更,或对原有企业破产、改组、改制、合并、分立后成立的新企业,对原企业或原企业部分不动产承包、租赁经营成立的新企业,在原有企业经营场所内新成立与原企业相关联的企业,以及由原企业投资扩建成立的新企业,均属地税部门征管。
(二)增量结构优化,提高税收总量。
1 、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涉外企业从20**年起一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各乡镇范围内的企业按工矿区对待,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
2、土地增值税。认真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比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并在项目竣工决算后,及时进行清算。
3、车船税。认真执行新出台的《车船税暂行条例》,除规定的免税车船外,其他车船均应缴纳车船税,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依法代收代缴。保险公司要按照地税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代收义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
4、房地产行业税收。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税收业务的政策指导工作,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房地产交易环节。委托有关部门代征房地产业有关税收,实施“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财政、国土、建设、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实现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做到“先税后证,先税后费”(先缴纳税收,后办理房产证;先缴纳税收,后缴纳规费),以房源控税源,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二是房屋租赁环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可由县财政、房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代征有关税收。各行政村或个人出租房屋,可由各乡镇、承租单位负责代征有关税收,或由各乡镇协助征收有关税收。
(三)实行企业准入制度。所有县以外建筑、安装、筑桥、修路、运输等外来施工企业和个人,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在本县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对中标后不按规定办理的,有关部门不准供应土地、批准立项、项目规划、行政审批等。
(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确定试点单位,实施三产剥离。筛选部分货运量较大的企业进行试点,成立独立核算的物流运输公司,总揽公司的货运业务,统一结算,统一开具货运发票,就地缴纳货运业营业税。同时,对企业内部设备投资进行分离,将安装业务从设备总额中剥离出来,就地缴纳设备安装工程营业税。
(三)搞好分析研究,深入规划论证。在试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试点企业会议,专题研究分析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化政策调研和可行性研究,搞好规划论证,确定在全县推广的实施方案。
税收结构调整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积极为经济发展出力献策。税务部门具体负责税收政策咨询和试点筹划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企业分设的登记、证照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实行信息联网、数据共享,真正把信息变成税源,把税源变成税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向税务部门传递有关涉税信息,依法代扣代征税款。各相关企业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工作,搞好产业结构、财税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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