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河道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一
(一)自然地理概况
我市地处浙江中部沿海,东濒东海,南靠台州市黄岩、椒江两区,西邻仙居县,北接天台、三门两县。总陆地面积220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陵占2/3以上,为“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地貌格局。沿海地带岛屿众多。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南为括苍山脉,其主峰米筛浪位于我市与仙居交界处,海拔1382米,为浙东第一高峰,西北为天台山脉,中部为河谷冲积而成的大田平原,东部濒海为冲积,海积而成椒北平原,地势平坦,沟浦纵横,池塘密布。
(二)河道分布状况
我市有省级河道、市级河道——百里大河、平原河道和山溪性河道。灵江是我省八大水系之一,流域面积5370平方公里,干流河段贯穿临海市全境。以三江口为界,下游为椒江,上游至三江村称灵江干流为感潮河段,全长46.7公里,集雨面积1058平方公里,全部在临海市境内。三江以上为南北干支流——永安溪和始丰溪,各长141公里和134公里,集雨面积分别为2702平方公里和1610平方公里。
百里大河河网总长123公里,流域面积287.2平方公里。平原河道河宽在10米以上的共235条,总长609公里,水域面积为34.29平方公里,河宽在10米以下河道及水塘的水域面积为7.65平方公里。山溪性河道在我市分布较发达,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有15条,这些山溪性河道坡降大,水流急,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且上游水土流失严重,部分河道河床较高,致使河道两旁大雨大灾,小雨小灾。
随着水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深入,河道管理范围通告的出台和河界桩的埋设,涉河建设项目要审批已在社会上初步形成共识。我们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水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流域综合规划》为指导,根据相关规划,认真分析涉河建筑物对防洪排涝的影响程度,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占用水域的必须确保水域“占补平衡”的原则,对不能满足要求和占补不平衡的决定不予审批。同时还制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状,对已批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责任状,建立了自查制度。
此外,我们积极地与城建、国土、林业、交通、海事、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严格把好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此项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自实施审批制度以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上项目和违章设障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例如:永丰镇更楼村村镇规划涉及到水塘岸边扩建两间房屋,安排给受今年“0414”号台风受灾户,城建部门告诉他先到水利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扩建规划等等。自近三年来,我们审批涉河建设项目90项,其中:临时性建筑67项,依法征收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120万元。全市未发现一起城建、国土等部门单方面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和擅自占用水域的事件。
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克服了面广、量大、人员少、任务重。多年来河道采砂设障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造成永安溪、始丰溪部份河段的“千岛湖”现象,超范围开采、无证开采和无序开发砂场等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淤积严重,给河道行洪、蓄水、排涝等综合功能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河道规划编制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相继编制完成了《浙江省灵江流域综合规划》、《灵江临海河段防洪规划》,同时,在2002年5月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政发〔200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海实际情况,对灵江(庙龙港口以上)和始丰溪、永安溪临海段主河道作整治规划,主要为主河道切滩、清障和部分地段河岸保护,编制完成了《灵江流域临海河段切滩、清障、护岸专项规划》,今年五月又编制完成了《临海市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尔后又委托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临海市河道采砂规划》,该规划力争年内完成。这些规划的编制完成不但提高我市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堤防安全,而且给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是一项河道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为河道定桩划界成立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河道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任成员,并且召开相关流域的水利站长会议,进行布置任务,落实人员和指定专门用车,划出专项资金15万元。
根据《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照《灵江流域综合规划》、《灵江临海河段防洪规划》拟定不同河段的河道泄洪宽度不同的要求,结合河道地形地貌和临海经济社会发展,先在万分之一地形图上标好红线,再到实地进行划定。到2001年底完成了市域内,灵江、永安溪、始丰溪、大田港、义城港以及城区的东大河、大庆河、洋头河等河道的定桩划界,累计河长228公里,埋设界桩2520支。
与此同时,拟草了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定方案,分别征求城建、土管、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报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政府批准并出台了《临海市河道管理范围界定通告》,并张贴到全市各行政村。这为河道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依据,改变了以往因管理范围不明确而无法管理的状况。
(三)近几年河道疏浚整治情况
疏浚整治河道,恢复河道蓄、排水等综合功能,改善水质是水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省里称之为建设“万里清水河道”,是省政府实施水利建设的“五大百亿工程”内容之一。我市非常重视河道疏浚整治这项工作,结合河道实际,分缓急轻重,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分年实施的原则。
一是专门安排疏浚资金150万元水利资金,出台了河道疏浚资金补助政策,疏浚市级河道每公里补助2万元,疏浚镇级河道每公里补助资金1万元。各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将河道疏浚整治、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等项目资金捆绑运作,积极探索,制订配套政策措施,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落实资金。杜桥镇实行镇财政配套追补,市级河道每公里再补2000元,镇级河道每公里再补1500元。
