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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工作人员全天连续排查,对整治范围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正常政策宣传和严肃执法相结合,截止6月11日,共计走访维修企业4家。按照此次整治行动^v^门工作职责,经查,4家企业均未发现有使用报废汽车零配件拼装、组装报废汽车和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行为。其中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家为无证企业。对于以上4家企业,关停2家,取缔1家,其余1家为有证企业,现租用快速通道附近陈义面粉厂房屋,要求限期搬离该区域。同时,依据《^v^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规定》等,共计下发《灵武市机动车维修业检查通知书》3份。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法规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机动车维修业经营效益下滑情况较为突出,此前开展的市区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市区维修市场存在着一定的不稳定态势。本次整治工作,虽然再生资源维修企业数量较少,但也存在着经营效益不佳的情况,尽管如此,我局工作人员还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于此次整治涉及到的3家维修企业,业主均反映由于已向房主交纳了全年的租赁费,如果房主不予退还租金,经济损失较大,存在一定的搬迁困难。
下一步,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整治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对再生资源园区内的维修企业持续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城乡环境,提升我县人居环境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二届党代会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最宜人居、最佳创业环境和建设生态县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创建和谐家园为载体,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专项指挥部牵头,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清扫保洁范围覆盖乡镇,设施设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专群结合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使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米易形象进一步提升。年内,确保攀莲、丙谷、垭口、得石、草场、普威6个乡镇创建成为环境优美乡镇,建成4个生态小区和4个生态文明村。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政府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有关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以县属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易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统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项目协调及人员经费保障组、督导组和9个专项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
(一)分析现状,统一认识
近年来,我县以创卫、创模和创环境优美乡镇、创生态文明村等工作为载体,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全县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位和米易形象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城乡管理的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环境综合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对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程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要达到城乡环境“四化”的要求还需付出艰苦努力。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部门和干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当作阶段性、一般性的工作来看,而未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来抓,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够,主动抓、大力抓、常抓不懈的意识还不强。二是受山区县特有山形地貌和产业结构的制约,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环境综合治理基础条件较差,开展整治和巩固效果难度都比较大。三是农村环境仍是工作的薄弱环节。创卫、创模工作的开展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但对农村的整治却延伸不够、效果不明显,目前农村还普遍存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治理积极性不高,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卫生管理不到位,卫生设施不配套,经费、人员无保障,垃圾积存、污水横流等突出问题。四是城乡环境治理涉及建设项目多,经费投入大,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长效管理还有待完善。五是创卫、创模工作告一段落后,个别地方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杂乱等问题有所反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铁路、公路、河道沿线“脏、乱、差”等问题逐渐呈现。
良好的城乡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充分展示着一个地区的城乡精神面貌、对外开放形象、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米易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是提升公民素质,提振民众信心的有效途径。全力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改善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各乡镇
1.各乡镇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制订相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参与县属各部门牵头的专项治理活动,动员辖区单位、村镇组织力量,开展城区环境治理改造工程、乡镇环境治理改善工程、村庄庭院美化工程和公民文明素质普及工作。
3.加强辖区内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按“四化”标准在乡镇、村庄设立布局合理、数量合适的基础设施。
4.加强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在建设和管理上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问题。健全充实专业队伍,加快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加强和规范集镇管理。
7.积极推进“四化”工程,确保辖区干净整洁,路畅灯亮。
8.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9.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县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制定相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及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2.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目标、任务、要求和成果及经验,树立典型,营造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县监察局
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实施严格问责。
2.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对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质量、行政效能等方面进行检查考评。
3.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畅通工程”,制定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规划城乡停车场(点),规范停车场(点)的管理,治理城乡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危及安全等问题,规范停车秩序。
2.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3.完善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县城管局
牵头负责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城乡市容治理标准和环境卫生治理标准,指导乡镇加强清扫保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强化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提高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强环卫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率。按期建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不断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2.指导乡镇市政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提高城乡街道的亮化率和硬化率。
