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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一
20xx年是卫生院管理年,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案和签订责任书。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门诊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根据各业务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每一位医疗服务人员都应时刻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技术业务,各自履行各项职责,服务热心,诊疗明确,分工合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遵守纪律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具体时间操作由各组商定并报院长同意,院内群众急诊就医,要随叫随到,对特殊的病例和伤员较多的情况,门诊部要协作。及时救治,必要时可转诊。
四、医疗诊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严重病例和疑难病例,要进行医师会诊,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早晚班知会,医护协同,以准确的诊疗,熟练的护理,减少病人的疾苦。
五、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准确无误地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的剧毒药品实行专柜、转账保管、登记,划价准确,操作熟练,服务热情。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xx
业务组成员签章:xx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二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xxx
科室:xx
代表签字:xxx
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x年xx月xx日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卫生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处理机制,更有效地防止医疗缺陷及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正确面对就医患者、家属及社会对疾病康复及全程优质服务期望值日益提高的压力。
第二条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事故出现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原则:医疗安全管理工作遵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第四条要求: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分院、科二级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第五条内容:本管理办法由医疗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三部分组成。
二、医疗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预警管理是一种新的风险预防管理模式,是指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危机,进行事先预测和防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进行医患沟通。医疗风险预警管理自在我院试行以来,由于对风险进行提前预测,提前干预,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特完善本制度,尽可能减少医疗纠纷。
第六条预警对象(医疗纠纷易发人群)与疾病有关的情形:
1、新入院的特别是病情不稳定、诊断不明确的危重病人;
2、有严重合并症或有严重复合伤需要多科室多专业协作的病人;
3、入院3日不能确诊或估计在我院确诊困难的病人;
6、疗效可能不满意的病人;久治不愈的病人;与手术有关的情形:
7、需急诊手术直接送入手术室而无法确定收治科室的病人;
8、术前诊断不明确的病人;
9、术中发现意外情况的病人;
10、术中死亡的病人;
11、病情危急又拒绝手术签字者,或签字后未能进行手术的病人;
12、术后器械、敷料清点数量有误的病人;
13、需要二次手术(“二进宫”)的病人;
14、术后可能致残或功能障碍的病人;
16、有自杀史、自杀倾向的病人;
17、有精神异常、心理变-态需要特殊看护对待的病人;
18、有纠纷史的病人,扬言要扯皮的病人;
19、病人或家属不配合检查、治疗的;
20、经济困难及费用过大的病人;其他特殊情形:
21、院外治疗效果不佳而转入的病人;
22、需要大量备血、输血者或需要稀有血型血液的病人;
23、发药、配药、注射药物错误的病人;
25、发生坠床、坠车、坠楼、摔倒、触电、烧伤等意外伤害事件的病人;
26、群体性中毒、外伤时;
28、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9、医务人员亲属;或亲属中有医务、法律工作者的病人;
第七条预警方法原则:及早上报,逐级处理;积极会诊,奖优罚劣。
1、医护人员接诊上述医疗纠纷易发人群时,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做好必要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医疗文书记录的完善和规范,及时、认真填写《医患谈话记录单》或《病危通知书》,并及时向上级医生或护士长(护理问题)报告,如上级医生或护士长处理不了,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深入了解情况,作好调查、分析、解释、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化解矛盾,防范事态扩大及医疗纠纷发生,必要时作好应对医疗纠纷的准备。
3、如科室负责人认为事态严重,则填写《特殊病人报告单》向医务部报告,紧急情况电话报告后补送书面报告(非行政上班时间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务部接到科室负责人书面报告后立即备案并提出应对意见,进行适当干预,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好调查处理、会诊工作。
4、医务部必要时向院领导报告。
5、医务人员和科室未及时报告并产生了严重后果的,在以后纠纷处理时将按职责履行不到位被加重处罚。
6、及时报告,同时科主任积极处理仍出现医疗纠纷的,由医务部提请院办公会讨论,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7、对及时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和安全隐患并积极处理,杜绝了重大纠纷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嘉奖。
三、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原则:落实细则,全程督导,警告教育,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医务部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缺陷分三级,分别采取不同方法对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进行警告、教育、处罚。
第八条 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1)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患者,主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
(6)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坏或者丢失。
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书面或电话)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查房、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医师、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到急诊科、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或其家属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2)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而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0)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接-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
(11)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12)特殊患者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部。
(13)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14)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5)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并未引起患者投诉。
(16)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17)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第九条 二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1)因发生一级医疗安全警示而引起患者投诉。
(2)半年内被两次一级医疗安全警示。
(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低于1000元人民币。
第十条 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
(1)一年内被两次二级医疗安全警示。
(2)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
(3)各种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尚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人过失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4)严重医德医风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第十一条 医疗安全警示程序
1、立案调查