桃渚镇采取“以土养河、以土肥田”的办法,先取土制砖等,再将淤泥回填复耕等办法,有效解决了疏浚资金不足和劳力投入等问题,也弥补了村集体经济困难。城区洛河疏浚整治示范工程,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东大河、洋头河、大庆河、大寨河等城区河道,实施污水截流,雨污分排,投资5000多万元完成截污管线11.7公里。清淤拓宽洛河,河宽从20米拓宽到80-120米,河岸种草植树增加绿化面积17.8公顷,再点缀些园林景点,建成洛河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和垂钓的好场所。
二是全面灭除水葫芦工作。水葫芦生命力极强,没有被根除。今年2月份号称“风暴”行动,全面部署大清除,截止目前为止,共投入劳力2.5万工,资金100多万元,清除1920平方米水域。我市在2001年开始启动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以来,到2003年底,共完成河道疏浚274.2公里,整治河道11.15公里,清淤土方480多万立米,投入资金4806多万元。今年计划疏浚整治122.5公里,任务已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目前已启动。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河道保洁队伍,专门对河道进行巡查保洁工作。
(四)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规范开采权拍卖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我市有中型(斗式)采砂机58台,小型吸砂泵15台,这些采砂机平常分散在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采砂。由于近年来沙石资源逐年减少,好多采砂机不能正常生产,但部份采砂户在利益的驱使下,超范围开采和乱采滥挖等非法现象有所抬头。
特别有些采砂户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与沿江一些村私下订协议,进行开采砂石。严重扰乱了河道采砂管理,同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我局针对这一严重问题,一方面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超范围开采三次以上的,除按水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同时吊销采砂许可证。另一方面划定禁采河段,并树立了禁采牌150块。
2. 开采权公开招标拍卖
对河滩地的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同时,出台了临政发[2002]103号文件,关于加强灵江主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砂石资源开采权实行统一管理,并由水利牵头,组织招标拍卖等方式,有效地制止了私下订协议和乱采滥挖等非法现象,截止目前共审批拍卖采砂权的河段15个,拍卖金额达2000多万元。
同时对获得开采权砂场在显目处树立两块牌子,一块是开采砂场四至范围平面图,便于群众监督,另一块是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其次,还提高清障押金,将从原来1千元提高到5万元,对开采面积大,清障任务重的砂场甚至提高到60万元。
3.抓好河道清障工作
我局每年在汛期前都开展河道专项执法活动,对河道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对灵江、永安溪、始丰溪采砂河段弃碴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设障较重河段当场发责令清障决定书,限期清障,截止目前共发清障决定书150份,清障弃碴1152.5万立方米。与此同时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弃碴,我局拨出专项经费120万元,组织挖掘机、推土机进行清障。
尤其机械设备不能进入的河段,我们专门审批了5台反击式破碎机,投资1850万元,进行把卵石破碎成黄砂、石子。五是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和健全河道堤防巡查责任制;我们对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双休日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乡镇级河道由当地水利站负责巡查,还聘任了村级水政监察员对本辖区进行巡查,做到巡查有制度,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不管逢双休息或晚上,接警后立即出击查处。近几年来,共出动巡查人员18500人次,巡逻艇535次,打击非法采砂机128例,超范围开采80例,即时处理1560起,处罚金额达5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非法采砂和私下订协议承包的被动局面,并受到了沿江两岸干群众拍手叫好。
(一)存在问题:
1.河道砂石资源逐年减少,危及堤防安全稳定时有发生,市政府对新增采砂机不再审批下达了文件,但沿江两岸村民将运输船改装吸砂船势头急增(改装方便,每台造价30多万元),照样开采,管理难度大。
2.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计算有争议,没有硬性文件规定,如:水电站翻板坝计算方式。
3.政府工程,重点企业收费难,法律未跟上。
4.《河道管理条例》处罚欠高,措施不强。
5.平原河塘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借土地整理为名,擅自填塘行为有所抬头。
(二)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浙江省占用水源水域管理办法》;
二是尽快出台《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四是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中,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问题,是否一律都要编制,凭各县(市)区把握,可能难以统一规范,请省厅统一规定政策,便于操作。
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河道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二
一、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手段、拓宽案件查办渠道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
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
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三、依法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
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河道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三
篇一:
一、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管理资源,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四)改善处置办法,逐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5日 13:09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3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4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维修、零星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 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等7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7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谁产生谁清理的原则,不具备清理条件的,可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
第六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施工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行封闭施工;
(二)出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
(三)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要求的车辆不准驶出现场。
