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篇一
最近,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就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实地,与家庭农场主以及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非城镇居民);
3、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面积50亩以上,租期5年以上。
1、药剂补贴每亩22.5元。
2、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3、麦种补贴35元/亩。
4、绿肥免费发种子。
据农业部公布的资料,截止20xx年末,全国家庭农场种植面积1.76亿亩,占13.4%,平均劳动力人数6.01个,其中家庭成员4.33人,常年雇工1.68人,经营面积200.2亩,年收入18.47万元。据市农委提供的资料,到20xx年12月,我市规模种粮大户共81户,种植面积18880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其中,50—100亩26户、占32.10%,种植面积1724亩,占9.13%;100-300亩44户、占54.32%,种植面积7333亩,占38.84%;300—500亩4户、占5.94%,种植面积1400亩,占7.41%;500亩以上5户、占6.17%,种植面积8423亩,占44.61%。我市家庭农场无论是发展数量,还是经营规模都比较小,需要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引导发展。
一是农业机械化程度高。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基本拥有全套农业机械,耕翻、播种、栽插、收割等农田作业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不仅满足自身的需要,还能提供社会化服务。一些没有完全配套农业机械的家庭农场的农田作业也依赖于农机社会化服务。二是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高。20xx年,粮大户种植18880亩,年产粮食15368吨,平均亩产458公斤。其中,水稻总产8629吨,单产527公斤;小麦总产6293吨,单产385公斤。十二圩办事处沿江村徐义安、徐义信两个家庭共种植水、旱田710亩,其中水田270亩,旱田440亩,20xx年种植270亩水稻,平均亩产5公斤以上,种植小麦710,平均亩产450公斤以上,种植400亩玉米,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大豆40亩,平均亩产150公斤,亩纯收入达到1366元,其他家庭农场每亩纯收入600元左右。三是粮食生产商品率高。20xx年,粮大户,年产粮食15368吨,销售粮食15118吨,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达到98.37%。还有不少家庭农场与市种子公司合作进行良种繁育,生产的谷物全部作为商品销售。具有鲜明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特征。四是应用农业科技的自觉性高。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他们对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十分关注,自觉参加植保统防统治和新技术推广,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应用良种、良法和先进农业机械来追求生产经营效益。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性高。家庭农场在生产活动中,主动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杜绝了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现象,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有保障,经得起检测。总之,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大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里手,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农产品商品率高,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一是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我市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生产用地,各地土地流转做法不一,租金有高有低,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租金450—1100元,平均698元/亩,并随着土地流转时期推后而增长。租期有长有短,有的超过土地二轮承包期限,有的1—2年一定。土地流转租金和期限的不规范,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二是农田基础设施不配套。家庭农场承租的农田,有的在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时,农田水利遭到破坏,渠、路、埂不适应机械化作业要求;有的经过农地整理项目实施,土地平整、土壤培熟、水系配套还需要一定期限。三是生产附属设施不健全。现在绝大多数家庭农场没有晒场、农机库和成品仓库,不便于生产管理。农机露天存放,粮食现收现卖,成为他们的“心病”。特别是今年以来,不少地方拆违控违的力度加大,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搭建机库都受到限制。四是农村金融信贷不便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大,农业生产资料季节性需求比较集中,需要一定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而涉农金融部门原本授信额度就不高,并且抵押、质押、信托的各种条件比较苛刻,获得信贷支持的难度比较大。五是农业技术服务不对等。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十分注重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但他们在信息获取上处于被动地位,需要农技部门主动、热忱地提供服务,帮助解决良种引进、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由于我市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重点要加强示范引导,培育发展示范典型。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按照每个镇、办事处培育1-2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全市培育20个左右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总体目标,明确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登记办法、认证标准和扶持办法,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以点带面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和合同规范管理工作,按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流转农村承包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租金、期限不一的问题,为家庭农场经营者吃下“定心丸”。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参照上海市松江县的做法,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前提下,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资金补助和物化补贴。在调查中,家庭农场经营者对农田基本建设和配套烘干设施提出了热切的期望,基本农田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将购置谷物烘干设备纳入农机补贴。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工作,将家庭农场列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和职业农民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20xx]155号)文件精神,及时提供家庭农场涉及的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服务,解决生产用房和仓库、机库建设的用地指标和建设许可问题。同时,在农村信贷资金安排、农业保险、工商登记注册、粮食运销、税收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工作,将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农业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工商、国土、金融、保险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篇二
(一)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土地承包和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经营,有5户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田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方法,形成了较为大型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色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海涛、八一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二)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大经营规模生产投入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体现在对长工劳动力上的高素质要求和短工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人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力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工,占常年劳动力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瓜果、树木种植和生猪、水产养殖等家庭农场里。
(四)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5亩,主要种植西瓜、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色种植也在进一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种植的特色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的提高。
(一)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数农民受自然经济思想支配,习惯于自种自收,参加土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土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二)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扶持少。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金虽然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镇满足其扶持、资金补贴的家庭农场项目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鼓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立,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资金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而资金相对富足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金投入到再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成立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后继无人。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几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动力,土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金帮扶作用,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项目,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篇三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中首次被提出后,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近日根据领导安排,对它们逐个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规模普遍较小。2家已经营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普遍仅在40-60亩左右,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对于种植粮食作物来说,规模小更是影响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推进,束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土地问题制约规模发展。调研中了解到,这3家农场均有意扩大种植规模,从目前现状来看,农户土地零碎插花流转、短期流转并不难,但若想集中连片并中长期流转土地却很难,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对规模集约化经营认知程度不够,思想难以统一,土地流转问题是目前制约农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头号难题。
三是资金短缺影响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无法通过农场资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大部分投入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如在筹建初期,由于须一次性交纳土地承包费、租用机械平整场地、架电通水、引进苗木等开支,资金短缺近百万元,最后只能万元的贷款,其余款项的筹措更是费尽了周折。由于前两年桃树未挂果基本无收益,目前农场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更无力扩大再生产规模,资金问题成为抑制家庭农场大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农技服务力量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机械化程度低,农忙时节仍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品牌意识不强,目前这3家农场产品无一注册商标、获得质量认证,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五是登记认定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是登记时对农场主身份把关不严,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但从我县目前登记的3家农场来看,却有2家农场主及家庭成员均为非农户口。二是对规模的认定尚无标准,5月份省里下发的指出,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应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而我县目前对这方面尚未明确。
1、积极发展。目前我县家庭农场登记数量少、类型单一(均为种植业),下步工作中应积极借助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的登记条件和方式,宣传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发展数量和规模;还要注重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目前全县粮食种植生产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化、机械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下步工作中应引导农户将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促进粮食家庭农场的发展。
2、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允许家庭农场承担涉农建设项目,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尽快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精神,将新增相关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对家庭农场购置农机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对家庭农场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需求各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议县里开展年度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资金奖励,增强其示范带动效应;各级应开展对家庭农场管理者的培训,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逐步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
3、金融支持。要积极探索家庭农场抵押物贷款方式,根据家庭农场的特点适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对家庭农场贷款实行贴息,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
4、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为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家庭农场与流转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5、县里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家庭农场评估认定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平台。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篇四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篇五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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