3.制定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标准,加强城乡园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县规划建设局
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治理,制定城乡建筑工地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脏、乱、差”,拆除违法建筑,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强化文明施工,实行标准化管理。
2.按照建筑工地秩序化、优美化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
3.按照建筑工地制度化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废水污染。
4.做好城市环境改造、道路改造、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上档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和形象、品位提升的“四优一提升”工作目标,全县动员、统一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城区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景区环境得到大改观,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的明显变化,促进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工作重点。针对我县今年城建工程多、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县城区、明星镇关内五村和九个社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108国道过境段以及胡村集镇、范村集镇的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抓好城区内主要街道乱摆摊设点、出租车、公交车乱行乱停、垃圾乱堆乱倒、店外乱摆乱占、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城镇面貌“脏、乱、差”现象,规范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增强我县的影响力、竞争力与亲和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突出*
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初步实现县城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交通畅通的“四化一畅通”要求。
(三)工作要求。对确定的整治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都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绝不能虚于应付走过场。
(一)清理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要对城区范围内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清理,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拆除,重点清理拆除2007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改造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同时,要严格控制,杜绝产生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对没有办理“一书(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要进行处理。
(二)建设集贸市场,规范马路市场。加快年初县委、政府确定的城西农贸市场、延风小商品市场、旧财政局和木制厂一线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的进度。进一步加强现有市场的管理,对全县划定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按照“按区规范,划线入区”的要求加以规范,严格检查。县城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对次干道经营进行严格控制,对小街巷的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整治街容市貌。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临街建筑
立面整理工程,主干道所有建(构)筑物立面都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理,对临街商业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及各类小广告要进行规范和清理,对临街商店的店外店经营进行清理和整顿,通过整顿,使建筑立面美观,各类广告牌匾规范统一,设置有序。同时,加强对街头食品摊点和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倾倒管理,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不断扩大城区清扫保洁面,保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无杂物。
(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要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和各类交通标志。要加强对各类车辆违法占用道路停车的治理,加强对“三超”(超载、超重、超高)车辆的治理,确保道路畅通,特别要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乱停乱行的管理。
(五)综合整治景区景点周边环境。要对各景点景区、星级饭店开展卫生专项检查;要以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为内容,进行旅游经营环境整治,对旅游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打击黑社黑导及无照经营、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等行为;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进行旅游服务环境整治,对宾馆、饭店、购物点进行规范和管理。
提高;严格规划管理,杜绝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再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今年集中整治的时间为7月23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23日一7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分组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一9月21日)。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超常规工作,大力度整治,大干30天,在8月26日农大百年校庆前,完成大学路、北顺城街、西北外环道路的路面铺设,完成108国道过城路路面整修,绿化、美化初见成效,全部在建工程实现围档作业,使城市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通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2日一10月31日)。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要对相关乡镇和各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惩戒。
为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整治工作的全程控制和指挥,县
政府成立“*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附后)。
(一)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和各专项整治小组都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要深入一线、率先垂范,了解实情,协调解决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措施,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县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要公开曝光一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评价体系。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人和检查、评价、考核工作制度,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制定整治的标准,按照标准,严格实施,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
(四)坚持以人为本,扩大公众参与。城市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相关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从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广泛了解社情,听取民意,关注民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