第八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建设施工现场整洁。
(一)运输建筑垃圾单位的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统一标准;
(二)车辆的核定载重吨位应在100吨以上。
第十条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第十一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应持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应注明装载地点、消纳地点、行驶路线及有效期限。
第十二条 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做到: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分别在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各设置一至二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道路;
(二)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
(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四)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做到:
(三)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四)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履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造山,并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按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地点堆放;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有偿清运。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积存垃圾不及时清理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封闭、出入口未硬化、未配有相应的冲洗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放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清理垃圾,并按已排放垃圾数量,对排放者按每立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运输建筑垃圾资格,擅自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以及运载建筑垃圾未密闭、覆盖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遗撒的,责令清除,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或清除不干净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委托他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遗撒经处罚后,未采取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再次遗撒的,吊销其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场受纳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其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格。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涂改、伪造、转借、租赁、买卖专用车辆标志牌或建筑垃圾清运证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受贿索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民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举报属实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12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臵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执法、规划、交通、建设、城改、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臵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臵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臵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
第七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臵。
(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臵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
第九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臵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二)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臵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设臵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五)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经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第十三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臵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实行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
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营运证》;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臵或密闭苫盖装臵、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长安区以外的区、县建筑垃圾运输人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或换发的驾驶证件;
(三)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四)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在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后,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对运输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并将企业、车辆、驾驶人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河道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也成为事关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是有20xx年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一、坚持学习,鼓足干劲
科室所有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思想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各级党的方针、精神,围绕主题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精读指定书目,通读领导讲话,开展了专题讨论,撰写了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完成了5000字至1万字的学习笔记,提高了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单位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狠抓科室业务工作不放松,全面完成任务
