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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一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最近读了《傲慢与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故事里讲述了四户人家的婚姻,体现了当时在英国的有些妇女们不顾后果的而为金钱结婚,也有些是因为真正的爱情而经历痛苦曲折,最终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在故事里作者简。奥斯汀通过主人公们的婚姻,表达出了作者对婚姻的重视,为了美貌、金钱、地位、荣誉而结婚,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而爱情则不会长久;而如果是因为正的爱情才结婚,就能带给自己终身的幸福。在《傲慢与偏见》里面,因为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偏见和男主人公达西的傲慢,而惹出了他们俩之间的误会,但也是因为一些事情,他们倆之间才开始了一点点的爱情,最后结婚。
故事里起初伊丽莎白对达西第一眼见到时,是对他感到很不顺眼的,达西的傲慢也因此让人人都很讨厌他,不过他也不屑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但是经过一些曲折,他们俩才能对对方表达出自己的爱情。读者从主角们身上看到的爱情,也让我更清楚的知道,经得起风吹雨打,痛苦曲折的才是真正的爱情。《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同时也告诉了人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并不代表所有的事都会从看人的第一眼就看得透透撤撤,只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发现对方的优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的。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才发现不管是有钱人还是穷光蛋,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不管是在爱情方面或是在事业上面,每一个人都是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的。
通过《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知道了不少道理,我相信等我长大了以后,在选择自己的爱情时,绝对不会因为看中男方的钱财而结婚的。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二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写的小说。那么,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傲慢与偏见随笔,希望你喜欢。
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作者简奥斯丁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一生四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基本上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所以她的作品大都是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却在细节反映社会背景。
在罗新斯庄园的一次宴请和饭后一桌牌章节中描写到:“柯林斯牧师被邀请为夫人凑上一桌牌,便感到不胜荣幸,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其实这不是一般的阿谀奉承问题,要知道,柯林斯教区牧师的职务是咖苔琳夫人提拔的,他视夫人为施主,当然不好意思再赢她的钱。从这个小小的细节反映出当时教会对地产的依附。
至于威廉卢卡斯爵士,既然本身已经封了爵位,何至于在牌桌上“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高贵的名字装进脑子里去”。原来他是在镇上做生意起家的,是个商人变贵人的典型,骨子里还是个商人,难怪羡慕贵族。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以喜剧性为基调的作品,运用许多机智的逗嘴和带挖苦的叙述,来嘲讽婚姻关系,乃至人的一切现实关系的物质原因。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基本上只有理性的人和愚蠢的人(骗子韦翰除外)。书中花了大篇幅描写主角性格: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反而让人感觉个性形象生动,有画龙点睛之作用的配角,让人印象深刻。如当班纳特太太喋喋不休,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而班纳特先生说道“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到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三
有心事应该等到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再去想。
要是爱你爱的少些,话就可以说的多些了。
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一个人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
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书是《傲慢与偏见》。
1775年12月16日,一个女婴嘹亮的啼哭在英国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的家中响起,后来的人们知道,她叫简·奥斯汀。她所带来的微小的火花,是女性敢于展示才华的勇气,是人们对爱情与自由的向往,是英国文学重新回归真实与细腻的转折。
她的故事我们早已熟知,现实的无奈分开了一对恋人,奥斯汀终生未嫁,将所有的感情投入了文学创作,《傲慢与偏见》就那样诞生了。文中以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绘了班纳特先生家五个女儿的婚姻与爱情。更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保守封闭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与世态人情。文中的达西与伊丽莎白两人因为种种误会而产生了对于彼此的傲慢与偏见,但在随后的日渐交往中,两人发觉了彼此的心意,也渐渐解除了其间误会,最终使两人走到了一起。
