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考试书籍推荐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篇一
一、第493页左版第4自然段审计署的首长是审计长而非“署长”,这是一个常识性错误,内地的审计署设在国务院机构序列,是法定国务院组成部门,有规章制定权,其行政首长称审计长,香港的才称署长。
二、第506页右列第四自然段国务院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期限为30日,不是10日。这个错误在“三大本”中已存在好几年了,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第507页右列第15行应是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署早已升格为正部级。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8个总局、总署的是正部级,后边几个没有“总”的局为副部级,但只要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均有规章制定权。环保总局已升部,国家民航总局已改为交通运输部代管的国家局。原直属机构有规章制定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丧失规章制定权。
四、第527页左版第15行“2.重复处罚”前加“不得”或“禁止”两字才是其应表达之意。这个自然段的内容讲的是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那么就是不能、禁止重复处罚的意思。但作者的标题却是“重复处罚”,这是此段的“文不对题”。
五、第527页“3.裁量情节”一段的第4行应删掉中间的顿号而在“的”字后,“精神病人”前加分号。此段内容欲表述的是三种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其法条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25、26和27条第二款:“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书稿中无端出现的顿号,和应当加进的分号使该段不知所云。
六、第528页左版第20 行应删掉“行政复议机关”中的“复议”两字。这一段讲的是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应由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通知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何来复议机关?
七、第529页的“
(三)行政强制措施”应改为“
(三)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此段阐述《行政处罚法》第51条如何实现行政处罚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和手段:
一、3%执行罚,二、依据单行法授权进行拍卖和划拨,三、申请法院执行即“官”告民。第51条第(二)项中规定强制执行手段的核心动词是拍卖、划拨而非服务于执行的前期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查扣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拍卖和划拨最终实现了行政处罚的义务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两者的区别见拙作“司考视野下的行政强制措施”。
八、第530页左列第4行,应删掉“醉酒的人”,因为醉酒的人既不能不予处罚,也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14和15条规定被处罚人资格时,对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但对醉酒的人没有这个“待遇”,而恰恰
第15条又专门强调“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
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九、第585页右列第21行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将其概括为“被告所在地”或“原告就被告”都是错误的。这是本书最大的误导考生的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立法的终极目的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制度设计上以体现便民为根本宗旨。在经过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是被告而此时再按照“原告就被告”来管辖就会大大增加原告的诉累,特别是当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空间距离较远时就更加明显!而此时原告仍可以在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来起诉告复议机关——这就是法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拙作“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解构”。
十、第586页左版倒数第5行将行政拘留理解为行政强制措施是错误的,行政拘留是一种实体结论的行政处罚,而且是一种对公民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这已在《行政处罚法》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得到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目的的多重性(预防、控制违法行为,“两便”);过程的程序性、中间性;临时性、期限性、可解除性;针对权利的限制性;针对证据掌握的初步性;可诉性等特点。它区别于行政处罚的实体性、最终性、结论性、唯一性(所以一事不二罚)、针对权利的剥夺性、对证据掌握的充分确凿性等特点。这是两种不能混淆的概念。
十一、第605页右版的倒数第1行“更换和追加”当事人是抄自民诉法的,行政诉讼中不能贸然地用“更换和追加” 原、被告这种表述。《行诉法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这里不存在由法院依职权不受约束的“更换和追加”当事人的问题。
十二、第637页左列第4行应为“被”执行人。此段阐述的是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理由和条件的判断标准,法律根据是《行诉法解释》第92条“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十三、第693页右版倒数第1行的“扣压”应为“扣押”。
司法考试书籍推荐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篇二
2012年司考备考用书推荐(2011年底前需要买的书)推荐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三卷本
适合:学生,已经全职复习的人,时间比较多,能提供2000个小时有效复习复习的。
不适合,在职的,时间比较少的。这里不适合是指,以三大本主要教材不看其他培训教材。
所以在职的人也是要看三大本的,但是只看卷一,和其他重点学科,比如刑法。
2、2011年众合专题讲座:适合复习时间相对比较少的人(2000小时以下)
3、2011年指南针法条:适合所有人4、2011年众合历年真题:适合所有人
5、刑法用书推荐:柏浪涛编写的:刑法攻略 有了这本书,刑法没问题。适合想学刑法新观点的人,柏浪涛是出题人周光权的学生,所以他个观点比较权威。
备注:
1、本人说的2000小时的依据是,一般培训学校的全程课时是1000小时左右,也就是你要比培训
司法考试书籍推荐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篇三
许多准备参加0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已经开始复习了,面对各式各样的复习资料,如何选择成了许多朋友首先要考虑的问题,05年的司法考试有幸一次通过,感觉书的选择确实很重要。特把自己的用书介绍一下,希望对朋友们有用!