(一)、强化日常管理。针对市区河道干流景点多、影响大,支流分散、难监管的现状,同时,我委制订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工作办法,对渭河干流重要区段及金陵河、玉涧河、清姜河、瓦峪河、石坝河、茵香河等支流及金渭湖、清姜河等四片水面春季绿化、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开展了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借鉴,共同促进工作。我委提出各单位要围绕“切实抓好春季绿化及已成绿化带管理、认真抓好河道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强化涉河事项管理,确保汛期安全”三项任务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市区河道生态治理水平。各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措施,落实责任,掀起了市区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的热潮。
一是对已经作了施工方案的绿化工程,积极做好了场地平整、项目招投标等工程前期工作。同时抓好了绿化带的精细化管理,做好了已成绿化带春夏季防虫、防旱、松土、剪枝、施肥等管护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对河堤、堤坡的鼠害治理,对水面上蚊虫、白色漂浮物及河道内杂物、垃圾等都加大力度进行了彻底清除。填埋河道周边的污水坑,彻底禁止河道内乱搭乱建,保持河道的干净、流畅,为我市市区卫生环境增光添彩。金、渭两区河道管理站及拦河闸管理处共投资十余万元,出动人员320余人次,机械台班10个,清理垃圾1300方,整理河道7公里约7000平方米,拆除围栏4处共50。
三是对河道中存在的行洪障碍、防洪设施(堤防、堤坡、雨污站)的完好性进行认真排查,覆平了各辖区河道中存在的采沙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广大市民提醒做好未成年人监护工作,严禁在河道内游玩。各工程管理单位张贴了警示语、树立标牌,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本着既要维护市区河道安全,又要支持城市建设的总原则,强化技术服务,切实做好管理。既保障工程建设,又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确保市区安全稳定。
(二)河道执法管理。按照工作要有新思路,执法要有新突破,管理要有新局面的理念,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分析各河道管理单位的具体组织情况和管理区域情况,适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继续督促落实各河道管理站按河段定岗定责的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能。积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对市区河道依法管理的力度。在今年汛期到来之前拆除了渭河市区段3处采砂场。在我市两会召开期间,针对会议要求,为保证库区水质质量,从渭河生态流量减少的实际出发,下令渭河市区段砂场停止采砂作业,确保河流健康和市区段河道生态治理景观效果。依法坚决查处市区河道违法案件。我们协调督促渭滨河道管理站对渭河市区段上游高家镇砂石场违规经营进行了严厉查处。对群众举报的数起河道水事违法案件按程序办理,赴现场甄别事实后迅速进行查处,结案率达到100%。保护了市区河道和工程设施安全,确保了城市防洪安全。
(三)涉河工程行政许可。上半年,我市城市建设继续大发展,我们以“河道事物无小事,服务群众献爱心”的原则积极向群众详细介绍市河道委的职能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并遵循“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规范涉河行为标准”的原则,严格依法办理许可,注重程序合法,实质可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与服务水平,鼎力支持大城市建设。共受理行政许可业务3项,办理完结3项,受理咨询业务70余项,服务态度受到了办事人员与咨询群众的好评,工作成绩得到了中心管理人员的肯定。
(四)、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认真调查研究人大代表的提案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所涉及的问题,并积极督促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1、继续抓好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依法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法律意识,为进一步推进市区河道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巩固既有市区河道生态治理成果,严肃协调查处各类市区河道违法案件,规范化、程序化办理市区河道依法行政事项。
3、进一步加强系统队伍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总之,我们将围绕科学发展观,以市委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实事求是,加强政治修养,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市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围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一流”科室为目标。自觉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的学习,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政治上的认识、思想上的升华,理论上提高,激发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政治责任感。在业务知识上,组织职工进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洹河管理办法》等水行政法规及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自觉灵活地运用到日常河道管理中。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本科室实际,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河道管理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做到“五定”: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定任务,定责任。“四严”: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制度,严格落实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闲、懒、散现象,正确履行科室管理职能。制定科室周、月工作计划。人员科学分工:将工程管理、河道度汛、水事案件、文字资料、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到个人,使科室内外管理树立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为争创河道处一流科室作出新的努力。
(三)、完成xx河道度汛工作,为切实做好xx河道安全度汛工作,我们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科学制定《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为了确保把度汛方案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根据xx河道实际情况,参考省、市有关资料,制订完善了《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同时要求龙安区、开发区报送《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度汛方案》,要求石武客专项目部报送《河道建设项目跨汛期度汛方案》。《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对xx河道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况、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御措施。为xx河道安全度汛提供了技术支持。
