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在一段时间过后回顾自己的行动,这样有助于我们的成长和改进。具备概括性和准确性,言简意赅。请看以下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灵感和启示。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一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公物设施、定期排查水、电、暖、气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影响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八、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一、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考核一票否决。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二
1、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计划。
2、负责审定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措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
3、把档案工作列入本职工作日程和岗位职责,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关心档案室建设,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1、组织安排学习、贯彻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组织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控制措施,并组织检查指导。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档案工作和文书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1、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
2、集中管理好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4、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和本单位各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案卷质量。
5、参与科研项目、技改项目鉴定,参与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开箱验收,各种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6、定期鉴定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7、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有关参考资料,搞好利用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各业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文书处理人员(即档案管理网络成员)岗位责任制。
1、各业务部门要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移交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2、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按时立卷归档,并纳入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议程。
3、各业务部门文书处理人员。
3.1熟悉本部门基本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形成、积累规律和立卷归档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2按照本单位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组卷。
3.3按照本单位立卷归档制度规定的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3.4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文书处理和档案业务素质。
3.5接受本单位档案人员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下列绩效者,由分公司依法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1、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在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绩效显著。
2、档案人员忠于职守,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认真负责,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中成效显著。
违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上述第一条所示档案工作、岗位职责之一的,依据《晋城煤炭运销分公司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三
总体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制度,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加快提升资助信息化水平,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总结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和成果推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不减、责任不减、帮扶不减、监管不减。
2.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落实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抓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出台后的落实工作。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等社会资助工作。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继续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对高校发展考核,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3.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和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制运行管理费、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促进助学贷款“两金”高效、合理使用。
4.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探索建立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和灾情应急保障机制。指导各地各校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资金,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5.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督促各地各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对资助资金实行差异化分配。总结智慧资助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将智慧资助在全省高校推广。继续将高校智慧资助工作纳入智慧思政范畴,统筹规划、数据共享、相互促进。
6.提升资助信息化水平。加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并不断优化系统功能,确保所有资助项目、所有资助信息准确填报。将资助信息系统中的受助学生数据作为下达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应用好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系统。
7.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分学段、多形式开展资助业务培训,提高各地各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建立省级学生资助工作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生资助管理方面的智囊团和参谋助手作用。
8.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受理场所标准化、设备配备标准化、操作流程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典型经验和工作案例,以示范引领带动工作水平提升。
9.加强资助工作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学生资助专项审计和监督核查工作。确保省级以上预算及时下达,地方和高校应承担资金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生资助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0.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资助故事。继续印发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在高考《报考指导》中刊登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继续组织开展“两节课”“百千万”走访等主题宣传活动,送资助政策进校、进村、入户。
的奋斗精神。继续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中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抓实抓牢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在勤工助学中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四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安全。为了明确责任,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将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问责。特制定责任感追究制度:
学校校长、中层以上带班领导、村小校长,值日、值宿教师,工人和其他担有安全责任的人员。
1、当值人员在当值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到岗后首先做好接交,写清到岗时间,接交时的实际情况,若接交情况填写得不清,出现问题要追究接岗人员全部责任。
2、当值人员当值期间,不经领导准假,不按时接交者或提前离岗,一律按漏岗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当值期间,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要按价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4、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上级下达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要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如有贻误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5、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消除,防范措施不具体,又不及时上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或班级安全检查常效机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排险和报告,导致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当值人员(含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不力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以及给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威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各村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总结、月汇报制并坚决执行,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一把手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
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寿光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学部、各口分管校长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做好“晨、午检”、“消毒、通风并记录”、“因病缺勤情况登记”等规定工作,按时将表格收齐存档;在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明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腹泄等情况或已确定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各口疫情联络人”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自己或家人或校内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本口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校长的责任之外,要追究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六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领导机构。
略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
规章制度。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七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蒙自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生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负有管理车辆责任的处室、部门,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为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各行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当事人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为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安全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安全
任课教师负责落实好课堂教学安全及课外学习、竞赛等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安全及各功能用房在使用期间的安全。教师要保证课堂纪律,维持课堂教学秩序,确保让每个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及时稳妥处理好课堂上出现突发事件,重大问题要及时通知校长或主管教师及值班教师,以便协助处理。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将学生随意赶出课堂。
值班教师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安全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要向任课教师及时指出,并抓好落实。对值班领导提出课堂教学安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因责任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除按规定严肃处理外,负责人要承担相应领导管理责任。
2、班级管理安全
班主任负责班级常规安全管理和学校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中的学生安全。班主任要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打架斗殴、学生随意逃课等安全问题,班主任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对值班领导提出的班级安全管理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若学生上学期间逃课,而班主任未及时通知家长,在校外发生学生伤害事件或因班主任工作不到位造成校内学生责任事件,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3、教学功能用房管理安全
功能用房管理人员要在落实学校专项检查同时,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督促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若教室或功能用房管理人员出现不及时关窗锁门等工作不到位行为,将予以警示告诫,屡教不改,学校将严肃处理。教室或功能用房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汇报,若汇报不及时,将追究分管负责人和处室管理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管理人员要负相应岗位责任;若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负全责。
4、校门安全管理
门卫要按规定开关校门。值班人员在上课时间要确保学生不出校门,禁止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防范可疑人员进入校园。若出现擅自离岗,学生私自外出、校外人员不经登记私自闯入等失职行为,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门卫要落实好夜晚值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消除隐患。若学校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核实,对在岗门卫人员予以加倍扣罚。若出现校外人员进校造成师生伤害或学校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门卫人员未及时向领导汇报,造成严重后果,学校严肃处理门卫人员,严重者予以辞退。
5、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
举行校内重大集会,要制定重大集会疏散预案,精心组织,按秩序退场。组织校外活动的责任教师要严格执行师生校外活动校长审批制度,不经校长允许,不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或教师,学校将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校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如遇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公物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校园,及时发现课堂教学和学生常规管理上安全问题,立即告诉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异常,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偶发事件,做好每天放学后学生离校工作。若值班时遇到恶劣特殊天气,值班人员要提前到岗,确保学生安全。若因值班人员失职而造成学生伤害事件,一切后果由值班人员负责。
7、其他安全问题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责令有关人员抓好落实,若因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篇八
为了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小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小学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园门卫由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确保校园安全文明。
一、小学保安队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巡逻值勤装备上岗巡逻。
二、根据治安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负责对进出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阻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设摊。
四、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可疑情况,发现重大涉嫌情况,在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扭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
五、巡逻时发现有故意损坏各类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学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六、在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办事,值勤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巡逻时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严禁酒后驾驶。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十、对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好处置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违反规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隐患后果的要给予惩处,后果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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