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奥斯汀与伊丽莎白选择了爱与自由,知识与独立,是那个年代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先行者,是属于女性的呐喊,而她所留下的,更有着发人深省的转折与启蒙意义,她的文字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她用文字养活着自身,也告诉后世追求婚姻与爱情的人们,我们总以为生活充满了爱与美好,但往往傲慢与偏见才是现世平常,唯有与之抗争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就像达西与伊丽莎白,经典文学总是为我们描绘出黑暗的形状,但也永远向光生长。
读到这里我们也不由想到,在时代的大背景下,逆流而进的她们难道真的没有一丝的犹疑吗?我们谁也不知道答案,但也看到了她们的选择,这也许正是能够为我们所铭记的原因吧,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她们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她们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再也难以返回,她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如此气魄与勇气,简奥斯汀担得起后人的铭记,《傲慢与偏见》也够得上严肃文学的殿堂。
这本书所教给我们的,是永远对于爱与自由的向往,敢于抗争傲慢与偏见的勇气,对于人生道路坚定地选择,也会随着这些文字一起细细的流淌。也许在多年以后当我面对着人生岔路口的艰难抉择时,我还是会想起我读完《傲慢与偏见》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五
奶奶说,如此对一个非血缘孩子的,不是冤家就是父亲。
然而,俗话说,孩子就是父亲前世的冤家。
郑昌基做了十多年落魄的姜修陪护之后,终于,似乎扬眉吐气地穿上西服,一现昔日风采。
成为华荣的当家律师,板着脸对所有的人,对手,同事,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三时三餐的邻居们,在电梯里碰见姜修,也是一言不发。
不禁令人质疑这充满牺牲的十多年,所隐含的是负疚还是另有所图。
这样的人,不该埋没在穷街陋巷里。然而,他却这样活了十多年,久到一个孩童成为了调查官,久到这个孩子的童年青春里都充满了温暖,不曾再遭遇岁月的磨难。
这十多年意味着什么,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因为清楚,所以在外人看来所有或情有可原或匪夷所思的选择里,都不曾犹疑。
不是韩热舞在地检追查弟弟案件,导致一系列连琐事件,他大概不会走到这一步。
不会让姜修得知当年的原委,不会刻意否认自己是父亲的流言,不会重操旧业,他要的也许只是在这个小店里,看着姜修每天上下学,后来上下班,他会做着混混却依旧心满意足,因为他在乎的从来不是自己。
直到姜修说可能会恨他,他才不得已提早泄露自己的动机,他从来,也一直都是为了姜修而活。
然而,姜修的怒气导致的结果,让他险些丧命。
案件的真相,他也是盼着能水落石出,这是任何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不约而同的向往,但是那个心软的孩子在法庭上是否能胜任应对,拖着病体,他还是出现在了法庭里。
看着这帮初生牛犊一次次在庭审中为最后冲刺寻找证据,看着案犯以及辩护人们一次次狡辩过关的张狂,看着昔日很是蔑视的文部长顶着生死压力维护正义,他的眼中充满疲惫,也有欣慰。
姜修,在经历过他当年不慎造成的磨难后,没有一蹶不振,这是他的功劳,早已可以充分抵消他曾犯下的过错。
而这十多年,绝非赎罪这个词可以轻易概括。
那个小冤家,放不下,丢不掉,早已成为他生命中的光亮,彼此温暖照耀,这些许年。
部长:立正敬礼
大部分时候,他爱吓唬自己的手下,热舞,李检,刘调。或凑在耳边大吼,或干脆推了椅子直接丢出去。
大部分时候,他是不笑的,偶尔笑的时候,也是山雨欲来的前奏。
大部分时候,他是孤单的,热舞有妈妈,东治有爸爸,刘调有女儿,李检有妈妈,姜修有奶奶,而他,只在最后的生死关头,才有了家人的蛛丝马迹。
不要等我,我会忙到很晚。
之后,便没有结局。
不知,他在那晚之后有没有回家。
天亮了,云散雾开之时,该是和家人或同事们喝庆功酒的时间。
民生安定组的诸位要列举他的罪状,该是罄竹难书,不胜计数吧。
然而,在最后的关头,他却是冲锋陷阵,破釜沉舟的勇士。
那一刻,该埋怨的,该责怪的,该追究的,该斥责的,都变得微不足道。
很多事,他早已见怪不怪,低头的时候,也留着傲骨,他不去抗争,因为有着太多挂牵,他选择站队,是因为官场污浊。
他也曾,如东治般嫉恶如仇,血气方刚,可是年岁渐长,锐气渐销。他不是没有慨叹过,惋惜过,追忆过,只是自己只是一枚棋子,没有一展拳脚的余地。
很多事,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后,结论相悖,他能告诉当下的具东治的,只能是禁止或支持。
必须是具东治亲手交出宋亚凛。因为追查朴万根这个大佬是何其不易,即便是东治这样的精干猛将也是枉然。这个传说中的.总统私生子,这个倒下一批高官都没能揪出来的人物,具东治也将是束手无策。
他没能如具东治一样刚正不阿,但是,具东治就是他心中检察官该有的样子。所以他要爱护这个后辈。
在案件的结尾,具东治也领悟了。当追查案件已到收尾阶段,在朴万根已经浮出水面,在即将能给热舞一个欢欣鼓舞的答案时,在部长也选择站到他一边时,他却选择了放弃追查。有些事,有些人,不坚持,总有不得已的理由。
如果为了办案伤及无辜,是他也是部长都不会愿意看到的,所以他终于了解,这些年,部长在官场五斗折腰的原因,因为,为了部长的安危,具东治自己也只能选择放弃。
立正敬礼,为着这恒久不灭的良知和勇气。
韩热舞,具东治:相见别离,终有尽头。
他们很有缘分,分离后又相聚,他们是韩星案的涉及人也是破案者,他们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办公室侦办同一个案件。
他们也很没有缘分,一个5年,又一个3年,相见别离,仿佛总在轮转。
当他想要恋爱的时候,她却在马路那头,当她想要恋爱的时候,他却成为命案疑凶。
检察官,学生。
检察官,实习生。
律师,检察官。
她沿着他的步伐,走过他走过的路,至于将来有无超越,都留待时间给出答案。
他等着她的前来,看着她走过的路,至于过去恩怨纠葛,都用诚心给出了交待。
这样的男女,是时间,误会阻隔不了的。
时隔5年,在检察院门口再见,看见他和异性的打情骂俏,油然升起满心的醋意。
时隔5年,在检察院门口再见,用着暧昧的方式迎接,进了口的水果终不如那一头短发诱惑。
那时,他甚至是她认定的韩星案真凶。也依然爱得不由自主。
那么,韩星案了结的3年后呢?