(1)科内自查发现一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由科室进行处理,并在考核记录本上进行记录。科室自查发现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医务部、护理部、临床医技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均有权利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安全警示项目内容,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2)院办、党办、纪检监察部门、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接到患者投诉以及科室上报的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经核实,于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立案。
2、警示处理
(1)科室上报或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二级或三级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在24小时立案并立即下达《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白、黄、红三色)。
(2)接受投诉立案的,于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核实,于立案后72小时内下达《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
(3)被二、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后的48小时内到发出警示牌的部门接受谈话,参考谈话后本人的悔过表现,48小时后给予处罚。
(4)经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5)经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3、监督实施
职能部门应检查监督责任部门(或人)对医疗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完成情况予以验证并备案。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则由原有警示级别升级加以处理,并加大督查力度,直至缺陷整改完毕。
第十二条 处罚
1、处罚原则
(1)根据警示等级,参考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2)区别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在复合原因造成的后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对于受到医疗安全警示的个人、科室和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设法补救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全院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2、处罚类别:
书面反省;
全院通报并扣除效益工资500元,造成损失的另外:
①技术原因负担3%赔偿金;责任因素承担5%赔偿金。
②视具体情况处以记过、待岗、一年内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③属医疗事故的按《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合并处理。
间接责任人(科主任)扣除效益工资30元扣除效益工资100元扣除效益工资200元责任科室科室进行专题讨论损失作科室支出经济损失作科室支出四、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原则:倡导预警,分级处理,落实责任,处罚到人。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制定的《山西省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精神,教育责任人及责任科室,搞好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 处理程序
(1)患者或家属投诉到医务部后,接待人员应如实记录投诉内容,建立医疗纠纷档案,并及时向医疗安全管理领导汇报。
(2)一般纠纷交由科室自行解决处理,科室须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部备案,否则按二级警示项目处理。
(3)对科室不能解决的一般纠纷由医务部和科主任共同接待。科室须书面提供事情经过、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医务部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纠纷的原因。待分清责任后,由医务部与科主任拿出一致的处理意见,并通知患者及家属。
(4)重大医疗纠纷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所属科室不方便接待的,由医务部接待处理,科室无条件服从处理意见。重大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办法必要时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组织处理。
(5)因医德医风及服务态度所致纠纷,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6)因护理、药剂、挂号收费、后勤等部门所发生的纠纷,由护理部、药剂科、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接待处理,并将书面处理意见备案。
(7)如属重大差错、事故引起的纠纷,对病案原件复印后,由医务部和患者及家属一起签字封存。
第十四条 经济赔偿的规定
1、支付经济补偿范围
(1)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差错、事故的。
(2)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医疗差错、事故的。
(3)未经鉴定但医院治疗过程中确有过错或无法举证等其他情形的。
2、支付费用的承担
1、医院所支付经济赔偿费用,原则上分段计入所在科室当月成本:
10000元以下全额计入科室成本;10001---20000元80%计入科室成本;20001---40000元70%计入科室成本;40001元以上50%计入科室成本。
2、因科室擅自违纪所致的'经济赔偿,全部由科室负担。
3、科室处理的纠纷在支付经济赔偿时,应与患者及家属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的处理。
(一)一般处理:
(1)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下,属于医疗安全警示项目的,按照《医疗安全警示制度》执行。
(2)年度内科室投诉超过3次,科室不能评为本年度先进科室。
(3)个人年度内投诉超过两次,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二)经济处罚:
(4)未经医学会鉴定的,医院每半年(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技术鉴定:
(5)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过错或事故的:
以上经济处罚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行政处罚:
(6)对上述(4)、(5)两种情形,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另外按《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医疗纠纷、事故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处理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对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免除处罚,仅扣除科室相关收入。
1、因科室业务需要,开展高风险手术或其它诊疗项目,事先报告医务部,院科二级进行了充分准备仍出现不良后果导致纠纷事故的。
2、特殊病人,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提前进行了预警,由科主任报告医务部进行了会诊讨论、干预,在落实讨论意见中也无任何过错(医院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仍因病情复杂或体质特殊出现医疗意外的。
第十六条医疗事故在结案前,对责任人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但在结案时,责任人已经离、退休的,一般可不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带教老师承担相应责任,并通知进修实习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医院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业余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按非法行医论处,并承担全部责任。
1.认真落实与病人谈话制度:落实住院病人及术前谈话制度,谈话的内容要记入病程记录,并请病人或亲属签字。有创检查及治疗必须在实施操作前进行谈话,同时由病人或亲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制度: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在各类诊疗环节中按规范实施签字制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这些同意书规定了向病人告知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同时也尊重病人的拒绝权,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及操作,原则上不做,以避免医疗纠纷。危重病人交接-班中要班班签字,书面交代医学影像报告单、病理报告单、检验报告单,实行复核双签字。
3.认真落实敏感时段查房制度:法定休假日科主任必须查房,以利于危重病人、术后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确诊及治疗,利于对值班医生的考核、监督与管理。夜班、交接-班、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医务科必须坚持督查岗位责任制,使医疗工作始终处于应急状态。
4.建立完善的急救机制:建立以急诊科为龙头,心内科、麻醉科等科室配合的全方位、全天候院内急救机制,抢救病人过程中涉及的各医技科室实行限时到位制度,因超时影响急救工作者,追究责任。
体会:要与其他相关的制度兼顾彼此,不可偏废。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是安全医疗的前提与基础,否则安全医疗警示将成为无本之木。只有从根本上建立起安全医疗警示制度,才能使医务人员通过“警示”达到吸取教训与警醒的作用,切实防范医疗缺陷,确保安全医疗。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四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度各村卫生室xxx站xxx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xxx站xxx签订20xx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xxx站xxx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xxx站xxx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xxx站xxx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