(五)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要创新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和交通干道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推进,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要求;在中秋、国庆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亲自带队下沉基层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第一时间制定了1个总体方案和8个子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结合每天市里的视频调度会进行集中会商,研判形势,部署具体工作内容;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方案、有部署、有机构、有检查、有宣传、有路线图、有台账、有考核、有效果、有大事记“十个有”工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专项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每日现场督导,查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实行跟踪销号的机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23708宗,整改隐患19955宗,实施行政处罚1019次,罚款万元。1-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25%,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学习贯彻^v^^v^重要论述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提升干部安全意识。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多次传达学习^v^^v^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将有关内容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学习范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家辅导讲座、安全生产公益直播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08场,累计学习人数5052人次。二是抓机制建设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起草了罗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各部门两个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应急管理和消防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实行区、街道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在深圳晚报开设《湖哥说安全》专栏,在全市率先通过“学习强安”开辟安全专栏,以案说法,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罗湖”等各类平台,推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390余条,阅读量超过万次;开展安全生产观念主题语征集活动,参与2020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有效扩大了安全宣传的社会面。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源长制,完成辖区679家工贸企业新一轮基础信息采集,250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均纳入辖区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二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建立罗湖区轻型自卸货车协会等一批行业协会,完成26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责险亿余元投保。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一起一清单”,制定《罗湖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规定》和63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制定下发26个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通过组织培训和自查自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四是加大事故高发领域执法检查。对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发现隐患23708宗,整改隐患19955宗,实施行政处罚1019次,罚款万元。
(四)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新增建设17座“小型消防站”,新增20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稳步推进了清水河特勤消防站建设。二是高压除患强化综合治理。针对辖区火灾高风险区域稳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共排查隐患9521处、整改隐患8279处;成立督导组16个、督导检查13次、检查单位63家、督导问题63个;行政处罚9次、罚款5万元;警示约谈51家。三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投入2700万元推进消防监督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智慧消防感知系统、城区运行智慧中心(消防分中心)建设、小型消防站3d火灾监控系统和社区专干管理制度等5个创新项目建设;探索推进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微改革工作,9月份试点至今,辖区共投放二维码万个,扫码注册电动自行车2950台。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现场教学+在线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授课,深入辖区开展“四进”等消防宣传活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和兼职消防队比武竞赛,全区共开展消防演练120余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7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极高效地丰富了群众消防安全知识。
(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摸清辖区客货运车辆底数。辖区共计有16家客运企业,1323台客运车辆;注册地在罗湖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共610家,营运货车1191台。二是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清查行动,逐车登记产权、性质、经营权属,健全车辆档案,目前已完成辖区“两客一危”变相挂靠清理整治,辖区监管内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客货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100%。三是加大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罗湖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案件1059宗,查处处罚金额万元;罗湖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4416宗,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683宗,查处涉摩涉电车辆违法1911宗。四是完善道路设施安全防护。全面梳理辖区存在的“机非分离”等交通设施设施隐患,形成台账信息表,创建了三年项目实施库,全年共巡查发现并修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6012处,完成深南东路人民南路口等18条道路的“机非分离”交通设施整治,协调重复开挖路段的进场顺序和施工工序,形成统筹实施方案134个,减少道路开挖633条,占比约。
(六)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制定了重点推进路线路,共计9大块、47项重点项目,其中今年内需完成的35项已全部完成任务;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应急响应工作指引》等5个制度措施,形成清晰的责任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是落实在建项目重点管控。重点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临时用电、智能化信息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1788项次,发现隐患4655项,整改隐患4655项,下发停工119份,责令整改1138份,省动态扣分732份,黄色警示64份,红色警示12份,约谈102项次,行政处罚40宗,处罚金额万元。三是开展新建项目“四方约谈”。制定《罗湖区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四方约谈制度》,由相关部门联合对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开展约谈,截至目前,共开展7次四方约谈,约谈84个项目,约252人。四是强化科技监管。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远程核查,委托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对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45栋较大风险房屋进行实时智能安全监测,利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智能纳管平台加强作业动态监管。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五
针对少数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不讲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我镇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务必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镇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镇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镇各村(居)委会负责人、镇直各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二是利用标语、板报、画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借助“环境保护日”,印发宣传资料,设置环保知识咨询台等进行宣传,四是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加强。