她知道倒霉熊灭亡的全过程,她也目睹了他被迫脱下心爱战袍的全过程,她了解韩星案的侦破全过程,她也明了他们相爱的曲曲折折。
这样的人,这样的爱,纵然有再多的相见别离,也只会历久弥深。
法庭里不适合谈情说爱,却成为了他们私定终身的场所,这里见证了他们的悲喜,见证了他们的梦想,也终究见证了他们的爱情。
相见别离,终有尽头。
别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见。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六
《傲慢与偏见》出自英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小说家简·奥斯汀之手,也是她最早完成的作品。整部作品通过对班纳特家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小说的社会背景,探索并讨论影响婚姻的主要因素,从而反映奥斯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做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青年男女,不是贪钱就是贪权,以钱、权来作为择偶标准。有如书中爱慕虚荣、肤浅聒噪的贝纳太太;有些男女则制造各种吸引人的假象,骗人无数,就像书中风度翩翩但内心肮脏无比的少尉、伪君子韦汉;有些男女放纵、无知、轻浮,常常被人看扁,自己乱择偶,最终也没什么好结果子吃,同书中轻佻的五女儿莉蒂亚一样,负债累累,让大姐珍、二姐伊丽莎白补助。而像宾利和珍、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男女,也不是少数。还有些男女,眼见自己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自己,喜欢别人,就百般阻挠,恶语中伤这样的人好比达西姨妈狄堡夫人和宾利妹妹嘉丽莲。奥斯汀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但人们追求美好婚姻的共同人生诉求却没有任何改变。《傲慢与偏见》中诠释的婚姻观念也并没有完全脱离我们的时代,仍然给我们启迪。通过她的描写,我们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感情不得不服从于金钱的无奈。但现代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们在谈婚论嫁时又何尝不是进行着金钱与爱情的权衡呢?现代社会的人们,是沉迷于激情,追求一时的快乐呢;还是安于现状,过着平淡的生活;或者大胆追求爱情,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奋斗。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有自己的理由。有人问苏格拉底是否要结婚,得到的回答是“无论你怎样做,你都会后悔”。或许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留给当代人永恒的话题吧。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七
在好朋友的大力推荐下,我买了《傲慢与偏见》的英文原版,花了好几天时间才看完。一见钟情!当然,名著也不是没有瑕疵的。虽然我喜欢,但我也有很多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毫无疑问是风格不同。大部分书都是从男性角度写的。甚至像《简爱》、《呼啸山庄》这种以女性为主要人物的小说,基本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解读的,而《傲慢与偏见》显然充满了女性的思想,包括世界观和生活方式。这一点最好体现在写作内容上:如果你是一个男作家,你写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惊心动魄的(只是强弱问题),而这本书里最精彩的一段是韦翰和伊丽莎白的妹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为也只是人与人之间简单的欺骗;贯穿整篇文章的一件事是母亲如何娶女儿。这一系列事实都说明了这本书的女性化,当然那个时代这样的书很少,所以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的巨大成功。
一部好的小说应该能体现一个时代的风格,在这方面,也是相当成功的。看完这本书,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的女性都把婚姻当做一种荣誉,无论嫁给谁,婚姻都成了女性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情实感难得,难以理解,这也正是作者深刻揭露和批判的地方。
说到缺点,我想和其他书比较一下:在语言运用能力方面,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来说,不到《乱世佳人》;就社交展示的高度而言,小于《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来说,还不如《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想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看完这本书,想和《乱世佳人》对比一下。两本书在故事内容和情节发展上过于相似,甚至人物形象也完全相同: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特,本特利对应薇姿,简对应媚兰。前两者的关系是从情感冻结到升温,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是一致的。唯一不同的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一下,如果宾利身处乱世,他会和薇姿一样落魄。