3、各卫生室xxx站xxx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确保病例书写及时,确保处方书写真实准确。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4、村卫生室xxx站xxx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xxx站xxx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
村卫生室:
负责人签字:
20xx年3月26日
新窝铺卫生院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开展朝阳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朝阳区“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科、医管中心负责制定“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整体推进“专项整顿活动”进程。负责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加强对血液透析室、院感、药事管理、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内镜室、实验室、口腔科等部门专业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医疗机构,梳理本机构内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行业内通报;负责指导区属各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开展相关专业的专项检查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2、中医科负责督导辖区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中医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3、基层卫生科、社管中心负责督导辖区社区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社区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社区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4、老年妇幼康复科、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督导辖区内妇产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妇产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重点对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产科(含产房)等部门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按要求完成妇产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5、法监科、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对“专项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整顿活动的范围:除部队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三级医院和开展血液透析等项目的医疗机构。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辖区医疗机构动员会,各医疗机构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医疗机构要开展院科两级自查工作,于20xx年3月5日前完成机构医疗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于3月10日前向区卫生计生委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明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要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各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药事管理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专项督查力度。
(四)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完成责任范围内区域专项整顿活动,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形成活动总结。于3月xx日前报“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紧迫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所有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实习、进修、返聘、规范化培训等人员的岗前培训、岗间监管、岗后考核,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落实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在活动期间,认真梳理各项制度的可行性、实时性和合规性,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及处置工作。
(四)强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制度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违反制度规范等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岗位人的责任。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疏漏、职责懈怠、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类医疗差错和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一)辖区内各二、三级医院将自查报告文字版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红章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至朝阳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电子版发至xx,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辖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将自查报告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xx,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情况总结报至委医政医管科108室。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六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xx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xx
代表签字:xx
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七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1、各科护士长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医技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2、各科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办法》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3、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4、各科(临床各科室、病理室、检验科、药局、影像中心等医疗废物产生地)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瓶、手术中用的一次性吻合器、闭合器、介入手术使用的一次性高值耗材等等)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并有医疗废物中文标识,手术室未送病理室的标本、病理室废弃标本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中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5、一次性使用后的注射器、输液器等感染性废物统一送医疗废物暂存点登记、储存,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更不的非法买卖,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感染管理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及处理。
6、特殊的医疗废物的管理:经手术取出的(如骨科等)植入物应统一毁型后按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后血袋、妇产科引产胎体以及产妇胎盘、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抗肿瘤药物的药瓶、输液袋、药盒等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取出的植入物及与抗肿瘤药相关的医疗废物。
7、感染疾病科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及输液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8、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11、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各存一份。
委员会 (主任) 史庆贤 刘金玲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八
