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篇一
占地区gdp“半壁江山”
商报讯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锡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全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并不断壮大。截至目前,锡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总量发展到47367户,实现增加值310.8亿元,占到全盟地区生产总值的52.6%。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创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富民强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随着锡盟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凸显。在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大鼓励、引导、扶持等使之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下,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搞延伸的生产性为主的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实体迅速崛起,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增收等多个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锡盟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十一五”期间,锡盟非公有制经济新增就业8.5万人,占二、三产业新增就业人员的85%以上。到目前为止,共吸纳社会就业人数达17.9万人,占全盟从业人员总数的35.4%,年均增长6.8%;实现增加值310.8亿元,占到全盟地区生产总值的52.6%,年均增长29.3%;上交税收31.4
1亿元,占全盟税收总收入的47.7%,年均增长45%。
近年来,虽然锡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其在规模、技术以及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这也成为制约锡盟跨越式发展的一个“瓶颈”。对此,今年以来,在锡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盟各旗县市(区)工商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包括进入装备制造业、矿山机械、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投资金融、商贸、物流、房地产、文化教育、医疗体育、民族旅游以及通过独资、合资、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供水、供气、供热、环卫设施等多个领域给予了重点鼓励支持,并依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资金、产品、技术和品牌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向全盟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集聚,向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化发展,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营造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能力,切实解决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2011年,自治区把这一年确定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在上级政府的号召下,锡盟委、行署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通过放宽个体、私营等创业主体的准入条件,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平台,推进行业协会建设以及加大奖励等多项措施,大力支持全盟非公有制经济
快速发展,充分展现非公有制经济在创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所起到的带头作用。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了非公有制经济实体的热情和信心。目前,全盟涌现出了一大批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企业家,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促进就业的先进民营企业、优秀纳税民营企业、优秀和谐民营企业以及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单位、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
发展地方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对此,锡盟依然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开放领域、创新服务”的原则,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实现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和效益双赢,使本土投资创业者与外来投资者成为锡盟发展的建设者、参与者和受益者,进而促进锡盟经济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这是锡盟决策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基于此,12月下旬,在锡林浩特市即将召开的全盟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倾斜力度会将进一步显现。
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篇二
1.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a、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
b、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促进市场机制和市场体制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市场经济竞争的程度,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和竞争力,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
2.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c、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d、有利于充分调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e、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合作和竞争中发展公有制经济。
f、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国民经济活力,有利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和增加就业,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g、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
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篇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则将这一提法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这一政策、法律上的定性、定位, 反映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发展的客观现实。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地位和作用正日益为人们所认识。
一、从历史经验中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
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今天的合理、合法地位, 历经波折, 教训沉痛而深刻。可以说,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过程就是中国人民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艰难历程的缩影。没有二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 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 就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大有作为的今天。回顾这一认识变化的过程, 对于正确理解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大有裨益。
1949年3月, 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为新中国的建设勾勒出了清晰的蓝图。当时认为, 民主革命胜利后, 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 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 共同发展: 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尽可能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应当说,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方针具有创造性, 是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现实的。1956年, 在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我国步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提法在此之前已遭到否定和批判。1956年, 党的“ 八大” 提出:“ 社会主义是实行集中经营的, 但也需要有一定范围的分散经营作为补充。”这里的分散经营只包括个体的手工业、商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 并不包括其他的私有经济, 因为“ 三大改造” 之后, 城乡资本主义经济已基本不存在。然而, 不久社会上还是出现了一些“ 地下工厂”、“ 夫妻店” 形式的私营经济。对此, 毛泽东又提出:“ 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他甚至提出可以雇工, 开私营工厂。