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能力是个人发展的重要指标,如何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呢?沉着冷静的态度有助于在压力下保持良好的表现。这是一些文学作品的解读与鉴赏,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欣赏文学。
食堂责任制篇一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食堂责任制篇二
为加强我校食堂工作的各项管理,促进食堂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实效性,特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
二、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进行操作,禁止各种违法、违规操作。
三、食品加工前应先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原料及原料中的杂物,必须彻底清除,坚决不能使用。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厨房、餐厅的卫生,及时清理打扫并清除食堂垃圾,包括室内外的清扫和餐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地面每天打扫完用拖把拖一次,餐具每天清洗完后消毒一次。
五、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各项原材料的消耗记录。每月底由会计核对各种原材料的进、出库量,出现严重不符现象由厨房工作人员负责。
六、食堂工作期间要注意用电、用气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除从业人员外的任何人进入工作间(上级领导及卫生检查人员除外)。
八、食堂工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自身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加强安全与卫生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穿工作服进厕所,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与厨房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食堂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把任何食堂物品带出校外。一经检举或查出,扣发当月工资。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总务处的安排,完成各项任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互相尊重,并及时把食堂的情况反馈给总务处,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应直接向总务处或校长反映。
责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责任制篇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体健康和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安全,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也为了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不染指甲、不得在食堂内吸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彝良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规范化管理手册》和《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环境卫生。
2、服从管理员、值周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工作,严格执行食堂各种制度。每周值周人员必须处理本周一切大小事务,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滋生。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食用出芽洋芋、四季豆、菌类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所有餐具必须每周严格清洗后消毒一次,管理员做好消毒记录,落实保洁措施。
5、严禁使用违禁有毒器皿盛装食品,食品摆放一定隔墙隔地。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定期(周三)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老鼠的产生地,要随时保持室内外的干净、整洁。洗菜、洗碗水必须从下水道排出。拖把、扫帚、撮箕等卫生工具一律存放在规定的地方。
7、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菜板清洗后立放,菜刀立定于案板上,菜盆、菜桶一律倒放,毛巾、手套一律清洗统一摆放。经常检查、保养用具,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食堂工作人员离开食堂时必须打扫卫生,摆放好物品,关好门窗。
9、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严格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留足数量,标明时间、品名、留样人员。
10、食堂工作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师生发生争吵。
11、食堂剩饭剩菜如需处理或倒掉,食堂工作人员不能自作主张,必须经管理员同意、记录方可处理。
12、以上规定,望各食堂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轻微的给予解聘处理,严重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3、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个人各执一份。有效期:签字之日起至解聘之日前都有效。
责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责任制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责任制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 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第二十三条 高等院校制售凉菜,凉菜间做到专人负责、专间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第二十四条 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再次食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二十五条 餐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并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检验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查验。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就餐的,其送餐车辆、容器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三条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依法处置。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学校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学校食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当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落实各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学校食堂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四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第四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者《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
第四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四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
第四十五条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家长和学生委员会成员、新闻媒体记者等成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四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一、为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水平,预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更好地保护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学校食堂必须先取得餐饮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严禁超范围经营。餐饮许可证必须悬挂于餐厅明显处,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等。
三、学校食堂经餐饮服务监督机构审查验收的平面布局、工艺流程,不得随意改动,新、改、扩建必须经过餐饮服务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从业人员(包括后厨、采购人员以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取得健康证明后悬挂于餐厅明显处。
五、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六、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检查项目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制定卫生检查计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七、学校食堂应设置专、兼职食品卫生检查员(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设专职,1500平方米以下设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八、学校食堂应按餐饮服务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监督文书存档备查。