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落实患者安全目标、防范医疗纠纷为着力点,全面查找重点科室、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促进全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本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6月上旬。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召开全院临床、护理、医技人员大会,宣布《医院20xx年“医疗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各临床、医技科室高度重视,形成良好氛围,保障活动有序进行。
(2)医院网站及宣传栏宣传《医院20xx年“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3)各科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领会活动方案。
2.自查、学习培训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1)完善质控体系,质控工作常态化。完善科室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科室医疗小组必须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活动,确定每月2次业务学习和病例讨论的时间。
(2)落实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各科室组织学习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20xx年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本科室常见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科室二线、三线听班制度的落实、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的落实。危急值报告及处理。
(3)强化急危重症管理,畅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必须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措施,树立并落实完善检查、急症急查、重症重查、立即检查的思维意识,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预防和救治肺栓塞的预案和猝死抢救的演练,医技科室重点加强心肺复苏培训与考核;各部门加强急救绿色通道的协调,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救治及时。
(4)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等方面管理。尤其是加强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的执行,提高对术后并发症防范。
(5)加强病情评估与沟通,防范医疗风险。及时全面对急诊、住院病人进行评估,掌握病人的生命体征和目前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的风险性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尊重病人及其家属,及时有效的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多倾听患方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患方的问题。通过良好的沟通,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和理解。
(6)规范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临床用药,严把用药指征。控制药品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7)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尤其是消毒隔离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技术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加大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诊疗器械、物品的管理。
(8)严格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及处理流程。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要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各临床、医技科室把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并报告相应的职能科室。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结合核心制度、肺栓塞、急危重症、医院感染、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围手术期管理等方面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讨论、汇报、比赛、演练,促使科室分析问题,提高安全意识。
3.督导检查、整改提高阶段:4月11日—5月11日
(1)问题整改: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台账逐项整改。
(2)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科室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把发现的问题与科室自查问题台账一并作为整改的内容,督导科室规范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根据问题导向,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专项检查、重点督导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重点对核心制度落实、肺栓塞预防诊疗流程、急危重症处理、围手术期管理、指南共识的学习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病情评估、医患沟通、多学科会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督导整改。门诊部重点对120、急诊急救、急诊绿色通道、危急值管理、医技科室应急预案、心肺复苏演练、就医流程优化、门诊安全措施等方面督导整改。院感科重点对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镜室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
4.持续改进、巩固总结阶段:5月12日—6月10日
(1)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培训学习核心制度、指南共识,强化“三基”训练、加强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室把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经验、成果、存在问题、合理化建议等,梳理成册,提出改进的制度与规范。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执章不严、各行其事的不良习气,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实现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经常化,形成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长效机制。
(2)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科室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3)对在“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不认真自查、整改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医院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目前我院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要充分认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科主任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医疗活动月(安全月)”方案的实施,要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此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活动文件、医疗核心制度、法律法规、本科诊疗常规和技术常规,要求科室全员参与,不能流于形式。
通过深入开展该活动,做到强化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意识到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操作到位;质量监管部门监督作用到位;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九
20xx年是卫生院管理年,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案和签订责任书。
组长:张建花
副组长:尹筱建吴刚
成员:门诊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根据各业务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每一位医疗服务人员都应时刻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技术业务,各自履行各项职责,服务热心,诊疗明确,分工合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遵守纪律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具体时间操作由各组商定并报院长同意,院内群众急诊就医,要随叫随到,对特殊的病例和伤员较多的情况,门诊部要协作。及时救治,必要时可转诊。
四、医疗诊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严重病例和疑难病例,要进行医师会诊,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早晚班知会,医护协同,以准确的诊疗,熟练的护理,减少病人的疾苦。
五、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准确无误地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的剧毒药品实行专柜、转账保管、登记,划价准确,操作熟练,服务热情。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业务组成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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