xx年我们针对环保工作目标狠抓重点治理:一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辖区内无新建“十五小土”企业,督促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要求。二是加强对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弃物)的整治。督促有关企业加大经费投入,添置“三废”处理设备,目前,所有重点企业的.“三废”处理能力都已达到要求,辖区内工业企业达标率均合格;三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整治。针对农忙季节,农民大批焚烧秸杆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划定明确的禁烧区,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制止,加强思想教育,使农民群众认识焚烧秸杆弊多利少,危害大,有不少农民主动停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镇辖区内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四是完成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投入资金20多万元,新发展花卉示范基地300亩,使三里岔花卉示范基地总面积达到1000亩,各项指标均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在生态示范区验收中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五是加强卫生死角的整治。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入手,开展社区卫生突击整治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活动,全镇投入近10万元,组织xx多名劳力,对社区26个卫生死角进行整治,共清运垃圾达30多吨,并选择东关社区居委会进行绿色人居环境试点,宣传发动,落实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xx年来,我镇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尤其是社区卫生环境,重点企业的排污等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围绕全镇环保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不断开创我镇环保工作新局面。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公司节能环保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项目部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计划,并成立了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节能环保基础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为主题,通过开展节能政策法规、技术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职工节能降耗意识,树立起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
我项目部通过制定的节能目标管理制度,并对照节能目标管理制度就相关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在节能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项目部严格按照《节能环保基础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通过开展节能宣传,营造节能氛围。加强节能意识,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养成人走关灯、关电脑、关打印机、洗手后关水、节约用纸的良好习惯,营造起“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节能意识,实施节能管理。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强化节能意识,把节能理念、方法和技巧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自项目部成立以来,我项目部建立了降低油耗、降低电耗、降低水耗三项统计,并有专人负责,建立统计台帐。
我项目部以20xx年度能耗指标为基础,按照节能的有关目标任务要求,结合20xx年上半年能耗情况,科学分析预计了20xx年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20xx年我项目部将继续推行节能发展思路,定期就相关耗能设备进行检查更新,通过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倡导全所树立节能意识,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的开展。
一是部分人员节能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是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不适应节能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是人员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确保20xx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节能系列教育培训。全面学习贯彻《节能环保基础管理考核办法》,开展节能专业技术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对节能的认识。开展节能专项行动,组织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提高节能环保意识。
二是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煤等相关工作重点,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和倡导水电节约,加大节能设备的使用力度。继续抓好节约办公用品,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传送。
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考核指标,建立专门的环保制度,积极有效地开展节能环保工作,并将节能环保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工作中。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七
1、在中长期计划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上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并把创建环保模范城的要求纳入规划之中,使之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工作目标之一。明确提出“推进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全面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加强环保机构设施建设提高环保管理现代化水平。
2、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中,突出环境保护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的重要地位,把年度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指标加以分解,并层次下达。对年度环保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的.实现。年度计划涵盖了保持城区污染指数<100的治理计划,实施效果良好。
3、加强对环保建设的投入,通过多方争取资金投入,20xx年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达到亿元,占gdp的%。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及武当山、伏龙山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在环境治理方面,建设了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市垃圾处理厂、房县、丹江城区排水工程、市热电厂净电除尘工程等。
4、在项目审批中,认真实施“三同时”。对于市重点项目,如汉十高速公路、北京路、体育中心、东风大道、柳林路、天律路、浙江路、甘肃路等在可研报告的审批时,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了环评论证,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项目,要求必须具备环评内容,并按要求配合有关方面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5、不断加强环保知识的学习,提高环境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派员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环保意识和工作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委领导、有关科室时刻牢记环保责任,从项目的源头把好环境关,保证环保一票否决规定的落实。谋划发展,决策参谋,协调服务的活动中,牢固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宣传环保法规,及时纠正处理环保上的违规行为,使促进环境建设和创建国家模范城工作成为全体干部的自觉行动。
对照《责任书》自查,我委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自查评分为98分。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环保建设的相关工作,为生态城、旅游城、环保模范城建设,为十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总结篇八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并对2014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14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行1次湿化作业,减少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进使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和,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行了整改,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担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管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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