九、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及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
食堂责任制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责任制篇七
一、努力学习文化、政治、业务、技术知识。树立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及食堂的一切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服从工作调配,爱护集体财物,做好集体和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三、按食品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证安全、卫生。做到制作的主食,合乎质量要求,大小均匀,掌握火候。副食要做到拣、洗干净,切菜认真,丁、块、丝分明。配菜美观,色型好看,炒菜味美,咸淡适中。
四、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对就餐人员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不说粗话,不骂人,团结一致,做好伙食工作。
五、团结同志、互助协作。反对浪费,勤俭节约,一视同仁,不开后门。
食堂责任制篇八
为确保食堂安全及员工就餐饮食安全,杜绝食堂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食堂安全与食品安全管理。
1.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授权副总经理分管食堂安全与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2.总务科长具体负责食堂安全与员工饮食安全各项工作的执行追踪与改善落实。
3.安全专负责食堂安全与员工饮食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改善跟催落实。
4.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各项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执行实施,并严格遵守各项食堂安全与食品安全规范,对食堂安全及食品安全性直接负责。
1.现场卫生及设备使用安全。
5.餐具清洗必须做到洗、二刷、三冲、四清毒、五保洁:
(1)冲洗:将餐具上的食物残渣倒后,冲冼-次放在指定地方分类放置;
(2)洗刷:将餐具上的食物油污在40摄氏度左右水中用毛巾擦刷洗食具;
(3)冲洗:把食具放入清水池,里外冲洗干净;
(4)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整理好后放入消毒柜,经过红外线消毒后才能取出;
(5)保洁:对消毒好的汤碗要妥善存放,确保全部干净整洁;
7.定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10.现场工作人员应做到:
(3)工作时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打赤脚、赤膊,不得染指夹、擦口红;
(5)如有咳嗽、吐痰、打喷嚏等症状必须避开食物;
(6)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上厕所要换去工作服、帽);
12.食堂每次下班必须做好设备及设施的安全检查,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等等,确认安全后登记《食堂日安全检查表》后方可离开。
5.食物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食品按要求顺序存放:
(1)生食与熟食要分开存放;
(2)洗洁用品、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同箱存放;
(3)成品、半成品、佐料分开存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4)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隔离分箱架存放;
(6)采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感观性状良好,不得用隔夜蔬菜。
食堂责任制篇九
甲方:乙方:
为了办好学校食堂,方便教师和学生就餐,经研究决定聘请乙方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双方协商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安全第一。严禁消极怠工。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食堂卫生方面的体检。如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学校有权立即解聘,乙方无条件服从。
三、乙方必须从我校教师中请一人对本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行为进行担保,并由担保人向学校递交担保书一份。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出勤制度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如有违反且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立即解聘,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学期。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章操作,注意卫生,安全第一,如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伤害,一切责任自负。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必须认真完成好餐具消毒、淘米、蒸饭、择菜、洗菜、切配、烹饪、分盆、分饭、分菜、送饭、送菜、打扫包干区卫生等工作,如在以上环节中出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牢牢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不铺张浪费;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
十一、要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定期对食堂及餐厅等场所进行卫生大扫除。
十二、如因工作失误或自然疾病(灾害)造成的安全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责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责任制篇十
1 .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 .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幼儿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 .食堂供应幼儿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 .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食堂责任制篇十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王成志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办公室主任陈德庆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相关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上报各种材料,总务主任王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责任追究。
(一)对管理责任人的追究。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食堂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食堂责任制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幼儿园后勤工作将紧紧围绕幼儿园中心工作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后勤工作水平,提高后勤人员思想业务素质。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搞好园容园貌建设,开源节流,加强财产的管理,食堂的管理,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还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使幼儿园后勤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于幼儿,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教师,服务于社会。
二、工作重点:
1、严抓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使全体教职工都有高度的责任心,尽可能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2、重点抓好门卫对于所有人员的出入登记情况,杜绝任何可疑人员进入幼儿园内。
3、加强办公用品、日用品、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合理使用幼儿园经费,在各项开支上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4、加强后勤队伍建设,规范各类物品的进出库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协助园领导做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园内各类设施、设备、户外、场地、大型玩具、绿化等分工责任到人。健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主任为副组长,以各班班长、保教成员、门卫、保健大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重新签定安全责任书,促使园内人人都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排除一切隐患,确保我园的师生安全。
2、教职工及幼儿家长一律凭卡出入,如有忘记带卡人员,门卫监督填写完整出入登记表。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有内部人员接待,方可进入幼儿园。