在激烈的感情斗争和转化中,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情感冲突自然容易表达,这些都是《傲慢与偏见》不容易达到的艺术效果。《乱世佳人》在整个战争和战后社会问题上都非常成功,所以这本书的境界从孩子的个人感受升华到对国家和社会的深刻思考,这正是《傲慢与偏见》所欠缺的。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确实不如《乱世佳人》。但深入思考后不难发现和理解。奥斯汀作为一个女作家,她的艺术理解能力确实有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坚信《傲慢与偏见》有很多优点,毛姆将其列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是合理的。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00字篇八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一部名著,它是一本爱情小说。但我觉得,它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更披露当时的社会现象,现在读来仍有一定的教育及警示意义。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是贝内特家的女儿伊丽莎白、简等人与达西、宾利等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要描写了达西与伊丽莎白之间的故事。他们的初次相识是在一次舞会上,但并不友好,伊丽莎白嫌达西傲慢,达西嫌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达西对伊丽莎白有了一些好感,并且向她求婚。而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认为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最后,伊丽莎白发现自己爱上了达西,最后他们喜结连理了。
书中,我非常赞赏伊丽莎白那种认为只有爱情的婚姻才会幸福的观点。这与她母亲贝内特太太的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母亲认为只要男方有钱,便是好老公,好丈夫。看到这儿,很多人会说简·奥斯丁生活的是什么时代,这种想法早就过时了。我想对持这种想法的人说:不,现在有很多女人,为了让自己有一个有钱,有权,有势的丈夫,不惜倾尽自己的青春、美貌及其一切的一切,这样做值吗?还有些人,为了得到一时的风光无限,不惜放下自己的尊严,在遭世人唾弃的情况下做别人的小三。我想如果她小时候就读懂《傲慢与偏见》的话,就应该不会这样子不知廉耻了吧。
书中,最可笑的还是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斯林,他居然在三天内连续向两个不了解的女性求婚,而且用凯瑟琳夫人的高贵及自己一副会拍马屁的嘴脸去骗人,自以为是上流社会的人。在智慧的伊丽莎白面前,还敢自称聪明,之后又不听她的劝告,最终碰了一鼻子灰。再看今天的社会,柯斯林不正像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吗?他们倚仗自己老爸的权势,不知天高地厚,不正像柯斯林那样吗?如果他们不悔改的话,最后只会落到被人嘲笑的地步。
这是我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的感悟。
《傲慢与偏见》主要以四桩迥然不同的婚姻为主线,以贵族公子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因此而产生的对达西的偏见为线索,描写了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一桩花好月圆的美好婚姻,以及两桩无奈之中的不幸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有主见,且聪明过人。但她因第一次遇上达西时,达西所表现的傲慢和对她的怠慢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初次印象,从而断定达西是个性格孤傲、目中无人、爱发脾气、讨人厌烦的人。
第一眼看到威克姆时,伊丽莎白见他仪表不凡,谈吐有力,被他伪君子的表面现象所迷住,留下了良好的初次印象,因此认为他是个好男人,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了他的谎言,对达西的误会再次加深。
后来,经事实的验证,伊丽莎白才知道了达西的美好品德和威克姆的丑恶嘴脸。随即与达西误会冰释并揭开了威克姆的伪装。
的确,人们常凭第一印象来妄加判断,以此来了解人,判断人。但往往是只看某个人的第一印象是根本无法识其本质的。
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好斗狗的年轻人。因他的狗骁勇善战,全城的狗都不是它的对手。没过多久,就没有一个人再愿和他斗狗了。他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便到处带狗寻找对手。走到一间老屋前,看到一个老人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在屋前晒太阳。他认定这条老狗根本不是他的狗的对手,但再胜一次又何尝不是好事?于是上前和老人要求斗狗。老人说:“它已经老了,就不要再斗了。”他认为是老人胆怯,心中一阵窃喜,执意要比个高低。老人无奈,只得放狗去斗。不一会儿,年轻人的狗就败下阵来,且被咬得遍体鳞伤。年轻人惊呆了,忙问:“好厉害的狗!什么品种?”老人缓缓地说:“我也不知道它现在叫什么,只知道没脱毛之前,人们叫它‘狮子’。”
一个人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固然很重要,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真实才学!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请不要以第一印象来判断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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