汛期,我所加大查险力度,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河道人员明确职责,做到巡查有记录,处理事情有结果,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检查工作。
从四月初开始,我所针对汛前检查中所发现的跨河建设项目破坏的堤防、在河道范围内非法设障、不履行审批手续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的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治理整顿,加强了河道水事案件的跟踪复查,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起到了促进作用。针对文峰区段xx河道京珠高速公路桥段缺口这一防洪隐患,我所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在主汛期到来之前修复缺口。7月14日,xx河道京珠高速段堤防缺口修复完成,为xx河道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成了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年度督导工作,为加大城市水系建设三年规划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督导力度,我所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配合、协调、通力合作,协助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建设单位实行每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形成一个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指定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是否按照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进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截至11中旬,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龙安区段和开发区段共计完成土方开挖13.4万方,堤防填筑1.2万方,护坡1.6678万方,完成投资2135万元。
(五)、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改善xx河道水事环境,维护水利形象。
4、查处了杜官屯家具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厂房的违法行为。
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我所河道管理人员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对每起水事违法案件认真调查,轮流对违法施工现场进行蹲守,严格禁止违法施工,全年累计在违法施工现场蹲守多达50天,直至水事案件得到解决。期间河道管理人员拒绝了多次当事人的吃喝拉拢,经受住了多起违法事主的打骂威胁。圆满完成了蹲守任务。
针对上述所查处案件的特点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努力将水事违法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以维护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完成第xx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的宣传工作。3月22日世界水日我所根据处统一部署,对沿河村庄、单位开展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行程遍及xx河道全段,共发放传单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不断树立水忧患意识,自觉履行起水资源保护义务,努力创建节水型社会,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七)、完成了xx河道违障建筑物的普查工作。九月份,我所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xx河道20xx年来建成的违障建筑物的调查登记工作。xx河道沿岸的违章建筑物多达30多处,其中20xx年后建成的的违章建筑物就有12处,河道管理人员克服了人员少、没车辆等困难,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任务。在调查过程中有些群众不理解,认为我们对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目的是为了以后要他们拆除,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面对这种情况,河道管理人员一次又一次的登门耐心的向他们解释,打消了他们的顾虑,最终完成了河道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
(八)、发表信息4期;
(九)、做为我处建设成就的窗口之一,我科室迎接上级考察多次,较好地向上级单位展示了我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重参与轻理解,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执行时还缺少针对性,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从学习内容来说,政治学习较多,业务学习偏少。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差距,对政策性的东西不能完全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
大的不便。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水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突出解决职工队伍中处理实际问题不强的的问题,使河道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规道。
(二)、严格执行河道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政策性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河道处各项荣誉和利益,加强科室管理,健立健全科室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真抓实干,牢固树立以处为本、以所为家的思想,争创处一流科室。
(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和维护力度,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强化河道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正确履行管理职能,确保河道防洪渡汛安全。
(四)、加大水法规宣传,提高防汛和水患意识。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对水事法规的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对河道内非法排污、乱倒、乱种等现象进行一次彻底摸底排查,积极配合局水政执法大队对无证、无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处理或取缔,努力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河道保洁管理和生态调水方面。河道是城市的生命之源是城市生态系统和景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对河道的生态恢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xx年我所管理着城区80条122公里的河道,面对艰巨的河道保洁任务,我们不畏困难,根据创卫水环境要求和各段河道的不同特点,我所及时调整河道巡查、检查方式和管养标准,以快速解决问题为前提,落实专职河道巡查员,对河道保洁、工程设施养护等进行全面巡查,每日7时至17时间采取不间断巡查,做到对重点区域所有河道水域及陆域污染物的及时发现与及时处置;在5月至11月绿萍、水葫芦、蓝藻等水生植物宜发生大规模滋生与爆发季节,适当增加巡查与及时处置。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巡视督察,有力推动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巡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检查有重点,落实有措施,解决有效果。今年8月份根据市政府“一把扫帚扫到底”的要求,将城市河道保洁工作移交给城管局。9月份以后,河道保洁正式移交给城管局,我们配合城管局对河道保洁做了大量分内分外的工作,为创卫工作作出了水利人的贡献。