3、加强后勤人员管理,完善食堂的进出库制度,对幼儿园的生活用品和教育教学用品进行分层次管理、规范管理、杜绝浪费。各部门充分体现先行性、服务性、吃苦性、全面性的特征。做好本学期初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制定各类办公用品、日常用品和食品采购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各项复杂琐碎的工作按一定的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4、完善食品采购和进出制度,在食品采购上严格把关,形成验收索证制度,坚持采买新鲜食品,保质保量,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力争做到物廉价美,杜绝任何浪费现象发生。为了确保食品卫生的安全性,并于相关供货商签订合同书。
5、协助园领导做好招生工作,愿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出谋划策,并热情接待来园咨询的家长。
四、月份安排:
1、全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室、大型玩具、器械的使用情况。
2、对各部门物品进行全面盘点。
3、举行庆“三八妇女节”活动。
4、消防安全演习。
5、协助保健大夫对全园幼儿进行体检。
6、协助保健大夫进行“春季防传染”卫生工作。
7、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8、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9、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10、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11、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12、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3、做好财务部门的对帐和审帐工作。
14、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15、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1、对园内水、电、消防设备进行检修。
2、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3、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4、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5、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6、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7、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8、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9、做好“五一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
10、对物品进行月底清检。
11、做好园内绿化管理工作。
12、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3、做好财务部门的对帐和审帐工作。
14、协助保健大夫制作出夏季幼儿食谱。
1、检查户外活动器材及绿化工作。
2、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3、做好迎“六一”系列庆祝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4、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5、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6、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7、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8、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9、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10、对物品进行月底清检。
11、做好财务部门的对帐和审帐工作。
12、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对班级桌椅进行检修。
2、协助班级做好“六一节”活动。
3、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4、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5、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6、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7、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8、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9、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10、做好园内绿化管理工作。
11、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2、对物品进行月底清检。
13、做好财务部门的对帐和审帐工作。
1、对教职工及幼儿做好防暑工作。
2、做好水、电、消防器材检修工作。
3、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4、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5、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6、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7、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8、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9、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10、做好园内绿化管理工作。
11、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2、对物品进行月底清检。
13、做好财务部门的对帐和审帐工作。
1、对教职工及幼儿做好防暑工作。
2、对园内所有物品进行学期末清检、盘点工作。
3、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
4、严格验收食堂食品。
5、检查食堂配餐情况。
6、抽查各部门卫生情况。
7、做好幼儿园的采购工作,做到价廉物美,货真价实。
8、做好各部门的维修工作。
9、督促保健大夫做好消毒工作。
10、了解幼儿饮食情况。
11、做好园内绿化管理工作。
12、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13、做好财务稽核工作。
14、为新学期的做好准备工作。
15、保健大夫做好期末幼儿体检工作。
根据上学期的实际情况,本学期我们将重点着手于水电管理方面,其他方面照常严加管理。我们将本着服务好幼儿园每项工作,严格要求每个岗位工作人员。
食堂责任制篇十三
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食堂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现特制定田林中学食堂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1、校长要定期检查食堂工作,督促食堂认真严格依法,依规章制度进行餐饮操作工作,并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定期听取食堂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支持食堂负责人开展工作。
3、及时添置更新食堂餐饮工作设施。
1、每天检查食堂的`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
2、每天检查食堂的各类食品的进货情况。
3、经常督促检查食堂现场管理员的工作情况。
4、经常要听取师生对食堂卫生,伙食等情况的意见,以便今后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1、每天负责检查验收各类进货质量和数量并记录签字。
2、根据每天情况,安排好炊事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有条不紊。
3、落实执行学校对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统计好食堂人员的出缺勤情况。
食堂责任制篇十四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炊事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炊事员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炊事员。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食堂责任制篇十五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范文二、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者穆福月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贾国明、副主任刘卫芳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校长陈有才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间接的责任。
二、 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者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承包经营者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四、 承包经营者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 库房管理负责人,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 原料采购负责人,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 厨房负责人,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 洗消间负责人,洗碗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食品卫生管-理-员,监督管理食堂及小卖部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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