实践表明, 把那些分散经营只确定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 并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状况。50年代末, 党内极“ 左” 思潮抬头, 分散经营更是被当作“ 资本主义的尾巴”。1961年, 国民经济开始调整后, 这种错误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1962 年9月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89条明确规定:“ 人民公社社员的家庭副业, 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 , 恢复了“ 八大” 的提法, 又加上“ 必要的” 三字。但在“ 文化大革命” 中, 由50年代开始的“ 左” 的路线在党内占据统治地位, 在所有制上, 追求所谓纯而又纯的“ 一大二公” 模式, 幻想只要人为地拔高生产关系, 就能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分散经营被消灭殆尽。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 开创了改革之路。1982年, 党的“ 十二大”提出:“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制度” , “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适当发展是公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 在原有提法上, 又加了“ 有益的” 三字。1984 年,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 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的范围扩大到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提出“ 坚持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1987 年, 党的“ 十三大” 又把多种经济成分的范围扩大到了完整的地步。但所有这些都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的提法。以上的论述表明:“ 十五大”之前,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主要在“对立面” 和“ 补充” 之间徘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非公有制经济经常被看作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中的异己成分, 是与公有制水火不容的对立面。而改革开放以后, 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开始得到有限度的承认, 但依然被视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外的补充, 其地位只是定位在“ 拾遗补缺” 上。
直到1997 年召开的“ 十五大” ,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才产生了历史性的突破。“ 十五大” 报告提出:“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保护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文件规定, “ 十五大” 报告则明确提出:“ 要健全财产制度, 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显然, 非公有制经济与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被视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同属经济基础的范畴, 同属我国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 而不是在此之外的异己成分。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则将这一认识上升至法律的高度。可以预见,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这一宪法高度的定位, 必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二、从现实实践中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 我国的生产力整体水平依然较低, 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 地区差异大, 沿海与内地、东部与西部之间存在明显差距, 即使是同一区域, 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广东省, 既有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 又有较贫困的粤北山区。生产力的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所有制关系的多样性。必须因地制宜, 根据生产力的实际状况, 选择多样化的生产关系形式。因此,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有其客观的、现实的基础, 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而市场经济天然地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温床。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机制、明晰的产权以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都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一致。而非公有制经济强烈的利益驱动, 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功利原则。同时, 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源配置完全由市场实现, 产权明晰, 符合市场交易主体人格化、契约化的原则, 能够充分履行法律和市场规则所界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 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普遍较高, 必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历经二十年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条件下, 同步实现了经济的高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国民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24.1亿元上升到1996年的67560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则由1978年的316元上升至5160元, 年均经济增长率为9.8%,居发展中国家之首, 在一个人口最多的国家创造了经济奇迹。而在这场经济变革中, 与体制约束多、包袱重的公有制经济, 特别是国有经济相比较, 非公有制经济显然轻装上阵, 发展迅速, 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渐增加。1978年以来, 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从1978年的1%上升到 1997年的24%, 接近1/4。
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增加就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果从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的角度来理解, 这一作用就显得更为突出。改革促进发展, 要发展就必须坚持改革, 而二者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由于国有企业实行体制转轨, 大量国企职工下岗, 分流下岗人员主要靠非公有制经济。而广大农村的大批剩余劳动力也主要依赖非公有制经济来吸纳。1997年底, 全国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850.86万户, 从业人员达5441万余人.私营企业96、07 万户, 从业人员达 1349.26万人。(2)大量非公有制企业主要从事消费品生产和服务性的第三产业, 增加了社会有效供给服务, 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生活。(3)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据统计, 非公有制经济在广州国税系统工商税收中的比重已与国有经济平分秋色。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税源有较大增加, 税源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 减轻了财政收入对国有经济的依赖程度, 也使政府财政有条件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支持。(4)非公有制经济的大量涌现, 繁荣了市场, 促进了市场竞争, 也鞭策公有制经济改善管理, 提高效率, 提高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从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同时, 非公有制经济在企业组织形式、分配制度等方面为国有经济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5)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资金, 为国有企业吸收内部职工持股、其他自然人参股以及社会法人入股创造了良好条件, 客观上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 促进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
三、在改革中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在许多部门、行业都以生力军的姿态出现, 数量多, 规模大。尤其难能可贵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基本不靠国家投入, 而且所占贷款比例也极小, 这一方面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充满活力, 另一方面也说明非公有制经济仍有很大发展余地, 可塑性极强。
总之,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符合“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 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 三个有利于” 标准的一种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必将促进改革的深入, 必将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为繁荣昌盛。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