在做好河道保洁工作的同时,为提高内河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我们充分利用东门泵站、国庆新村泵站以及新区活水泵站科学调度提水冲污,每天结合外河水位及天气情况白天提水7至8小时,泵站几乎满负荷运转,经统计全年共提水2737万立方米,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城区的水质。汛期在做好生态调水的同时抓好防汛工作,在城区防汛小组的领导下,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在汛前严格按照防指的要求,对防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5月份检修保养了全部6个泵站及启闭机,保持机械、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暴雨来临之前,及时降低内河水位提高河道的调蓄能力,降雨后及时启动排涝泵站排水,保证了城区安全度汛。防汛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区59条河道环境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59条河道未砌筑石驳墙,部分河道水生植物多,暴露垃圾多,河道淤浅、坝埂阻水、水系不畅,脏乱差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对照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我所按照“先急后缓,由内向外,分类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从保持水面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清除河道内的渔网、鱼簖及栅栏,保持水流畅通;拆除坝埂、疏浚河道、沟通水系,提高河水的自净能力几个方面对城区河道全面进行整治。
到目前为止,已完成51条75公里,正在实施的3条4公里,准备实施的3条3公里,预计春节前整治结束。有2条河道在拆迁开发地段暂缓实施。本次河道环境整治共疏浚土方22万方,拆除坝埂6处,拆除违章搭建30余处,清理渔网渔簖379个,清理三无船舶17条,清理河坡垃圾2.48万方,清理水生植物35.1万平米,整治河坡32公里。通过河道环境整治,改善了环境,净化了水体,得到了实效。
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面。为创建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河道管理所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下设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所长与每个职工签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各级责任。创建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组织职工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通过创建,我所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民主,人际关系和谐,内外环境优美,职工文明意识增强,形成了上下统一、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11月份,顺利通过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4、职工管理方面。在河道日常管理中,我们借鉴城市园林绿化、环卫等管理模式,将城区河道分为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道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的方法,实行不间断的打捞河道漂浮物。同时组织人员,加强考核督查,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做到垃圾水草不积累、不过夜,保持水清、岸洁的良好环境。
5、安全工作方面。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年初组织了全体泵站运行工集中进行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了机械、电气的操作规程以及灭火设备的使用,培训结束后对他们进行了考核,通过培训每一名操作工能够正确操作全部泵站。以后每月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学习,在学习中互相交流共同提高。我们还安排安全骨干参加市安监局及水务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抓好安全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要求所有值班人员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完善交接班手续,并与他们签定了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书,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对水面保洁职工在使用保洁船时要求他们穿救身衣作业,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督查。我们坚持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例会,每次例会都要讲安全,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传达到每个职工,让他们始终绷紧安全这跟弦,全年我所没有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
6、水工程管理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增多,与此同时未经审批进行违章施工的现象越来越多,通常有沿河埋设电缆、铺设管线、搭建临时建筑、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给河道管理来一定难度。为确保河道行水畅通、河面清洁,我所派专人负责,结合河道保洁人员,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全年共及时制止了10起涉河违章施工行为,其中按程序移交3起。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河道管理工作原有的传统作业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管理的需要,水工程及泵站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需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补充专业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完善河道管理制度、巩固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水清、岸净”的城市水环境,提高我们的城市形象。
2、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管理,把我们的河道管理队伍打造成“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较强凝聚力的队伍。