一、有关教材:法律出版社的辅导用书还是必须买一套的,不管用什么书复习,这套书都要看的。
二、有关法条:特别推荐指南针的《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相关的东西都在一起,复习起来很方便,也是很多朋友都在用,大家可以去书店看看感觉一下哦!我还用的《重点法条》,但通过今年的考试,感觉现在考的越来越全面,没有什么重点而言,因此还是早些复习,全面一些比较好。
三、有关真题:建议大家买两本,因为前几年的真题没有公布答案,所以许多题不同的书会有不同的答案,我是用的张能宝的法律出版社的真题和指南针的历年真题,对比的用的,感觉不错,因为指南针的真题有一个索引表,遇到哪个题感觉不对时,可以很快的找到,并查询!
四、有关各科的辅导用书。
1、刑法:阮齐林的书写的不错,但中法网的刑法不单卖,所以大家也可以选择一下,看看阮老师编的其他出版社的书,内容其实都差不多。
2、民法:我用的是《民法60讲》,感觉还可以,但今年万国的评价好像很不好,说是什么误导了学生,不知道明年万国的书还是否会像今年一样卖的火热。
3、诉讼法:诉讼法还是法条最好,有一本指南针的法条,基本上用不着其他的辅导书了。
4、宪法、行政法:教材看好,法条重点看一下,听一下相关的课程,行政法大家都觉的比较难,我自己也学的不好,没有发言权了。
5、法理、法制史、三国、职业道德:看教材就行了,什么辅导书也用不着。
6、商经:内容太杂,看法条还是感觉比较好。
司法考试书籍推荐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篇四
聘 请 人 员 协 议 书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请人员采用一年一聘请的聘用模式,聘用期满自动解聘。本次聘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
甲方经研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
三、职责纪律及要求
1、乙方受聘后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受聘后必须守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如果出现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立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在岗位上必须规范操作,如因个人的过失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工资待遇
1、甲方经协议,按月支付给乙方工资。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养老保险金占30%,另一部分为基本工资占70%。工资领取方式,一是乙方不同意参加保险等学校给全额工资,另一种是乙方同意参加保险,学校只付70%的工资,如果参加保险部分30%工资不够,差额由乙方补足。如果有余额学校补给乙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2、乙方受聘后还可以享受国家在编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的同等奖金补贴。
五、协议使用
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发生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期满后,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自然终止。
附:由在职教师聘请的代课教师待遇聘期等由当事人自议,学校不介入。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聘用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考试书籍推荐 司法考试辅导书推荐篇五
亳州保医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电话: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兹有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聘期壹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止(其中不含试用期),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合同。
二、乙方待遇与义务:
1、聘用期限内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元整(大写:)。
2写:);顺产每台元整(大写)。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本着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门诊手术费用提成,即每位就诊人员治疗费用的百分之二十提取。
4、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的食宿问题有甲方解决。
5、乙方在被聘用期限内每月可享受4天的休息权。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应该享有法定节假日,双方可以酌情协商解决,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却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
6、工作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同时乙方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期间的一切技术性事故和不可预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责任性事故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9、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有具体的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每月28号及时向乙方兑现当月薪资报酬,不得拖欠。
3、聘用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关系,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日将应支付给乙方的薪资及报酬及时兑现给乙方。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原件以作备查。
5、考虑到异地行医,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及业余的人身安全。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果选择投诉方式解
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甲 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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