河道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河道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所在局领导和市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所现有路政管理人员15名,配备路政巡查车、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专用工具,管辖国道g107线(清新路段),省道s114线(清新路段)、s350线、s348线(五一至含光路段)、s354线(清四公路),县道x368线,以及清禅线,太平线、回兰线、三坑线、大新线等乡道,总里程272公里。根据与局所签订路政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各种占用公路用地的违章行为;重点加强对公路两旁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特别是新建路段的管理。共拆除违章横额、广告标牌、招牌200块,协且清理公路两旁堆积物442立方米,清理路障108立方米,协助清理塌方3205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25处193平方米,清理乱摆5处,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处理其它案件1宗,审批利用公路用地开设进出路口案件1宗,审批砍伐树木案件1宗,查处损坏公路树木案件1宗,制止擅自开设路口案件2宗,协助清四公路管理处签订路政管理协议书10份,追讨损坏公路各类设施赔偿费91622元。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近年来,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s354线沿线的太平镇、太和镇、三坑镇,s350线的石马镇,x368线沿线的浸潭镇、桃源镇等相继在公路两旁规划建设经济开发区和旅游观光景点,吸引众多企业落户清新县。基建期间,经常发生施工车辆运输原材料污染公路的情况,直接影响公路交通安全。为此,我所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督,与施工单位签订路政管理协议,明确施工单位管理施工车辆的义务,确保其运输车辆施工期间遵守路政管理的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撒落措施,并及时清理已被污染的路面,对违章占、利用公路情况严重的路段,主动与当地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联合治理,防治情况进一步蔓延。其次,对因安保工程建设需要利用公路进行施工的,要求施工队伍按规定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安全标志或绕道行驶标志;同时,加强对公路改造路段的日常巡查,发现塌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危及公路交通安全的,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调配机械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新建公路产权调查,确认公路路权
公路路产路权,防止因产权不明导致公路产权遭到侵占破坏,根据粤公路函〔1999〕227号“关于对公路路产路权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及我局新建公路工程已全面
为切实维护新增及改道竣工的实际情况;按今年我所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在取得局生产部门的全力协作前提下,于6月份对新建成的x368线焦坑至广宁路段、清禅线三坑至三水路段、s350线南冲中学门前路段约16公里公路产权进行了调查统计,准备了完整的资料,而且吸取前年办理公路产权的经验,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在县国土局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三个月的艰辛工作,终于顺利完成以上路段的路产路权登记确认手续,为今后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积极配合,开展创旅游强县工作
为配合县委、县政府打造旅游强县,作为支持清新县旅游产业发展,我局在加快公路建设步伐的同时,及时完善辖下各旅游景点线路的配套设施,使过去受交通限制的一些景区成为投资旅游热点;在安保工程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建设,提高了管辖路段的行车安全系数;积极协助清四公路管理处维护清四旅游公路的路产路权,使清新的旅游大道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另根据县委创强办的要求,对辖区范围内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设置不合理,牌面不规范的指路牌,责成相关的旅游景点对所属的不规范旅游指路牌进行整改,按国标要求重新改版规范设置,并协调辖下线路各旅游景点在g107迳口段及清四公路入口处等交通要点设置规范旅游指路牌,大大方便了到当地旅游的驾车人士,有效提高县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四)深化改革,明确分工
根据2005年全市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我所结合实际情况,与局里签订了路政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奖惩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权利、责任与义务;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所里全体成员职责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各人职责,有效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及局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所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一定的成绩,在认真履行责任书所列各项职责的同时,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都能及时完成。
(五)迎国检,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今年是公路国检年,我所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仍积极配合省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抽调部分路政人员参与联合治超执法队伍,以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做好迎国检工作,根据公路国检的具体要求,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经县委县政府的协调,在城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待检国、省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行动中,清拆公路两旁违章广告牌38块68.5平方米,拆除违章临时棚屋13间168平方米,清理公路沿线两旁堆积物55立方米,并对乱摆卖,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行为实施工商、城管、公路联合治理模式。通过整治,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创建了“净化、美化”的公路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清新形象。另在准备过程中,我所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迎国检的一项工作重点,在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手续的同时,对内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化整理;督促各成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熟悉路政处罚程序,路政强制执行程序,路政许可实施程序,路产补(赔)偿程序和标准,路政巡查细则等规定,在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了我所整体执法水平。
三、努力方向
(1)加强对公路两旁堆积物的管理;
(2)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3)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
(4)尽快完善广播电视局利用路产架设电杆的手续;
(5)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治理超限运输工作;
(6)加强与沿线当地政府、公、检、法的联系;
(7)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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